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比试越来越激烈了,依然是射葫芦,这次是三箭齐发,以三箭射中的葫芦最多,家雀伤亡最少来算这胜负。
这次是吴谦当先,他连发三箭,居然射中了四个葫芦,箭箭必中,只可惜,死了一只家雀。成绩虽然不错,他看起来却是很不满意,陆靖明知道他一向对自己要求高,吴谦一退下,他就在一旁安慰他。
那世家子弟就没那么幸运,三箭只有两只射中了葫芦,家雀还都死了,他说了句技拙,献丑也下去了。
不能输,要赢,那支簪子一定要拿到手,印浩天心中暗暗想。薛业已经拿起了弓箭,那副姿态不急不躁,沉稳有度,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三箭齐发,只听“啪啪啪”几声葫芦裂开的声音同时响起,居然六只鸟雀从那葫芦中飞向天空。
六只!
真的是六只!
护卫在一旁一报数,大家都惊呆了。真是神箭术了,这已经不是百发百中了,恐怕是他已得后羿的射箭之术精髓要诀。
“浩天,他的箭术如此之好,怕是你的玉簪要保不住了。”陆靖明小声地说。
“他自去赢他的第一,他的箭术不止在吴谦之上,我也是甘拜下风,我的目标是那支玉簪。”印浩天不以为意。
可是陆靖明急了,“哎,说好的,这在端午射柳上让你大展所长,让你的心上人能够看到你的英姿,被你折服,你只得个第三,她会不会觉得你没本事?”
说的也对啊,印浩天发了愁,他对自己的射箭很有信心,但是现在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也拿不到第一,那这第二……他看了眼印浩云:不知大哥的箭术精进了多少?
印浩云的实力印浩天很快就知道了,他执弓瞄准,有风吹来,拂动了他的发丝,他的眼睛危险地眯了起来。他先射了一支,那箭以雷电之势,快,准,狠地带着劲风射中葫芦,那葫芦变立刻四分五裂。
一只家雀飞了出来,惊叫着不见了。
印浩天有些惊讶,他跟大哥许久没在一起切磋,没想到大哥的箭术已经比以前强了太多。他聚精会神地等着看大哥的第二支箭。
印浩云随之又拿起了第二支箭,瞄准,放箭,两个葫芦被射中,鸟雀安然无恙。
“好,不错。”明王爷赞道,印浩云眼中有了别样的光彩。这第三支箭,他要让众人大吃一惊。
他拉紧弓弦,凝神屏气,那些小姐们也一动不动,眼睛都不眨一下,都想看一看这一箭又会射中几个葫芦,是不是比刚刚那个校尉薛业的箭术更加精彩。
箭在弦上,满弓拉好,不得不发,射!
变故即发生在这一瞬间,一个小丫鬟突然冒冒失失地跑到了古柳旁,恰巧一只刚刚惊飞的鸟雀偏偏撞到了她的脸上。那一瞬间,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顾着捂着脸赶那只家雀。但周围的人可是看得清清楚楚,那支离弦的箭以惊人的速度射向了她。
眼看她就要命丧箭下,许多大家闺秀都忍不住惊呼了起来,更有那胆小的捂住眼睛不敢再看。
“少爷!”信宁大叫,她看到了什么?
她的二少爷在那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跳跃,将那丫鬟推开,但他自己已经来不及躲开了。她的心全都提到嗓子眼了,根本再顾不上什么礼仪规矩,小跑着到了印浩天的身边,紧张地看着他的伤。
所幸,那箭之上擦过他的肩膀,并没有射中要害,但是肩膀留着血,箭是肯定不能射了。
明王爷显然也没料到会发生这种事,急忙叫了府里的大夫,来为印浩天诊治包扎。
吴谦,陆靖明也上来看他,印浩天被众人簇拥包围着到了正厅里,大夫看过后说是没伤到筋骨,没有大碍,只是近日不要沾水,不要习武,用那最好的金疮药包扎了伤口,信宁才把心落到了肚里。
“二弟,幸好你没事,不然大哥一定不能原谅自己。”印浩云一脸自责,刚刚那一下子也吓到了他,不过,当他看到那箭对准了印浩天时,心里又有莫名的快意,当时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念头:如果,印浩天就这样死了,会怎么样?
“大哥,没事,不就是受了点小伤嘛,男子汉,大丈夫,流点血算什么,你看我现在生龙活虎,可以马上再跟你比一场。”印浩天边说,边站起来活动那受伤的手臂来证明自己所言非虚。一不小心扯到了伤处,他嘶了一声,脸上立刻痛的皱了起来,但是看见印浩云面有愧色,他忍着痛笑着说:“大哥,我真没事。”
“少爷,快别动了,老老实实的伤才能好的快。”信宁有些不满二少爷此刻的逞强,但她知道二少爷是在宽大少爷的心,她也没觉得他是做错了,只是很心疼,很难受,还有那么一点点小委屈。
天知道刚刚她是有多害怕,那箭如果真的射到少爷的要害,如果二少爷今天真的有什么意外,那她,她,她……绝对不能原谅大少爷。
她的语气不像以前那么恭敬,那么小心,印浩天反而高兴起来,很听话地坐回了原位,目光灼灼地看着她。这不由得让印浩云又多看了一眼信宁,信宁被这两个人一个热烈,一个探询的眼神看得很不自在,低头敛眉地站在了印浩天身后。
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变故,印浩天已经不能参加最后一局了。这次的射柳的结果虽然有些遗憾,但物品都已经陈列好,总要评出个一二三等。
这第一呢,便是这校尉薛业了。明王爷命人将盖着红绸的托盘呈到他面前,早有人对这里面的东西多有猜测。此时大家纷纷都把目光集中到这托盘上。
薛业一掀红绸,一把古朴的宝剑静静地躺在那里,剑柄处刻了“青”字,它周身没有繁复的花纹表面是灰黄色,没有沙眼,组织细密,剑身三尺长,半尺宽,青铜质地,冰冷坚硬。他拿起来这柄古剑,只听“刺啦”一声,他抽出了剑,虽然年代久远,但这锋刃锐利,光洁如新,毫无锈蚀,果然是把好剑。
“这,莫非是三百年钱,昌邑国魏将军的那把青乌剑?”有人惊讶出声,明王爷点了点头,“这确实是青乌剑,魏将军是昌邑国的常胜将军。这把青乌剑,他更是从不离身,是他上阵杀敌的得利兵器。今日将此剑赠与校尉薛业,望你能像魏将军一样为我朝尽心尽力,护我兴安朝大好江山。”
“薛业谢王爷馈赠,我定当以陛下马首是瞻,效犬马之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薛业领受了青乌剑,或许是这剑的出处激励了他,他整个人比刚刚多了一分神采。
这第二名就是吴谦了,他虽然收下了那钧窑茶具,却并不感到骄傲,实际上,他觉得自己这第二名实在是名不副实。毕竟印浩云那最后一箭出了意外,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来,他的箭术绝不比自己差。还有印浩天,他压根没有参加。
那支印浩天势在必得的羊脂白玉簪最终也没办法赢回来,而是到了印浩云手里。说实话,他还是有点郁闷的。本想一展拳脚,把羊脂白玉簪赢回来送给宁儿,这下倒好,不仅玉簪没到手,自己也挂了彩,受了伤,可真是得不偿失。
不过——
印浩天偷笑,由此换来宁儿对自己更胜平日的担忧与关心,他还是挺乐在其中的,觉得这点小伤也是值了。而且宁儿刚刚说话的口气哪里像平常把尊卑贵贱分的那么清的她,这是一个好的开始啊,他喜滋滋的想。
回府的时候,坐在马车上,印浩天一会儿头疼,一会儿腿疼,可着劲的折腾信宁,让她捏肩又捶腿,他自己则闭着眼睛享受着。
“宁儿,你觉得今日那支羊脂白玉簪怎么样?”印浩天突然想起来,想问问信宁喜不喜欢。
“那支簪子,很美啊,羊脂白玉,是很名贵的,我记得四小姐生辰的时候,相爷送了一块给她戴在脖间,她喜欢的不得了,平时都一直戴着。”信宁捶了左腿,又给他捶右腿。
“那你喜欢吗?”他还真想知道。
“女子有几个不喜欢这么首饰的呢,奴婢当然也不例外。”
“那我……”
“少爷,但是那太名贵了,如果是奴婢戴着,只怕是平日里做个事都要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心就把它摔了,或者出去也怕给贼人惦记上了,反倒让人受累,不如什么都不戴,自在又舒服,奴婢也能更好地服侍少爷。”信宁可是知道印浩天的脾气,她要是说很喜欢,那少爷一定又要说送给她。他总是这样,想对她好,但是却也总是从来不考虑她是否能承受。
“是这样吗?你觉得这样好,不喜欢那簪子?”印浩天怀疑地问。
“当然了,少爷。”信宁肯定地说。
“好,我知道了,我还想着没有把那簪子给你赢回来,觉得有些遗憾,既然你不喜欢,那刚好,以后碰到更好的,我再送你。”印浩天那一点点郁闷也没有了,宁儿不喜欢,那还有什么不高兴的。反正总有宁儿喜欢的东西,他自会寻来给她。
“我其实……”
“宁儿,这边肩膀,快点,酸痛酸痛的,今天射箭太多了。”印浩天催促道。
信宁只好将要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再说吧,反正少爷送给她,她不要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