()多年后。
她突然转醒,一伸懒腰,手触到旁边温热的物体,笑了。用脚踢踢某人不规矩的腿,打断他的美梦。
男子一脸茫然地睁开眼,那表情象极了迷路的小鹿斑比,很是无辜。
睇着枕边人,胸腔里有满满地感动:“刚才梦见你了。”她深深地望进他的眼,等待他的回应。
男子嘟囔一句:“那你继续。”翻身欲睡。
分明是敷衍!不甘被冷落,在他背后一咬,微微地使了力。
他刹时转回身,目光灼灼地瞪着他,眼神暗示:女人,不要得寸进尺。
她委屈地撇嘴,泪光似在眼里打转。开玩笑,以前差点被面前的男人折磨得有意向当一辈子的老处女,好不容易让她知道她并不是傻傻在单恋,某人也曾想过给予回应,可由于他的懒,他们俩差一点就没戏唱了,她就不怎么想让他好过。
男人没辙,将她搂进怀里,伸出空闲的一只手想拭去她脸上快要滴出的泪。对不起。他在她耳边低喃。
原谅你了。她向来明白适可而止的道理,只是到了最近才运用得炉火纯青,还可以向别的主妇畅谈心得。
再次踢踢他越界的人蹄,眨眨满含求知欲的眼:“可不可以问你几个比较虚幻的问题?”她可是憋了好久,实在忍不住了,有些事一直都没弄明白。若再过几年,记性不好起来,就只有成为悬案。
男人清楚自己是甭想再进入梦乡了,索性拉着她从床上坐起,等待她的下文。
“不知你发现没有,从我大一到毕业后的一年,我们除了说话,对视外,就什么也没做过了。”
“那你期望我们做过什么?”他沙哑低喃,在说到做字时刻意一顿。
她已自觉脸皮够厚,却还是不由红了脸:“这不是重点啦!”老实说,她想歪了。
“那袁来小姐,请你告诉我所谓的‘重点’。”
“在那五年里,我们几乎没有任何肢体接触—握手那次不算。”她马上注解,“更不说其它了,为什么会这样?想不通。”没等他开口,她又叹:“原来我们都是纯洁的好孩子。”无限的自我感动中……
他朝天翻了个白眼:“女人,那时我们的关系是校友,不是每个校友都有肢体接触的。”那几年,她又没追他,若真有亲密举动,他不是亏大了?以他的个性,被占便宜,不让他赚回本才怪。
“对哟。”她歉意地笑笑,不过诚意不足。“我不是觉得不真实,你是不是僵尸的盗版?证明如下:我咬一口不痛,你就是。”说完,马上在臂上留下浅浅的齿印,咬重了,她可舍不得。
男人没反应过来一时不察,被她偷袭成功:不是说咬自己的一口不痛就算,干嘛咬我?“他防她伤到自己,却没注意到她要证明和实验的对象一直是他。恋爱中的男人智商也高不到哪去,至少都是半个白痴。
“我又没有说咬我自己来证明,笨。”她奸笑,可笑容中分明有一丝苦涩,少到几乎可以被完全忽略。
他却是“几乎”衍生出的少数,收紧手臂,将她拥入怀中,在脸颊处留下浅浅一吻,“是,我笨,你也好不到哪里去,不咬你我都可以证明。”
她疑惑地睁大眼,不懂或是装着不懂他说的话。
“先告诉我,是不是曾经说过最了解纪错的只有袁来。”她立刻红了脸,已经极力去伪装没听到他说的什么,却在他下句话出口后,破了功。
“这一点,我相信。”
这次换眼眶红了,因为感动,泪珠不争气地准备下落。“就像相信我是全学院的院草一样。”
泪水顿收,她神情激动:“我发现我一点都不了解你—知道你自恋,但从来不知道你是自恋到又不要脸又不要命的人。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了。”
她眼中的纪僵尸:高傲、冷酷。这些都是表象,只有相熟的人,他才会露出真实的性情: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到恐怖……像是明白了什么,她停止了控诉,原来她早就是他的“自己人”了。虽说在一起多年,她心中还是忐忑,自卑心在作怪;他真的确定了是她么?虽说自诩了解他一方面不会和不喜欢的人虚与委蛇,一方面还是怕他只是一时想不通,才会在当初回应她要的答案。
“对不起。”她的泪水还是流出,不过这次是真心和喜悦的。原来他的玩笑话只是提醒她认清一个事实:自己在他心中并不如所想那样不受重视,不受宠爱。他只是以自己的方式告诉她:他心里,有她。
“已经是笨人一个,再哭,就是又笨又丑了。”瞧瞧,她红着鼻子,泪水涟涟的样子,外人看见,只会说他欺负她,哪里知道他在她心里,评价低到不行。
“丑话说到前面,本人不接受退货,又笨又丑你也只有忍了。”
“像你这么天兵的人,打着电筒都不好找了,我又何必舍近求远。”捶了他一拳,做为处罚。这就是传说中的打情骂俏吗?真是让人心动呀!
“僵尸,你还是太自恋了,我们学院政法系那个谁,就是情人节回寝室开门,差点被满屋的各种花香熏死,进医院住了两个星期的极品美男,长得三分元彬,七分像安七炫的那个,在你大三时就被公认为校草了,人家大一,级别就比你高上一截,一个老人家,还敢在这大言不惭。”
“那时,你也大三了吧,难道还想老牛吃嫩草?”泼她冷水。那家伙谁都像,也就说他是一个四不像。
“嫩草肯,老牛还不同意呢。”说得她有多饥渴似的。
他莞尔一笑,在心里叹道:那棵嫩草也是不肯的。
说到疑问,他也有,反正也睡不着了,干脆问个明白,免得他猜来猜去,也得不到一个标准答案。
“为什么我从大二开始,几乎每天都能遇到你?”遇见的次数有时多得离谱。走出公寓门口,遇见;下课,遇见;中午去吃米线,一走进小店,她已坐到那里了。下午没课,他索性不出门,不信还会有见面的可能。一下午相安无事,可晚上总要出来觅食吧,走到球场,才发现距自己二三十米的那群女子中,有一个是她。当时想着那种情况,说文明点,叫如影随形,说难听点,她就是一附骨之蛆。感觉他身上象被放上了追踪器,逃都逃不掉。当时排除了“有缘”的可能,就只是觉得这女人可怕。
她不答,抿嘴偷笑。可想到一些事,控制不住,爆笑出声。自从小黑告诉她大事不妙那天起,不知为什么,她对纪错的喜欢就不再是秘密。几乎认识她的人全知道她对他的非分之想。他们还豪气万丈地对她说:放心,无论是精神还是**支持,只要帮得上,我们两手都会抓,两手都会硬。她除了干笑,还是干笑。
于是情况开始夸张起来:经常会走在半路上,被认识的女生拦住,告诉她:“我今天又看见你家僵尸了,就在“奇缘”门口。我看见他,第一个反应是袁来在哪里?遇上你正好,你小跑一定追得上他的。”话毕还感叹,“其实我有时一天也遇得见他两三次,那你说我和他是不是也很有缘分?算了,你每天跟着我走,保证你天天见他的次数多到吐!”
袁来很想告诉她:“你和纪僵尸的课表不同,作息更是天差地别,很难走到一路的。能遇见纯属以外。”到嘴边的话还是咽了下去,她不敢打击她的情报人员的积极性,毕竟人家也是好意,即使无福消受,出于礼貌也要道声感谢吧?
可事还没完,热心的广大群众对他们的对抗拉锯战表示出浓烈的兴趣。为了让这场暧昧不明的女追男运动更富戏剧性,她们通风报信的狂热程度大大超出了袁来的想象。她们遇不见她,遇见的是他时,就马上拿出手机给她打电话或发短讯:你家那位在主教楼109,快来!遇上她的手机打不通时,没事,发给碧浪,芷水她们,让她们转告她,僵尸又移动到哪里了,速来接应……总之,象这样的话几乎她每周都会听到三次以上。不同的是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地方在第一时间送出她们第一手的消息。也不管她的室友是否和她一路,她这个有心人士是否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情报。不过,她们精神可嘉,行为可……爱。她总不能没心没肺地说她自己的僵尸行动报告小组成员行为可耻吧?论罪行,她可是罪魁祸首,万恶之源呢。
情报不用也是浪费。与他距离不算远的话,她会一路小跑去看他一眼。情报,再加上自然的碰面,他们当然是天天见到,一点都不值得惊讶。别忘了,除了在男生公寓范围外给她通风报信的朋友们,在公寓里面,还有小黑同志当她的王牌后盾。他们虽不同班,寝室却是相临的,相互串门是常有的事,有一手的消息也是正常的。虽说探人**,够坏的,可她也没有太超过。比如说在他们毕业前小黑询问痴迷纪错的她是否需要留件僵尸纪念品,若是要,袜子和内裤随她挑。
她是有些心动,可还是难得犯傻地问:袜子那些是新的还是旧的?把小黑急得翻白眼:新的还算是他的么?一向豪迈的她在是否再次变一次态这个问题挣扎了许久,等狠下心回绝他的好意时,才发现他人早就因迟迟等不到她的答案离开了。再遇见小黑,一本正经向他说出自己决定,他先是愣住,最终狂笑:跟你开玩笑的,当真啦?我要真这么做,他要以为是我对他有意思,那我不是要切腹以示清白?笨!她苦笑,要是她聪明,就不会选僵尸这么个高难度的挑战了.
“怎么不回答,哑巴啦?”他捏捏她的粉嫩脸蛋,惩罚她的走神。“以前为了躲你,还曾一下午不出门呢。”他主动爆料,想起都好笑,也不知是在躲她,还是在躲曾深恶痛绝,绝不相信的缘字。
“终于说了真心话。以前我有那么可怕么,吓成这样?可怜的孩子,告诉你。别以为你在123室我们就碰不上。谢想可以借张工作证给我,只要每周五跟着劳动部来男生公寓,说出通关密语:“人文学院检查卫生”,绝对畅行无阻。你以为你逃得掉么?”
“可是你没有这么做。”这是肯定句,纪大爷在123室友呆了四年,从来没见到她踏进他的地盘。没错,是他的地盘,他可是整个公寓的老大,经过质量认证,保证童叟无欺。
不是不敢,是下不了手。她是狂,但还没到疯狂的地步。她是喜欢他,但不是要逼他一口气都喘不过。你可以理解为你魄力不够。至于你第一个问题,我可不可以拒绝回答?说出原因,不但丢脸,而且会大大膨胀他的虚荣心。她才不做亏本的事。如果他猜得到原因,是他聪明;猜不到,是她保密措施够到位。不过后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她对自己的高调作风衍生出的一系列问题,使之不成为问题的自信同样为零。
他睨了她一眼,决定暂时放她一马。转向其它问题:“告诉我,你分得清我和那个陈启泰的区别么?”他一直介怀的,等她一个答案,动听的抑或是相反,他会学着坦然。
“我还没问你那些莺莺燕燕呢?三天两头都看到……”她也激动万分,当时情敌遍地都是,光看他们闲闲地在大街散步,她人都要疯了。
“为什么不问?”他反问。
因为我知道你心里早就有一个人(虽然不是她,但有人在他心中占有一席之地,他移情别恋的几率可是大大减小)。因为我害怕问了没有答案。因为我在乎的人是你。收起玩闹的心绪,良久,她开口:“我可以写信给ken,给偶像再肉麻再煽情的话都不过分。收到信的人,能搏他一笑,就算目的达到。但对你不行。我甚至不敢给你写。明白我的意思么?”她目光对上他的,给他心中真实所想。
未竟的话语是:写给你,我会担心信笺是否太花俏,素淡一点是否更好?我会想着信里的每行每排是否贴切,含蓄一点是不是更全你意?我会想落款怎么写?买什么的信封,信写好后应该怎样折……写给你,绝对只会是封情书。以你的个性,恐怕拆开都嫌勉强,我又何必没事找事,就是因为够了解你,所以才不去做。
聪敏如他,又怎么不明白?放松了手臂的力道,轻轻的拥着她,算是给她一个“答案勉强过关”的暗示。
“到了现在,我手机里只存了你的图片,ken的早删完了。不信我拿给你看。”准备下床找证据,以示她的坚贞不二。
他环紧了她乱动的身体,不让她离开。他当然知道她手机里有些什么,就像知道他的电话号码在她手机里是唯一在vip分组里的一样。有些事他不问,并不代表他不知道,不在乎,没放在心上。
说到手机,她也有疑问:“为什么毕业了两年,电话号码没换?”后来他给她的电话居然仍是以前的,让她小小地愣了一下。一般人都要换卡、换号—毕业后大多都是在异地工作,长途加漫游可不便宜。从经济角度考虑,应该换卡的,可是他没有。
“你可以理解为我懒。”他将她一军,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懒?就是这样?没了?”当知道第三次打给他的电话。从理论上来讲是接通了,她却完全没有发现,还在家里唉声叹气,饱受失眠摧残,就一肚子的怨念不知应该对着谁宣泄。
“没了,或者也可以理解为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你也没问---如果这么想你会好受一点的话。”他“好心”的提供建议。
“奸诈的纪僵尸。”她完全对他无语,本以为很快会要到答案,必竟又不是什么高难度的问题,现在看来是失策了,他不说,以后也甭指望能套出一言半句。
他没骗她,没换,的确是因为他懒。手机的重要电话不少,换卡要一一通知,麻烦。还有个原因是:他潜意识地怕某人找不到他,不想断了彼此间的一丝联系。电话号码没变,可她从来没打过。他只有守着那些没接到的陌生电话,猜测是否是心里想的那个人。小黑那本有她的号码,但他没问。好几次话都了嘴边,还是选择了沉默。他从来就不是主动的人,从无例外。只是他有时会后悔,后悔没有向她的方向踏进一步。幸运的是,在他意识到自己的心意后,还有机会去弥补曾错过的缺憾。
他不告诉她,是想在她面前保留一种叫面子的东西,也让他留点神秘感,免得她知道真相后,得意忘形。
“不说拉倒。”她稍稍挣开他的怀抱,拿枕头扔他。
他一手就钳制了她的不安份,星眸一厉,瞪着她。
乖乖地停止了暴动,她一向畏惧恶势力,何况他是大王,从来就是他说了算,她只有认命被欺负的份,不过,她的命好好哟,能被欺负,而且甘之如饴。
“对了,你那句‘纪错是不会记错’,究竟是啥意思?不懂!”这成了她的悬案之一,一直都没弄明白。
“字面上的意思。”大爷开了尊口。
那他在那时是不是就认同她是他的知己,没把她当外人了?想到这个可能,她不由笑开了怀。
笨!他摇摇头,这女人没救了,现在才懂。
“刚认识你时,我还在想这家伙怎么不近女色?小黑说你可能是同性恋,我信了。因为像嘛,然后又说你是变态,我深以为然,觉得是英雄所见……”
话还没说完,脑袋上被敲了个响响的爆栗。
“有本事再说一次。”僵尸笑了,不过听来有些毛骨悚然。
“后来又想着不对,于是义正辞严地告诉小黑。‘你错了。世上哪有这么英俊的变态?世上哪有这么极品的同性恋?’他想想觉得也对,所以我们的结论是:你的正常可昭日月。”她转得很硬。
他冷哼一声,放过了她。这女人越说越离谱。平时太纵容她,都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她吐了吐舌头。含着一丝愧疚低下了头。大半夜了,也有些困了,将头埋在他胸前,用细如蚊呐的声音说:对不起。
他将她引以为豪的飘顺长发揉乱,引得她惊声尖叫。
“我接受你的道歉。”他选在她发飙前开口,成功阻止她的报复行动。
“我还有问题。为什么毕业后没有走?”他说得不明不白,但他知道她懂他意思。
他的问题,她也曾问过自己:为什么不走?毕业时她不是没其它选择的空间的,事实上有些公司的前景很是不错,她去,应该有不错的发展。可还是选择了留下。
是不是她在赌?赌一个可能。她赌在那个他们共同生活过的城市有天他们总会再次相遇。如果她离开,一切可能都会成泡影,他们怕是很难再见了。于是,留下。很傻,对不对?她本来就是蠢人一个。老天能如她所愿,真是运气好到家了。当然也要感谢纪错同志的大力配合。他如果不会来参加婚礼,他如果不在那个乒乓台出现,她也只有叹气的份。
因为他的回应,她心中的伤口终将愈合。
该报的仇她还是没忘,于是她的口头禅偶尔会出现在他试图吻她前:“对不起,我也要洗澡了,请退后。有事明年再说。”将他推开,暗爽在心,报到仇的滋味真不赖。
依偎在他怀里,让幸福的感觉蔓延。她突然想起了什么,笑了,拉过他厚实的大掌抚上他的俊颜。
“你说,如果你老了,会不会象完颜不破的样子?一脸地沧桑,世故,颓废,蹉跎……不过还是那么俊美无俦?”打了个哈欠,她眨眨困倦的眼,问道。
“完颜不破有我帅嘛?”这是面子问题,她敢说一个“不”字,哼哼……
“也对,你可是山本Boss的极限翻版,只此一家,别无分号的纪错呀!”她可是谄媚的代言人,“不过要是我老了,怕是只有头发象王珍珍了……”女子的声音逐渐变低,最后几个字已模糊不清。她疲倦地闭上了双眼,在男人怀中沉沉睡去。意识模糊前,她很想告诉他:昨晚已经和几个ken的超钻石fans约好了去hk探ken。可惜周公来找,只有明天再说给他听了。
明天,他们会有很多很多个明天。
他将女人的身体放低,拉过被子,替她盖上。以手肘作撑,侧身凝视着床上人儿宁静的睡颜,眼底尽是深藏的温柔。
“的确,你不象王珍珍,象另一个人。”很多年前,在他陪她再次看《僵尸3》,才恍然记起,曾认为和她相似的容颜出自哪里。
他曾为那名女子的悲苦宿命心痛过半秒:她喜欢的人,终其一生都必须与她为敌。做僵尸前没法改变,做僵尸后亦然,即使他们是两情相悦。而当她喜欢的人一刀结束两人痛苦时,她在他怀里微笑:我死了,就住在你心里了。我们之间的战役,输的不是我。
故事终究是故事。他的枕边人面容酷似岳银瓶,那个被完颜不破记住并怀念了八百六十四年的岳银瓶。
可袁来不是岳飞的女儿,他纪错也不是金朝将军。他不会记住她那么久,但在未来的几十年绝对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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