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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史记-汉武帝(1 / 1)

()司马迁,字子长,西汉人,据「史记」和「汉书」记载,他继承父志、秉承父亲司马谈的遗愿,企图完成中国第一部正史「史记」(「史记」这个名字是后人添加的),虽然途中遇到了「意外」,但依旧不改其志,完成了他的计画,而我说的「意外」不是别的,就是导致司马迁入狱受宫刑(腐刑)的「李陵事件」,他在「报任安书」里曾道:

仆以口语遇遭此祸,重为乡党戮笑,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虽累百世,垢弥甚耳!是以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所如往。

话虽如此,但司马迁并没有因此而丧志,他对于受害的前因后果、对于福祸的沉浮不定,是绝对清楚也是绝对明白的,但是他也不因此颓废,如丧家之犬式的长呼短叹、伤春悲秋,他还是他,司马迁还是司马迁,总之他绝不做「主上所戏弄,倡优所畜,流俗之所轻」式的人物,毕竟此志无他,就是为了要自己一身才学「用之所趋」而已,所以尽管坐穿牢底、尽管幽闭狱中,司马迁仍然了然于心而形诸笔、仍然意在笔先,继续不停的观察、构思、写作,出狱后终于完成了这部「藏之名山」的历史性著作-史记。

司马迁和汉武帝之间的疙疙瘩瘩,一般说法都是因为李陵投降匈奴,汉武帝问司马迁有何意见,司马迁说了不中听的话,汉武帝大怒,「以迁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汉书.李陵传),于是乎就「下迁腐刑」了。(同上)

先从李陵谈起,李陵字少卿,李广是他的爷爷,天汉二年(Bc99),汉武帝派贰师将军李广利出兵攻击匈奴,汉武帝的意思本来是要李陵负责兵粮调度,但李陵自动请缨上阵,他说:「臣愿以少击众,步兵五千人涉单于庭」(汉书.李陵传),汉武帝「壮而许之」,还派路博德半路接应,李陵出发三十余天后深感一切顺利,还派属下陈步乐向刘彻报告,可是世事变动无常,福兮祸之所倚,也正是祸兮福所倚,李陵在浚稽山遇到单于大军,据说有三万人(古时计算人数不可能精准,所以只能说个大概),三万对五千,六比一,也就是说六个匈奴兵打一个汉朝兵,对李陵来说,这是何等硬仗!李陵军和单于大军战斗,打了几天几夜,从山上打到山下、山下打到山谷、再从谷外打进谷内,不料刘彻派定的接应军路博德不屑当李陵后应,根本不想理他,再加上部下管敢投降敌方,把虚实通通说了出来,李陵在天时地利人和全失的情况下,只能苦战再苦战,终于就在一场大战之后,李陵力战而屈-他投降了。

事情传到刘彻那里,刘彻怒不可遏,把陈步乐大骂了一顿,陈步乐自杀(李陵曾派属下陈步乐向刘彻报告)。同时,「御床」之下的一片群臣也声气相求(那时还没有「龙椅」,于是乎有所谓「盆子乃下床解玺绶」「命导(王导)升御床共坐」的史实,前一可见「后汉书.刘盆子传」,后可见「晋书.王导传」--注),朝廷之上到处都是指责批评,刘彻问大臣李陵该当何罪、是不是罪大恶极,问到司马迁,不料司马迁说了这样的话:

陵事亲孝,与士信,常奋不顾身以徇国家之急,其素所畜积也,有国士之风。今举事一不幸,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蘗其短,诚可痛也!且陵提步卒不满五千,深蹂戎马之地,抑数万之师,虏救死扶伤不暇,悉举引弓之民共攻围之,转展千里,矢尽道穷,士张空弮,冒白刃,北首争死敌,得人之死力,虽古名将不过也。身虽陷败,然其所摧败亦足暴于天下。彼之不死,直欲得当以报汉也。(资治通鉴「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上」.二年)

这就说到李陵「非战之罪」的重点了,刘彻一听,生气、生气、生气极了!于是「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司马迁至此成为一个「不正常」的男人了!)

问题就出在这里,很多人说司马迁是先被判死刑、然后再改为腐刑,新华社2001年5月10日有一篇「陜西韩城市两座司马迁祠的由来」的文章,就说司马迁「先判死刑,后改判宫刑(阉割)」;又如李敖在「中国性研究」一书里说司马迁「因而触怒了汉武帝,被判死刑」(中国性研究.p56),事实上并不是如此,不管是「史记」、「汉书」还是「资治通鉴」的记载,都没有提到刘彻判死刑的说法,相反的刘彻一开始就决定宫刑-「下迁腐刑」,「西京杂记」亦载:

后坐举李陵,陵降匈奴,下迁蚕室……

司马迁被判的是宫刑而不是死刑,是相当清楚的了。

还有,虽然汉景帝说他父亲时代就「废除了宫刑」,景帝在「元年冬十月」下诏说:

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汉书.景帝纪)

可是宫刑真的废除了吗?之所以有「因而触怒了汉武帝,被判死刑,死刑可以用两种方法代替,一种是拿钱来赎,一种是割生殖器」的说法──这样解释成立的话,那楼兰王派来的儿子人质怎么说(汉书.西域传)?钩弋夫人的老爸怎么说(汉书.外戚传)?许广汉「坐事下蚕室」怎么说(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张安世「得下蚕室」怎么说(汉书.张汤传)?汉武帝的魏丞相怎么说(史记.张丞相列传)?这些人、这些官,不分先后,他们都是「下蚕室」「宫刑」──被割生殖器,可是史记汉书也没说是因为他们「被判死刑」「没钱赎罪」所以才不得已「割生殖器」阿!

为什么司马迁被判宫刑却成了「司马迁为完成《史记》,所以选择了宫刑以抵死罪」的说法呢?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曾有这段告白:「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这也不足以代表司马迁被判死刑的证据,事实上从秦代开始,赎罪的范围并不止于死刑,还包括了徒刑、刖刑、黥刑和宫刑,而汉文帝时代因为「缇萦事件」而废除的肉刑,不包括宫刑,也就是说宫刑不在废除之列,而大臣们也没有力争废除的记录-它被有意或是无意的忽略了!所以「历史学家司马迁因为没有财产为自己赎罪,所以被处以宫刑」(剑桥中国史.秦汉篇.p612),由此可知司马迁所谓「财赂不足以自赎」者,是说他没有能力支付赎罪需用的罚金,而他的「罪刑」是宫刑而非死刑。

要说司马迁被宫刑的原因是「因为他被判死刑,无钱赎罪,所以选择宫刑」,还需要更多证明,一:证明司马迁确是被判死刑;二:那些被宫刑的人是不是同样也被判死刑;三:为什么这些人不选择以金钱赎罪,难道也是「财赂不足以自赎」吗?可惜至今为止,我们并没有看到有力的论证,反而是人云亦云的说「司马迁为完成《史记》,所以选择了宫刑以抵死罪」。

写到这里,很奇怪汉武帝为何不留情面的给司马迁下了重手?以李陵来牵怒司马迁?-这似乎很奇怪、很不寻常、很「另有隐情」阿!

我们如果读「三国志」的话,就会发现「王肃传」提供了解答:

(王肃)对曰:「司马迁记事,不虚美,不隐恶。刘向、扬雄服其善叙事,有良史之才,谓之实录。汉武帝闻其述史记,取孝景及己本纪览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于今此两纪有录无书。后遭李陵事,遂下迁蚕室。此为隐切在孝武,而不在于史迁也。」

汉武帝和司马迁早就有疙瘩了!「取孝景及己本纪览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真正「隐切」的是汉武帝,而非批评他的史记作者司马迁(隐切的「隐」应作痛恨式的「难言之隐」解,「隐切」就是怀恨在心,通俗的解释,就是「现在隐忍不发,以后给你好看!」),恍然大悟,原来李陵之事只是导火线而已!

类似的记载在「西京杂记」也有:

汉承周史官,至武帝至太史公,太史公司马谈,子迁,年十三,使乘传行天下,求诸侯史记,续孔子古文,序世事…太史公序史如古「春秋」法,司马氏本古周史佚后也,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之过,帝怒而削去之。

「西京杂记」和「三国志」记载大同小异,更可知汉武帝因为司马迁「取孝景及己本纪览之」、「极言其短及武帝之过」有多不高兴了。

○结论

司马迁受的「身心伤害」,固然是由李陵事件而起,但还是因为他「不虚美,不隐恶」的笔法所致,他当然是特立独行、呼啸文林的作家,他横眉冷对、负隅顽抗,是什么写什么,不是什么就写不是什么,他在对抗现实时仍不支倒地,但他还是坚持要完成他的「使命」、父亲的遗志,现实的形势让他遗憾,毕竟对方是掌握权力、掌断生死的人,他却不以为意,他就是要为李陵说句公道话、说句实话,总而言之,就是他不屑成为「主上所戏弄,倡优所畜,流俗之所轻」式的人物,这就是他坚持的信仰、他的「死守善道」,所以他不放弃生命,所以他隐忍茍生,所以他低声下气,就算良友知己尽皆飘零、不复再返-「交游莫救,左右不为亲近一言」;就算前程富贵都已日暮、尽成浮云-「重为乡党戮笑,污辱先人」,依旧不改其志,此志无他,就是为了「史记」而已。他被现实的政治打败,却在千古历史上成功,虽然「失之东隅」,但是「收之桑榆」,博得了后世千万人的敬仰和尊重,郑樵说:「史官不能易其法」、苏轼说他「颇有奇气」、赵翼说:「信史家之极则也」、鲁迅说他是「史家之绝唱」……。

班固曾评点过特立独行、不被「倡优所畜」式人物的特点和缺点,他说:「清洁之士于是为贵,然大率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尽管司马迁也是特立独行、也是不屑成为「主上所戏弄,倡优所畜,流俗之所轻」式的人物,但他却不因此在「多能自治而不能治人」的定则里挣扎,他的著作史记影响后世的文学家、历史家、思想家、哲学家,无论知识分子愚夫愚妇、无论识与不识熟与不熟,只要读了史记,就很难不被他影响,司马迁之功,套句宋代张载的话,真是「为往圣继绝学」了!

二00二年二月十六日写完

二00二年三月六日改定

注:

「盆子乃下床解玺绶」(后汉书.刘盆子传)「命导(王导)升御床共坐」(晋书.王导传)的「床」其实是不是「床」,字,而是古字「丬木」,计算机字库无此字,今用「床」以替。(辞源.商务版.上册.p1357:「丬木」:俗作床)

后记:

(一):

关于被宫刑的仁兄,还有下列几位:

李延年:「…(李)延年坐法腐刑,给事狗监中…」《汉书.佞幸传》

石显、弘恭:「皆少坐法腐刑,为中黄门,以选为中尚书」(同上)

虽然景帝曾在「元年冬十月」说他父亲:「…除宫刑,出美人…」、虽然《汉书.刑法志》也说「今触死者,皆可募行肉刑」。(注:李奇曰:「欲死邪,欲腐邪?」)

但是这都不能证明我举出的人(如许广汉、张安世、魏丞相等等等),都是「被判死刑然后因为没钱赎罪而选择宫刑」。

而且,我列出的八位人物,除了石显、弘恭是汉宣帝时人之外,其它都是汉武帝时代被割的,柏杨说他是「割**皇帝」,以西汉皇帝的割**率来看,是实至名归的。

(二)

《汉书.刑法志》说:「…今触死者,皆可募行肉刑…」(注:李奇曰:「欲死邪,欲腐邪?」)

如果只用这个这点就要证明司马迁被判死刑,也未免太「想当然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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