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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沈遇翰那个男人,从一开始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根本不是一般人可以驾驭的,可是她只是没想到……原来他会那么不喜欢她,甚至是讨厌她。
怎么说呢?
其实在那之前,她并不知道自己原来的性格是那么不讨人喜欢,或许是高傲惯了,又或许是被别人追捧着习惯了,而当这种追捧成为一种习惯,那么别人的敷衍反而就显得那么漫不经心。
所以她曾经找到人,义正言辞的和沈遇翰说过。
“我告诉你,你必须和我交往。”
男人冷笑,轻嗤一声,十足的不屑:“哦,凭什么?”
她因为他的态度气急:“什么凭什么,我说的你就要必须听!”
男人估计是嫌她的话幼稚又或者是可笑到他不想回答,可是她自然是不自知的:“我不管的,反正你必须答应和我在一起,然后让我甩了你!”
“……”
呵~
“有病。”
男人翻了个白眼,然后就再不搭理她,转身走了。
而当妮莎自顾自的说完这一段的时候,萧简的反应是沉默的。
“……”
其实,平心而论,这真的不关人家沈遇翰的事,他真的没错,毕竟为什么你能理所当然地讲出这种明显不合常理的要求?!
这但凡是个有脾气的人都会拒绝的好吧?我说大小姐,咱们追人也不是这个追法好不!
可是当时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更没有仔细接触过异性的妮莎尚且不明白这一点。
于是,这样的两个人碰在一起,那真的是无异于是火星撞上了地球。
后来他们两个人的事情,几乎成了整个学院众所周知的传闻,当然,也不是传闻,因为一个追一个躲,而关键在于这两个人一点还不低调,这自然为别人提供了话余谈资。
可是一味的躲避,自然不是沈遇瀚这种大少爷的风格,实在无奈了,他当然也会不耐烦。
“你要怎样?”
妮莎紧紧的盯着他看,满是不解:“我要让你和我交往。”
“……这绝不可能!”
男人心里嘟囔着,他除非是疯了才会答应和她交往,他又不是什么受虐体质,这不是没事儿找事儿吗。
“为什么?”大小姐不乐意:“你到底讨厌我什么?”
无疑,这是一道送命题,不过沈遇翰这个人向来不要命。
“别,千万别问我讨厌你什么,难不成你还觉得你自己有什么让别人喜欢的地方?”
“沈遇翰!”
男人撇了撇嘴,说出了每次面对她都必说的一句话:“大小姐,我真的再告诉你一遍,我不喜欢你,所以我和你没那个可能,死心吧。”
话音落下,也不管对方什么反应,转身便走。
沈约翰只是以为这位大小姐闲着没事儿耍着他玩儿的,可是他却不知道,甚至是妮莎这个当事人都没能想到,原来在这个过程中,她对他……是动了真感情的。
只是这件事情说出来,可能不仅是沈遇瀚这个人不会相信,哪怕是她自己也不愿意相信。
生活上或许还有身份的尊贵差别,可是一旦在感情上,那么先动心的那个人,就一定会处于劣势。
这是自古不变的真理,而以妮莎贵族小姐的骄傲,她喜欢沈遇翰这种话,可能她永远都不会主动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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