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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银河沐黄鹤(1 / 1)

柔软的笔锋让崔绍唐很不习惯,到今天为止,他几乎是没有在外人面前展现过他的“书法”,其实他在当间谍的时候曾经练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在后世也算能看的过眼,可在此时,怕还是不够看。

“我怎么就忘记了,穿越者首先要做的,就是发明一支鹅毛笔,家里好像还养着鹅,不过鹅毛笔该怎么做,我却是不太清楚,回头去试试。”将就手中软绵绵的狼毫,崔绍唐费了大半个时辰功夫,终于将笔搁下,叹息着摇头:“画的真是难看,不过大概的意思有了。”

“这究竟是什么?”

昭儿站在崔绍唐身边,歪着小脑袋。刚刚崔绍唐全神贯注的时候,她可不敢开口说话,心中早已是憋的不行,哪里会放过大好机会,反正崔郞也是疼她,这丫头颇有些持宠而娇的意思了。

“嘿,保密。”崔绍唐拿起宣旨抖了抖,顺便吹了吹那些墨迹,加速其干燥。

“阿郎啊,你就说说嘛。”

娇憨的绞着手指,昭儿左右摇晃着微胖的身躯,眼神之中带着强烈的欲望——知晓谜底的欲望。

“不着急,很快就会知道了,到时候我保证,你一定会爱上它的。嗯,你先休息吧,我找忠伯去。”

在家中,老仆忠伯其实是个多面手,不仅会赶马车,木匠活,修房子砌砖都不在话下,只不过如今上年纪了,再要做这些体力活是不成的。好在崔绍唐也不觉着这是个体力活,也未必就一定要忠伯来做。

在忠伯的房间里一番解释后,忠伯总算明白崔绍唐要做个什么东西,他拿着宣旨看了看又看,半晌才道:

“阿郎这个构思当真是巧妙,不过老仆怕是做不动了,没那个手劲……”

“那怎么办?”见忠伯摇头,崔绍唐心中略有些焦急,这也算是他穿越之后第一件真正走心的事情,若就黄了去,当真是可惜。更何况这事儿成不成,还直接关系着他将来的生活舒适程度。

“阿郎不要着急啊,老仆虽是不成,但老仆有个远房侄儿,却是这方面的好手,前些天他刚来过长安,正打算找工作……”

“可有卖身于别家?”

不等忠伯说完,崔绍唐就忍不住打断忠伯的絮叨,问道。若忠伯口中那人已经将身契叫给别人,那就黄了。

“还不曾呢,阿郎若是想让他来帮忙,明天老仆就去说说,想来,想来他是不会反对的。”

“也好。”崔绍唐想想之后点了头,“这宗东西的事情倒是暂不用跟他提,只是问他是否愿意把身契给交了,二十年会不会太长?”此时的崔绍唐,对唐朝的身契已经有所了解,若是一个女孩,往往宁愿选择卖断也不会选二十年,反倒是年轻男子,往往是十年或者二十年为期。

“该是成的。”忠伯几乎是不假思索的就应承下来,事情就这么定了,至于说图纸,崔绍唐本想就此交给忠伯,忠伯却以自己不便保管为由,又塞回给崔绍唐。

一夜无话,第二日天色才放亮,忠伯就赶着牛车出门。这倒是让崔莺莺颇有些意外了,一番询问后才知道,让忠伯赶牛车去,竟然是崔绍唐的主意。

“阿郎,真要是买断二十年,咱们家可是没有那份闲钱啊。”

弄清楚来龙去脉的崔莺莺,迫不及待的找来,跟崔绍唐苦口婆心,其实即便是动用林东渠给她的好处费,也绰绰有余,但这却是决计不可能的事情。

崔绍唐神情淡定,两眼瞅着崔莺莺半响,最终还是没有揭破,道:“莺莺不用担心,我手中还有些闲钱,倒时候与那后生谈谈,说不定耗费不多呢。”

“若真是像忠伯所说那般手艺精巧,要价可是不菲,阿郎你可是确定了?”崔莺莺皱了皱眉头,这家中账目都是她在过手,有几斤几两还能不清楚?即便每年林东渠多少要补贴些,但维持眼下的生活,都已是捉襟见肘,崔绍唐又哪里来的私房钱?

要说是崔文华留下的,这个可能当真是不大。

但既然崔绍唐都这般说了,崔莺莺也只能是作罢。

崔绍唐自然不能让崔莺莺知晓书房里那一匣子金铤的事情,他是打算着今夜就去书房将金铤转移个地方,也好便于他取用,且不管那一匣子金铤究竟是何来路,既然放在他家中,那就是他的财产。

不成想的是,才刚过午饭时光,家里却是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而这个不速之客,却是让崔莺莺变得极其兴奋。

“不就是来了个亲戚,你怎地如此激动?”

来人还在门口,崔绍唐稳坐大堂胡床,见崔莺莺迫不及待的站在大堂门口张望,忍不住开口问道。

刚刚家仆来报,说来的是崔家人,算算还有些沾亲带故。这倒是不奇怪了,文人,尤其是进京赶考的文人,在考中之前最喜欢的,莫过于在京城里认亲戚了。一旦认到亲戚,不仅解决了住的地方。

对于这些找上门的考生亲戚,但凡是有点能力的家庭,都不会拒之门外,万一人家真考上了呢?只不过崔莺莺的反应让崔绍唐感到奇怪,刚刚不是还在念叨说“地主家没有余粮么?”怎么一下子就转了性子?

“阿郎你哪里知道,来的这个崔郞,可是长安城中的名人哩。”崔莺莺只是回过头来走马观花的瞥了崔绍唐一眼,随后又迫不及待的转身望向大门来,不等崔绍唐再开口说话,崔莺莺就低声念叨道:“来了,来了。”

“来了就请进啊!”

一个书生让崔莺莺这般激动,崔绍唐心中多少有些不舒服,他将身体一松,整个人靠在胡床上,一下子端了起来。

“小生崔家之后,见过主人家。”

人影出现在大堂门口,白色的光华一闪,让崔绍唐不由得眯了眯眼睛——好个英俊后生仔!

要说眼前此人,年纪不多二十郎当,但身材颀长、眼眉飞扬,要说脸上五官未必就无可挑剔,但事实上看一个男人,关键看的还是有没有自信,换句话说,就是气场。

这个后生仔是有点气场的,崔绍唐承认,那种阳光、飞扬味道,当真是没鼻子的人都能闻的出来。此时崔绍唐自以为是明白,何以崔莺莺那般激动,看来此人该在长安城里有点名气,而且正是崔莺莺这种年龄阶段的少女天敌。

“看座,莺莺,上茶。”

崔绍唐摆了摆手,既然人家自称崔家人,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

“谢过主人家了。”口中称谢,那年轻人却是一抖袍子就随意在崔绍唐旁边坐下,完全没有半点谨慎拘束的样子,倒是随意的很。

“崔颢今日前来,乃是有求于主人家。”

“崔颢?”

听到这个名字,崔绍唐微微一愣,脑海之中顿时联想到一首旷绝古今,就连李白都俯首称臣的唐诗——《黄鹤楼》。那是眼前这个形状跳脱、飞扬不羁的年轻人所写的?

崔绍唐第一反应就是否定。然而随后他一想,时间不对。崔颢写《黄鹤楼》时已经是人到中年,有了相当的人生阅历之后,才能挥洒出如此气势恢宏的诗篇,而眼前的崔颢,按照历史记载,还是个喜欢醇酒美人的轻狂少年。

“嘿,不识得你也就罢了,你如今是自己撞上来,那首《黄鹤楼》我就替你代劳了,若是将来有机会认识李太白,倒是一定要显摆显摆。”崔绍唐脑子里转着念头,对于剽窃是否合符道德,他倒是不会去考虑的。

“听闻主人家有一首诗,却只得三句,小生听后当真是心痒难耐,今日不顾贸然,登门而求教诶。”

崔颢双手捧着折扇,起身就对崔绍唐一躬,倒是让崔绍唐心中有了些好感,想这崔颢,也并非就是那般的桀骜无礼。然而说到只得三句的那首诗,崔绍唐的眉头却自然皱起,望向崔莺莺。

他是觉得怪异了,此事是怎地传到崔颢耳中去的?

那厢里的崔莺莺,一双眼神本是迷醉在崔颢身上,直到感觉脸上火辣辣的,一转头才撞上崔绍唐询问的眼神。崔莺莺倒是吓了一跳,赶紧收敛心神,随后微微摇头,向崔绍唐表示她绝非是叛徒。

其实崔绍唐也不觉得该是崔莺莺,若真是崔莺莺传出去,那崔颢今日就不该来问最后一句了。

刹那间,那日里消失在人群之中的青衣小厮背影,在崔绍唐脑海之中跃然而出,他眼神一凝,转而打量崔颢——这小子跟那青衣小厮之间,究竟有何关系?专程来打听一句诗句,是真痴文,还是另有目的?

像崔绍唐这样一个人,自然是不会轻易炫耀自己,哪怕对面站着的是崔颢,他也不会失去警惕之心。

“原来崔郞就是为了那诗句而来呀,莺莺却是知道的,最后一句是么,那便是‘一日看尽长安花’。”

“莺莺……”

崔绍唐倒是没想到崔颢对少女的杀伤力这么大,他只是晚了一步,崔莺莺就已经脱口而出,显是为了讨好这个崔颢。崔绍唐只是吐出两个字,崔莺莺却已经是爆豆子般把话给说完,之后才转向崔绍唐,俏皮的吐了吐舌头。

像这样的表情,崔莺莺是很少表露的,当着崔绍唐的面,大多数时候崔莺莺都是稳重的,颇有些家中大妇的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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