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了东亚封贡体系,就要谈到欧洲了,而欧洲则是这本书要谈的主要内容,也是国际关系的发端,虽然自己恨不得让中国成为开山鼻祖,但万般无奈,真正意义上的国际关系是从欧洲缘起的。咱们读惯了中国历史,这猛然看一下外国的多少有些不习惯,虽然是这样,但鄙人也想好好写一下,若能有点益处,那也不枉费功夫。
中世纪通常指公元500——1500的欧洲的政治关系是以教皇和神圣罗马帝国为中心的。什么是中心?就是什么都围着你转。什么是教皇?既为天主教之首,又是拥有世俗权的一国之主。英诺森三世在位期间,教皇权势极盛,教皇有权废黜君主,罗马教廷成为中欧和西欧一切宗教事务和教义问题的最高裁判机构。
在中世纪,除了各个封建王国外,基督教的影响无处不在。
公元1世纪中叶至2世纪中叶,犹太教的支派与希腊文化相结合,在罗马帝国东部形成基督教,后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西罗马灭亡后,罗马主教渐渐成为欧洲西部教会的领袖,取得了政治权力。
在5世纪末至10世纪末,欧洲封建化的过程中,基督教通常靠统治王朝的法令传播到大部分国家,教会是封建社会的支柱。
在1054年,以君士坦丁堡大主教为首的东部教会与以罗马教皇为首的西部教会分裂,东部自称东正教,西部教会自称罗马公教会,也就是我们熟知的天主教。教皇通过各国教会组织,对天主教徒征收各种苛捐杂税,如此一来,罗马既是欧洲的国际政治中心,又是欧洲的经济中心。
可你们说,天底下哪有不变的买卖,14世纪之后,教权与王权斗争激烈,随着西欧民族国家势力的增强,自己的腰杆一个个硬了起来,当年欺负老子,现在还想?没门!各国纷纷切断本国教会与罗马教廷的联系,更加紧控制本国教会,以前是教权高于王权,现在各国君主翻身农奴把家做,王权高于教权。随着16世纪宗教改革运动的开展,罗马教廷不断式微,再也不能颐指气使。
中世纪的欧洲,是由天主教会和世俗封建主联合统治的政治秩序,1500年前后的欧洲版图犹如一件百衲衣,缝缝补补,斑驳不堪。小王国,公国,边境贵族领地,城邦交替上演着权力纷争的戏码。没有一位世俗和宗教领袖能一统欧洲。
与中国的大一统王朝相比,四分五裂是欧洲秩序的突出特征,阴谋充斥,战乱频仍,这是一个扩大战争,施展外交手腕的时代。但历史就是如此,在中世纪的漫漫千年里,在分裂割据的格局中,欧洲孕育了走出中世纪的前提条件和必要准备,并将向一直向往的东方发起挑战。
想要挑战,就要有资本吧。你说你们一个个生活在基督教的世界里,教会贪污,思想束缚,连吃点好饭都是罪过,眼睁睁看着身边的教士过得越来越好,越来越好,自己呢,破衣烂衫,禁色禁欲,还发展个毛?发展不了,你挑战什么?挑战大公鸡?战斗鸡?得了吧。
所以要想吃饱饭,先要解放思想。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在教会的禁欲主义下,整天觉得挣钱是犯罪,你要能进步,我都会爬树了。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就是这一需要的产物,也使一种新的国家意识形态,国家主义出现。什么是国家主义?就是一种建设强大的国家,强调国家利益之上的意识。当然,那时候的国家主义本质上强调的还是君主利益,王朝利益。和我们现在说的国家利益是两码事。
经济上的重商主义和政治上的加强王权是国家意识思潮的重要体现。
先说一下文艺复兴,产生于14到16世纪,反映的是正在形成的资产阶级要求的思想文化运动。为什么反映的是资产阶级,咱们接着说。
文艺复兴时期,市民意识兴起,人们崇尚一种风气,比如无论神话还是世俗人物的雕像中体现的人性美。油画中的空间意识等。主张重视人的价值,人是具有思考能力的,是宇宙的灵长。这是什么意思?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老子是人,有感情,有,要解放,要以人为中心,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神。那么这是不是体现资产阶级的利益,赚钱嘛,不解放,不名正言顺怎么赚钱?你给我?
在国际关系领域同样如此,比如马基雅弗利,让博丹,格劳秀斯对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神权国家观念的批判。也就是教权高于王权,世俗政权必须服从教会为代表的神权。要真按这一套,别说平民百姓没法活,就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君主也憋屈,所以教会的仇人多的是,从上到下,要不是有个上帝在那罩着,早就不知道被扒几层皮了。
马基雅弗利推崇共和体,但又认为在当时的条件下,只能靠君主制度来对抗罗马教会和割据势力。他理想中的君主像狮子又像狐狸,像狮子一样勇猛,像狐狸一样狡猾。他的眼里权力实力是至高无上的,道德什么的都该干嘛干嘛去。不需要伪善,君主可以暴力,欺诈,违约,不择手段,只要为了国家利益,无可指责。外交更需要实力支撑,不必受道义和诺言约束。只要目的正确,手段就是正确的。怎么样,够直接,够裸吧,人家明目张胆的说出,天不怕地不怕,这也是境界。
让博丹是国家主权论的创始人。第一次系统的提出了主权的概念。在他的理论中,政治学的起点不是君主,不是公民,而是拥有最高权力,不从属其他权力的国家。国家的根本特征是主权,他对主权的理解是凌驾于所有臣民之上的最高的,绝对的和永恒的权力。所以才有主权不可侵犯这一说。
而格劳秀斯则确定了国家主权“对内最高,对外独立”的原则。第一次提出了主权国家是国家法的主体,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因而被称为国际法之父。他认为国际法的最终目的是寻求和平,避免战争。自然而然与马基雅弗利的战争思想不同,提出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的区别,要求手段与目的一致。
手段的卑劣决定着目的的卑劣。
那什么是宗教改革呢?
我们之前说过,想看天主教倒台的多得是,广大穷苦农民将它看做一切罪恶的根源,社会秩序的象征。商人资本家早就受够了繁琐的宗教仪式,教会还征他们的税,断他们的财,自己大吃大喝,奢侈,心里不恨就有鬼了。封建君主关心自己的利益胜于一切,可上面偏偏有个教会管着自己,换成你你能爽?所以天主教会在16世纪初已经成为了众矢之的。
而宗教改革就是这些人的利益而改的,按照天主教会的原始形象,提出以信仰得救,建立廉洁教会的主张。
马丁路德是最初发难者。他与1517年提出抨击教皇出售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纲》。成为星星之火的那个星星。他提出信仰得救,不必通过教士主持的各种宗教仪式,建立廉洁教会,改革文化教育的主张,甚至主张驱逐天主教势力,这样天主教还混什么,所以自然将其当作眼中钉,肉中刺,视为异端邪说。最重要的是路德主张世俗法,即国家的法律,国家的习俗,在强调基督徒宗教自由的同时,要求基督徒服从世俗的权力。
世俗的权力是什么?君主王公的权力。这就打破了教皇颁布的《一圣通谕》中精神权力高于世俗权力的主张。所以二者争斗不休,直到1555年签订《奥格斯堡和约》,规定了“教随国定”的原则,也就是说诸侯有权利决定臣民的信仰,这时路德教会才获得合法地位。
宗教改革与反宗教改革,与强大国家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创立交织在一起,不可分割。新教在宗教改革时期很大程度上与强大民族国家内支持商业资本主义的力量融为一体,并与这些力量占主导地位的国家融为一体。
新教的发展逐渐打破了天主教的在精神世界的一统天下,天主教神权统治下的世界主权受到冲击破坏,世俗的王权得以加强。
国家主义意识的兴起,加剧了民族君主国的出现。但同时,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也加剧了欧洲政治的分裂与经济斗争。新教改革纵然产生了许多积极影响。但它引发的最明显的,直接的后果,确实欧洲迅速分裂成不同的宗教体系,彼此间打着信仰的旗号迅速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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