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毛是在市一高附近比较有名气的混混,平时收个保护费什么的,带着一帮兄弟吃吃喝喝,倒也快活。
不过这段时间二毛的心情一直不太好,前几天跟另一伙混混打了一架,虽然打赢了,却没捞到什么好处。
因为双方起冲突的原因并不是利益纠葛,而是争风吃醋。
这样算下来,除了二毛手底下的一个小马仔弄上手一个小太妹,他这一方等于白忙活了一场。
当黄正龙找上二毛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二毛那张无比阴沉的脸。
“二毛哥,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二毛爱搭不理的对他点了点头,对于一个明显是学生模样的人,他实在提不起多大兴趣,虽然对方是有事要委托自己,但是看这样子也榨不出多少油水。
见他这副作派,黄正龙微微一笑,一边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下,一边说道:“我爸是黄河滔,南山市纪-委-书-记。”
“哦,你爸是黄河……什么?你爸是纪-委的黄书-记?”二毛随口应了一声,突然反应过来,身体一下子坐得笔直,“我说小兄弟,东西可以乱吃,这亲戚可不能乱认啊!”
黄正龙傲然一笑,“二毛哥,如果你不信的话,可以去问问雷哥,是他介绍我过来找你的。”
二毛神情一凝,“雷哥?哪个雷哥?”心里却隐隐有所明悟。
“还能有哪个雷哥,当然是雷战那个雷哥啊。”黄正龙从随身的书包里摸出一盒软中华,给二毛散了烟,点上之后才接着说道:“我想收拾一个不开眼的家伙,雷哥就说在我们这一带,二毛哥很不错,让我过来找你,不然你认为我能自己找到这里吗?”
二毛吸了一口烟,点点头,“原来是雷少介绍过来的,这样的话,黄少不知有什么吩咐?”
见到自己无往不利的祭爹战术奏效,黄正龙脸上的笑容越发的开心了,“事情倒是不麻烦,就是想请二毛哥出手,帮我教训个人,帮他长长记性,别惦记他配不上的人。”
说着,他从书包里摸出一迭钞票推了过来。
听到这里,二毛心中敞亮,原来这小子是要找人教训他的情敌。
如果他知道黄正龙要教训的人其实根本算不上什么情敌,估计也只会感叹一声‘官二代真他姥姥的扯淡’而已,钱还是会照收,事情还是会照办。
没办法,谁让他二毛只是个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混混呢。
按照习惯,二毛抓起钞票开始清点,黄正龙在一旁插口道:“这五千块钱只是预付款,事成之后还有五千,外加兴庆楼的一顿酒席。”
二毛数钱的动作微微一顿,不着痕迹的咽了咽口水,那兴庆楼可不是一般人去得起的,里面的菜味道非常地道,吃过一次的人绝对还想再吃第二次。
他以前曾经有幸在那里吃过一次,到现在回想起来,都忍不住想流口水。
数清确实是五千块现金之后,二毛的脸上露出了笑容,“黄少,既然收了你的钱,你的事就不用担心,我二毛保证给你办得妥妥贴贴的。说吧,要教训的那人是谁,有照片的话最好。”
黄正文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如果王子锋在这里的话,就会惊讶的发现,这是自己高一刚进校的时候跟庞萧亚的合影。
照片上的王子锋,笑得很灿烂,从照片上可以很清楚的看出他那瘦小枯干的身材,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正是站在他旁边的庞萧亚。
说来也奇怪,这两个一瘦一胖,一矮一高,一穷一富以前从来没有半点交集的家伙,居然会成为同桌和朋友,真的是一件奇妙的事情。
弹了弹手中的照片,二毛拍着胸脯说道:“黄少请放心,你说个时间,我会带人过去,保管让这小子长记性!”
黄正龙将手中的烟头扔在地上,用脚碾熄,站起身理了理自己的衣服,拎起书包笑道:“就这几天吧,到时候我会挑个好时机,然后给你电话的。二毛哥,我还有事,就先走一步了。”
将黄正龙送走之后,二毛脸上的笑容倏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阴沉,他紧紧的盯着照片上的王子锋,狞笑道:“臭小子,没想到又遇上你了,这一次不让你好好爽一爽,老子就不是二毛!”
而王子锋丝毫不知自己现在已经被人给盯上了,放学之后,他背着书包独自回到了家里,开始琢磨要怎么解决自己卧室的问题。
“后天是星期天,老爸老妈说不定会回来,到时候肯定就瞒不住了……”坐在客厅的旧沙发上,王子锋轻蹙眉头,右手放在沙发扶手上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敲着,“所以我只剩下明天一天的时间来解决这件事,看样子,也只好动用分身了。”
简单的弄了点吃的填饱肚子,王子锋看看时间,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了,他也不再耽搁,直接运起功法,一拍顶门,将灵珠子分身给放了出来。
也不需要叮嘱什么,分身直接推开窗户一闪身便掠了出去。
说起来,这灵珠子分身虽然名字叫分身,但实际上与本尊真身却是一体的。
只不过区别在于,真身有完整的三魂七魄,而分身则只有三魂七魄的投影!
在必要的时候,三魂七魄可以随时转移到有投影的任一具分身中去。
王子锋前世乃是天地间一丝灵气得道,是以根据自己本体的特点创出了《无极万化真经》这门在仙界都算是顶尖的功法,从而得了个万化仙人的称号。
仙界之中,战斗永远不会缺少,在修炼的过程中,万化仙人可没少跟人掐架。
与凡人打架不同的是,仙人打架往往是以性命为代价的。
万化仙人之所以能屡次逃得性命,靠的就是这万化分身与真身之间的随意转换。
往往你以为万化仙人已经挂了,可实际上挂的只是一具分身罢了,真身仍然在某个地方好好的活着。
就这样,他从万化仙人变成万化大仙,从万化大仙变成万化仙君,从万化仙君变成万化仙帝,从万化仙帝变成万化天尊(仙尊),直到最后成为仙界最为强大的万化自在天尊!
这‘自在’二字,一是形容他的无敌,无可拘束,二就是指的他能化身亿万,自在于天地之间!
当然,现在的王子锋还远远不具备这么牛叉的属性,总体来说,他还修仙的门都还没跨过去,仍然属于凡人的范畴,顶多算是一个比较强大的凡人罢了。
不提在家倒头大睡的真身,却说分身的王子锋在离开家之后,几个起落间便消失在小区周围的阴影中,直奔附近最火爆的夜店一条街而去。
别看这里是城乡结合部,晚上的娱乐行业并不比市中心逊色多少,照样是灯红酒绿,歌舞升平,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在略有些阴暗的街角站定,王子锋抬头打量着周围的一切。这里他只在白天的时候来过几次,而且都只是路过这里,所以对这一带算不上很熟悉。
为了解决自己卧室的问题,他决定今晚来这里寻找目标,借点零花钱用用。
经过一阵观察,王子锋将目标定在距离他一百多米远的那家火山迪斯科。
之所以会选择火山迪斯科,不是因为它的店面最大最气派,不是因为它的人气最旺盛,而是因为王子锋早有耳闻,这家夜店的幕后老板很有来头,就算公安局的人也不敢来店里找事,所以一向是那些混混们最中意的聚集地,而且据说里面还有卖摇-头-丸之类的东西,总之不是什么好地方就是了。
既然要下手,当然要找一个最有钱也是最坏的地方。
幕后老板有来头怎么了?
混混扎堆的地方怎么了?
在一个先天境界的高手面前,这些都只是浮云!
绕着火山迪斯科所在的街道仔细观察了一下地形,王子锋心中有了计较。
他没有从正门进去,没办法,进门是要买票的,他现在身无分文,口袋里比脸还干净,所以只好逃票了。
好在这火山迪斯科本也不是什么正经场所,逃它的票王子锋一点思想压力都没有。
顺着一条小巷子拐到火山迪斯科的后门处,王子锋左右看看没人,便伸手拧开后门的门把手,一闪身就掠了进去。
“咦,你是谁?”
刚一进去,迎面就遇到一个手里提着红色塑料桶的年轻人,看他的打扮,应该是里面的保洁员之类。
王子锋懒得跟他废话,一个箭步蹿过去,在他惊恐的眼神中伸指点在了他的眉心处,当场将他……打昏了过去。
“好险,差点儿习惯性的要把敌人灭杀。”
王子锋擦了一把冷汗,前世在仙界与人生死搏斗形成了习惯,每每出手必不留余地,不死不休。
刚才那一指,若不是他及时反应过来收了力道,那个倒霉的年轻人就会被爆头而死!
虽然并不介意杀人这种事,但无缘无故的造下杀孽,对将来渡天劫不利,他才不会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傻事呢。
将昏过去的年轻人拖到附近一个堆放杂物的房间里,王子锋想了想,伸手将他的制服给扒了下来,在身前比划了一下,发现还算合身,便毫不犹豫的换上了。
有了这一身衣服做掩饰,能让他接下来的行动更顺利一些,至少不会随时被人揪住盘问来历——没办法,他之前穿的是自己老爸N年以前的旧衣服,走在外面倒还不会太引人关注,可在夜店这种场所,那就是一盏明灯,不招人注意都不可能。
收拾好之后,他拎着那只塑料桶重新走出去,迎着震耳欲聋的劲爆音乐声向着里面行去。
一楼大厅不是他的目标,在那里基本都是一些没什么钱的人,再说就算那些人有钱,他总不能挨个儿去抢吧?
所以他的目标是火山迪斯科的财务室,虽然对里面的格局并不清楚,但这并不妨碍他的行动,反正只要看到哪一层比较清静,外面有防盗铁门的,那就说明找对了地方。
得益于他身上的保洁员制服和保洁工具,一路行来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让他顺利的来到了五楼。
这里也是整个火山迪斯科的最高一层,在楼层的入口处有两扇厚厚的玻璃门,将嘈杂的声音隔绝开。
装模作样的用抹布擦拭了一下玻璃门的把手,看看周围没人,他便推开门走了进去。
抬头看看走廊天花板上的摄像头,王子锋无声的笑了。
(我就试一下胸膛、胸脯和胸部这三个词是不是违禁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