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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黄兴之死(1 / 1)

那柄黑铁剑当胸而入,我却没有感到丝毫疼痛,只感觉周身酥麻不已,浑身血肉当中好似有万千蚂蚁在爬一般。

这种感觉让我周身无力,双膝发软,差点就跪了下去。

而那柄黑铁剑则在我眼前化为了一道黑气,黑气分散,化为无数道鬼影,一下子全都钻到了我的体内。

“静心凝神,空守灵台,万不可让鬼剑吞噬了你,否则你会变成毫无意识的鬼物的。”怪老头担忧地看着我。

我紧咬牙关,脑海当中犹如万鬼在哭号,我死守着最后的一点灵台清明,不让那些鬼物将我的意识给吞噬。

就在我即将撑不住的时候,趴在我肩头的冥火鬼兽似有所感,直接跳起,化为一道黑光,从我的鼻子里钻了进去。

然后就出现在我的脑海当中,那些嘶吼咆哮的鬼魂,竟然被它一一给吞噬了。

那些鬼魂被冥火鬼兽给吞噬,我顿时神明一清,那种酥麻的感觉也尽数消失了。

我抬头看着黄兴那张狰狞的脸,抬手就是一拳打在他的下颚,直接将他给打得翻飞出去。

黄兴挣扎着站起来,愤恨地看着我道:“小王八蛋,你还真是蟑螂命啊,怎么都死不了。”

“老王八蛋,你都没死,我怎么能死。”我冷道。

黄兴被我骂得火起,我偏头看了眼肩头的冥火鬼兽,发现它依旧在沉睡,我拍了拍它的小脑袋瓜,它却只是嘟哝了一声,继续睡觉。

“你就别指望那冥火鬼兽了,它现在只是幼年状态,没动一次,就会陷入一段时间的沉睡。”

“就算没有它,老子也不怕你。”

“好,好,好,好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今日我便送你下地狱。”

黄兴声音陡然一冷,双目一睁,浑身竟然燃起无边鬼火,顿时周遭温度一降,我感觉就连血液流动的速度都变慢了。

”我倒要看看,今日是谁下地狱。“

一个冰冷有些别扭的声音在黄兴背后响起,黄兴大惊,一双手一下子从背后抱住了他。

“霍普恩……”

没想到之前掉进机关当中的霍普恩竟然出现了,作为不死不灭的存在,加之霍普恩吸血鬼的身份,本身就是极阴之体,根本就不惧黄兴的幽冥鬼火。

黄兴也是大惊,他刚一转头,霍普恩一口咬在了他的咽喉部位,咕咚咕咚喝着他的鲜血。

黄兴身体剧颤,口中叽里呱啦不知说着什么,高大的身体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靡着,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黄兴已然变成了一具干尸。

霍普恩不屑地将他丢在一旁,呸了一声,道:“这血太难喝了,真臭啊。”

这个时候,黄兴还没有完全死去,那浑浊的眼珠缓缓转动着,喉咙里发出咕噜噜的声音,显然他想要说些什么,但他声音太小,我们根本就听不清楚。

怪老头看着黄兴,面露痛苦愧疚之色,他起身来到他的身边道:“关于小豆子,我没有骗你,他一直跟在我的身边,本来这次来找你,就是为了将你带出去,让你们父子团聚的。”

黄兴看着怪老头突然笑了起来,道:“放他走吧,这样对他不公平。”

话音一落,黄兴脖子一歪,生机尽去。

怪老头站起身来,仰头看天,重重叹息了一声。

黄兴死后,怪老头带着我和霍普恩从地下出去了。

那些走马尸老老实实守在外面,见我们出来,明显一愣。

“咦?你们怎么出来了?难道是师傅他老人家大发慈悲,放了你们。这不科学啊。”为首的小右道。

看着那个拽屁的小右,我哭笑不得,走过去,踢了他一脚。

“怪物,你敢踢本大爷,兄弟们,上啊,剐了他。”小右愤怒地吼道。

但那些走马尸没有一个敢上来,我又踢了那小右一脚,恶狠狠道:“小东西,快把东西交出来。”

那小右竟然看都不看我一眼,我苦笑一声,直接将它给抓了起来道:“你师傅已经死了,你再执迷不悟的话,别怪我让你连鬼都做不成。”

很明显小右根本就不相信黄兴已经死了。

“你放屁,师傅法力通天,岂是你这个小鬼能对付的了的。”

“那你说说,为什么我们出来了,而你师傅没出来呢?”

小右明显一愣,便不再说话了,而就在这时,怪老头掐了一个法决,小右顿时痛苦地嘶吼起来,张口将那朵洁白的莲瓣给吐了出来。

我将莲瓣捡起来,揣进怀里,这时怪老头开口了:“尘归尘,土归土,你们本就是枉死之人,去你们该去的地方吧。”

说着,怪老头竟然念起了往生经,那些走马尸全都痛苦地叫了起来,没过多久,一道道黑气从它们身上冒了出来,然后那些走马尸纷纷枯萎,化为尘土。

怪老头神色悲戚,沉默了好一会儿,我和霍普恩都不敢打搅他,直到他完全恢复如常,我将怀里的那莲瓣逃出来给他,问道:“前辈,请问这是何物啊?”

怪老头看了一眼,眼中闪过一道精光,一闪即逝,他随即将那莲瓣交给我道:“这是钥匙,打开幽冥之门的钥匙。”

我一愣,有些不明白地看着他。

他看了我眼道:“你知道我们现在是在哪里吗?”

我点点头道:“地狱。”

怪老头笑着摇了摇头道:“这不是地狱,而是一个比地狱还要可怕的地方,还记得我之前对你说过,我们家族一直都在守护一个古墓吧?”

我点点头道:“难道我们现在就处在那座古墓当中?”

怪老头点点头,同时我心里也生起了疑惑,他们家族是守墓人,那么黄兴呢?

怪老头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他道:“黄兴是我同父异母的弟弟,当初我父亲下山游历,偶遇黄兴的母亲,两人一见钟情,厮守良久,后来我父亲回山,而黄兴的母亲则留了下来,并且给当地一个富户老爷做了妾室。黄兴他也是一个可怜人,因为他本不是黄家人,自小就受人欺负,所过的日子,连黄家的长工还要不如。”

我可以想象黄兴的日子,在那个年代,未婚先孕可是要浸猪笼的,黄兴从小到大都背着一个杂种的身份,他最后竟然能够娶得本地另一富户的闺女,不得不说,他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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