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那太危险,你会被摔死!”
阮明珠抬起头,当她看着如同高耸入云的峭壁的时候,脸色都吓白了,慌忙道:“我以人民军中尉的身份,要求你放弃这个荒唐的念头!悬崖那么陡,又那么高!那是送死!”
送死。
魏可当然是不愿意死的,他也不可能为了Y南人去死。
“放轻松!你注意看,实际上那个悬崖只是看起来陡。那里有一道长长的石缝,我估计肯定有地方能抓手,只要小心一点,未必就不能下去!你放心,我学过攀岩,不会让自己摔死的!”
“真是那样吗?可是,我看着悬崖都头晕,你不会骗我吧?”
“我骗你做什么,傻丫头,以为我想死吗?”
看到阮明珠如此紧张,魏可都觉得有点好笑,他自己不害怕,她反而怕成这样。
“你,你叫我傻丫头?”
不料,阮明珠突然变得羞涩起来,咬着嘴唇道:“土匪,你是为了我才这样做的吗?其实,我们只要把消息送回去,也可以的。不如我们放弃任务,你不要去做这么危险的事,好不好?”
嗯?魏可大囧。
他想爬悬崖,是当特种兵时的习惯使然。
红箭07分队,是红箭的铁拳头,那是打出来的威名,不怕苦,不怕流血牺牲,只要有可能完成任务,哪怕再危险,魏可也敢去尝试,所以,提到傻魏这个名字,全大队的特种兵,没有一个不佩服的。
现在,魏可已经带入了角色。
他哪里是为了阮明珠去冒险,只是觉得,有机会而不尝试,就是懦夫的行为。
“我尽量试一试,万一不行,就放弃。”
魏可只能这么说了,他总不能直接说不是为了她吧,那太打击人!
然而,阮明珠听了魏可的话,似乎很激动,她突然向前一扑,扑进魏可的怀里,忘情地双臂搂紧他的脖子,然后,就把自己红润的嘴唇,压了上来!
魏可懵了。
天!这具身体的初吻!
由于两个人趴的很近,魏可又不敢对她用力反抗,这一下,就被吻了个结结实实!
阮明珠的嘴唇,狠狠压在他的嘴唇上,这还不算,她的舌头还伸了出来,努力往他的嘴巴里钻,魏可顿时就晕眩了,闻到了一股淡淡的,甜丝丝的味道,几乎迷失。
不是他的抵抗力不足,而是因为,每一个男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无法把持,这与个人的品行无关,而是人类的天性,从本质上来说,这是身体的本能,谁也无法抗拒。
两个人的动作都很笨拙,但彼此的舌头缠绕在一起,呼吸急促,就像喝醉酒的感觉。
良久,两人的嘴唇分开。
魏可的心脏在砰砰直跳,他都无法相信,刚才发生了什么。
但,阮明珠还不罢休,她红着脸,抓住魏可的手,一把塞进她胸前衣服里面!
“反正已经摸过了,不在乎让你再摸一次!”
阮明珠把头靠近他的怀里,喃喃道:“土匪,你去吧!我的初吻给你了,这里也让你摸过了!你放心,如果你死了,我会陪你一起死!如果你成功了,我也不会让你对我负责。这辈子,我永远不嫁人,所以,你是我唯一的男人!”
魏可的脸,腾一下就红了。
原来,他摸她的时候,她是有感觉的!
初吻。
阮明珠由于害怕结婚,从来对男人不苟言笑,于是被认为是性冷淡,但今天,阴差阳错之下,先是遭遇伏击陷入危险,后来又被魏可的凶狠手段吓得呕吐,继而癫痫症发作,导致她无法控制自己,对魏可表露了真情。
这种感情就像洪水,一发而不可收拾。
在这一瞬间,魏可很羞惭,他觉得自己是个坏蛋,还不如一个Y南女人真挚。
“明珠,我会成功的!你就在这里等着!”
魏可狠狠丢下一句话。
然后,他爬起身,悄悄往后退下了小土坡。
如果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想试一试,现在已经不同,他必须完成这个任务,不仅是消灭了暗堡里的匪徒,还必须把阮明珠带进坑道,帮她找到匪徒们使用的秘密电台。
他相信她说的话,如果他死了,她也会陪着他去死!
他已经注定不能给她爱情,那么,就应当为她做点其他的,比如说,为她去冒险!
峭壁很高,魏可并没有学过攀岩,但,他的左手力大无穷,当初在那措的时候,他曾经依靠这只左手,爬上了白家大院的围墙,现在他觉得,自己也能爬下这段峭壁。
魏可首先跑到了附近的林子里,那里有一种藤蔓,比小臂略细。
要想爬下峭壁,没有任何工具是不行的,魏可在作出决定的时候,就想到了这种藤蔓,他必须给自己制作绳索,否则,就算他是真正的攀岩大师,也是做不到的。
藤蔓很结实,魏可试了试,短时间支撑他的体重,应当没有问题。
这就够了!有了藤蔓的帮助,他的信心大增。
魏可割下了足够多的藤蔓,牢牢地拴在一起,足有三十多米长,然后拖着这些藤蔓,爬上了峭壁的顶端。
好高!好陡!
从峭壁上方往下看,感觉与趴在下面往上看,完全是不同的,因为,在索道的下方,就是深不可测的峡谷,那里被迷迷蒙蒙的雾气遮掩,假如胆子稍微小一点的人,看一眼最下方,估计就会吓得腿软,不过还好,魏可的胆量足够大,他还能撑得住。
顺着一到狭窄的石缝的方向,魏可慢慢把藤蔓放了下去。
他必须很小心,不能发出太大的动静,也不能让崖壁上的石块滚落下去,因为,下方就是暗堡所在的索道位置,假如惊动了暗堡里的匪徒,一切努力就白费了。
不一会,长长的藤蔓悬挂下去,大部分搭在崖壁上,而最后的一小截,就悬空挂在索道的上方。
事不宜迟,魏可将藤蔓的一头,牢牢绑在一棵大树上,深吸一口气,右手抓藤蔓,左手握一把匕首,背转身体,紧贴在崖壁上,开始往下倒退着爬行。
远远的下方,阮明珠趴在土坡上,仰脸往上看。
“他真勇敢!他是世界上最有本事的男人!天啊,我竟然主动吻了一个男人!可是,这魂淡的胆子也太大了,简直无法无天,为什么要杀了黎司阳呢?不管了,我现在只希望他能安全!”
阮明珠嘀嘀咕咕,两只手捂在自己脸上,感受着脸上滚烫的热度。
如果魏可听到她的话,一定会吓一跳。
她已经猜出来,是他杀了357师的排长黎司阳,还有两名战士!
实际上,当阮明珠冷静下来之后,她就已经想起来了,魏可用来击毙狙击手的手枪,是一支罕见的沙漠之鹰,而这种0.44英寸口径的手枪,在Y南绝对没有几支,再联想到魏可神准的枪法,结果就不言而喻。
除了魏可,凶手还能有谁?
但,她到底是个女人,哪怕她是情报参谋,也不能免俗。
她的一颗芳心,已经系在魏可身上,如果在纪律和情郎之间挑选的话,她宁愿选择后者!这种情况,假如换作几天之前,连阮明珠自己都万万不敢相信,然而,爱情来了谁也挡不住,她恋爱了!
从厌恶到恋爱,居然只有短短的一天时间,这就是上帝造物的神奇之处,女人,终究是感性的动物。
“胆大包天的魂淡!那是悬崖,你就不能慢一点吗?”
这时候的阮明珠,已经顾不上其他,一双眼睛,死死盯在魏可的身上,不愿有丝毫的转移,口中的自言自语,也变成了怨妇般的唠叨。
没别的!魏可的速度太快!
只见,爬在悬崖上的他,如同一只灵巧的猿猴,左手里的匕首一刀狠狠插入岩壁,身体快速往下移动,右手移到最下端,抓住藤蔓,然后拔出匕首,再往下插入崖壁。
如此这般,双手交替,每次往下移动的距离,足有一米多高!
胆大包天的男人。
除了这个词语,阮明珠已经想不到其他的形容词,实际上,自从看见魏可用一把手枪,不要命地和匪徒对射,阮明珠就迅速被这个男人吸引,并迷恋,这男人身上的气质,令她迷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