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胜矣!”王忠峰呼出一口浊气,久经战阵的他自然知道这种情况下,正规军或许还有调整组织的可能,但刘家军已经是完蛋了。
孟九成用力点了点头,一勒马头,奔到炮兵阵地,叫过钱邦,让他带着人把炮和炮弹用油布包裹严实,准备前往支援伏击的部队。
炮兵首战立功,效果是异乎寻常的好,钱邦等人见到孟九成,别人都喜形于色,他还想努力装出矜持淡定的样子,但神情却掩饰不住的得意。
“刚刚打得甚好,当为破寨首功。希望你们能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日后这炮兵还要扩大数倍,数十倍,可就要全靠你们了。”
“谢将军夸奖,谢将军栽培。”钱邦等人的脸上喜色一闪,赶忙又收住。
孟九成又温言慰勉了几句,并对刚刚的火炮轰击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然后才带着亲卫离开。
镇中的喊杀声深入扩散,成队的俘虏已经开始被几个红巾军士兵押解出来。一旦被攻破寨子,等于是摧垮了刘家军的大半战心,红巾军奋勇追杀,数倍的敌人也不敢回头应战,胜利已没有了悬念。
这就是乌合之众!孟九成知道刘文正的人马连红袄军都不如,虽然打着红袄军的旗号,却未经历过什么战阵厮杀。招兵买马,也就多是混饷吃粮的人,胜了还好说,败了就只管逃命。
当兵吃粮?!历史上直到二十世纪,这样组成的军队不也是很多很多吗!
红巾军能够超脱出这个层次,成为知道为何而战的一支打不垮、拖不烂的英勇无畏的铁军吗?孟九成希望如此,也正为此而不断努力。
陵阳镇已经乱成一团,西门被一鼓而破,败兵四散奔逃,恐慌的情绪迅速蔓延,又打击了其他守军的士气和意志。刘家军根本没有在镇内进行巷战的心理准备,寨墙不再是屏障,对将士的心理打击是沉重而巨大的。
当然,也不是没有其他地段的军官组织反击,但人心惶惶,败兵又难以收拢,短暂的战斗过后便是更大的溃败。当其他寨门被打开,逃跑之路出现后,刘家军更是缺乏死战之心,纷纷争先逃窜。
刘府内哭声叫声已响成了一片,刘文正口鼻冒血、灰头土脸地被亲信抢回,还是昏迷不醒。家人、下人听着外面的喊杀声,惊惶恐惧,手足无措,乱成一锅粥。
“公子,公子——”管家捶胸顿足,连声呼唤着呆若木鸡的刘鸿渐。
眼珠一轮,刘鸿渐终于清醒了一些,缓缓转头,看向管家。
“公子,您,您得拿主意啊!”管家几乎要哭出来,“府上还有两百多亲兵,是守着,还是护着家眷突围啊?”
“败了是吗?”刘鸿渐呆呆地问了一句,不待管家回答,已是长叹一声,颓然摇头,“没想到这么快,有寨墙,有火器,几千人竟守不住一时半刻。”
管家咧了咧嘴,刘鸿渐没想到,刘文正没想到,谁也没有想到,败得会如此快,连一点准备都没有。
呃,嗯!床榻上的刘文正突然发出了断续的声音,刘鸿渐蹭地一下站起身,两三步冲过去,拔开医生,悲喜交加地望着慢慢苏醒的父亲。
刘文正的眼睛缓缓睁开,费力地打量着面前的人。
“父亲,您,是孩儿啊!”刘鸿渐捧着父亲的手,眼泪滚滚而下。
刘文正慢慢地眨着眼睛,终于认出了儿子,嘴角动了动,语音含糊地问道:“渐儿,外面,怎样了?”
刘鸿渐顿了一下,垂下头,泪珠落下,哽咽道:“父亲,咱们败了,敌人已经冲进镇子。”
刘文正眼睛蓦然睁大,抓着儿子的手猛地收紧。但随后他的手指又松下来,嘴唇翕动了几下,说道:“降,投降。”
刘鸿渐愣了一下,似乎怀疑自己的耳朵,追问道:“父亲,您,您说什么?”
刘文正瞪着眼睛,重重地喘了两口气,急道:“为了刘家不绝,投降,咱们,投降。快,快打,打出白旗。”
“孩儿,孩儿,明白了。”刘鸿渐意识到父亲在推他,抹了把眼泪,起身走了出去。
……………
镇内的战斗告一段落,除了大批俘虏,其他敌人都逃出了镇子。
孟九成并没有去投降的刘家,而是迅速整顿人马,留下刘忠峰和一千多人马善后。他带着韩守仲和大部分炮兵出了南门,沿大路而行,赶去与萧英所部会合。
就在攻破镇子后不久,孟九成已经听到了远方传来的爆炸声,知道伏击战已经打响。尽管对胜利很有信心,但他还是急于知道结果。
等赶到镇南七八里外时,伏击战已经胜利结束。被炸得坑洼、熏得焦黑的弹坑,地上的尸体和暗红发紫的颜色,散落的刀枪,大群的俘虏,都在向人们诉说着这里发生的战斗,以及又一支敌人的下场。
一千五对两千,有备且是奇袭,又有火药雷的抛掷、松树炮的轰击,萧英、郑四安断尾、堵头、两侧夹击,干净利索地取得了胜利。
现在,县城内刘庭玉只剩下了不足一千人马。红巾军不仅装备威猛,连兵力也占了优势,最后的胜利已无可置疑。
“看,俺们正在准备,马上就要兵发县城了。”萧英指了指几百名正换服装的士兵,笑道:“这是你六师父的主意,让他们打头,智取赚城。”
“六师父神机妙算,赛过诸葛之亮。”孟九成相当惊讶,停顿了一下,便佩服地一竖大拇指,向郑四安恭维着。
郑四安呵呵一笑,说道:“小计罢了,俺以前用过,带着兄弟们打下过梁山县城呢!而且,关键是有他——”说着,他伸手一指,“洪夕,已弃暗投明,愿助我军取城。”
“小人洪夕,看不惯刘氏横征暴敛久矣,今愿投效将军,戴罪立功。”罗用叉手施礼。
看着只是个精壮汉子,但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拱手时竟能看出右手少了一根手指。
洪夕,明明缺指头,怎么不是洪七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