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一层层丝绸般被轻风撩起,好像还带着点破碎的思念,温柔地落在孤独的大漠旅人脸上。占别裹着布满灰尘的头巾,弓着身体曲步前行,太阳晒着他干枯分叉的头发,看起来有些凌乱,又有些孤单。可以预见,走了一天两夜,再怎么健壮的莽汉此刻也必得是口唇干裂,气喘吁吁。
占别一手甩去额间浑浊的积汗,抬起头看着前面远处隐约可见的绿洲,脸上幽幽浮现出欣慰的笑……
终于到雪原了,他想,过了雪原,离云沛就只有半天的路程。三天之期,他定能完成。
雪原,立云沛之北,鹄劾之南,为其间要塞。纵宽四千七百坪,混族杂居。本地民众仅四百户,户户为商,旅店、酒馆、商铺、妓院、拍卖所等不一而足,奴隶贸易昌盛。游记人那启达描述其为无民族之义,无政治之定,就地交易,生活自理,筑城格局简单,一巷贯穿,望之左边为货,右边为人。贸易无需纳税,入关无需文书,往来自由。建成约为两百年,民风淳朴,约定俗成,相互制衡,故少有偷盗抢劫发生。
雪原广眺茶楼边,一个衣衫褴褛的干瘦老人单薄地站在门槛处,满脸深浅不一的皱纹好像地图一样将他分割,给人感觉这人老得有些糊涂了,却见其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清澈地映着世间一切。他靠在门边,声音洪亮地喊到,“各位大爷,今儿老爷子要讲的东西可绝对是天机呐!要听不!不听是损失哟,只要赏壶茶就够了,划算得很!”
他这一喊,确是引了不少人向他看过来,不过,都只是看着而已,没有人出声应他。
一会儿,茶楼的小二出来了,好像有些忙,但表情看来还和气,他一笑,“老家伙,你又来啦!这几天天天都来这说事儿,可没见多少人给您捧场勒!你还是去别的店子说吧!”
这老人却是赖皮地抓着小二的袖子道,“小哥,你不知道,我这走了一辈子的路,到哪都只喝一种茶,苦香茶,雪原这么小,只有你这儿才有哇。不然我何苦每日说事儿说上几个小时,只为讨你这儿一壶茶!”
“那何必呀,你老再走半天路,到了云沛不就有得喝啦!在那边,这种茶便宜得很,几乎家家都有。”小二热心地提醒。
“哈哈!我才不会进云沛,你瞅着吧,不出两个月,云沛必然封关。”
没料这老人此言一出,茶楼里上百双眼睛嗖地就看了过来,想当然,这些都是商贾之徒,周围几个大国的行关趋势必在他们关心范围,而这些信息悠关着物价的浮动。
却不知这老人所说有何根据,只是看样子也俨然是随口胡诌引人入瓮。
“哦?老人家何出此言?”
众人正一片呆滞,猜疑不断的时候,忽闻一声低沉的询问,来人不知何时已站在门口,相貌十分出众,眉宇间透着一点玩世不恭,他牵着一匹壮硕的白马,有些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小二也愣了一下,好一会才回神,赶紧屁颠儿地小跑过去,“哟!公子这边请!”他接过马绳,将白马栓在了门口,就为这黑衣公子开了一桌席。
黑衣公子朝门边的老人深深看了一眼,转而对店小二说,“给我一坛酒中霸,几道你们这儿的招牌菜,另外再来一壶苦香茶。”
小二逐个点头,“公子,霸酒太烈,您这要是喝一坛,不死也得住店了。要不我再给您安排个房间?”他这问话确实也带着些关心,毕竟霸酒的浓度相当高,从来都是调和着饮用,少有人一点就要一坛的。
这黑衣公子却皱眉瞥了小二一眼,没再说什么。小二一悚,顿然发觉这人十分贵气,使人莫测。他点点头,赶紧退了下去,在酒店里干活,见惯各色人等,知道有些是非同一般的,想必这就是一例吧。
黑衣公子抬头看着门边的老人,戏弄似的一笑,颇有深意地对他勾了勾手指。然而,老人却只是站在门口看了良久,似乎不打算过去,正要转身离开,小二却端着一壶茶一坛酒上来了,老人扭头看了看桌上的茶,挣扎了好一会,终于还是忍不住嘴馋,如赴死般跑到黑衣公子的桌边坐下。
黑衣公子一笑,为他倒了一杯茶,自己也倒了一杯酒。
两人就这么沉默地啖茗许久,却没做交谈。
店里的客人都时不时看他们一眼,闹不清这是哪出戏。
叮铃,过了一会儿,店门上的风铃响了,进来的客官必然是身形高大,五尺有余,不然怎会碰到那串铃?小二望门口一看,那人满脸是灰,神情疲惫,略微带点兴奋。
“大哥。这边请!”小二给他安排了黑衣公子后边的桌位,那位子靠着墙角,很是偏。
来人正是占别,他一坐下就道,“给我一碗面,一壶沙酒!上快点,正赶时间。”
“您稍等。”小二应应就下去了。
占别摸了摸怀里的信,小小舒了口气,心里依旧十分警戒,没到达云沛,他始终是不能安心的,想着,便四处张望了一下,这店十分嘈杂,各路商旅齐聚,不少人身着奇装异服,喝多了的,还少不了一场闹腾。不过,最吸引占别视线的,还是旁边这桌,那气质凛然的黑衣公子和衣褴破烂的古稀老人。
只见这公子一口接一口地喝酒,动作看来刚中带柔,气息吞吐均匀,散发着淡淡的令占别不是太确定的杀气。而那老人,只是顾着品茗,对身边的一切疑惑眼光不予理会。
“老家伙,都有茶喝了,就说说吧!你所谓的天机?”
“就是!这光喝茶去,别喝多连那点小秘密都尿出来咯!”
“人家公子都请你喝茶了,你还装孙子!快说事儿吧!”
“就是!快说事儿让爷们下酒!”
这会,却是店里几个嘴快的人先支声儿撩拨起这老人,稍时,应和的人也越来越多,占别不禁好奇地看着,不知这老人是何来历。
“好吧!老爷子今儿就说说,就说说吧!搞不好,这将是咱的最后一说了。”
须臾,老人喝足了茶,一拐一拐地走到茶楼靠南墙的台子上,身体看来有些颤,面容却一反少前讨茶时的狼狈,此刻倒红光焕发,神采奕奕。
众人顿时安静下来,看着这奇怪的老人。
老人右手一震,左手徐徐捋动胡须,双目炳炳看着台下,声音抑扬开去。
“咱要说的是,谁是这乱世霸主!要知道,大漠离离,分布民族三百有余,合计人口约共九千万九百万,一族最多人数不过一千万,最少也只有千百来人。五大政权民族,成王字形分别占据漠北、漠中、漠南。其中云沛、天都分列两头,鸪劾、麻随、弥赞成横断排在中间。”
“废话!老头子,这谁不知道啊?”
众人听到这里一阵喧哗,似不满意这老人的演说,唏嘘声此起彼伏。却见这老人也没在意,又捋了捋胡须问道,“好吧!我就来问问,五大政权民族,何方最为强大!”
“废话!当然是云沛!”
“何方最为保守?”
“这个……,应该是弥赞吧。他们毕竟是宗教国家。”
“恩……,那么,谁最荒诞?”老人身子朝抬下一探,差点摔下台子,众人一惊。
“老爷子,你悠着点儿,别摔死咯。”小二不由念叨着。
“哪有最荒诞一说呀。”众人思吟片刻,才恍然大悟,以为这老叟一句话,不过是骗吃骗喝,个个都摆摆手表示乏味儿。
老人却一声干笑,“哈哈,傻小子诶,你小子怕是有几个月没离过这雪原了吧,外面的事能知道多少?”老人精神抖擞地数落怨声最大的一个年轻人,然后眼珠一转,看向坐在墙角的占别,“那位汉子,别只顾着吃面,你刚进城吧。来给咱这傻小子说说,现在这外面是个啥样?”
占别一愣,才发现自己已是万众之的,不得已抹了抹嘴角,才站起来道,“这……现在不太安宁,北边的强盗军团已经杀到漠中,前几日已将麻随团团围住,如果这里有麻随来的官爷,这会也就别回去了,那边乱得很。”
他一说完,众人一片沉寂,老人却在台上一跳,“汉子,你这消息也过时了。”
占别闻言一惊,口里的面也掉了下来,他看着老人,老人依旧一阵笑,“天下荒唐之事莫过于此,老爷子我生平从未见此,这店子里也有个别人是知晓吧。如今……麻随已灭!”
寂静,无人出声的寂静,众人无论如何醉酒,也在这晴天霹雳一般的消息下,猝然呆住,当然,其中最震惊的当数占别,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才出城一天两夜,那个至少本该撑过六七天的邻国竟然已经覆灭。不知为何,他脑海里瞬间闪过黄天狂兵团诡异的锦旗和红蓝舞姬的身影,太可怕了,他头冒冷汗,忽然觉得有些呼吸困难。
“黄天狂兵团,这名字应该不少人听过吧!信也好,不信也好,建朝两百年的大国麻随已经改朝换代,匪王获政,国号改为汾天!”老人看着台下安静的人群,徐徐道来,“其首领若问,发迹于北漠,猖獗三千里,为土匪中的霸王,每月劫掠物资数量可以供一个小民族十年的生计,后来逐渐南至,沿途壮大,因为走直线过来,遇到的第一个政权民族便是麻随,此竟能以四千人众驰骋麻随边境,十日即令和烟沦落,邻国连救援的时间都没有。”
老人说到这里,顿下来咳嗽了几下,看下边儿也没人再支声,才缓缓地叹了口气,“哎……如今到汾天去,就像到这雪原一样,不需要什么通行证,也不管你打哪儿来要干吗,只要够胆,豁出了命就行。从汾天建立到今天不过一天时光,已经有不少人辗转入关,想去淘金哪。在那里,看上的就可以抢,要是打不过还可以偷,就算害死人也不犯法。”老人说着,接过在一边小二递上的茶。哆了几口,才接着道,“别问老爷子是怎么知道这些的,天下之事,与我何干?我不过是个旁观客,看得尽兴,说得高兴就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雏狗。这是先贤的话,老爷子我今儿就把自个儿当半个圣人,要是你们有问题,别问天神,别问地鬼,往这儿一坐,端上一壶热苦香,我史记叟必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老人说完,又悠闲地喝起茶,好似方才讲的灭国惨案不过清风一阵。
“您就是史记叟?”
“史记叟容豁?”
几个有见识客官发出讶异询问。
而这广眺的老板也是个广交天下的豪客,见着容豁这样的无人不知的人物竟是连续七天在门前乞茶之人,心头一震,赶紧亲自端了壶好茶出来供着。
“早就听过您的大名了,只知您四处游历,没想您这等奇人也会光临小店!这是极品苦香茶,您好生品足!”
容豁与容若系出同门,都曾效力于云沛第三十三代国王那启达,从那启达开始云游大漠到其回到云沛皇宫,间或二十余年,此三人足迹踏遍天下,著成奇书《大漠集卷》,记载天下大成,论尽乱世烽火,并另以五万字概书一千年前存在于这片大地上的王朝历史,因为千年以后,大地演变成旱沙一片,故称其为漠上天朝。
那启达死后,容若、容豁两兄弟相继离开云沛,云游四方,不到两年,容若离世,于是能胸藏天下历史的只剩容豁。估其已年过古稀,广称“史记叟”。
容豁站在台子上,表面看起来十分自在,眼睛却不时瞟了瞟坐在中间的黑衣公子,那公子依旧面带讥笑,目光清冷,只是有一下没一下地喝着霸酒,那等烈酒两杯已可放倒一名大汉,如今约已酒过十盏,黑衣公子的脸上却没一点醉红,他依然身稳气沉,如泰山在前。
容豁眼帘稍稍垂下一点,不一会儿,又提气说起事来。
“咱这就继续说吧。各位现在也知道荒唐之极者是为汾天,名为若问者,又岂可看作一般匪类?没有邪魔般的森狠,如何能镇住自家麾下如狼似虎的猛将?你们说是不是?”
众人看着容豁,不少人默认地点了点头。
容豁满意地笑了笑,又习惯性地捋着胡须,“那我就要问了,各位说不说得出何人能与之敌?”
众人闻言,皆眉头一皱,“云沛国王那战?”他们只想得到这一个答案。
扑哧,容豁却是夸张地笑起来,险些没喷出先前喝的苦香茶。
“所以说商人都没啥新鲜见识,光知道看短期内的力量对比,要老家伙我说,能敌最狂之人者,必是最霸之人!”
此言一出,众人好一阵喧哗,那战还不是最霸之人?
而占别在角落里听着这老人说事儿,心里却是一惊盖过一惊,少年轻狂者如他,怎么会知道天下之乱,其后多少阴谋诡计和复杂联系。他同其他客官一样,此时不无严肃地听着史记叟的话,生怕落下一言半字。
容豁吸了吸鼻子,眼睛直直看着坐在大堂中间的黑衣公子,像是对着他说话一般。
“客官们,天乱不过风雨一场,人乱却是醉权成痴,利益也好,霸权也好,终是有人得有人失。容豁今天是说不了太多了,就只提醒一句,莽流之心起于北漠,天都之兵绝无正义!”
说完这句,容豁就下了台子,不顾人声抱怨,却是再无多言,他一拐一拐又回到了黑衣公子身边坐下!
然而,对他这说辞最无法接受的却是占别,他激动不已,猛得冲过去抓起老叟,怒道,“你胡说。天都派兵来救援鸪劾,灭黄祸之乱,怎会是不义之师?”
容豁虽被他捏住肩膀,神情却是镇定无比,他只是看着黑衣公子。
好一会了,没人再说什么,占别心里一凉,思绪忽而茫然起来,发觉自己竟是在此地浪费时间,他突兀地放开容豁,赶紧扔下几锭银子,“小二,结帐!”说着,人就飞奔了出去。
他得快点到达云沛,漠中之乱根本超出国王古查的想象,如果能早点见到那战,或许平乱机会更大。母亲还在鸪劾,如今麻随灭了,鸪劾果真万分危险,想着,他跑得更快,恨不能立刻现身在云沛广寒宫。
“傻孩子!”
容豁看已无占别身影的门口,嘴里却自嘲般地喃喃起来,“傻孩子,若不是天都放任不管,黄天狂兵团怎么可能一路杀到麻随?”说完又回头看着黑衣公子,他嗤笑两声,才又道,“你说是不是?北靖天王——霍擎云!”
天都。
天都之建距今三百余年,是唯一与云沛历史相当的政权民族,由于领土位于比较贫瘠的北方,其整体势力较弱,同时也是五大国中,王位交替最快的一个国家,至今已经有过七十多个国王及代政王。至公元三百二十年,第七十四个国王北靖天王霍擎云继位以来,逐渐开始了闭关政策,除了每年派出代表参与政权民族议会以外,少有外交安排,更是拒绝所有奴隶民族的和亲请求,十年来,俨然已成为大漠里最为神秘的一个国家。
擎云转头看着身边枯槁的老叟,却是又一杯酒尽。
“莽流的人果然不同凡响,居然才两天就找到我,还劳您这样的人物亲自驾临!老头子我也算够脸面。”容豁看着擎云,将杯中苦茶一饮而尽。
“你想说什么?”擎云终于应了应,嘴角依旧带着淡淡的讪笑。
“公子呀,天都与莽流的关系,世上总有聪明人看得见!”容豁道。
“又如何?”孰料,擎云却是不怒反笑。眼神散发着清冷的讥讽,“先生也是聪明人,又见如何了?”
容豁被他这一问,方才一股挑唆之劲顿时萎靡下来,的确,知道又如何?知道不如何。
对他这把老骨头而言,敌者擎云,胜者亦擎云。
“先生如此排斥我,因为认定我是反派是吗?”擎云看着沉默的容豁,轻轻抿上一口酒。“先生觉得我到漠中来必然搅乱云沛定疆三百年来的格局,战乱将起,民生将乱对吗?”
容豁闻言不由一震,听他一语道破心中所想,目光确有些难言的惧怕,他悠悠叹了口气,好像感觉口中苦涩的茶香正一点一滴叫醒他的灵魂,叫醒他尽览漠世变迁,豪记天下春秋的灵魂。
“公子,世人只道那战之强无人能敌,若问之狠望风披靡,却不知道这强这狠都在你的掌心上转悠,容豁尽知这大漠离国七八分,却偏不解十年来的北领天都……你一手创建间谍组织莽流,玩弄诸国于手,容豁知道,公子必将称霸四方。但容豁也知道,漠南也因为公子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黑暗。黄天狂兵团杀了多少人,公子是否知道?鸪劾活埋多少难民,公子又否知道?难道这些无辜百姓,活该了成为公子的牺牲品吗?”
容豁说着,眼角难忍地蓄起了泪水,他干瘪的身体也因思及数日所见的人间地狱而轻轻颤抖。那根本是一片痛彻心扉的悲哀!莫怪人人都想功成名就,区区贫民百姓,常是死了也不知为何!本份地活着,谁也没得罪不是?!
听了容豁的话,擎云却不见一点儿动摇,只是把酒一杯,放在唇边轻嗅,好一会了,才徐徐道,“容先生说自己是半个圣人,那容先生可知道什么才是天道?”
容豁回道,“茫茫大地,本就无人能将之统一,生廖之地有限,在上者占优渥之地,在下者退寂寥之处,无可均分,虽战无成!所以天道,在于不战!”
闻言,擎云竟是一阵狂笑,声之大引得酒店过客纷纷侧目。
“先生呀,如您所说,云沛镇住南漠三百年,占据最为优渥的绿洲资源,生养人民一千七百万,补给邻近国民一千多万,同时为了保证自己的资源储藏,频频以军事支持为交换条件要求其他奴隶民族,游历民族定期向自己送出贡品,以及和亲使团,在您看来,这就是天道吗?像个吸血水蛭一样,吸取了大漠里最好的资源养着自己就是天道?!”
“最起码,这能令近三千多万人过上和平生活!”容豁回道。
擎云一笑,“那么,另外的六千万呢?我们北漠的人民呢?活该生活在贫瘠的北方?活该任人宰割?容老先生,你说的不是天道,天道是冷酷的,它不会管谁死谁活。今生为人,能做的不过是拼死争取。世间风水轮流转,现在,已轮到我天都称霸!”
说完,他仰头再饮一口,好似啖尽心中万丈豪情。
此时容豁却是哑口无言,记忆中,兄长容若也曾对他说过,天道是无情的,只会任这红尘辗转,人世沧桑。而所谓圣人,常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懂得历史上的任何一次变迁,都是由人决定,战者可行,不战亦可行,胜者未必正,败者未必邪。所以,容若撕去了那启达写在《大漠集卷》最后一页上的一字天机。
他认为那不是天机,因为天机是公平的。
咚咚!
擎云敲了敲桌上的黑色酒坛,声音听来十分清脆。
“喝完了!”他说,“先生,走吧!”
放下一锭金叶子,在小二得意得差点昏过去的时候,容豁和擎云离开了酒店。
擎云拍了拍守在门口的飞踏,忽悠就跃了上去,然后居高临下地看着容豁,嘴角边又散开稍前那种清冷的讪笑,“先生,就委屈你徒步走一段了!”
容豁仰头看着擎云倨傲的身影,果真就一步一蹒跚地跟在了白马飞踏后面,他边走边捶了捶自己的腰杆,怕是因为方才在台上说事儿,惹得身子很是乏,他好捶了一会,才又看着擎云的背影道,“公子,你抓我也没用,你想知道的事,就是死,我也不会说的!”
然而,擎云并没有回头,他只是看着雪原蜿蜒大路的尽头,像是已然忘记容豁的存在,那般的孑然。
斜阳下,两抹身影天差地别地前行着,天的那一方,残阳似血,奇云滚动,就像在恭迎新的世纪一般,那么恢弘,又那么哀伤……
若说人间离别恨,不比当初不相逢,
若说尘世血肉苦,不比当初不出生。
烽火溅天天不应,干戈涂地地不理,
不知生前在何方,欠得人家拿命偿。
苦茶香,香茶苦,
是冤枉,不冤枉。
还望生灵几世回,
轮渡天涯追一追。
若冤枉,怎冤枉,
前人扁担后人扛,
前生夙债今生偿。
是冤枉,不冤枉!
大漠风光总是难以琢磨的迷幻,尤其当风不莽,日不烈的时候,层层霞云与赤红浪沙在地平线处纠缠而去,而形状精奇的旱地植物也在黄土上投下诡异的暗影,像是跪了一地的妖怪,等待着圣魔降临。此刻轻轻的季风却是少有的温柔,似已当真厌倦了孤独的飘泊,非要撵起地面上最松软的一层薄沙与自己旖旎缠绵,映着红色的阳光,在空中厮磨闪烁,却是越看越教人寂寞的晶莹……
大漠里常有诗人将这种景象叫做“魔神泪”,当然,这也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面对芸芸众生,神也好,魔也好,是不会流泪的,绝然不会。
离开雪原往北七千里,此时正是一片红色漠海,层层月浪一望无垠,没有绿洲,只在天际处隐约看到一排黄土垒起的城堡,似条休憩的大蛇,纵然安静,也依旧透着狂莽气息。
城堡的门口看得见一片一片黑色俯地的身影,近了一瞧,竟果真是跪了一地的“妖怪”,概数约五千,个个身形壮硕,气息森冷,带着令人毛骨悚然的妖怪面具,穿着黑色的夜行服。他们跪在地上,为了显示自己的忠诚,几乎将整个上半身贴在沙土里,然后,就听到一阵如浪似海的呼喊,“恭迎陛下回城!”
连续三次,浩瀚的声浪再一次拽开了容豁疲乏的神经,他满头乱发,浑身酸疼地站在飞踏旁边,只听得擎云大手一提,飞踏立身叫嚣起来,“驾!”然后这驰马潇影便如雷鸣飞进了城堡里。只留下容豁呆滞地面对这一群异样的黑色妖魔。
北靖天王霍擎云!
靖者,安也,无治亦无安。靖天者,王也,定天之轨。
公元三百二十年,天都皇姓霍氏,第七子擎云,年十四,继薨王之位,于首都怀柔冰刺宫登基,万人朝拜,亲卓霸酒一坛,一饮而尽,普天狂欢。
巫祭师魂冉称其天降大任,孤星入命,预言其终生无妻。
新王定北塞宗室之乱,此后再无皇族死于毒杀,亲政之日订立锁国政策,天都瞬隐。
王母授其尊号,靖天王。
三天了,沙从红到蓝,从热到冷,反复着,煎熬着。
容豁被关在城堡门口的兽笼里,未尽粒米,只是每日月上凉空,会有人送上苦香茶一壶,慰藉饥肠。昏厥般的饥饿折磨着老迈的容豁,终于在第三天,他被连同兽笼一起抬到了城堡的大堂上。
简单朴素的内堂尽管少了华丽贵气,却依然弥漫着一种不容忽视的庄严肃杀。正前方,是一把象征无上地位的大椅,擎云,正不无慵懒地坐在上面,像一只乖戾的雄师,目光幽暗。
“容先生,这几日可好?”他笑道。
容豁靠在笼子的围栏上,有些奄奄一息,他抬起一只手轻轻一挥,才艰难地说道,“托福,老骨头我从没像现在这般痛恨自己的耐力,早死早投胎怕是更好!”
擎云咯咯笑起来,华冷的嗓音,凝结了堂里的空气。容豁终是清醒了一些,缓缓抬头看着他。
啪啪,只见擎云击掌两下,两名素衣少女抬出了一桌佳肴放在中间。
容豁闻着那诱人的油米酥香,顿时觉得腹腔翻腾,脑海一片轰鸣。只消一眼就知道,那桌子上的三碟菜——凤凰血鸡,白露雪鱼,花田百合,全都是容豁亡妻的拿手好菜。
“公子不是这样残忍吧!难不成要在我这饿成白骨的老叟面前吃下这大餐?老爷子宁可撞阑自尽也不受这般折腾!”
擎云闻言却是一声闷哼,拿起手边的一把匕首把玩起来,“先生太让人失望了,一个想守住秘密的人,却连这点折腾都接不下,居然也好意思开口闭口妄言生死!”说着,他双目一聚,手中飞刀瞬间冲向兽笼,镪地一声,短刀断开了笼上的锁链,然后掉在土地上,只听到闷响三下。
“出来吧!这桌佳肴是为先生洗尘准备的!”擎云笑看着从笼子里爬出来的容豁,“不过,前提是先喝了那三杯接风酒!”
容豁站在桌边,狼狈不堪,他低头看着面前的三个小杯酒,晕光之下,杯口闪动着莫测的光芒。他舔了舔干燥的唇,心想如今已是饥饿至极,还管他酒里有毒没毒,于是嗖地就是一口下去。
坐在一边的擎云看着他那速饮的样子,却是讪笑起来。
呜!只是一杯酒,不像有毒,却令容豁顿然愣住,少顷,他已然满脸通红,浑身抖动不止,终于不支倒地。
“酒中霸?纯酿?”他不可思议地问道。
“对!就是我每天喝的!”擎云道。“还剩下两杯,先生!”
容豁惊惧地看着第二杯酒,眼神已十分涣散,他从没有喝过纯度的霸酒,霸酒之烈,无人能抵,所以向来都是调和饮用。
容豁呼吸困难地撑起身子,望着桌上的菜肴好一会,终于勉强拿起了第二杯酒,咕噜一下,酒入咽喉。扑通!只见他再度坠地,双手使劲捂鼻,却依旧见着鲜红的血液流了一地。他一边咳嗽,一边看着冷漠的擎云。
“还有一杯,先生!”擎云笑着。
容豁止不住鼻血泻流,手上的皮肤开始泛出青色的死光,他满头大汗,在地上痛苦地滚动,好一会了,却是听到他断断续续的碎语,“我……认了!”
擎云闻言大笑,“容老先生,你果真只是个酸酸的文人呀,一杯酒就能让你认输,你还有何资格同我耍脾气?”说着,挥手招来几个婢女,给容豁喂下解酒药,容豁晕沉沉地醒来,一脸伤痛。
坐定后,他边流泪边大口吃起桌上的菜肴,滑进枯肠的的油香带着他咸涩的哽咽,三十年了,从亡妻离开至今,他再没好生吃过这三道菜,他吃不下,因为吃一口,就听到亡妻一声娇吟,吃两口,就见到亡妻一脸痴笑,吃三口,却再也看不见亡妻音容笑貌,那般的苦他不想再承受。然而今天,仿佛荏苒时光已然带走那刻骨的忧伤,只剩些破碎的思念缭绕身旁,如今,吃几口都无所谓了,吃几口都可以了。
人的感情如同某一个秘密,有一天会突然转变,虽然,你依旧无法否认它的重要,却也同样无法决然坚持。所以,如果爱可以变成怀念,那么,秘密同样也可以变成交易。
擎云悠闲地踱到容豁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拿起剩下的那杯酒一饮而尽,容豁呆滞地看着他。
“先生知道为什么它叫霸酒吗?”擎云问。
“因为霸酒之烈甚至不与任何毒品相融,它的辛辣不仅可以杀死嗜酒之人,还可以迫散一切入酒毒素。”容豁看着那空荡的酒杯才道,“公元一百一十四年到三百二十年,天都冰刺宫因酒中毒的国王超过三十个,直到公子继位,才止住那惯例一样的毒杀!全因为公子素饮霸酒,下毒无用。”在容豁看来,天都许多历史都从靖天王开始改写了。
“史记叟果然名副其实。”擎云坐下来,也看着空空的酒杯,闲聊一般说道,“在北漠,酒是友善的东西,因为它可以帮助无数人抵御北方的酷寒,所以,在天都,无论是何缘由,饮酒而死都是耻辱的,国王尤甚!”他说着,撩起酒杯放在嘴边一点,一滴霸酒余露落下,滑进了他的咽喉。看上去好不风流。
“十四岁时,我对自己说,宁可被饭菜毒死,也绝不被酒毒死,然后,我做到了,酒乱消弭,再无耻事!”
容豁听到这里却是一问,“但是果真有人转而在饭菜里下毒吧。”
“对,却没有成功,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常饮霸酒者,可以百毒不侵!”擎云站起来,俯视着依旧号啕大吃的容豁,转身离去,就在身影即将消失在转角的时,又听得他道,“然而如今,霸酒的辛烈早已在我心中烧成了一片火光,每喝一口,那火就更炙更狂。先生,如果你不想也被烧成灰烬,最好乖乖听话,那战的秘密,并不是什么天大的责任,你不说,只能代表你愚蠢。我不会每次都这么好心对你,还望珍重。”
说完,擎云魁梧的身影没入黑暗,容豁惊恐回看的时候,已经悄无声息!
只余半分残阳霞光射进。
红莲之火,早已烧遍五脏六腑,
我还如何能够回避?
乱世枭雄,谁人知晓天意?
我命由我,众生之命亦由我。
天不仁,我亦可不仁。
天不易,我心亦不易。
有剑在手,何需迷离?
长啸一声,只待人间一记。
容豁呆坐在桌前,吃得饱了,思绪终于逐渐清晰,他摇摇头叹道,“公子,你操纵莽流玩弄大漠各国,难道只是想燃尽胸中那口苦闷的烈酒吗?”
是夜,残影斜射,黄窗微断,容豁坐在擎云给他安排的房间里,望着照空白月,不住声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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