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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六十四章 真的活了(1 / 1)

心境变了,那股子冲动也就没有了。叶风走到门口,侧着耳朵听了听,那佳人的脚步渐远,显然是不会再回头了。他转过身去,看着床上的慕容雪,脸上又绽放出幸福的微笑。

只得不舍,那不可能;有得有舍,才是人生。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感情合不合适,只有参与进来的人知道。拿起该拿起的,放下该放下的,才能快意江湖,游戏人间。

“师兄,你在吗?”

院子里传来了李流云的声音,他显然是没有想要敲门进来的意思。叶风记得刚才他还在昏迷,自己把他放在了隔壁房间的小床上,没想到他这么快就醒来了。

“在呢,有事吗?”叶风转过身去,并没有要打开房门的意思。开玩笑,慕容雪还在床上躺着呢,他刚才还说要给人家治病,需要一个小时。如果现在就拉开房门走出去,会让别人怎么看?怎么想?

他叶风好歹也是南大医学院的高才生,以后可是要穿上白大褂做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人品,一定要注重人品。

“没事,大恩不言谢,就是想请你喝一杯。”李流云说着,便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个不锈钢的小酒壶,打开盖子,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

叶风想了想,对着门外说了声:“好。”不过还是转身走到了小床边,弯下腰去,在慕容雪的额头上轻轻地啄了一口,语气温柔的说道:“饿了吧?你先休息一会儿,落落汗。等下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再给你买几件漂亮的衣服。”

慕容雪的心里有些失落,好事被人打搅终究让她有些不悦。但是听到叶风的那些话,心里面还是觉得暖暖的。便轻轻地“嗯”了一声,心想,晚上一定要拉着叶风去住酒店,谁再敢打搅她的好事,一定要让其吃不了兜着走。

尽管脸上抑郁寡欢,但是心里却像是顿悟的老僧般波澜不惊。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眼界大了,便明白了弱肉强食,人外有人。叶风忽然很怀念学校的生活,因为他现在所看到的世界,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美好,纯洁。

什么明枪暗箭,什么阴谋阳谋,什么尔虞我诈,什么笑里藏刀,都只不过是利益熏心,不惜用一切代价和手段来达到预期的目的而已。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说到底,这就是大自然的规律,正应了那句话:道法自然。

叶风走出房间,又转身将房门关好,这才走到李流云的身边,看着他笑盈盈的说道:“醒了?感觉怎么样?”

李流云又灌了口酒,然后从花台上站起身来,这才对着叶风说道:“醒了,感觉还不错。”他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请叶风到院子角落里的凉亭下面。两人围着石桌坐下,李流云这才对着前院喊道:“水伯,有没有酒?”

“有酒,有酒。二少爷,您又不是不知道,这老宅下面可是有个大酒窖,里面呀,可是藏着不少好酒呢。”一个苍老而沙哑的声音由远及近,然后,叶风便看到那个在前院打盹儿的老人出现在月亮门处。

他身形佝偻,动作却异常敏捷,二十来

米的青石板路,硬是被他几秒钟就走完了。

“知道二少爷偏爱这口,早就为您准备好了。”水伯说着,把手中提着的红木食盒放在了石桌上。打开盖子,竟然从里面端出来了好几盘精致的小菜。当然,还有一壶温热的黄酒。

他把两只玲珑翡翠杯分别摆在李流云和叶风的面前,又帮两人倒上酒,这才躬身说道:“少爷,叶少爷,你们慢用。”他说完便退了下去,仍像来时那般脚步迅敏,无声无息。

叶风的心里一惊,不禁对这个老人刮目相看。原来他什么都知道,却又偏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这样的人,才是看透世间沧桑,淡泊钱财名利的大智忍者。

爱叫的狗它不咬人!那么,这句话反过来说是不是也能成立?人红是非多,枪打出头鸟的道理谁都懂,也从侧面证明了善于隐藏才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低调,一定要低调,为了自己,还有那些关心自己的人。

这个水伯不简单!他似乎是在提醒李流云,乃或是在提醒自己。

李流云端起面前的杯子,然后和叶风碰了碰,呲的一口饮尽,脸带惭愧的说道:“师兄,我有一事相求,希望你能够答应我。”

叶风微微错愕,心想:你一个北都城的大少爷,能有什么事求上我的?他低头将杯子里的温酒喝下,无意间瞄到李流云那根空空的裤管,这才释然。

救,还是要救的。只不过,事分轻重缓急,他叶风眼下还有另外一件紧急的事情要办。----梦瑶,雇佣他当保镖的女老板可是还在别人的手里呢,他总不能厚颜无耻的装作不知道吧?

相比之下,救治李流云的断腿就可以缓上一缓。那可是个很大的医疗工程,天知道他叶风如果现在就帮他治疗断腿会是个什么结果。先不说他对这无影神针还十分生疏,万一出点儿岔子,影响了治疗效果无法面对李流云。

单说梦瑶,即便她现在安全无事,那杀父之仇呢?还有那些觊觎“麻蛊”配方的家伙们,想想都让人头疼。

见到叶风不说话,李流云也毫不介意,而是端起酒壶将两人的杯子倒满,示意叶风尝尝面前的小菜。

一共四盘,北都烤鸭,麻辣爆肚,甜酱黄瓜,还有一盘醋泡花生米。虽然菜式简单,却皆是下酒经典。

叶风拿起筷子,夹了一片鸭腿肉,在酱料里蘸了蘸,然后放进嘴里咀嚼起来。这鸭肉色泽红艳,看起来就很有食欲,没想到吃起来外酥里嫩,肥而不腻,味道十分醇厚,香气经久不散,让人回味无穷。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吃喝玩乐皆样样讲究。叶风又夹了一粒花生米丢进嘴里,入口是陈醋的酸香,一口咬碎,便是油炸花生米的清脆爽口。他端起面前的酒杯和李流云碰了碰,说道:“咱们是兄弟,有话就直说,没必要客气。”

李流云的脸上便露出了羞涩的笑容,略带腼腆的说道:“好,那我就不客气了。”他说着,把杯中的黄酒喝掉,又帮自己和叶风倒满,才接着说道:“我已经想好了,出家。”

什么?”伸出筷子想要去夹菜的叶风手一抖,那原本被他夹起来的花生米又掉进了盘子里。他满脸诧异的盯着李流云问道:“为什么出家?就因为你这条断腿?”

“不是。”李流云摇头,然后把目光转向了天边的云彩,说道:“尘世间三千繁华,到最后,也不过一捧黄沙。古人都说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最美的风景,不是在眼前,而是在脚下。”

叶风就笑,然后又端起面前的酒杯和李流云碰了碰,一口喝掉,说:“你就算递了个光头,穿上了袈裟,也不像是和尚,倒像是乞丐。”

没想到李流云竟然微微点头,像是默认了叶风的观点。他端起酒杯,觉得这玩意用起来很不舒服,有点儿小,还没有一次性塑料杯子盛的多。

但是叶风在场,毕竟人家是远道而来的客人,还是他的师兄,也就勉为其难,强忍着嗜酒之瘾慢慢喝着。由始至终,他都没有吃一口菜,只是一杯接一杯的倒酒,喝酒,似乎这玩意能够喝饱一样。

见到李流云又不说话了,叶风就开口说道:“如果你是因为这条腿才选择的出家,那么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这条腿,我可以帮你治好。”

李流云轻声叹息,多少人曾夸赞他是北都城新一辈的佼佼者,年纪轻轻就突破武道。但是这条腿,最终却成了他前进的绊脚石,成了他攀登天道的瓶颈。筋脉受损,回路不通,气血便不能像正常人那般交替往复。

他也拿到过“武神”金牌,他也接受过龙珠的洗礼。但是领悟的,却是这步步生莲的无上妙诀。这算什么?算是老天给他这断腿的补偿吗?如果能够选择,他多想选择突破瓶颈,攀上武道的巅峰。

不得不说,这条腿,是他心中的一根毒刺。现在忽然有人说能够帮他把这根毒刺给拔出来,那他何乐而不为呢?

人逢喜事精神爽!听到叶风说能够治好自己的断腿,李流云的心里面当然是激动不已。可是,他这条腿已经断了很多年,真的能够治好吗?

怎么治?他心里满是疑惑。这个叶风他不是很了解,如果他说的是给自己装个假肢…,哎,那样的话还是算了。

看到李流云脸上的表情,叶风便猜出了他心中的想法。没有急着去解释,而是站起身来,走到凉亭外面的花台旁,伸手折了一根枯死干黄的树枝来,拿在手上,转身又来到了凉亭里,坐下,笑眯眯的看着李流云。

说道:“你看这树枝,像不像你的断腿?”

“像!”李流云点头,他似乎想到了叶风要做些什么,却只是好奇的看着,并没有阻拦。

叶风仔细的回忆着《鬼语秘录》里描述枯木逢春犹再发的那段文字,然后屏气凝神,用意念调动体内木玲珑的混元灵力,去冲击他手中这段树枝的经络和所有细胞。

不过两分钟的时间,叶风手中那段干黄的树枝竟然像是有了生命一般慢慢变绿,饱满起来。紧接着,那枝头抽出嫩芽,尾部也长出了白色的根须。

它,居然真的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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