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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二章 马场(1 / 1)

玉荷和宝琴都只当是自己的错觉。

其实,许薇姝现在穿的衣服,就是她当年在归墟时穿的,虽然材质不同,可一旦穿在身上,当年的仙子九微便再次复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忽然穿上以为永远不会穿的战袍,只是一种直觉。

似乎在不远的将来,她要再次身披战袍,披荆斩棘。

只是当初在归墟,她是迫于无奈,只能战斗,眼下在大殷,战斗却是她心之所愿。

为了追求她向往的超脱自在的生活,有时候努力必不可少。

再说了,方容一见到她,眼睛就闪闪发亮,连脸颊都泛起红晕,耳朵根更是通红一片。

能让自己的男人喜欢,许薇姝也高兴。

都说女为悦己者容,是个女人就很难免俗。

皇宫的猎场,西山猎场不是最大的,却绝对是风景最美,野物最多,王孙子弟最爱去的地处。

方容以前到很少过去,一来身子骨虚弱,让他骑马颠簸,简直是要了半条命,二来很小便离开京城,有很长一段时间,几乎都被人遗忘,万岁爷带着儿孙去打猎,也向来想不起他。

现在却和以前大不一样。

哪怕方容在宫里隐约有点儿被万岁爷冷待的意思,他也是正正经经的皇太孙。

人还没到猎场,那边一早就打扫干净,清场完毕,饲养的那些个轻易不放出来的野物也驱赶了一堆,一群守猎场的侍卫齐刷刷出来迎接,跪倒了一片。

杨木率先过来,清理出一片地,支上帐篷,布置守卫,对那些个过来拉关系套近乎的太监和侍卫们,也没有不理睬,一板一眼地交代几句注意事项。

祝四斤让他干爹从树上提溜下来。

“听着,今儿太孙和太孙妃都要到,你好生伺候好了,别给他躲懒。”

祝四斤无奈叹气,忍不住嘀咕了句:“要巴结也轮不上我啊!”

他觉得自己在猎场挺好,平日里事不多,那些个王孙子弟到这儿打猎,寻常的野兔山鸡,打到了也不一定要,通通便宜了他们,别人想吃肉,一年到头吃不着几回,他们是天天吃到腻烦。

而且,要是主子们打到些大型猎物,也都是让他们给处理,处理剩下的那些边边角角拿出去都是大价钱,不知多少消息灵通的商人守在西山外头,等着买点儿死在那些主子爷们手底下的珍禽异兽回去高价出售。

碰上好时候,祝四斤一年得的赏赐加外快,就能回乡去买房置地,让家里一家四口过上想都不敢想的好日子!

偏偏他干爹见天想着让他得什么体面,混到主子们眼前去。

“哎,干爹啊,到主子跟前当差有什么好?整日战战兢兢,万一出点儿差错脑袋都不知道怎么掉!咱们眼下多自在?”

他干爹魏茂才气得吐血。

这些个在猎场伺候的,都是官奴,大部分自卖自身,卖给内府,又不知道算是幸运还是倒霉,没挑中净身进宫伺候,做的一直都是粗活,也见不到主子,个个都是粗糙人,大字不是一个,飞黄腾达一般不用想。

可就是这样,也不能混吃等死度日!

“你不想想,你要是没出息,得不到主子眷顾,就讨不到恩典,那一辈子便是奴才,生生世世子子孙孙都是奴才!”

魏茂才年过六十,娶了一个放出来的宫女当媳妇,那宫女许是在宫里熬坏了身子,一直没身孕,他这点儿能耐,纳妾娶小是不可能了,再说,自己媳妇自己疼,一块儿过了大半辈子,他也舍不得让媳妇难受,后来见祝四斤长得白白净净,人壮实,还挺机灵,心肠又不坏,干脆收下当了个螟蛉之子,待他宛如亲生骨肉。

祝四斤也真孝顺,对干爹和亲爹差不到哪儿去。

这会儿一听干爹的话,再不甘不愿,也老老实实跟在后头,准备看看干爹怎么给他谋出路。

魏茂才在猎场干了四十多年,人老实呆笨了点儿,一直没出头,可人脉还是有。

领着儿子走到马场,直接和马场管事打了声招呼,就领他去看一匹通体乌黑的马。

“看见没有这匹马是咱们这儿新进来的千里马,还没驯好,等下你领着去那边驯一驯,让太孙殿下瞧瞧你的本事。”

他知道,自家这小子懒散是懒散了些,本事却真有,会驯马,再烈性的马,到他手底下就乖巧的和小猫似的。

这个好。

干这个活儿,祝四斤乐意,他爱马,尤其爱烈马。

太孙殿下要出行,准备时间自然短不了,反正许薇姝到西山猎场时,日头都有点儿偏西了。

风很大,骑在马上,畅快得很。

魏茂才一早毕恭毕敬地候着,领两位主子去马场选马,他跟在后面,见太孙妃抖开斗篷,一回身,先给太孙系好,太孙就老老实实任凭她系。

“就这儿吧。”

许薇姝选了个开阔的地处,让玉荷她们把伞撑起来,又搬了张小木桌,椅子上面垫上皮垫子,推着方容坐下。

“别乱走动,我玩一会儿就回。”

笑了笑,太孙妃就兴致勃勃去看马,她自己的马便是千里宝马,但人都贪心不足,如今跑车是玩不着了,多相几匹好马总是应该。

魏茂才:“……”

太孙妃明显是行家,那些马的优劣都说的八九不离十,反正看那些喂马的马奴们个个眼睛里都是小星星,就知道人家不是瞎说的。

可这情况不对啊,不是应该太孙在太子妃面前抖一抖相马的知识,好更得美人欢心,怎么到这儿就掉了个儿!

太孙妃就太孙妃吧,反正都是主子,魏茂才深吸了口气,紧跟在太孙妃身后,把那几个想巴结的都挤开,一路口干舌燥地哄她开心,把猎场上好玩的地方都数了个遍,对于这些马匹也是如数家珍。

“娘娘您看看,咱们这儿的马都是新来的,个顶个都是好马,咦?那匹黑珍珠呢?”

魏茂才吐沫横飞,说着说着,就皱眉问道,“怎么没见黑珍珠?”

不等马奴们回话,他就笑着冲许薇姝道,“太孙妃有所不知,上个月咱们新得了一匹千里马,性子烈得很,可确实是好马,但凡看了的都说好……”

旁边的马奴也识相,忙笑道:“回娘娘,咱们黑珍珠还没驯好,这会儿祝四斤那小子正驯着,他别的能耐没有,不过论驯马,那小子在咱们这儿算是数得着的高手。”

许薇姝一笑,她也看出来,这些人是有意讨好,故意挑起她的兴致。

不过,她也乐意让底下人讨好,这种互惠互利的事儿有什么不行的,手下人有私心很正常,只要对自己没坏处,她觉得很没必要制止。

就说现在,她就是来打猎看马的,有好马当然要见识见识。

于是一行人移驾。

骑马跑了一会儿,许薇姝就远远看到一圈人,时不时响起阵阵惊呼。

魏茂才略微有些紧张,手心里都是冷汗,心道:四斤你个臭小子可别在关键时刻给我掉链子!

他做这种事儿,也是提心吊胆来着。

许薇姝也下了马,没让人通报,跟大家一块儿看热闹,不过聪明的都知道她是哪位,只既然是聪明人,见娘娘不乐意曝露身份,肯定不会多话。

她就顺顺利利走到前面,饶有兴致地看过去。

栅栏里头,一匹通体黑亮的骏马正飞奔,上下腾挪,神骏非常,马上的骑士瞧着精瘦,面孔白净,个头不高,也就二十多岁的模样,显然马术不差,牢牢伏在马背之上,任凭对方东奔西走也没被甩下来。

周围好些人高声叫好,遇到惊险,就忍不住失声尖叫,气氛相当热烈。

许薇姝也爱看这类热血沸腾的节目,正看着,忽然一皱眉,等不及说话,便见那匹马骤然停下,一躬身子,哐当一声,骑士就让它甩了下去,又一前奔,朝着他的肚皮踩过去。

“啊!”

魏茂才脸色大变,眼前发黑。

幸亏祝四斤那小子经验丰富,着地的时候护住头脸,一个翻滚,就滚到侧面。

周围负责看管的骑士一拥而上,上去十来人,甩开套马索,束缚住野马,围着一圈一圈慢慢转。

大家这才松了口气,祝四斤也一个翻身,就蹿起来站好,耷拉着脑袋垂头丧气。

魏茂才也有点儿腻歪,不过见了刚才的惊险,这小子好好的,没缺胳膊没少腿,他就知足。

“还说技术多好,也是个棒槌!”

他才松了口气,就见那匹马忽然一扭身子,也不知怎么跳了一下,那些个拿着套马索的骑士就跟头咕噜,滚作一团,愣是让它给破开人群,一扬蹄子,越过栅栏冲向人群。

所有人都傻了眼。

也幸亏今天太孙驾临,马场跟着清场,那些个王孙子弟都不在,在场的多是有些身手的养马的马奴或者侍卫。

不对,太孙妃!

魏茂才嗷了一声,一挺身就哆哆嗦嗦地挡在太孙妃面前。

今天他就是死了,也不能伤到太孙妃,否则就不是他一条命的事儿了,家里媳妇也得跟着倒霉。

他干儿子祝四斤也不傻,想到同样的问题,蹿起来就往前冲。(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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