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记住坏蛋,,如果是uc/浏/览/器可能会转/码,体验极差请退出转/码阅读。
江湖之远,庙堂之高,人如蝼蚁,生似鸿毛。
偌大的江湖上,高人狠角,不可计数。有种的,绝不是只有我们兄弟;想上位做大哥的,也不是只有我们兄弟,有仇必报的更不会只有我们兄弟。
我们能办人,人同样也能办我。
那天在迪厅后面的巷子里,我办了班长和归丸子之后,早就预料到这件事不会这么算完,并且,我们兄弟还事先做出了种种推测和准备。
但是,事情却还是以一种无法预估的形式展开了。
时光倒流,回到二零零一年的夏天,办了班长之后一段时间的某个傍晚。
我们省由于是丘陵地带,多山多水,空气极度潮湿。每到夏天,整个世界就变成了一个蒸笼,又闷又热,酷暑难当,绝对不是休闲娱乐,居家旅行的好时节。
平常人在这个时候,都会呆在家里或者办公室,打开空调,足不出户。
只有一种人,可以做到完全无视这样的天气,一如既往,顶着可以晒死人的阳光,挥汗如雨地做自己喜欢做的一件事情。
那就是学生,十七八岁、二十出头,精力过剩,青春无限,爱泡妞,爱打球的学生。
我们兄弟早已不是学生,但是我们也一样精力过剩,一样爱打篮球。
那天下午五点多钟,六点不到的时候,呆在场子里面的我们,百无聊奈之下,决定一起去打球。
场子的生意已经上了轨道,不再需要时时刻刻盯着,交代了贾义和小敏一声,我与小二爷、地儿、简杰四人一起走出了大门。
打球的地方是离我们场子不算太远处的一所技术学校。
所谓技术学校,就是那种大学考不上,书又不想读,家里也还可以供着几年不用去打工瞎混的年轻人们的好出处。
本来这些孩子们学完之后,应该会变成一个个不错的钳工、车工、纺织工、打字员等职业人员。
往前十年、三十年也许的确是这样。
但是现在呢?
现在不同了!
现在是一个大部分的社会资源被极少数人霸占的年代;一个本科生毕业都找不到工作的年代;一个教育已经变成了以赚钱为目的产业化的年代。
在这样的年代,一个技校生还能轻易找到可以养家糊口过日子的好工作吗?
当然不能。
产业化的学校只关心你交不交学费,孩子们又失去了可以奋斗的目标,反正读完也是这个鸟样,那还辛辛苦苦读它干嘛?
索性大家一起玩吧,一起疯吧,随着这个社会,随着这个世界,一起来嗨皮吧。
所以,这些未来的钳工、车工、纺织工们也就起了质的变化,他们不再是伟大工人阶级的预备队员。而是变成了,披着学生皮的流子和小姐们的预备队员。
我们去打球的那个技校也是这样。
出来坐台的、打流的、泡妞的,每晚到我们场子里开个嗨包溜冰、打k的,比比皆是,反正除了读书的没有之外,什么人都有。
我们兄弟到的时候,太阳还高挂上空,天气依然巨热,远远看去,一片片白花花的水泥场地在阳光照射下隐隐约约冒着氤氲的蒸汽。
就在这样的场地,这样的时刻,上面却早就三三两两挤满了打球的年轻人,一个个打着赤膊,露出精干黝黑,散发着闪闪汗光的年轻躯体。
看到这样的场景,我们同样年轻的心立马兴奋了起来,二话不说,脱掉汗巴巴的t恤,加入了其中。
每一个打篮球的人都会知道,篮球是个需要对抗的运动,在过程中一定都会充斥着大量的身体接触,某种程度上来说,还具有很大危险性。
炎热的天气、火爆的运动、身体的接触、流子、预备流子。
这几个单词组合起来,会让大家联想到什么?
对了,就是干架。
打球过程中,和我们打对边的有两小子手法很不干净,往往过了他们的人,还过不了他们的手。
尤其是其中一个打篮下的家伙,只要上篮的时候,他来不及做出防守,那就一定是一把将人从空中直接扯下来。
这让喜欢突破的我很有些恼火。
不过,我个人还真没有想过要把他们怎么样,毕竟只是一场游戏,毕竟他们只是学生。
可惜,我们里面还有一个叫做简杰的家伙存在。
一米八几的大个子,浑身蛮力,爱打篮下,打到兴头上了,连自己兄弟也会一样毫不留情背身强打的简杰。
冲突终于在我们打了个把小时之后,彻底爆发了。
简杰一个背靠转身,将那个同样打篮下的小子,直接扛倒在地上。
那个小子起来之后没有废半句多话,上去直接开打。
战争很快结束,和那个小子一起来的只有两个人,我们有四个。
并没有打多厉害,稍微教训下就放他们走了。
走之前,其中一个小子说了一句:你等着!
没有一个人搭理,我们继续玩了起来。
流子在学校里面收小弟几乎已经成为了道上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或者说是一种潮流。就连我们兄弟都不例外,当年贾义、胡玮一伙人就是被我们从学校中发掘出来的。
大哥们之所以喜欢这样做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对比起街头的小混混而言,这些学生们要更加的单纯、义气、忠心、好用。
与我们发生冲突的那两个小子一看就痞里痞气的,很像流子,也应该有大哥,我们四个也都知道他们一定是去叫人了。
但是我们不怕,领略过黄皮、罗佬、义色、老鼠这些人物的风采之后,如果我们还怕两个学生,那就真是天大的笑话了。
更何况,这所技校和我们的迪厅在同一个区。
自从来到市里,在廖光惠旗下随着他做生意以来,别的区不敢说,这个区大大小小说得上名号的流子,基本上都算熟悉了。
叫来了,最多打个招呼,能把我们怎么样?
何况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球都还没有看见人来,只怕两人也只是一时面子上过不去,声张虚势而已。
所以,我们完全安心了。
打完球之后,已经是晚上快八点的样子,口干舌燥的我们就在技校旁边找了家看上去不错的夜市摊子,叫上几瓶冰啤酒和几个菜,坐了下来。
刚开吃没有多久,变故发生了。
那两个小家伙居然真的叫来了人,他们叫来的大哥也的确是我们这个区的流子,我们也确实相识。
只不过,是不打不相识。
我们当时坐在那家夜市摊靠着街边一排店面的位置,正前方是一条大马路,左边是一排并列而去的宵夜摊,右边十米左右就是技校的大门。
正当我们充分享受着汗如雨下之后,冰凉啤酒所带来的淋漓爽快感觉的时候,耳边不远处传来了几声女孩子的惊恐尖叫声。
声音来自左边,那一片夜宵摊的位置。
他们三个都没有怎么注意,我也只是下意识循着声音来源看了过去。
马上,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无比熟悉的面孔。
班长。
他的脸上带着一种奇怪而残忍的笑意,手上拿一把明晃晃的日本武士刀走在最前面。
身后还跟着四五个染着五颜六色头发的年轻男子。
当时,我的心猛地一下抽紧,我也是人,当然感到了紧张。
不过随后,我察觉到了三个现象,三个顿时让我放下心来的细小现象。
一,班长很帅!
相当帅!
他一个人走在最前方,刀是这样拿的:右手持刀,刀尖向下,斜后四十五度。以一种类似于侠客一样不紧不慢,胸有成竹的速度朝我们走来。
二,刀。
那些人手上拿的刀,除了班长的武士刀之外,还有那种街上到处都可以看见的西藏人买的很漂亮的砍刀,以及几把不同的西瓜刀、马刀之类。
三,这些人也不急,他们随在班长身后,一样用那种风吹长衣摆的姿势走过来。
看到这些细节之后,我情不自禁地有些想笑。
出来打流不是一天两天了,砍人与被砍我都见过很多次。所以,我也有了一些属于自己的经验。
其中一条就是,如果存心要去办一个人的话,或者如果是一伙有种的人要去办事的话,他们一定不会是这样拿刀,也一定不会是拿着这些花里胡哨的刀,以同样花里胡哨的脚步走过来。
所以,这不是砍人,这是装逼。
一个不久前,才刚被你打成了斑马的人在你面前扮帅,你会怕吗?
我不怕。
所以,我站了起来。
但几乎就在同一时间,我却又听到了两种不同的声音。
就是这些狗杂种!
当首先传来的那声叫骂从右边校门方向传过来的时候,我们四兄弟都看了过去。
发出骂声的人就是开始和我们打架的那两个学生,他们身后还跟着一伙人。如果说班长那伙人的家伙是时尚化的话,那么眼前这批人手上的家伙就是多元化。
西瓜刀、铁棒、木棍、板砖什么都有。
不过,比起班长那边而言,这些人表情要狠些,脚步要快些。
我们被围了!
方才几秒钟之前那丝还有些轻松写意的微笑凝固在了嘴边。
看到班长几人之后,我的第一反应是好笑,再看到这伙学生之后,我已经笑不出来,我开始明白接下来的会是一场苦战,必定要吃大亏的苦战。
但是,真正让我们四个人都觉得事态严重到甚至连打都不能打,最好尽快逃开的原因,是另外一个声音。
尖锐的刹车声。
两辆飞快刹住的车停在了我们正前方的马路上。
一辆红色的士,一辆银色小面包。
几乎在车刚停稳的一刹那,两辆车门就已经纷纷打开,冲出了一伙人来。
这伙人不帅。
一点都不帅,灰头土脸低着脑袋,甚至都看不清大部分人的面貌。
因为他们实在太快,下车之后,没有丝毫的犹豫,连话都没有听到一句,黑压压一片直接就扑向了我们这边。
每一个人手上都拿着一样黑灰色,看上去有些邋遢不堪的东西。
我们兄弟也相当熟悉的东西。
杀猪刀!
这绝对不是在砍人,砍人用不着拿这么多把杀猪刀,他们是要办我!
那一刻,从小二爷、地儿、简杰的眼中,我看出了极大的惊恐,我想我自己也一样,一如那天我们打班长时,他眼中的惊恐。
山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
所幸,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点是我们不是刚出道打流的这个班长,我们是刀口舔血,道上讨生活讨了好几年的九镇六帅。
我知道不需要太多的言语和沟通,小二爷他们也一定会明白我想要做的是什么,这是我们兄弟多年以来,在刀和血里面培养出的默契。
所以,我马上做出了一个决定。
我端起桌上熬得滚烫的一钵红烧田鸡,连汤带钵对着左边的班长那伙人泼了过去
顾不得误伤无辜,在周围的食客和班长一伙人的躲避、痛呼之中,我抄起座上的一瓶啤酒,尽最大的速度往左边冲了过去,边冲边大喊了一声:走!!!!!!!!!!!!!!
随后,我就很欣慰地看到小二爷他们三个人领会了我的意思。
因为,在我身形刚动的那一刹那,我的余光看到三把凳子也呼呼呼地从我身边飞了过去,飞向了班长那伙人当中。
四个人人手一支啤酒,跟在飞舞的凳子后面冲了过去。
记得我在看黄易的《大唐双龙传》时,有过一个情节。
唐太宗李世民打天下时有一只人数很少的精锐骑兵,叫做玄甲精骑。每逢对战,他必定亲自率领这支部队,以狂风般的速度去冲击对方最强最硬的部分。
每战必胜!
这叫做擒贼先擒王,又或者叫做夺人之势。
我想这一定是对的,不然李世民不会得天下,更没有开创大唐盛世的资格。
但这是兵法,是用来打仗的,而不是打流。
我们是打流,是打架,绝对不是打仗。
所以,这样做必死无疑。如果我们学李世民,装玄甲骑兵冲向那伙拿着杀猪刀的人,我相信结果一定是谁都跑不掉。
还会被砍成真正的玄甲骑兵!
我的经验告诉我,这样的情况,只有一个方法:柿子要捡软的捏!
看准了哪一处的对手最没用,最好欺,那就用最大的力量,最快的速度,对着那里突围。
这样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眼前三帮人,拿杀猪刀的那帮家伙,只有险儿这样的日天或者是真正的蠢货才会去惹。
我们不是日天,更不蠢。
那伙学生,他们也许打架不行,但是他们刚被打不久,还有一股火气在!所以,他们的表情要狠些,脚步也要快些。
那么最好打的就是班长以及他的那几个战友,就凭他们那种英俊潇洒的身形步伐。
他们适合泡妞、阅兵,但就是不适合砍人。
所以,我选择了他们!
果然,在我的田鸡钵和小二爷他们的三把凳子甩了过去之后,班长他们整齐潇洒的步伐乱了起来。
同一时间,我们也冲到了面前。
当一个小子手中那把类似于金丝大环刀一样华丽的刀劈到我身上的时候,我手上那一整瓶装着啤酒的酒瓶也嘭地一声在他脑袋上爆开。
接下来我就见识到了自从打流以来从未见过,也没有听过,可算是绝无仅有的奇观。
我被这把金丝大环刀砍到的肩膀下方一点传来了一阵疼痛,但是这种疼痛却不是那种刀划过皮肤之后的尖锐痛感,而是一种在骨头里面的隐隐作疼。
像什么呢?就像,就像,就像
靠,居然像铁棍打的!
刀砍到了怎么会出现铁棍的感觉?
实在忍不住这种诧异的感觉,有史以来第一次,我在打斗发生的时刻,用那么零点几秒的时间低下了头去瞟了一眼我的伤口。
我见到了更为诡异的一个现象,我的肩膀还在疼,但是光着的膀子上看不到一丝出血的痕迹,皮肤上留下的只是一片被钝物砸过后的青白之色。
在我好奇的目光中,这把金丝大环刀的主人歪歪斜斜地倒了下去,带着一斤啤酒的玻璃酒瓶砸在脑门上还是有重量的。
当时没空多想,但是后来我想通了。
刀砍上去却像棍打,原因只有一个。
那把刀没有开锋!
这个孙子,居然拿着一把没有开锋的刀去砍人!
我们能逃脱生天,不是没有道理啊!
转眼间,我们就和班长那伙人纠缠到了一起。
我的眼前再也没有了别人,那一瞬间,小二爷、简杰、地儿、班长、夜宵摊、食客、街道、马路全都消失不见。
剩下的只是手上那半截闪着寒光,滴着酒液的玻璃瓶和眼前那一个个肉晃晃的脖子、脑袋。我的心中也没有了其他任何的想法,我只想要插,用手上的唯一可以救我的这半截酒瓶去插。
插出一条属于我、也属于我的兄弟的活路。
时间彷佛特别快,又好像过了无数个世纪一样的漫长。
我只记得自己不断的伸手抓人,抓到了之后,根本就不考虑对方的攻势,只顾对着脑袋、脖子、胸膛等地方插。
不知道插了多少下,插了几个人。
我只记得突然嗡地一下,有那么一两秒钟,除了某种类似于落地钟才能发出的嗡嗡声响在脑袋中回旋,以及淌过脸上的热辣辣液体之外,我什么也感觉不到。
看来并不是每个人的刀都没有开锋的。
然后,一股力量把我推得猛然往前冲去:走!!!!!!!
地儿的声音。
我醒了过来。
前面一片空旷,除了七倒八歪的桌子之外,已经没有其他人,只有小二爷正在向前快速奔跑的背影。
回头看过去。
地儿和简杰就在我身后一步之遥,拿杀猪刀的那几个人跑到了离我们最多四五米之处,那伙学生当中已经有人加入了战群。
我转身,一把抓起背对我,正举刀砍向地儿的一个人头发,毫不犹豫,一酒瓶对着脸部一侧就插了下去
啊~~~~~~
剧烈的惨叫响起,我将那人推向人堆之中,猛地一下把简杰扯了出来。
走!!!!!
身后惨叫依然,在人们短时间的呆滞中,一头是血的我带着同样鲜血直流的两人随在小二爷背后,转身向着学校旁的一条小巷跑去
这一次被伏击,我们四个人都受了大大小小的刀伤。
我的脑袋顶上靠近右侧的地方被划拉开了一条大口子。
还好,不是杀猪刀!
除了需要休养几天,不太方便回家吃饭睡觉了之外,我们都没有什么大碍。
但是,这是运气。
上天给的运气。
当看到拿杀猪刀的那伙人从车上跑下来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一点。这件事绝对不是那两个和我们打架的小子能安排的事,也绝对不是光凭班长的能力就能搞定的事。
就算幕后的黑手不是皮财鱼的头马金子军,那也至少是归丸子亲自安排。
他们一直都在暗中准备着办我!
以前我们虽然想到归丸子那边也许会报仇,但毕竟也只是在揣测中等待,等待归丸子他们是否有所动作。
而现在,我已经确定了。
确定他们有办了我的心。
这件事虽然让我受了伤,但是爆发要比不爆发来得好。
事出突然之下,我们还能全身而退。
如果不是这样,而是遇到了他们的精心谋划呢?
只怕后果就不是今天这么简单了。
一直以来,我都有着一个信条,一个从三哥那里学到的信条:先下手为强!
既然你要办了我,那我就先办了你,而且,面对这样的敌人,我要永绝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