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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铁血狼旗(下)(1 / 1)

在那段历史中,血兰八旗,以其纵横天下的赫赫威名和卓绝武力,成为军史上绝无仅有的编制。

后世民间,出于对传奇英雄的敬仰和崇拜,又习惯于将他们曾经辖制过的,同样以其战绩功勋而闻名于世的另外八支队伍,也称之为“旗”,于是,血兰八旗就有了内八旗和外八旗之分。

正史所谓的血兰八旗,只针对内八旗而言,也就是说,专指世人所熟知的黄金四旗和白银四旗。

而血狼旗又被誉为八旗之。作为创立最早的血狼旗,不单单是整个血兰八旗的大脑,猎猎狼旗所指,更成为人类前进的方向。

节选自《铁血长歌----血狼旗志》

四天了,北岭城的北门始终紧闭着。

身着制服的北岭卫士们,时不时的从城墙上踱过来跺过去,眼睛警觉的瞄几眼北地荒原正在高路上游荡的僵尸群,然后相视无语,无奈的摇摇头。

四天四夜,北岭城外就从来没有安生过,到处都是游荡的僵尸,甚至于还能看到三五成群的猴形怪物,用血红的眼睛贪婪的盯着北岭城高高的城墙,在远处的建筑废墟里窜来窜去。

刚开始的那个晚上,北岭城的男女老少,全被北地荒原突然骚动的僵尸群、此起彼伏的吼叫声,以及城外到处闪动如篝火般的怪物眼睛给吓坏了。

当晚,北岭城南门就没消停过,南逃的人群几乎堵塞了整个街道,经历过了前几个月的残酷战争,很多人猜测,北地荒原的僵尸集群弄不好要大举进攻北岭城。

如果不是城主及时处置,用机枪镇压了一批人,只怕北岭城早就暴乱了。

可四天过去了,除了北地荒原的通道被僵尸封死之外,北岭城却并未受到什么冲击,至少没有一只变异体靠近北岭城墙1oo米,偶尔有不识相的僵尸摸过来,守城的卫士们抬抬手也就给灭掉了。

但既便如此,北岭城里到处洋溢着焦躁的情绪。

通道一夜之间就被隔断了,没有大规模的武装介入,要想把通道周围的僵尸扫清,绝非轻而易举就能办到的。

也正因为如此,北岭城经过了四天四夜的难民潮南下之后,留下来的也就显得精炼了很多。

基本上除了一小部分老弱病残实在走不动的,其他绝大多数都是有背景的。尤其是那些靠从北地荒原疏通物资谋生的人,更是翘期盼,急不可耐。

当然还有些是有弟兄或有势力被搁在北地荒原甚至更北的地方,失去往来交通的。

而根据城主和其他头面人物的分析,这种令人堪忧的状况,竟似源于一个孤身犯险、夜闯北地荒原的神秘人。

那一晚守城的弟兄,自从被城主叫去一番探问回来后,那位仁兄便眉飞色舞、添油加醋的把当时的所见,以小道消息的形式,在整个北岭城扩散开来。

为了突出真实性,那兄弟一直坚持每天晚上抽自己一个嘴巴子,为的就是方便别人问起的时候,可以骄傲的指着自己脸,述说自己是如何的难以置信,如何的警觉敏锐。

而北岭城里的更多人则一致赞同,那个坏了一锅汤的老鼠屎,现在肯定已经变成怪物的粪便,被排在北地荒原的草窠里了。

之后,便有一帮闲人开始认真考证,那些怪物究竟会不会拉屎以及要不要拉屎的这个高深的命题。

日头刚爬上城墙的时候,一队卫兵懒懒散散的从台阶上撤进了城,而另一队人则拾级而上,接替了同伴的位置。

北城门正上方的城垛子上,一个寸头的制服男正一把又一把的忙着扣鼻屎,每次手指头在鼻孔里转两圈后,指甲缝里都能带出黄黄的长条块状物,然后制服男把手伸出城墙外,惬意的两指一弹,黄色的物件便乘风飞了下去。

换做往日,制服男都要饶有兴趣的伸脑袋往下看,看自己的宝贝鼻屎会飘到那个家伙的脑袋上,然后一阵窃笑。

而现在,制服男不用看也知道,北门根本就没人出去,也就懒得伸脑袋了。只是百无聊赖的向墙外伸出了手指,顺便向远处瞅了一眼。

随即,他如同被冻了一般,傻傻的指着北地荒原,瞪大了双眼。

长风猎猎,大旗招展。

一队蓝黑衣服的骑兵,正沿着北地荒原封闭多日的通道,跃马扬鞭,飞奔而来。

每一匹马背上都插着一杆大旗,正迎风飞舞,因为距离太远,城上的人看不清旗帜上有什么。

但他们能肯定是,那群蓝黑布裹头,一身蓝黑色衣服的骑士正直奔北岭城而来。

而最令人恐怖的还不是这身行头,而是他们一往无前的气势。

原本被僵尸封闭了的北地通道,竟然像被剪刀裁出豁口的布匹一样,被这队蓝黑衣骑兵轻而易举的撕开了。

由远而近的马蹄所过之处,游荡的僵尸们,如同被雄鹰惊扰的麻雀群一样,四散而逃,纷纷远离了荒原的通道。

远处偶尔露脸的几只猴形怪物,躲得远远地,眨巴几下眼睛,扭屁股就钻进了建筑物的阴影里。

“快报告城主!”

有机灵的守卫,大声叫嚷到。

随即便有人急匆匆的钻进城上的铁皮城门楼子,拨通城主府的电话。

此刻,在一间颇为宽广明亮的大厅里,摆着五张红木椅子,

正中间主位上坐着的是个4o多岁的中年人,国子脸,大脑门,身形魁梧。

左手两张椅子,靠门的上面坐着的一个肥胖的中年妇女,嘴里叼着烟卷,而她身后却偏偏站着一个蓝色旗袍的靓丽美女,正是酒吧的副经理,自然胖妇人的身份也就不言而喻了。

靠里面的椅子上是个文质彬彬的眼睛男子,带着婚戒的手指正有节奏的敲着红木椅的扶手,而他的身后站着的手下,却显出与其外貌不相称的身份,正是佣兵俱乐部那个茶壶盖型的家伙。

至于右手两把椅子上,里面的一张是三角眼的中年胖子,正是武器店的老板,而靠门的最后一张椅子上,赫然在做的却是当铺的老头子,老邹,身后站着的大汉就是二虎。

“公孙大姐,刚才司马经理已经表态了,你看…”

主位上的中年男子目光射向胖妇人,问了一句。

“我的城主大人,承蒙你叫我一声大姐,别看我那里每日的人来人往的,那可是我的小姐妹们每日卖笑又卖身换来的,都是苦命人……”

胖妇人说话间,伸出右手,扯过身后旗袍靓女的小手,用肥嘟嘟的左手在上面轻轻拍了一下。

“你说是不是妹妹!”

胖妇人扭头望了一眼身后的副经理。

“可不是吗,大姐说的一点没错。城主大人,我们怎么能跟人家司马经理比,他手下可有一帮子雇佣兵,有人又有枪。说实话,要是北地通道的那帮僵尸也好色,我找帮姐妹去搭台子挑脱衣舞都成。”

“唉,话不能这么说,你们虽说胯下没枪,但腰里有钱啊!”

茶壶盖脑袋的家伙,一脸坏笑的盯着旗袍美女,一脸的色迷迷。

“闭嘴,小心我割你的舌头。”

司马老大看了看城主的脸色,厉声训斥自己的属下,之后却又紧跟了一句。

“不过,话既然说到这里了,我可以出人手,但我却腾不出那么多装备,再说这次肯定还要雇佣一批人,我的上司可没调拨我这么人手的武器弹药。”

“这么说,要听一听那老板的答复了。”城主扭头,看向身旁的胖子。

“这个吗,我自从得到城主的通知,就一直在考虑,既然大家都在北岭城里敞开门做生意,自然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次北地通道被意外封死,大家都受影响,既然重新打开通道是件好事,我那某人自然也是义不容辞。”

姓那的满脸带笑,环视四周,当看到老邹头的时候,却现老家伙竟然在闭目养神,竟似睡着了。

“是不是啊,老邹。”

那胖子声音提高了八度,震得大厅里嗡嗡直响,结果还是没能让老头睁开眼。

“掌柜的,掌柜呢,说你呢”二虎不得不在老邹头身后推了一把。

“啥,怎么了,好啊,刚才那老板说什么来着,是不是武器弹药全包了,全包了好啊,要不怎么叫那老板呢!”

老邹头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睁大一双老眼,看向那胖子的表情一脸殷切。

“说梦话的吧,你。”那胖子一脸的鄙视。

“但有句话我提出来大家参考,大家想过没有,过去是政府开路,咱们用。可这次是咱们开路,给谁用呢,给大家用。说白了,咱们不过是生意人,总不能赔钱赚吆喝。比如我老那今天大出血了,而老邹一毛不拔,等通道真打通了,估计去老邹那儿连碗茶水都讨不到,大伙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别说,这句话一说完,大厅里的大部分人都跟着连连点头,只有老邹头猛烈的咳嗽了两声。

“二虎,二虎,痰盂,痰盂!”

老头一阵干咳,让两个女子忍不住紧皱眉头。

“那老板有什么建议!”

姓司马的也来了兴趣。

“我的意见是这样的,这次重启通道,要求所有要过路的,必须有钱出钱,没钱出人,严禁搭便车占便宜的。至于今后有其他人要过道的,就请城主在北城门口,设卡收费,城主就算董事长,咱们就都是股东,大伙觉得怎么样?”

“嗯,这个主意好,过去上高还要收费呢,何况从僵尸堆里清扫北地通道,算我一份。”

老邹头嗓子也不哑了,也不干咳了,瞬间来了精神。

“好,大家觉得那老板建议怎么样,如果…”

叮铃铃,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桌边响起,城主皱了下眉头,拿起了电话。

“什么,骑兵冲城?等到了城下探清楚了再通知我。”城主脸上波澜不惊,慢慢的放下了电话。

倒是老邹头来了兴趣。

“骑兵?这一片有马队的也就是齐三那个混账东西,没听说有别人啊?”老头目光扫过北岭城的头脑们。

“就那个瘪三,借他十个胆也不敢来北岭城下撒野。”那胖子似乎对谁都是一脸的鄙视。

但随即,大厅里便继续了先前的话题。

而此刻接到指令的卫兵们,裹紧了黑色制服,端起了手里的枪,又有三队增援的卫兵快的奔上城墙,紧张的注视的越来越近的马队。

终于,马蹄声越来越清晰,望远镜里也能清晰的辨别出来人的形貌,却见马上的骑士有男有女,大都是些年轻人,偶有三两个中年人掺杂其中。

除了冲在最前面身着墨绿色邮差制服的领骑,背后没有插旗之外,其它马匹上都各插着一面杏黄旗,正中央都绣着一只正奔跑的血红色恶狼,被风一吹,简直如活物一般。

更让卫兵们手心直冒冷汗的是,除了邮差制服的领骑之外,每一匹马的后面竟然都拖着一个人,更确切说应该是尸体。

因为从它们浑身裹挟的泥泞来看,显然已经被拖曳了很长一段路程,以至于跟地面融为了一色,所以只有到了近前,这才被城上的卫兵们分辨出来。

“不是齐三的人?”守城的卫兵们也不傻,这一点还是能看出来的。

“难道,那个就是传闻中的邮差!”有老成的卫士迅做出了反映。

城墙上顿时一片人声鼎沸,带队的头目也不由得一手抓紧了望远镜,一手按在电话机上。

转眼间,马队已然到了北城门下,却见城门紧闭,城墙上乌黑的枪口,正瞄着下面的马队。

“我是送信的邮差,我叫狄云,请守城的大哥开门。”

领骑的正是易风,不过他只是勒马缰绳往旁边一让,使狄云上前答话。

狄云把头上裹着的头巾一抹,露出了真容。随后后面又一匹马向前凑了凑,一个干瘦的中年汉子也抹下了头巾。

“我是老宋,上周才来过的,赵德兄弟在不在楼上,有他的回信。”

狄云两个人这么一答话,城墙上顿时起了些小骚乱,易风见状摆了摆手,示意大家不用慌,等等再说。

过了不到2分钟,厚重的城门吱吱嘎嘎打开了,以至于易风都不得不对北岭城的城主有些刮目向看了。

这么短的时间内,能放一支全副武装的马队入城,这不仅仅代表他的魄力,也意味着他雄厚的实力。

眼瞅着狄云领着15匹马的队伍进了城,易风调转马头,在城墙上众多好奇的眼神里,原路返回,策马扬鞭而去。

城墙上的士兵们,只看到马蹄扬起的飞尘,以及所剩无几的僵尸和偶尔几只犹豫的怪物身影,正更加飞快的消失在北地荒原长满杂草的残垣断壁之间。

而入城的狄云马队,也被眼前的所见吓了一跳。

那情景,颇有些电影里凯旋的将士,被夹道欢迎的感觉,除了中央留出的一条不宽的马道,道路两旁站满了看稀奇的人群。

其中不乏持枪荷弹的冒险者和佣兵们,个个对着突然进城的马队指指点点,叽叽喳喳。

“真是送信的邮差,你看,那个就是狄云,我认识。”

“没错,那个是老宋。”

“对,那个小丫头片子也在里面,换身衣服,骑上马,显得更水灵了。”

有看热闹的向周围人炫耀的吆喝着。

“看到没,不一样了,腰里鼓鼓的,肯定是手枪,最差也是黑星。”

“这马,你看屁股上这两块白毛,怎么这么眼熟呢?”

“让开点,让开点,谁知道地上拖着跑的是不是僵尸,小心给咬一口。”

这边围观的人群还没有感慨完,马队却根本就没停下来,除了狄云的马向着当铺高挑着邮局旗号的门廊下靠过去,其他15匹马直奔北岭城的南门而去。

没等狄云在当铺门口拴好马,就已经看到老邹头带着二虎正甩开大脚丫子往当铺这边跑了。

“邹老伯,你这是干什么去了,急成这样?”

狄云眼瞅着老头跑的上气不接下气,还有些纳闷,但心里却有些飘飘然,毕竟自己今后可是有组织的人了,今后当邮差也可以扬眉吐气了,心情好,话就显得多。

“小子,我问你,通道是不是开了?”

老邹头一把抓住狄云的手,开口就问这么一句。

“我们的马队这么一跑,应该算是开了吧!”狄云竭力掩饰着自己的自豪。

“这匹马我认得,齐三的对不对?还有马背上那根旗杆,顶上那个枪尖是不是双头怪的一根爪子?”

“您老真是好眼力,您怎么知道的!”

“瞧你这身行头,要不是你马屁股上还挂两个邮袋,哪还有一点邮差的样子!进屋,咱爷俩好好唠唠。二虎关门,记得把邮袋卸下来拿进来。”

盛情难却的狄云被老头抓住胳膊进了当铺,毕竟这当铺的一角,也是北岭城的邮局所在。

“说说,自称战狼的那个家伙是不是跟你们在一起?”

老头亲自端过一杯好茶,放在狄云的桌前,据说不管是谁来收信送信,老邹头都热情招待,一向以抠门著称的当铺老板让北岭城很多人都大跌眼镜。

“你说我们局长啊,是啊,他刚护送我们到城外,现在应该在回去的路上。”

“什么,走了?”

老头一脸的惋惜,颇有些失之交臂的感觉。

“这么说,你们被齐三掠走的人也救回来了!”

“那是,我们局长是谁,齐三一伙被我们一窝端了,都在马屁股后面拖着呢,您进门的时候没看出来?”

狄云喝了口茶,有些诧异。

“后面拖着的是个人?”老邹头这才想起来,自己只顾了问话了,老眼昏花没分辨出来。

“你们把齐三的人,全都这么弄死了,是不是有点……”二虎忍不住插了句嘴,上下打量了一脸文静的狄云三五遍,还是难以置信的摇了摇大脑袋。

“这是我们局长决定的,当时也有几个阿姨和老人不忍心,我们局长就只回答了一句话,他说‘他们不死,我们被虏来的姐妹将来还怎么嫁人!’,之后就这样了。”

狄云撇撇嘴,指了指门外。

“那齐三呢?”老邹头追问了一句。

“门外我那匹马后面那个就是。”狄云骄傲的答道。

“不会吧,我出去看看!”二虎话说完,一拉门出去了,不一会儿又推门进来,一脸的唏嘘。

“真是***齐三,要不是那家伙左手被马啃掉过一个指头,还真看不出来,屁股都磨得只剩下盆骨了,脸也磨平了。啧啧………”

“快说说,快说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老邹头一双老眼,精神头十足,而二虎更是自己拖过一把椅子,探了脑袋来听稀奇。

而没过多久,不论是聚居地还是各个基地,只要是马队经过的地方,都有人伸长了脖子,急切的等待着从这群骄傲的邮差口中得到这一切的答案。

而也是从那一天起,被尊为血兰八旗之的血狼旗,正式飘扬在这个多灾多难的星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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