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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二、甜蜜和缠绵(1 / 1)

子佩干脆的应着,“好,走!秦帅哥再见!我们把宁书托付给你啦!”

她们两个人笑嘻嘻的走了,秦羽打开车门走过来,把我紧紧的抱在怀里,泪水在他的肩头一点一滴的渗进去,很快浸湿成一片悲伤的海。

“宁书!”他吻上我的额头,这一刻,千言万语都显得无比苍白,仿佛在很久之前就蓄势待发,我沉溺在他的怀里,半晌沉默,把所有的思念和情愫都化作长久的依赖。

“你不是说去美国了吗?”

“我说过我要等你的电话,我一直在等,谢谢你昨晚能想到我。”

“为什么会现在说呢?”我哭的像个孩子。

“对不起,是我不好”,他抱得我几近窒息,“我总在犹豫是勇敢的向你走近一步,还是无奈的后退,我很害怕你永远不会喜欢我,在这条孤独的路上,我一个人走的好辛苦。宁书,从今往后我们再也不要分开了,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可是……”

他用力吻上我的唇,冗长而缠绵的吻,在八月夕阳的余晖里,一切都美的不像话,美到我的骨髓里,我想到了溪流、丛林,还有光线透过树叶的斑点。

他松开我,然后又吻了我,像是我们错过了许多的年华,枉图在这一刻全部弥补起来。

我红了脸,低声说:“我们走吧。”

他牵着我的手让我坐在副驾驶座上,开车时右手始终握着我的左手,他的手心很烫,犹如八月里的太阳,他时而扭过脸对我一笑,只那一笑,安全感便驻扎在了心底。

我这时才体会到,你费尽心血去爱的男人并不是你的真命天子,因为真正爱你的男人不舍得让你爱的那么辛苦,他早已做好了爱你的全部准备,只等你走进那温暖的港湾。

我好想永远牵住他的手,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我们要去哪?”我问道。

“我们私奔吧。”他笑着说。

我也笑了,“说点现实的。”

“你变换了风格也很漂亮,不过下次再想穿成这样去酒吧,一定要让我陪你,你这样多让人不放心。”

“那我就不穿这样的衣服了。”

“你穿着很好看,你想做的事,我都支持。”他把车停在了江城大学门口,“宁书,我们到了母校,陪我进去走走?”

我坐着不动,“现在能告诉我,你和莎莎到底怎么回事了吗?”

“好”,他干脆利落的开口道:“我和莎莎从小一块长大,青梅竹马,那年我十五岁,莎莎十二岁,大人们都说秦羽和莎莎真般配,长大了是要结婚的,他们经常这么说,我对莎莎的感情渐渐发生了变化,从妹妹变成了未婚妻,我也开始觉得我们一定会结婚的。高中毕业后,出于青春期的好奇和情窦初开的懵懂,我夺走了她的童贞,但我那时的确很喜欢她,我想和她共度余生,白头到老。可后来她喜欢上了另一个男孩,她决定离开我,没过多久,她哭着跑来找我,想同我重归于好,我答应了。再之后,她故技重施,把我当成了生命里固定的备胎,每当她离我远去的那些日子,我会感到特别的难受,曾经我以为那是因为我对莎莎爱的深刻,直到我遇见了你,宁书,我才明白那根本不是爱,那只是一种愧疚。我毕业后进了今日晨报,当时只是打算做个过渡,我的父亲一直希望我接受家族企业,让我在报社待三年,已是给我极大的放纵,可就在我要离开时,我听说你来了,我不愿意走了,我想着能和宁书每天朝夕相处,是多么快乐的一件事,但我没料到,莎莎也进了报社。”

说完这些话,秦羽重重的叹了一口气,像是在心里憋了很久。

我轻捏他的手指,“我进报社后,并不知道莎莎是你的女朋友。”

秦羽摇摇头,“那个时候她有男朋友,后来她发现我对你的关心,虽然我努力隐藏对你的感情,却仍然被她发现了,她让我同她结婚。莎莎就是这样,从小娇生惯养,即使是她不喜欢的,她也不愿拱手让给别人,当时我万念俱灰,因为你有男朋友,你告诉我你们关系很好,我觉得我们这辈子根本不可能了,于是我答应了他们,那些逼着我和莎莎结婚的人,我们订了婚,莎莎仍然有别的男人。”

“师兄!”我侧过身抱住了他,心疼的如被针扎。

“你不在我身边的日子,其实我过的很不堪,从报社离开后,我每一天都在想你。”他抱紧我,比我更用力。

“你有过几个女朋友?”

“原来宁书也会问这么俗的问题,你是最后一个。”

我的花拳绣腿顿时落到他的身上。

手牵着手,穿过整个校园去往学校的后门,熟悉的气息铺面而来,离开的母校成了情人眼里的西施,一颦一笑都是美的,那一草一木仿佛昨天刚刚见过,连在香樟大道上游荡的保安,此刻见来都特别的亲切。

我和秦羽欢快的踱着步子,这边看看,那边瞧瞧,经过一幢寝室楼底下时,看到有个男生在桂花树下摆满了玫瑰,向住在这楼里的某位女生大声的表白,许多学生好奇的趴在阳台上看热闹,互相窃窃私语,猜测着被表白的女生到底是谁。

我不由的感叹道:“子佩在大学里曾梦想有个男生用这种方式向她表白,后来她工作了,她的前男友也在我们住的小区楼底下摆满玫瑰,可是子佩说以前得不到的,现在统统不想要了。”

“所以大学里的人和事是最单纯的,即便有时有小心机,现在想来,不过是雕虫小技罢了。”

“雕虫小技才令人感动啊。”

我怅怅然发出感慨,没料及秦羽大声的喊道:“宁书!我爱你!”

“宁书!我爱你!”

“宁书!我爱你!”

我拉着他的手仓促而逃,笑声撒了一路,我的秦羽,他阳光而调皮。

“大一新生入学的那几天,我在图书馆无意间碰到你,你穿着天空蓝的连衣裙,那是属于晴天的颜色,可是你瘦瘦弱弱,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

“高三一年苦读,营养全被书本吸收了,文学院的美女那么多,你怎么会注意到我的。”

“你喜欢的事物并不需要是这个世上最美的,只那一刹那的感觉,有如写文章的灵感,就在那一瞬间在心里剧烈的闪动,也许早一点,晚一点,感觉都变了。但是感觉一旦产生,便生根发芽,枝繁叶茂。本想在第一次就上前打个招呼,但我迟疑了,计划等打听到你的名字再说。”

“难道你用了一年的时间来打听我的名字。”

“早就打听到了,但再见你时,你和沈皓轩手牵着手从我面前一晃而过,你笑的很幸福,我站在香樟树下,我们擦肩而过。那年的香樟果结的格外多,整条大道上落满了黑红色的果子,噼里啪啦的炸开,像外星人投掷到地球的浆果弹。”

“我记得。”

他伏在草地上,侧过身刮我的鼻子,“你看,每个人的青春里不仅仅只存在一个人,你的青春里还有我们共同的回忆嘛,只是你在选择性的记忆,记住你愿意去记住的,而把你认为不重要的都忽略了。”

“你还记得什么?”

“我记得的太多了,你刚来报社时,我请你们吃牛排,你说你饿的快晕过去了,吵着要一双筷子夹着吃,我说吃牛排要用刀叉切开后,一小块一小块放进嘴里,才能品尝出牛肉的香味。然后你冲我来了一句,资本主义少爷的生活和我们就是不一样!”

我难为情的笑起来,“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了,多亏资本主义少爷请客,我才有幸吃到人生中第一块牛排。”

“从那次和你吃过牛排后,我就告诉自己,下次一定要把牛排切好后再端到你面前。”

“这么一说,我想吃牛排了,肚子好饿。”

他带我去了老街,此时的老街正摇曳仲夏夜的酒杯,月光缓缓的沿着娇俏的屋檐和古老的粉墙流淌下来,倾泻在青石板上,撒了一地的碎银。秦羽指着一家一家的店面问我,宁书,以后我们把这家店盘下来好不好,宁书,你想开家花店吗。

我笑着不语,只要能和他在一起,做什么都是开心的。

我带他去了那个叫冲儿的老板娘开的店,她正坐在店面口的门槛上吃火龙果,慵懒的盘发下半遮半掩着一双洞察了世事,却不狡猾和精明的眼睛。

她笑着站起来,“来了,男朋友特别疼你呢。”

我不好意思的问:“老板娘怎么看出来的?”

“我老远就看到了你们,来老街逛的情侣,大多是姑娘家对这里的一切充满好奇,拉着男朋友到处转悠研究,但是你的男朋友,他的眼里只有你,把你爱进了骨髓里。”

她笑起来的时候,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你们想吃点什么?”

“牛排可以吗?”

“当然可以。”

之后,我和秦羽开心的吃了一顿晚餐,他仔细的把一盘牛排切的精细而容易入口,我像一个懒惰的孩子,从他挑起的叉勺上,一口一口吃下他对我宠爱。

吃好饭,和老板娘告别后,秦羽依依不舍的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吧。”

我辩解道:“才十点钟。”

“十点钟已经很晚了,我们明天再见面好不好?”他抱着我站在沿河的石阶旁,亲吻我的额头。

“我不想回去,你给我买了衣服,反正也有衣服换。”我呢喃着说出这句话,晚风扬起发丝,在向星辰诉说我的心思,河水在我眼前荡起璀璨的碧波,犹如少女脖颈上迷人的钻石项链,悠悠的,传递着芳香。

“宁书。”他自然懂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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