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凡用了半个月来到哈达岭的山脚下的最后一个镇子岭下镇——桦甸县,开始补充自己的物资。
之所以选择这里进山是因为金沙河,此河流上游为低山区,坡度较陡。中、下游为丘陵区,两岸多岩石陡壁,灌木杂草丛生。河道稳定,河槽窄深,河底为沙、卵石。而且与许多河流有交汇处,所以可以不用担心自身水源与遇不到动物,缺少食物等。再加上河流水比较急,地下沙石,鹅卵石比较多,练功可以就地取材。
随着步凡向山里走,人烟越来越少,动物也越来越多。步凡锻炼的计划依然没变多少。早上和晚上注重养生,白天天气暖和点后,开始连拳架子,然后在山岭上找跟长棍,在顶端绑上两个十多斤的沙袋,开始练习大枪。
等中午的时候,进入河流里,开始练习腿功。先是在水里站庄功,然后开始趟泥步。先是感受水的变化,然后开始在水里躲避上游飘来的树枝,浮草,树叶等物。等习惯躲避这些漂浮物后,平常在水里,步凡已经能够如走马观花般行走与各个漂浮物之间,然后结合自己总结的枪术开始练习大枪。
如此,辛苦的半年后,步凡早已经离开了金沙河,进入交汇的松花江。而山岭也从哈达岭进入了长白山脚下。
步凡一个人在长白山的山脉里走着,已经进入山岭内部,大约有半个月没再见过人烟了。一边感受着暗劲力量,一边思考着接下来如何修炼。
山林里,黑夜来临的比较块,月光能照进树林,在地上形成点点斑点。还好,现在已经到了秋天,山林里物资丰富,足够满足已经化身饭桶的步凡吃饭需要。否则,步凡能耐再大,也无非在饿着肚子的情况下,在这满山不见人烟的地方生活。
这天晚上,步凡依然如故的准备吃食和睡觉的地方。“嗖嗖嗖。”的声音就传入步凡的耳朵里,步凡知道,有不速之客到访了。步凡刚把木枪拿在手里不久,在二三十米外,出现了一排绿油油的眼睛,借着一丝火光和月光,步凡知道,那是狼群,看眼睛,足足十三头。在自己的其他方向上也都有一两头狼正在潜伏着,时刻准备发起致命一击。这是步凡第一次在山上见到狼群。原来的时候只见过独狼,最多的时候也是两三只,还算上小的。这次却都是成年狼,而且绝对是有狼王存在的狼群。
步凡快速的背靠一颗大树,避免后面狼的偷袭。然后紧紧盯着头部低伏而慢慢向自己压来的群狼。
狼是种很奇特的生物,喜欢群居,机警,多疑,善奔跑,耐力强,常采用穷追的方式获得猎物,因此自己现在不能跑,再加上其报复性也很强。因此,要么把它们打怕,要么把头狼干掉。而头狼就是最后面那个蹲坐着,个头最大的那只。
狼群在有头狼的情况下,也会运用一定的手段,多是指挥群狼先是猛然袭击,然后不顾自身安危,杀敌为上。在这猛然一击之中,往往抱着与目标同归于尽都在所不惜的想法,完成任务。要么杀死猎物,也么让猎物露出破绽,然后面的群狼直接连续突袭,最终获得胜利。
狼群终于不耐烦了,只听后面的头狼一声低沉的嚎叫,已经走到自己周身不足十米的狼群呈半圆把步凡围了起来,然后开始不安在嘴里发出低吼之声,锋利的牙齿露出嘴外。眼神冷酷而锋利,对自己狠,对猎物更狠。先是步凡身体左右两边的四头狼伏地身子后猛的扑上来。
步凡不敢怠慢,双腿一错,右腿在后,左腿在前,然后一蹬后退,身体如箭一般射了出去。然后顺势提枪在空中猛地一劈,把前面要作势要扑上来的狼打死在地,然后利用枪上传来的反作用力,向旁边一滚,躲开旁边的狼嘴撕咬,顺势让枪杆在空中划了个弧线,用了个抽字诀,把身前的三头狼的前腿上。直到这时,刚才左右扑上来的四匹狼才落在刚才步凡站的地方。而其他狼也紧紧伏地身子打算起跳而已。群狼看到死了一匹同伴,更是盯紧了步凡。步凡不敢在一个地方停留,利用地形以及周围的树木不断游走。不让自己被狼群包围。
生死之间有大恐怖,易有大机缘。在群狼中游走,步凡感觉如同刚如战场,自己周围全是敌人,只能游走,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手中的大枪。步凡有所顿悟,终于在拳术中找到了枪术的影子,在枪术中找到了拳术的存在,也不在计较拳法练法是如何,打法是如何。手中的长枪顿时有了变化。真正做到了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手与足合,肘与膝合,肩与胯合。手中的枪也成了手臂的延伸,前一刻还是一枪前扎,后一刻却是把枪一抖,狼尸体飞出一丈之外,顺势回抽长枪,在腰间一缠,打飞刚想偷袭的一头狼;再之后,把绕在腰盘的长枪顺手一个格挡,把扑来想咬自己脖子的狼挡住,顺着下坠的劲力手肘互反,枪杆一旋转,护住自身,把枪收回,然后直取中宫两边荡把最后面前的两只狼挡开,出现在狼王之前,直接一扎,直刺头狼的脖子,并把围杀自己的头狼脖子刺穿。群狼无首,留下满地尸体,其余只能散去。
除了开始的时候,被一头狼抓伤了皮毛外,基本上算是完好如初,当然力气也在期间消耗不少。生死之间较量,收获确实很大。也终于明白,王超为什么能这么块的提升实力,看来自己缺少的是实战,是生死磨练,是对国术的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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