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颜家回来,颜彦思索再三,还是进宫了,这一次,她没有去见皇上,而是去见了皇后。
皇后显然也没有听到这些传闻,因而,她和颜彦一样震怒,而且同样不做二想,认定是朱氏在背后搞的鬼。
颜彦见对方肯相信自己,便没有多言,以皇后统领六宫多年的手腕和心机来说,剩下的事情压根不用她操心,皇后肯定不会让她失望的。
果然,三天后,皇后找到了春眠春晓,可据春眠春晓说,她们两个也是被人套话了,当时也不知什么情形,糊里糊涂就说了那番话,待意识清醒后,想补救也来不及了。
但两人承认了一点,当年陆老太太的确怀疑过陆衿不是陆呦的孩子,因为皇上对陆衿太好了,第一次见面就送出了一枚龙佩,且后来还亲自参加了陆衿的周岁宴,百日宴是因为在陆家办的,皇上没有参加,但皇后和太子妃亲去了,这是连公主生子都没有的待遇,皇上独独给了颜彦,所以才会引起陆老太太的质疑。
皇后从春眠春晓的话里得出了一个结论,当年陆老太太怀疑的人是皇上,并非太子,这下皇后倒是放心了,她是绝对相信自己丈夫不会做这种有悖于人伦道义的事情的,皇上和颜彦父亲是姨表兄,皇上是颜彦名正言顺的表叔,怎么可能会冒着天下大不韪的风险去喜欢自己的侄女呢?
换句话说,这件事肯定是朱氏为了攀扯颜彦胡乱造出的谣言,朱氏也知道把这脏盆子扣皇上身上不足以取信于别人,所以才转嫁到太子身上,因为太子之前的确对颜彦动了心,且为了帮颜彦撑腰还把陆家兄弟杖责了。
正因为此,皇后才急匆匆地在没有征得太后的允许下直接把颜彦许给了陆呦。
所以,若是春眠春晓的证词是指向太子的,皇后或许还会怀疑几分,可指向皇上,皇后是绝对不相信的。
虽说春眠春晓记不清找她们两个的人长什么样子,又是在何种情形下说出那番话的,所以也没法指证谁,可这对皇后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
首先,她传唤了太子,待太子离开后她又去见了皇上,皇上在次日的朝会上特地解释了一下当年他送那枚龙佩给陆衿的初衷。
众大臣这才知道颜彦当年早产的因由,同时也知道皇上为何没等颜彦坐完月子就亲自上门探视并送出一枚龙佩,原来是为了感念颜彦救了太子一命。
此外,那位耶律洪禄的身份也是颜彦发现的,为大周免去了一场大危机。
只是彼时太子还没有回京,还在路上,且并州周家的事情也是皇家的机密,所以这些事情皇上都不好开口向外界解释,但这份人情他不能不还,所以才有了那次上门探视,哪知偏偏又赶巧碰上颜彧和陆含合伙欺负颜彦,他为了给颜彦撑腰不得已扯下了身上龙佩。
而另一边,皇后也召集三品以上命妇开了个赏荷会,会上,皇后当着众命妇的面也说起了坊间关于陆衿身世的传闻,同时也解释了下当年皇上送那枚龙佩的缘由。
因着颜彦也在现场,所以她主动解释了下那次事件的详细始末,同时,颜彦当着众命妇的面也发了个毒誓,说陆衿绝对是陆呦的骨血无疑,也说自己绝对是清白之身嫁给陆呦的,否则,自当天诛地灭永世不得翻身。
古人是很信奉这些的,见颜彦主动发了毒誓,哪还有什么质疑的?
不过倒是也有人问起颜彦当年为何没把那块象征女子清白的白绫交给朱氏,若非如此,恐怕也不会引起这场风暴。
“不瞒各位,当年成亲我的确是带了些私心的,我不甘愿自己这一生就和一个傻子过,所以想着若是不合心意就干脆合离,因此,新婚之夜我和夫君约法三章,暂时先不圆房,等我决定去留之后再说,夫君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两个月后,我发现他是一个可造之材,决定留下来和他一起联手打造一番事业,这么着,我们才在一起的。”颜彦大大方方地解释说。
这个理由也很好理解,毕竟当年以颜彦的条件的确是下嫁,且还不是一般的下嫁,是被冲撞后逼着下嫁的,任谁心里也会有不甘的。
话说开了,众人也就没什么好怀疑颜彦的,几乎不用皇后提醒,大家的话题转到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朱氏头上。
就在大家七嘴八舌地说起朱氏的用意时,皇后突然开口了,“本宫听闻徐夫人要和朱氏作为亲家,不知可否属实?”
徐夫人一听忙起身说道:“回禀皇后娘娘,这门亲事早就作罢了,小女已经有了相看的人家。”
“哦,我说呢,徐姑娘天资聪颖,又正当年华,你怎么会舍得把她嫁给一个声名狼藉的三十岁老男人。”皇后慢条斯理地说道。
众人见皇后给陆鸣定义的是“声名狼藉的三十岁老男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忙纷纷附和起来。
这次集会之后,皇后命人去给朱氏传话,说徐如玉已经决定外嫁给扬州知府的儿子,且她已经暗示京城所有三品以上的命妇不得和陆鸣结亲。
事实上,不仅三品以上的命妇,只怕京城没有人敢嫁给陆鸣了。
此外,皇上也有旨意,战事结束后,朱晋须得在武州镇守十年,陆鸣须得在幽州镇守十年,至于陆鸣的镇国公世子爵位,皇上说了,看他这次的军功,可即便保住了,也不是世袭罔替了。
据悉,朱氏听了这番话当即气得吐出了一口血,好容易稳定下来了,皇后又安排徐夫人探监,徐夫人是来归还当初朱氏送给徐家的定礼,同时也告知徐如玉即将外嫁的消息。
最后,徐夫人也把那天颜彦发的誓言学了一遍,有这掷地有声的誓言托底,谁还敢怀疑陆衿的身份?
再说了,也没个明知道是亲兄妹还能堂而皇之的成为结亲的道理,这也太有悖于人伦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