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阳到边塞究竟有多远?无争不知道,其实她也不想知道,去找亦博尘只是一个借口,关键是她想出来见识一下。
在现代,旅游可以让人开阔眼界,放松心情;在古代,要想出游基本上都是靠马车,而且女人向来都是不出深闺的,所以她格外珍惜这次出行的机会。
一路不急不缓的走着,其实这正合了无争的心意,出来的目的只是个说辞,要借着这个机会,好好欣赏一下沿途的风景,不然岂不是辜负了这次穿越经历。
亦博庭也是有私心的,能够寻得一次和无争单独相处的机会,当然要好好珍惜。
“哎,你和外面的两个人武功怎么样?万一遇到个山贼、强盗什么的,能不能保护的了我?”
“想太多了你,太平盛世,哪有那么多坏人。”
“如果我们以这个速度前进,多久能够到达边塞?”
“这个速度,大约要10天左右。”
第一晚,四人没有投宿,而是连夜赶路出了城,第二天快到晌午的时候,到了京城的邻城月阳城,四人找了个酒家,准备休息一下。
追随他们的护卫,男的叫风,女的叫雨,为了方便,无争和雨都已经改成了男装打扮。
饭桌上,两个女人大口大口的吃肉,反而是那两个男人慢条斯理,小口小口的嚼着。
无争扫了他们一眼,用鼻子发出一声鄙夷的不满,不过这个雨倒是蛮和我对味的。
“雨,我们快些吃,一会儿吃完了,到街上逛逛好吗?好热闹呀”说着就将一大口鸡肉往嘴里塞。
“你慢些吃,外面鱼龙混杂,我们吃完东西,休息一会儿就起程,争取天黑之前到达邻县投宿”亦博庭一边说,一边给无争擦嘴。
“想太多了你,太平盛世,哪有那么多坏人,这话是你说的哦!”
这时,楼下突然骚乱了起来,“让开让开,哎!瞎了你的狗眼,没看到芙蓉小姐吗?还不全都让开,老板,快快,清场!”
“这……秦爷,你看我们这小酒馆也是开门做生意的……”
“哎,你废什么话?这是第一天的规矩吗?芙蓉大小姐能够屈尊到你小酒馆来吃饭,你就应该敲锣打鼓,张灯结彩,这些个贱民也配和我家小姐平起平坐吗?”
其实不用老板清场,酒馆里的人基本上就已经自觉的走了,当然除了靠窗的那四位。
那个被唤作秦爷的人,看向亦博庭这一桌,“哎,怎么还赖在这儿,快滚!快滚!”
亦博庭还未张嘴,无争就已经先说话了,“怎么滚?我们不会,你学一个给我们看看!”
“你?你竟敢和老子这么说话?不想活了吧你!”眼见那个‘秦狗’就往他们这桌走来。
无争才不怕呢,亦博庭要是连这几个下三滥都收拾不了,那就真是辜负对他的信任了。
“秦五儿,放肆!酒馆就是吃饭喝酒的地方,人家没吃完,你凭什么赶人家走?没有教养!掌嘴!”
秦五儿有些傻眼,我这么做还不是您授意的,真是想一出是一出呀,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于是自己抽着自己嘴巴。
只见这位小姐,自以为婀娜的走到亦博庭他们的桌子前,打量着这几个人,啧啧啧,真是俊俏呀。
“不好意思,打扰到几位了,这帮奴才常常仗势欺人,都是我们主人家管教无方,还望各位见谅,几位很脸生,应该不是本地人吧!”
亦博庭是根本不惜得理她的,无争这次倒是很自觉的没有抢话,而主人都没说话,风和雨自然也不会多嘴的回话,于是就干巴巴的把这个小姐凉在那里了。
“哎!我们小姐在问你们话呢?聋子还是哑巴!”秦五一边打着嘴巴一边还不忘忠心护主。
“你们快吃啦,我真的想去逛街呢!天气渐热了,苍蝇蚊子也特别多,总在耳边嗡嗡的,我要去买把扇子。”
“好,我们这就去,老板。”亦博庭掏出一锭银子,“饭钱,一会儿将我们的马喂一喂,再给我们准备些路上带着的干粮。”
“哎!这位公子。”无争就感觉有只手搭在了自己肩上,“不如让芙蓉带着大家逛一逛,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月阳城的风土人情可好?”
无争用一只手指将肩膀上的手给巴拉掉,“不用,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就听在场的多说人都发出一声“嘶”替这四位俊俏的小哥儿倒抽了一口冷气,这位芙蓉小姐,是月阳城城主月半山的千金,平时就是飞扬跋扈、骄纵放肆,不过大家也拿她没办法,今天她肯“屈尊”至此,估计也是看上了这几个俊俏的男人。
月芙蓉听到无争的话,先是脸色一凛,眼中透露出一瞬的杀机,不过随后就硬逼出一丝笑脸,“这位公子说笑了,你我初次相见,远日无冤,近日无仇,我也想要尽一尽地主之谊,小女子月芙蓉,父亲是月阳城城主月半山。”说着向无争他们揖了揖。
无争在心里唾弃,哼?一个城主的女儿,居然和一个皇帝的儿子说尽地主之谊,真是本末倒置!
四人谁都懒得理她,自顾自的往外走。
“公子!”
“小姐!男女授受不清懂不懂?你有话说话,不要总是摸我,我告你非礼的。”无争在她还未碰到自己之前,跳开了一步,真是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那边四人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没有在遭到什么阻碍,这边月芙蓉是彻底丢了面子,咬牙切齿的说,“回府!”
走在路上,她示意秦五凑过来,“我今天晚上要在我的房里见到他们!”说着还淫邪的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