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那日得了长琴的亲口承诺,林曦的心情一直很美妙,即便那赵蔺二人的离婚案愈加沸沸扬扬,也没影响到她的好心情。只要一想到在现实世界中与长琴在父母的祝福下结为夫妻,从此相伴彼此不离不弃,就让林曦觉得周遭的空气都带着欢快的分子。
只是这欢乐因为蔺君颉在报纸上发表的求爱的诗歌而打了折扣。放下报纸,林曦冷笑:“这位是真不知赵蔺二家一直在纽约寻找赵熙鸢,还是仗着自己是蔺家独子不管怎样蔺家都不可能舍弃他而是给他收拾烂摊子,是以才这般无所顾忌?”
“曦儿何必为这种人动怒,你认为他会有什么好下场吗?”长琴轻声安慰妻子。
基于这具身体怎么都是林曦的,长琴倒是对赵家和蔺家都花了些精力去了解。赵家最是看重脸面,若非蔺君颉在新诗上确实有一番造诣,也不可能将自家的嫡小姐下嫁与他。
不过再看重蔺君颉,也不可能让他将自家脸面给踩到连尘埃都不如。尤其如今赵熙鸢同腹中的肚子一同死无全尸,赵家更不可能轻易放过蔺君颉。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却是很有趣,造就了很多新旧过度的家族出来,赵家正是其中的代表。
一方面家里仍然是封建社会的大家长制,一边又出任新政府官员,要与国际接轨,废除封建传承——比如家里奉父母之命娶的妻子就不能带出去交际了,还是让外面的新夫人来承担这个责任吧。
说来这新夫人在古时是备受诟病没人看得起的外事,在现代如果曝光那也是要备受指责的小三,在这个年代,却出乎意外的站稳了脚跟,甚至比那些在后宅打理家务轻易不得出门的原配妻子们还要活得更潇洒自在。
“都闹成这样了,蔺家的老爷子都还没断绝给蔺君颉寄支票?”林曦面色略有些古怪。
长琴自是知道她在想什么:“你知道的那位大诗人离婚的时候已经有了嫡长子,且那位嫡长子是养在蔺家老爷和太太身前的。到了大诗人闹得不成样子的时候,大诗人家里大部分产业都由前妻打理,还有一个在后母和亲身母亲间怎么都会向着后者的儿子,大诗人的爹自然想用取消经济援助来让大诗人屈服。只可惜他的大诗人儿子是个情圣,有情饮水饱。”
长琴对那位大诗人情圣的评价,林曦并不觉得不妥。记得还不知道那位诗人与原配妻子间的故事前,她还是挺喜欢这位妻子的诗的,并且觉得他是个很浪漫又热情的男人。但在知道了之后,就真正觉得这位就是个大渣男了。
鲁迅先生也是遵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娶了妻子的,但这位可是没有同那位妻子圆房的,到了后面离婚,也让那位妻子没受到多少指指点点。那位大诗人就不同了,一味的在心底将妻子是个土包子与他没有共同语言的缺点给放大,觉得她配不上自己,才能坚持去追寻自己的爱情。
只可惜,现实世界诗人追求的女子最后还是应父亲的要求嫁给了另一个男人,且在一起过了一辈子。不知道这里与蔺君颉倾心相爱的那位女子,又会是何种情况?
林曦对那位与蔺君颉相爱的女子可是一点都提不起好感,不管怎么说蔺君颉都是有妇之夫,她一边追求婚姻的自由,一边与别人的丈夫谈恋爱,这样真的好么?总之林曦是不大能理解他们这些人的逻辑观念的,“真爱”真可怜,不管是在那个年代都会躺枪。
“不,长琴你误会我的意思了。”林曦摇头,“蔺家对蔺君颉这个独子有多看重从赵熙鸢的记忆里我就知道了,我觉得奇怪的是,赵家竟然到现在还仍由那蔺君颉在英国蹦达。难道在赵家的心里,这个不要他们家女儿的男人真的值得他们这般看重?”
“我不是赵家人,可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长琴耸肩,“但我知道一点,如今可不是曦儿你生活的现代,消息的传递没那么快。再加上有人故意在其中做手脚,时间差变得更大也不是不可能。”
林曦一点就透,若有所思的说:“长琴你的意思是,纽约那边蔺家并不只是在寻找赵熙鸢的下落?”
“能瞒就瞒,拖的时间越长,蔺家就能多做准备迎接赵家怒火的洗礼。”长琴颇具兴味的说,“那蔺家不过只是乡下地主,在蔺君颉娶了赵熙鸢后才得赵家帮助走上了商业道路。如今要与赵家彻底撕破脸,蔺家肯定得先做好准备才行。”
“赵家不至于没发现蔺家的小动作吧?”林曦皱眉。
“蔺家只有蔺君颉一个儿子,赵家可是有整整九个儿子。”长琴笑了起来,“其中嫡出的儿子不过三个。”
愣了一下,林曦跟着笑起来:“是啊,我怎么会忘了赵家的复杂。内斗都来不及了,哪里还管得了出嫁姐妹的事儿。不过到了这时候蔺君颉都还这么高调,赵家就是再内斗,也不会就这么放过他吧?”
“曦儿如此关注这蔺君颉,我心里不喜。”长琴难得的直截了当让林曦惊得红唇大大张开,那若隐似现的粉舍让长琴眸中暗色加深。
可惜了,这具身体不是林曦的本体。不过,即便是林曦的本体,大概她也不会轻易同意吧?也或许,连根成亲后,他能得以一亲芳泽。即使神交能给人高度的满足,但那种想要和心爱的人肌肤相亲的心情,即便是长琴这样的神明也是无法避免的。
“我并非关注蔺君颉,我只是想要知道他过得不好罢了。”长琴眸中的变化已经算不上纯白妹子的林曦自是明了,虽说对于这事她并不觉得羞涩,但在这随时都有女仆和管家会出现的客厅中,她还是没法做出太过亲热的举动来。更何况,这具身体并非真正属于她。
“他不会好的,曦儿只需拭目以待而已。”长琴说得轻描淡写。话音刚落,保姆就将午睡醒来哭闹着要找妈妈的常煦抱来,夫妻两的谈话就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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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之后,林曦没再过度关心蔺君颉的事,而是将精力都放在了常家事业的经营上。长琴的袖里乾坤里是有很多财物,但这些不可能就那样留给常煦。一个在这个年代美国长大的黄皮肤黑眼睛的孩子想要出人头地,没有后盾是不可能的。林曦所在的现实世界美国对于有色人种也是歧视的,更何况现在。只有自己强大到让美国人都仰望的地步,这些人才会不再注意他们的肤色。
再说,常煦虽说名义上是长琴的孩子,但他却未继承长琴的血脉和天赋。与其让他跟着长琴学习琴艺和绘画,不如让他自幼就沉浸在商业中。未来的美国可是商业国家,那么多可以影响国家政策的大财团,或许这个世界里常家也能占领一席之地?
林曦的观念太过超前,而长琴虽说经受过现代世界的洗礼,观念的彻底转变也不是那么容易。是以夫妻两的搭档在这个世界正好是最合适的,一旦林曦冒进,长琴就会将她拉回来;而长琴的过于温和,也有林曦的冲劲来填补。
是以二十岁的常煦刚从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院毕业,返家后就欲哭无泪的接手父母留给他的庞大家产。那对无良父母竟然这么放心将一切都扔给他,就此双宿双飞过二人世界去了!他是知道父亲对于母亲不同非常的独占欲,在他懂事后想要靠近母亲都不容易,但父亲至于急成这样吗,再等上个几年又何妨?!
即便怨气再重,常煦还是任劳任怨的接下了父母丢下的烂摊子。作为常家的独子,从小旁观父母创业经历的他,是知道自己身上背负的责任的。数万人都指着常家吃饭过活,他这个唯一的继承人要是掉链子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这日处理完公司的事务,难得空闲的常煦准备午餐到外面吃。离开公司,买了份三明治和咖啡坐在长椅上享受难得的平民时光,还没将三明治吃完,他就见到一个穿着破旧长衫的黄皮肤男人坐在路边神神叨叨的念着什么,而他的身前,放着一个破碗。
常煦皱了皱眉,没了继续享受午餐的心情。同为华夏人,见到自己的同胞在这异国他乡混得这般凄惨,心里总是会有所触动。但他是一个大公司的掌舵人,也不会有什么丰沛的同情心。轻轻叹息一声,他起身走到男人身前,在碗里放下五美元后,就快步离开了这里。
看来以后他还是留在公司用午餐好了,虽说公司食堂提供的食物不是太适合他的口味,但起码,不用见到这一幕。想想好不容易才抗战胜利又陷入内战的华夏,再想想如今在美国求生颇为不易的华裔们,常煦心情沉重。
只有旅居在外的华裔,才能真正体会血脉传承的祖国强大是多么重要。
走远的常煦没有见到那个男人飞快的将五美元揣进口袋中,更没有见到一个头发枯黄皮肤满是皱褶的华裔老婆婆怀里抱着一个油纸包,晃悠悠的朝男人走来,口里说着:“君颉,看娘讨来了什么,快来趁热吃。”
当初赵熙鸢怀着孩子饿死在纽约的消息传回国内后,赵家和蔺家都是大失面子。尤其是蔺君颉做的事太过高调,让众人都知道他为了追求女人抛下怀孕的妻子,甚至没给妻子多留些钱!
如果说他之前追求婚姻自由让很多进步青年支持的话,现在他们也没法再支持他了。沾染上了两条生命的爱情,真的会美好吗?就算不喜这原配妻子,但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丈夫和父亲,也有照顾妻儿的责任吧?想到这样的人还是受他们追捧的大诗人,众人都沉默了。
而这个时候,赵家也终于爆发了,开始对蔺家狙击。
赵熙鸢怎么都是赵家的嫡长女,竟然会死得这般落魄,不都是蔺君颉的错么!这时候的赵家人可想不起来他们不仅没有回应赵熙鸢最初的求助,甚至还在信里将她很是辱骂了一番。
赵家虽说势大,但近几年的内斗消耗了不少,蔺家比赵家更早知道赵熙鸢的消息并且隐瞒了下来,对此作了不少准备。而最后的结果,却是两家两败俱伤。加上日本侵华,两家逐渐末落下来。还好两家还是有点积蓄和人脉,在抗日战争爆发前,两家人都来了纽约。
赵家的人来美国后就分了家,凭各自的能力各过各的,虽说不及以前在国内的富贵,但也慢慢融入了美国社会中。即便有时候憋屈了些,但只要能够安全的活下去,就比留在国内好。
至于蔺家,蔺家老爷子年岁大了,到了美国后就水土不服,没多久就没了。蔺老太太是个封建妇人,蔺家之前不过是地主,她这个当家夫人自然也是没有多少见识的。到了美国这个言语不通的地方,适应得很辛苦。而让她寄予厚望的儿子蔺君颉……
这位最擅长的就是写诗和散文,但美国此时正是务实时期,可不会青睐他这些。再说华夏和美国的文化传承不同,他也写不出能让美国人共鸣的诗来。国内此时也是风雨飘摇,可不是民国初期文人当道的时候,再加上他在国内名声并不好,想要跨洋投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到了最后,母子两只能靠乞讨讨生活。
而那位曾经与蔺君颉书信来往颇多恋情热烈的小姐,在赵熙鸢的死讯传出之际,就被他父亲送到欧洲,与蔺君颉再无来往。只是她与有妇之夫热恋的消息就算是欧洲也传遍了,华夏出去的没人娶她,而外国人,她自己怎么都接受不了,最后也只能在国外孤独终生。166阅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