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轮流转,天天喊着秦千寻为“小寻哥”的花池,成功让秦千寻成了他的得力右臂。
他们的生活阅历与她不同,金钱于他们、于她来说,不可能会同一意义。
有一次,古丝丝偶遇花池,当时他正与一位三流明星在百大逛商场,派气十足。
浑身包裹世界级名牌也遮掩不住暴发户的俗气,粗粗的金项链,恶俗的气质,顿时让古丝丝想起套动物的项圈。
古丝丝心叹,炫耀身价也不能这么使吧!
花池为了凸显他不是重色轻友的人,瞧见她后,热情邀请她一起吃饭,答谢两年前请他喝的高级咖啡。
你也忒记恩吧。
其实,那咖啡是百大免费赠送给vip客人的。
刚开始大家不算熟,基于共同认识秦千寻。
古丝丝不知道秦千寻在洪门干什么?好歹是朋友,心里头担心,然后就答应了。
可,花池不知从哪里学来一套卖弄,特文绉绉地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随着改革开放,中国注重商业利益。人情世故皆是被金钱所衡量。”
古丝丝手轻轻颤抖,看着他这身打扮,听他说话,要知道我有多拼命忍耐,才没把口中的咖啡喷出来。
秦千寻这位半途而废的高材生,也没见他这样咬文嚼字啊!
终于,他卖弄接不下去了,说起当年认识秦千寻的事情。
六年前,秦千寻就已经在那一片小有名气了。
花池起初觉得秦千寻就是一个副弱不禁风的文弱书生,为了生活到那种混混横行的地方打工。
两人正式认识的那一天,花池正被别人打,花池‘特别’强调他是因为寡不敌众,选择暂逃。
在你追我赶之时,有个人的血溅到打酱油路过秦千寻的身上。
花池道:“道上混的,什么人没见过?我还真没见过一个文质彬彬的少年冷脸说你弄脏了我的衣服。那混混并没在意,而他却只是因为那混混弄脏了他的衣服,他就把那混混揍得找不到东南西北,爹妈都不认识了。”
真的,还是假的?
事实上,当然并非只是一件衣服。
那时的秦千寻生活陷入低谷,家族破产,父母双亡,负荷承受着生活的压力。
因为奶奶生病了,人情淡薄,没有亲戚过来嘘寒问暖,肯施与援手。
等他奶奶走了,那些不知廉耻的亲戚们,还惦记着他奶奶房子的结余款,想要瓜分这笔钱。
他奶奶立下遗嘱,钱全部留给秦千寻上学用,所以他们又打监护权的主意。
还好,老人家眼亮,她把监护权委托给一位律师,那位律师原来是他奶奶的学生。
律师见秦千寻优秀,愿意收养秦千寻当养子,秦千寻却拒绝了。
问秦千寻原因?
秦千寻说还有一年就要高考了,换环境的话需要重新适应。
而且,他已经有能力一个人生活。
律师拗不过他,只好由着他。
等秦千寻考上大学后,他已经十八岁,自然不需要什么监护人。
花池叹道:“我这辈子我没佩服过什么人?什么电影明星都是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