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夏天对我来说有点不同寻常,逃脱了高中地狱般生活,我终于迈入了大学的校门,在高中我勉强还算个懂事的学生,最后的成绩不好不差,考上算有点名气的s大,其实想着可以脱离爸妈的魔爪,不论去哪上大学,上什么专业,我都会乐呵呵地卷铺盖去的。
S大在北方的一个省会城市j市,又是百年老校,底蕴深厚,颇让我满意。唯一让我觉得遗憾的是学校并没有给我太多时间闲逛,到达j市的第二天就开始军训,学校也是够坑,军训21天,足足三个星期,估计结束后不知道得黑到哪去,爸妈还认不认得出来。
学校宿舍是四人间,上床下桌,算是现代大学的标配模式,我来的时候已经有两个人到了,分别是朴棉和马丁,朴棉是朝鲜族人,家住东北,马丁也是典型的北方壮汉,跟他们俩比起来,我虽然在身高上没差多少,但体型上明显小一号,所以也显得瘦小了一些,但是令人欣慰的是,我的年龄也是三个中最小的。
三个人刚刚碰面并没有尴尬多久,便开始热络地交流起来。不过一个晚上的时间,姓甚名谁,多大了,家住哪,有没有女朋友便抖擞得一清二楚,我们天南海北地侃着,完全忘记了明天的军训。
“张加,你说咱们宿舍怎么才三个人,这明天就军训了,那位还来不来了?”老朴在床上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根竹签,含糊不清地问我。
“应该不能吧……”我撇了撇嘴。
我们三个都是地质勘探专业,又在同一个班,传说中的和尚班。没错,就是一个女生也没有,按理说应该不会有三人宿舍吧,就算真的单出来一个,也应该会有别的专业的人补上来,可是那位兄弟迟迟不来,也确实有点奇怪。
不过我转念想了想,最终还是说:“嗨,该见肯定会见的,说不定人家家里有事耽搁两天呢。”
朴棉对我的猜测不置可否,点了点头便呼呼大睡了。
我侧头盯着那个空床铺呆呆出神,我总有种奇怪的预感,这位姗姗来迟的同学好像是个不平常的人物。
怎么总是有这种乱七八糟的想法。我笑了笑,也翻了个身子沉沉睡去。
s大的军训真不是一般的变态,天天在上六点二十开始早训,到七点半给二十分钟吃饭,然后接着一上午的训练,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接着训练到五点,晚上还有加训。虽然我是个男的,可过了几天也确确实实觉得力不从心,更何况迷彩服天天都得穿在身上,连洗的机会都没有,军训连一半都没过去,队伍例的味道就已经没法闻了——浓重的酸菜味儿,天天熏得我直想吐。
反而朴棉和马丁都好好的,每天训练累成狗,回来照旧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的,就我一个人在床上躺尸。
唉,这北方糙汉子就是不一样。
我感叹道。
于是在这种高强度的训练下,我终于不负众望地中暑了。被同学晕晕乎乎地扶到寝室,我颤颤巍巍地准备拿钥匙开门,却发现门居然没锁,瞬间便清醒了几分。
我轻轻推开门,门内的人似乎听到了开门的声音,微微转了转身子,我抬头看去,好像是那个迟迟没到的新生。
他看起来斯斯文文的,但是很高,一点也不柔弱,鼻梁上架着副圆框眼镜,我一直觉得男生驾驭圆框很难,不过他居然能戴出来一股子旧时知青的味道。他后面是三大箱子书,看起来都破破旧旧的,像是存放了很久的样子。我一想到我自己什么书也没戴,背着个笔记本就来了,心里着实是十分惭愧的。
气氛一下子有点僵,我本身就是个自来熟,轻咳了一下便笑道:“同学,才来啊?我叫张加,是你舍友。”
他愣了愣,手上还拿了一本封面发黄的书,他用极短的时间上下打量了我一遍,最终和气地笑道:“我叫于简。”
我点点头,宿舍里的气压居然又一次降到了最低点,这个人话很少,虽然看起来并不冷淡,但是也不像是容易亲近的人。其实我本想问问他怎么开学这么久才来,但他似乎对我并不好奇,也不关心我怎么会突然回来,我自然也没有必要再问什么了,还是不要自讨没趣的好。
我摸了摸鼻子,在我觉得很尴尬的时候总是会下意识这么做。眼下没事做,我的头晕愈发明显了,只好病怏怏地爬上床,准备闭目养神。
我为了避开他的书,与他侧肩而过,突然就觉得这个人身上好凉,是那种能让人一下子就清醒的凉,我皱了皱眉头,微微转头看向了他,他低着头正翻着那本破书,丝毫没有发现我正在注视他,我发现他穿得实在是有点多了,他居然穿着长衣长裤,更夸张的是,他穿了一件丝绸质地的里衣,外面还套了一件薄外套。那件里衣有一种特别奢侈的感觉,它竟然泛着柔和的光。
我看了一会儿觉得无趣,渐渐也就睡着了,夸张的是我醒了之后,发现他还是那个姿势看着手上的书,地上的三大堆书连动都没动。我抬头看了看表,都下午五点了,我睡了两个多小时,这位仁兄也真是够可以的。
“你这是一直没挪过啊。”我伸了个懒腰,觉得自己好多了,还是没忍住问道。
他见我醒了,轻轻笑道:“本来是想收拾的,怕打扰你休息。”
他的普通话很标准,竟然一点地域特征都没有,我见他好像并不是特别排斥和我交流,想着正好趁这个时候认识一下,便又问道:“你是哪人啊,听口音听不出来呢。”
他合上了手上的破书,抬眼看向我:“浙江的。”
“哟,好地方呀。”我一下子精神了,从床上坐起来,笑呵呵地说道。
他点了点头,似乎并没有想说下去的意思。
这好不容易打开了话匣子,我可不能轻易让他闭上。我连忙问道:“你穿这么多……不热吗?”
说着我又瞥了瞥他身上的绸子衣服,补充道:“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兴穿丝绸料子的衣服了?”
“丝绸”二字好像一下子挑动了他的神经,他微微眯了眯眼睛,轻轻问道:“你说……丝绸?”
我愣了一下,有什么问题吗?我看着他,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又说了一句:“这不是丝绸,是蚕丝。”说罢便开始低头收拾东西。
“不都差不多?”我撇了撇嘴,不以为然道。说着也下了床,准备帮他收拾一下,好歹也是一个宿舍的,关系要是处不好,这往后四年过起来可就难受了。
他见我下来帮他,轻轻道了声谢,然后便又一次陷入沉默之中。我帮他把书按大小摆好,也顺便看了看,发现居然有很多古籍,很多书都是文言,对我而言看上去就像是天书一般。
“你是学历史的?”
“恩,差不多吧。”他点了点头。
哟,还真是别的专业的。我噢了一声,说道:“我和另外那两个都是地质勘探专业的。”
他点了点头,似乎并没有太多的惊讶,也没有什么问题,平平淡淡的。
我心想这位还真不是一般的淡定,往后是个人才。想着还看了他一眼,这一近看不要紧,我发现他的脸真的很怪,不是长得丑,还挺帅的,白白嫩嫩,但是感觉雾蒙蒙的,好像被什么棉絮一般的东西覆盖了一般。我有二百度的近视,平时不太影响生活就不会戴眼镜,所以远看没有发现他的这点异样之处。
我心里觉得奇怪,但又不好意思多看,怕让他觉得唐突。
可能是什么病吧……
我心里自己嘀咕着。
这个人还真是个怪人。
下午快六点,朴棉和马丁终于顶着一头的汗风风火火地回来了,于简正坐在床上翻着书,我打着游戏,他俩一看到于简都一愣,我连忙介绍着。他俩点了点头,于简也简单地打了声招呼,这就算认识了。
四个人聚在一起我才发现,对比之下于简真的很白,比朴棉和马丁白好多,估计也比我白很多吧。不过转念一想这正军训呢,军训完了还不知道谁白。
想到这里我问道:“于简,你明天得开始军训了吧?”
他的视线并没有因为我的问题从书上移开,只是淡淡回了一句:“我紫外线过敏,不军训了。”
“我勒个去,”朴棉和马丁不约而同地怪叫了起来,“哥们好福气啊!”
我忍不住笑了,看了看于简,他也笑了起来,气氛一下子变得融洽了许多,估计以后我们都能好好相处吧。
我看着于简咧嘴笑的样子,朦朦胧胧好像看到他脸上那层薄薄的几近透明的覆盖物也跟着他脸部的肌肉动了动,但一直是服服帖帖的附着在他的脸上。
我忍不住皱了皱眉,这个人真是怪啊。
毕竟也是折腾了一天,精力再旺盛到了睡觉的点也熬不下去了,老朴终于在两点的时候关了灯,然后宿舍陷入了一片死寂。我下午睡了一觉,现在居然怎么也睡不着了,怔怔地望着天花板发呆出神。
不一会儿就传来此起彼伏的鼾声,这让我更加清醒,因为睡不着,我心里顿时觉得一阵烦闷,扭过头想看看今天又是谁打呼噜,顺便看看那个新来的打不打呼噜。
我看向于简,发现他居然还没有脱掉那件蚕丝衣服,手上居然还拿着本书。他的双手交叠地放在胸口上,书就盖在他的脖子上,看起来睡得很安稳。
我去,这哥们,行啊。
我在内心里翻了个白眼,不由得感叹道。
想了想怎么也睡不着,还不如看会儿电影什么的。学校夏天不断电,宿舍的WiFi是一直有的,想着我在黑暗中摸索着戴上了眼镜,然后下床拿了笔记本,准备找找有什么好片子看看。
这个时候用网的人明显少了,网速还算凑合,我满意地点了点头,不经意地一抬头,居然看到对床的于简睁着眼睛——
我顿时吓了一大跳,以为自己黑暗里看笔记本弄得眼花了,连忙使劲眨了眨眼睛,再望过去,发现于简真的睁着眼睛!
可是他的眼珠子居然不是黑色的,而是全白的,而且眼球表面并不是那种看起来十分光滑的弧面,而是凹凸不平的,隐隐约约还能看到有什么东西从他的眼球表面爬过,带起来一条凸起的线。
我瞬间全身的鸡皮疙瘩都炸开了,刚刚没开笔记本没戴眼镜,只是觉得他好像是睡着了,谁知道这么一看,这家伙还真他妈的邪门!
他的脸上那层薄雾在黑夜的灯光下更加清楚,具体来说并不像是雾,而是一团很细很细的线缠绕压叠成的一层面具。他的嘴微微张开,不知怎的我忽然觉得他呼吸得很吃力,好像随时都会憋死一样。我紧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这也看不出来他到底是醒着还是睡着,我怕他下一秒就忽然扭过头,用全是白色的眼珠子蹬着我,顺便让我也变成那副样子。
这下连看电影的兴致都没有了,我胡乱地把笔记本压在枕头底下,翻了个身面对着墙壁,把整个人都蒙在被子里。
不知怎的,我觉得他正在看着我。
经历了这么一个晚上,睡肯定是没睡着的,一大早上起来我觉得浑身不得劲,眼睛也酸疼得厉害,我下意识地扭头看向对床的于简,发现他已经醒了,端端正正地坐在床上发呆。
他的眼睛已经恢复了正常,在白天里脸上的异样似乎也不太明显了,我心中觉得疑惑,仿佛昨天晚上所看到的一切都是自己做的一个噩梦而已。
其实我真的想问问他到底是是怎么回事,但是这可怎么开口,万一他真不是人,发现自己暴露了杀我灭口怎么办?我一没他高二没他壮,肯定打不过他。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胡乱地洗漱一番,我穿好迷彩服便和朴棉马丁出了宿舍。
一想到要和这个怪人一起住四年,我的心里就忍不住开始犯嘀咕。
我真是倒了八辈子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