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念念不忘(1 / 1)

顾谨遇还没回答,苏慕许想起唐乾说的话,脑袋嗡的一下。

笑的很好看?

该不是刚才她笑的样子,让她想起了曾经对他笑的很好看的那个女孩吧?

爷爷曾说,她天生长得甜美无害,眼神纯澈,人见人爱,便是犯了错,也不忍心惩罚她。

这么说来,他之所以哭,是因为她的笑,勾起了小时候的回忆。

那些记忆,有难过的,也有温暖过他的。

那个糖纸,她看着真的很眼熟。

“唐乾比你小一岁对吧?”苏慕许喃喃自语,“他什么时候遇见那个女孩的?”

“他十岁的时候。”顾谨遇答道。

虽然唐乾没说,但他听唐乾提过十岁那年在晋城待过三个月。

是被人贩子骗去的,他很乖,人贩子对他放下了警惕心,想找个出价高的,他便趁着人贩子不注意,跑了。

苏慕许算了算,唐乾今年22岁,十岁也就是十二年前,那么,那个小女孩今年应该十七八岁了。

很巧,她就是十八岁。

苏慕许忽然想到了什么,让顾谨遇把糖纸图片发给她,然后她转发到了微信群里。

“哥哥们,你们看这个糖纸眼熟吗?”她问。

她很快看到了哥哥们的回复。

苏慕白:“你画的,五岁的时候。”

许铎:“我们一起画的,你不记得了?”

许辰:“你五岁生日时,自己画的糖纸包装。”

苏慕林:“是的。”

苏慕乔:“我怎么不记得?”

许言:“我也记不清了,好像有些眼熟。”

许为:“那是你们俩还小,只知道吃。”

苏慕许又问:“我五岁的时候去过晋城吗?”

苏慕白:“去过,爷爷的战友的儿子结婚,爷爷去参加婚礼,你非要跟着去,还当了花童。”

苏慕林:“我记得,我们一起去的。”

苏慕许的心跳几乎静止。

不是吧?

唐乾要找的女孩就是她?

这……她一点印象也没有啊!

许辰:“小妹,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苏慕白:“这图片哪里来的?”

许铎:“我好像还保存着原画,用回去找找吗?”

苏慕许:“不用了,没事,就是看着眼熟,我去午休了,哥哥们午安~”

匆忙点开那图片,苏慕许又认真看了一遍,发现了粉色糖纸上有好多字母。

挨个去认,跟她和哥哥的名字完全吻合。

可以确定,这糖纸就是她五岁生日专门定制的糖果包装纸。

这就尴尬了!

唐乾该不会暗恋给她棒棒糖的女孩吧?

十二年了,他颠沛流离,还被人哄骗偷渡到了国外,好多次差点丢掉性命,后又成了雇佣兵,居然还能将糖纸保存完好。

心,抽抽的疼。

“怎么了?”顾谨遇看的揪心,她的反应,他有些看不透。

难道她真的见过那糖纸?

苏慕许抬起头,不知道该怎么说。

他心眼那么小,要是知道唐乾要找的女孩就是她,会作何敢想?

唐乾没心眼,知道是她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好乱啊!

“有点困。”苏慕许打了个哈欠,选择先将这事儿给压下去。

顾谨遇没再说什么,送她回房休息,只是一路上手机响个不停,全是她哥哥们发来的消息,有关那张糖纸。

顾谨遇知道了糖纸的出处,一瞬间明白了她为什么神色复杂。

原来,唐乾要找的女孩是她。

这也太巧合了。

他高兴不起来。

顾谨遇卖了个关子:“等高考结束再说吧,不是什么大事。”

七个哥哥纷纷陷入沉思,各种好奇,特别想知道那糖纸是谁收藏的。

看样子不是顾谨遇,不然小妹不用来问他们,直接问顾谨遇就行了。

是谁偷偷惦记着他们家小妹?

七人都没有再问,眼下什么事都没有小妹高考重要,他们绝不会打扰。

苏慕许为了高考,也只能将这件事给压下去,绝不会去问唐乾,以免有情绪波动。

顾谨遇猜到了她的心思,将苏慕林给叫了过来,给唐乾放了假。

只有他不在许许面前出现,许许才能真正做到当什么也不知道。

唐乾挺高兴的,叫上兄弟们,去了晋城。

顾谨遇从定位上发现唐乾去了晋城,心蓦地疼。

如果唐乾对记忆中的那个女孩有执念,他该怎么办?

他说那个女孩笑的好看,足以说明他是喜欢的。

女孩给他一颗棒棒糖,他连糖纸都能保存十二年。

创建儿童慈善基金会的时候,让他取名字,他取的也是棒棒糖。

按了按有些沉闷的心口,顾谨遇给唐乾发消息:“怎么去晋城了?你还记得在哪里遇见她的吗?”

唐乾:“有一点印象,在一个广场,如果还在,应该能认出来。”

一般来说,城市的广场很少会重建,也都会有标志性的建筑。

顾谨遇:“好,乖乖的,糖别吃过量。”

唐乾:“好的。”

唐乾满怀期待的去晋城,十分雀跃。

他有一个好强烈的念头。

第一次想要再见到她,一定能再见到她。

小七说过一句话:“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那是她喜欢上一个男人,人家不搭理她,她还不死心,才那么说的。

那时候他没什么感觉,对这些都不感兴趣,现在猛然想起来,觉得特别有道理。

他记了她十二年,她会不会也记得他?

那时,也是夏天,他在广场翻垃圾桶,捡矿泉水瓶,想要卖钱买馒头。

她穿着白色的小裙子,跑的挺快的,将手里的饮料瓶递给他。

那瓶饮料,是新买的,都还没有开封。

他不接,准备走的时候,她叫住了他,笑着对他说:“哥哥,你好漂亮呀,你能跟我回家吗?”

他想走,她拽住了他的袖子,也不嫌脏。

她长得好好看,像洋娃娃一样。

声音也好听,笑的更好看,他一时看呆了,连她什么时候塞给他一颗棒棒糖也不知道。

他伸手要摸她头发时,有大人围了过来,将她抱走,还有三四个人对他拳打脚踢。

说大小姐千金之躯,是他这种捡破烂的乞丐能摸的吗。

她家一定很有钱,他抱着头的时候,这么想。

有钱真好。

能穿漂亮的衣服鞋子,能笑的那么好看,连头发都是香的。

如果再见到她,他会认出她吗?

她应该不记得自己了吧?

十二年,五六岁的孩子记不住什么的。

反正他五六岁的时候,只记得总被人丢弃,没少挨打,具体的,早记不清了。

记忆最清晰的是在阿婆家的那一年,他却没记住阿婆家在哪里,连那座城市叫什么,也毫无印象。

他记性很好的,只是那一年他从未离开过阿婆,也没想过阿婆有一天会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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