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了!
魏可趴在地上,悄悄地喘了口气,顺便抹一把额头的冷汗。
他也是血肉之躯,他也怕死!
刚才的一番战斗,其激烈程度,已经不亚于那一次他牺牲在海岛之上,虽然敌人的人数不同,然而,魏可所承受的心理压力,甚至更大,因为,这一次的他,是不能死的。
现场一片冷清的死寂。
对方仅仅只有三个人吗?那是不可能的,魏可早已注意到了,在公路上那辆汽车的旁边,曾经有人影晃动,如果他判断的不错,那里应当还有不止一个活人。
只不过,魏可同样也知道,胜利的天平,已经彻底倒向了他这一方。
敌人已经胆寒,接下来,躲在暗处的他成了猎人,只要稍微小心一点,就能把全部敌人击毙,取得最终的胜利,这个结果,即便是魏可本人,也觉得足以自傲。
“投降……我们投降!”
就在这时,公路上响起了一个颤巍巍的喊声。
紧接着,一件浅色的衣服,被一根棍子似的东西撑着,从那辆停在公路上的汽车的后侧,慢慢升了起来。
剩下的敌人怕了,他们要投降!
魏可的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他单腿跪地,仔细侧耳倾听周围的动静。
然后,迅速退出弹夹,从口袋里掏出子弹,把弹夹重新填满。
刚才的战斗中,他已经开了七枪,命中率是百分之百,击中四名敌人,打碎了吉普车的两个大灯,外加一条狗,此刻,弹夹里已经空了,仅剩枪膛里的一发子弹。
话说,高吉山送给他的这支沙漠之鹰,是没有备用弹夹的,的确只能作为自卫性武器,用这把手枪来支撑一场战斗,估计也只有魏可这样的傻大胆,才有这份胆量!
幸好,他的运气足够好,到目前为止,他还是活着的。
魏可没有出声,而是悄悄站起身,猫着腰,机警地往前走,不发出一点声音,当他经过那辆停在农田里的吉普车的时候,清晰地看见,有个人影软软地趴在车门上,一动不动。
魏可观察了一下,并没有靠近吉普车,而是变换方向,绕向了停在公路边那辆车的后方。
当他走到公路上的时候,最后剩余的敌人,进入了他的视线。
果然还有两个敌人。
就在那辆车的朝向公路一侧,躲着两个人,其中的一个坐在地上,背靠车门,手里举着一支长长的步枪,枪口朝天,上面挂着那件衣服,而另一个人跪在地上,面对着汽车,似乎在祈祷。
这是两个已经彻底放弃了抵抗的敌人。
但,魏可没有一丝怜悯之心,果断举起了沙漠之鹰。
啪!啪!
连续的两枪,近距离射击。
沙漠之鹰的子弹威力十分恐怖,那两个人的脑袋,就像是爆开的西瓜,一下子就炸了。
走上前,从尸体旁边捡起一个手电筒,开始打扫战场。
对方共计六人,公路上死了两个,农田的杂草里一个,吉普车上有三个,其中吉普车的司机座位上,死掉的那个人,左手还扶在方向盘上,这家伙居然是一手开车,一手举着步枪射击的。
看到这个景象,魏可微微有些吃惊。
这人绝对是个凶悍之徒,只是他的运气很不好,被一枪打爆了头。
这个人身上穿的是一身显眼的军装,魏可凑近看了一下,军衔是少尉,除了这名少尉,吉普车上另外两个枪手也都是军人,身上穿的是Y南人民军的正规军服。
军人,三名现役军人!
魏可吃惊不小,他没想到,抓捕的人当中,真的会有军人,这个篓子捅大了,Y南军人的社会地位很高,死掉三个军人,其中还有个军官,事态已经变得更严重了。
伸手到这名少尉胸前的口袋里一摸,果然,找出一本红色的军官证。
陆军第89军357师2团,少尉排长,黎司阳。
357师,那不是Y南的一支功勋部队吗?
想当年,在和老美的越战期间,Y南曾经有几支王牌部队,屡立战功,后来南北越统一,这几支部队的番号都被保留了下来,其中就包括357师,对于这些,魏可约略知道一些。
发现死的竟然是功勋部队357师的军官,魏可心里更加觉得不安。
但,他也没缩手缩脚,反而一咬牙,把这位黎少尉的军装给扒了下来,因为这人的身材比较高,而且被击中的是头部,身上的军装基本没沾上血,魏可觉得,这身军装或许对他有用。
“上帝!你是怎么做到的?”
罗曼诺夫已经从地里爬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来到魏可身边。
“你用的是沙漠之鹰!上帝!我亲眼见证了一场战斗,有人用一支沙漠之鹰,打了一场正式的战斗!这是奇迹!东方孩子,你一定是某个国家培养出来的精英级特工!你是专门来找我的,我猜对了吗?”
E罗斯老头的智商,的确很高!
他的联想力同样丰富。
仅仅是旁听了一场战斗,他就分析出了结论,无限接近事实。
“先生,您猜错了!现在,如果我们不想被Y南人打死的话,应当快点逃命!”
魏可打断罗曼诺夫的啰嗦。
其实,他也不敢和这个老头过多谈论自己,因为,老头绝对很聪明,而他魏可的身份,本身就是谜团重重,万一说的不好,让罗曼诺夫误会了,反而引起麻烦。
“那么,你能告诉我吗?我听到有人投降了,你为什么还要杀人?”
罗曼诺夫的思维跳跃的厉害,又提出了一个难题。
魏可答道:“我没有接受投降!”
这个回答很简单。
事实上,他已经没有心情去回答罗曼诺夫的问题,现在唯一想的,就是赶紧逃跑,他还没有自信到,面对军队的围堵,无动于衷的程度。
假如三个军人被杀的消息传出去,会发生什么?
公路上就有一辆现成的汽车,魏可当然不会傻到继续走路,带着罗曼诺夫上了车。
那些Y南军人的武器,魏可也没客气,三支步枪都拿了,还搜出了三个弹夹和两盒子弹,一股脑堆在了汽车座椅上,现在这种情况,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再用一支小手枪去和人玩命?
哪怕是沙漠之鹰,魏可也不想,用手枪和自动步枪对射,是提着脑袋拼命,那种滋味不好受。
开着车往前走出去不远,路边出现一个奔跑的人影。
那是手里拿着枪的沃嘎在往回赶,魏可赶紧停车,招呼沃嘎上车,黑暗中,一道黑影一闪,小欢也窜了上来,这小东西是和沃嘎一起跑回来的。
“老大,刚才是谁在打仗?”
“别提了,那些人带了一条狗,老子差点没命!”
魏可说着,懊恼地揉揉缩在自己身边的小欢的小脑袋。
看来,以后最好还是把小欢带在身边,这小东西平时不起眼,关键的时候真有用,假如刚才有小欢在,他只要故技重施,让小欢把狗引开,就能避免这次不必要的战斗。
话说,357师的士兵,为什么会和金头虎王的手下,搅合在一起?
最后两个被魏可杀掉的人,看穿着不是军人,而是蓝色的工作服,这种衣服,魏可已经很熟悉,恰恰就是金头虎王手下的警卫们的服装。
倒霉催的!金头虎王的能量也太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