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志》记载:乌凤,出武缘县,形如喜鹊,色绀碧。小說網w-w-w`.、8、1`z`w`.、c-o`m、颈毛类雄鸡,鬃头有冠,尾垂二弱骨,各长一尺四五寸。其杪始有羽毛一簇,冠尾绝异。大略如凤,鸣声清越如笙箫,能度曲妙,合宫商教之,精熟者至能终。一种又能为百虫之音,左右溪洞中亦有之。极难得,亦难蓄,以生物饲之。
“乌凤?哦…这个我倒是听说过,据说炖汤不错,能大补呢!”
“蠢货,你说的那是乌鸡,乌凤虽然也不是什么好鸟,但还不至于要沦落到凡人的饭锅里去。”
叶惊鸿很是不雅的翻了个白眼,根本不爱搭理这少见识的傻帽儿,最恨这种不懂装懂的家伙儿了,满口胡言乱语,一点正经都没有。
“不是故意逗你呢嘛!乌凤我当然知道,就因为知道,所以我才不能相信,那家伙儿真的是乌凤?根本一点也不像嘛!”
关于乌凤的记载,张小帅自然也在手札中见过,可就因为见过,所以他才更不能相信叶惊鸿的话,传言中,乌凤形如喜鹊,一身蓝羽,头顶彩冠,长尾曳地,声音清越如笙箫,婉转动人之极。
再看看他家那笨鸟,形如鸽子,还是个中年福的肥鸽子,一身焦毛,又黑又秃,头顶没毛,尾后更是秃的直接露了屁|股,叫唤起来嘎嘎乱嚷,比野鸭子叫更加难以入耳,就这么个熊样儿,哪里有半点像传说中乌凤的样子呐?
“许是它渡劫失败,拼死遁逃到这里时已然力竭,所以才被你凑巧捡到了。”
到底是咋回事,其实叶惊鸿也只是个猜测而已,当年老妈既已放了它,自然也没打算再如何拿捏它,不过就是怕它再继续作恶,到时候再抓来收拾也方便些,哪知竟在这里被她给遇上了。说来也是一段孽缘呐!
“渡劫?欺负我读书少是吧?无风无雨的,连放炮响儿都没听见一声,哪来的渡劫呀?”
张小帅立即摆出一副‘我读书多,你骗我一下试试’的机智嘴脸。八?卍一小?說網w、w`w-.、8、1`z`w-.显然根本不相信叶惊鸿的说辞,别的他还真不敢说,不过书他确实没少读,什么杂七杂八的书册古籍他都看过,想骗他还真不是太容易的事。
“你懂什么?这家伙儿别的本事没有。逃命倒是一把子好手,当年我老妈为了捉它,可足足追了一年之久,要不也不至于专门在它身上留下印记,这家伙心狠手辣作恶多端,当年我老妈在它手上都吃过不小的亏呢。”
有些事叶惊鸿并不愿说给张小帅听,他毕竟只是个普通人,知道太多不该知道的事,对他而言没有任何好处,尤其涉及到这些玄之又玄的东西。以他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只怕也压根不会相信,与其跟他在这里打口舌官司,倒不如干脆咸口不言来的省事。
“你这么一说,我倒对它更有兴趣了。”
眼见张小帅一副跃跃欲试的神色,叶惊鸿本还想着再规劝几句,想想还是放弃了,毕竟恶人还需恶人磨,她和老妈都自持身份,有些手段还真有点使不出来。倒是张小帅这人荤素不忌,说不定能替她出口恶气也有可能,话说从前她是多么光明磊落多么正义凛然之人啊!果然学好不容易,学坏可快着呢!
“对了。你刚才叫它什么?”
叶惊鸿不知张小帅为啥又突然问起这事,只实话实说道:
“荆祭呀!怎么了?”
张小帅嘿嘿一笑。
“不怎么,日后这世上再没什么荆祭,它现在叫暗夜冥王,归小爷我所有。”
无主的东西,向来是谁捡的归谁。这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至于上交国家神马的,那也是事迹败漏之后的事,况且谁说它没主了,从捡到它的那一刻起小爷我就是它的主了。?? ? 八卍◎一小說?網w、w、w`.`8`1-z-w、.-c-o`m`
叶惊鸿被张小帅笑得怵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果然以恶制恶才是王道,对付荆祭那种一肚子脓包的家伙儿,唯有祭出张小帅这等同样满腔坏水的魂淡才行,哦,对了,人家现在也不叫荆祭了,人家现在叫暗夜冥王,好挫的名字,果然挫人只配起挫名,养个鸟也是个掉了毛的挫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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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家楼下时,张小帅接到樱兰的电话,两人匆匆聊了几句便挂了电话,见叶惊鸿时不时的望来几眼,张小帅遂老老实实的交代了电话内容。
原来白天樱兰回学校办理转学手续时才知道,丁铎已经休学出国了,丁家这动作还真不是一般的快,许是猜到樱兰会回来,所以丁铎还专门给她留了封信,是托着樱兰从前一个小姐妹儿交到她手上的。
信的内容樱兰没说,张小帅自然也不会没脸没皮的开口去问,当初他会出手帮忙,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要哄叶惊鸿开心,所以樱兰这满腔的谢意他还真没脸照单全收。
樱兰是下了决心要离开的,不管丁铎在不在,她都不会继续留在他曾经待过的地方,因为就要离开了,所以樱兰想要见两人一面,说是要当面道谢来着,张小帅干脆利落的满口答应下来,明天正好是周末,反正闲着没事,出去走走也不错,说起来他跟叶惊鸿好像还从没单独约会过呢!
“我明天还有事,你自己去吧!”
问都不问一声就替自己做主了,谁给他的权利做自己的主?看把他给嘚瑟的,简直无法无天了。
叶惊鸿冷哼一声,直接转身上了楼,倒是张小帅笑嘻嘻的追了上来,死皮赖脸的扯着叶惊鸿不放。
“别生气呀!我错了还不行,下回我啥事都先问过你才答应,这样总成了吧?”
叶惊鸿又哼一声,没稀得理他,这家伙儿就属嘴好,伏低做小的姿态摆得十足,她就是天大的脾气也不出来,于是恼怒变成了郁卒,更加的不爽起来。
“好啦好啦,别生气了,明天哥请你看电影吧?”
张小帅说着,手爪子无比自然的搭到了叶惊鸿的肩膀上,迈腿便拥着佳人进了电梯。
虽然之前也跟着老妈下过几回山,但多是行色匆匆一走即过,所见所闻实在少的可怜,电影这东西她也只是听说过而已,说不好奇那是假的,但这么丢人的事,她怎么可能让张小帅看出来,自然仍是端着一脸漠然,淡淡道:
“电影有什么好看的。”
“电影可好看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张小帅笑得一脸奸诈,活脱脱就是一偷鸡贼。
(*^__^*)嘻嘻……黑灯瞎火的气氛正浓,咋能没有好看的呢?正所谓滋养奸|情的温床,野鸳鸯的第二战场,电影院神马的,绝对是成功上垒的不二选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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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回到家时,家里静悄悄的跟早晨离开时没有半点不同,张小帅开了灯,慢条斯理的踱到茶几前,见那笨鸟仍直挺挺的躺在那里,要不是小爪子还时不时的抽动两下,真跟死鸟没啥区别。
没想到这家伙儿竟然这么老实,张小帅一屁股坐到沙上,笑吟吟的解开了绑在那家伙儿鸟嘴上的胶带,憋了一天鸟气的某珍禽立时蒲扇着翅膀飞了起来,不过爪子上还绑着那个该死的千斤坠,荆祭瞎扑腾了两下,只得又憋了巴屈的落回茶几上。
张小帅今天心情不错,虽然刚刚才挨了顿打,话说女壮士的便宜哪里是那么好占的,被指着鼻子威胁了一通,神马再敢乱摸狗爪子剁掉啥啥的,但张小帅依然是满面春风得意,言语威胁而已,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老夫早已透过叶惊鸿色厉内荏的表象,看到她那颗欲拒还迎的火热的心,少女,不要大意的秀出你的热情吧!小爷我早就等不及啦!灭哈哈哈……
“少年,你我相遇即是有缘,不如咱打个商量,坐下来好好谈谈如何?”
这一天里,荆祭已经屈辱的认清了自己的处境,眼下它修为尽失,又倒霉催的落到了叶家丫头的手里,死扛着铁定是没啥好果子吃的,所以当前唯一的出路就是先拿下张小帅这颗棋子,至于日后的事,只能再慢慢徐徐图之了。
“你这句话里有两个错误。”
张小帅竖起一根手指头,左右的摇了摇,面上依旧云淡风轻的笑道:
“其一不是相遇,而是相救;其二少年这个称呼明显不妥,我觉得主人这个称呼还算顺耳,日后你便这么称呼我吧。”
“啥?主人!你好大的狗胆,竟敢妄称你爷爷我的主人?真是瞎了你的狗眼,这样的大话也敢说,就不怕消受不起折了寿吗?”
一听张小帅竟然还打着这样的主意,荆祭顿时便炸了毛,士可杀不可辱,它好歹也曾是一方霸主,啥时候憋屈到要认一个凡人做主人了?它就是宁愿活活被雷给劈死,也绝不受这个羞辱。
“看来你还没想明白自己目前的处境呐!也罢,你再想想也好。”
张小帅说着一把拖过荆祭来,三两下便再次封住它的鸟嘴,顺手又将它再次捆成了粽子,这才拍拍屁|股进了厨房,徒留下身后某鸟各种炸毛各种憋屈各种欲哭无泪各种诅咒谩骂。
叶惊鸿从头至尾,冷眼旁观,张小帅想要收服这笨鸟她绝对乐见其成,只不过这家伙儿向来诡计多端,想来也不是那么好收拾的,好在她只是个特邀嘉宾而已,管他们斗得你死我活,她只要坐在旁边看热闹就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