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唧吧唧,咕噜咕噜,么么么~”,一边吃着大黄妈妈的奶,抬起自己不足一寸长的狗腿,顺脚把来福踢走。沉浸在危机感中的苟胜,此时正在考虑着另外一个问题:
“这家夫妇是嫌弃我们到了城市里面会给他们带来麻烦。估计是怕土狗适应不了城市里的生活。那么我是不是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宠物犬?甚至成为家庭一份子,从而避免被卖掉的命运了。”
没错,苟胜同学还是无法想象自己成为一条流浪狗的日子,所以没办法,只能屈服于操蛋的现实,想着讨好主人家,然后成为一条可以被带到城市里面的宠物犬。
“至于来福旺财和大黄。我尽力阻止他卖掉他们吧。但是设身处地说,一家肯定不可能养四只狗然后搬家带上的,所以对不起啦!各位兄弟,还有狗妈,张家的狗王只能是我了。如果到时候他们还有卖掉我的想法,那我就逃吧,这样的话,带着来福和旺财,还有狗妈,也是一股不小的流浪狗势力,那些蠢狗哪能跟我抢地盘?至于偷狗贼,应该没那么容易被抓吧。不管了,到时候再说!”
狠狠的吸了一口奶,然后苟胜又转过头扫视了一眼,发现这家人还养了很多鸡,而且这些鸡都养得鸡毛油亮,浑身肥硕。
‘到时候如果真的饿了,要不要自己拖只鸡出去烤了吃?’就在苟胜有这个危险的想法的时候,突然上辈子读初中的时候自家狗偷了几只鸡,再一次放假回来就不见那只狗了,只看见了在池塘边上漂浮的一些狗毛以及灶台上边挂的烟熏狗肉,苟胜赶紧把这个危险的想法打消了
二十天后。
湖南省,某一个背靠小山丘的农家房子。旁边还有一间保持着土砖的厨房,厨房飘出点点炊烟,妖娆的在风中散去。一个扎着两个麻花辫,身着黄衣,大约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欢喜的从厨房门口冒了出来。瓷娃娃一般的小脸满是欢喜。
“大黄,来福,旺财,还有狗剩,快过来吃饭啦!”小女孩一遍用筷子敲着手里的盆子一边吆喝。
只见外边的地坪上,一条大黄狗后面拖着两条跟屁虫,疯狂的摇着尾巴跑向厨房。还有一只不情不愿的小黄狗吊在后面,看似不情愿,但是身体却很诚实的扬起小短腿,小跑了过去。
“???(˙?˙)???呐,这是大黄你的,这是来福和旺财的。”说着张馨月把盆里的饭菜舀到地上一大一小两个碗里面,放在了狗妈妈和两只小狗面前。
“至于狗剩你的,过来吧!真是受不了你,每次你都把旺财和来福赶走自己独占一个碗,真是好霸道呀。连和你妈妈共吃一个碗你都不愿意。”小女孩儿张馨月摇头晃脑的教训着苟胜,但是手里的动作却一点没落下。甚至可以看得出还克扣了大狗一根骨头,丢在了苟胜的碗里。
只见在离得稍远的一点的地方,张馨月蹲在一个不大不小的碗面前给苟胜舀饭菜。这时候苟胜昂着头不急不缓走了过去,全然不似他的狗兄弟和狗妈妈的狗腿疯狂摇尾巴。他的那条顶端带点白色的小尾巴只是轻轻地随着身形摇摆,到了张馨月近前也只是抬头看着她施为,等到张馨月起身了,才开始他自认为“优雅”的就餐。
没错,这就是二十天后的苟胜。在初步脱离了吃奶之后。张家人就开始喂三条小狗吃饭。当然,在农家都是一些剩饭剩菜。比如摆在苟胜眼前的就是一碗饭上面搭配了两片白菜,以及一份辣椒炒肉的残渣。还有一点骨头。
虽然苟胜同学还觉得挺别扭,一开始还吃不下这些东西,但是他也知道在农村喂狗吃这些已经是不错的了。为了拥有强健的狗躯,打败其他小狗成为狗王,他不得不强忍着不适吃掉了所有的饭菜。一开始他觉得难以下咽,吃了一会觉得不错,吃完还赞叹了一波张家妈妈的手艺真不错。
刚开始喂小狗吃饭的时候,张馨月是准备大狗喂一份,三只小狗喂一份,但是已经有了狗王意识的苟胜同学,怎么可能跟别的狗共吃一份。
毫无意外的,他在清场之后,才开始享用自己的午餐。以至于张馨月的妈妈---张桂香气得不行,直骂死狗。准备把苟胜打一顿让他知道要“孔融让梨”的美德,让其他两只小狗一起吃。
很显然,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是见不得打狗的。所以在拦住了妈妈后,张馨月把自己的一半饭拿来喂另外两只小狗。
张桂香无奈。养着的这群狗也是可怜,这些饭也最多吃半年了,就由他去吧!
所以之后的标准配置就是一大,一小,一中三份饭的分餐方式。至于为什么苟胜一个人可以享受一分中等餐呢。完全是他第一次吃了之后感觉自己根本就没有吃饱。所以死皮赖脸的在餐桌下面逛来逛去。当然主要区域也只敢去张馨月那边,他还是比较怕张馨月的爸爸---张秋良给他一脚的,小身板儿受不住。张桂香也是看出了它好吃的本性,五分同情,五分有趣。从此,大手一挥给“狗剩儿”每餐加了一点。
苟胜也开始初步确立自己的狗王威严。有几次,两只狗兄弟吃完自己碗里的,想要偷他的饭吃。结果被苟胜几嘴巴就咬走了。论起战斗意识,如果冲上去就咬别人的后颈也算战斗的话,苟胜还是感觉自己还是没有白活了22年。
至于大黄,这是一只很懂事的狗。主人出行一路护送,主人归来也是摇尾呜咽,夹道欢迎。平时也不偷东西吃,看家护院做的妥妥的,如果不出意外,张桂香简直把它当女儿来养,尤其是张秋良以前打工在外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大黄陪着她。所以本来最有可能被带到城里去的是大黄,但是好死不死---苟胜来了。不,狗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