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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新的一天(一)(1 / 1)

呼吸一下比一下急,几乎要喘不过气来地咳嗽,终于泄了出来——我紧绷着身体忍耐了几秒,身体像死去的海马一样,蜷曲的身子柔软地舒展了开来,精疲力竭。

暖黄的灯光照在覆上了晶莹汗液的身体上,年轻的肌体因为平复过来的呼吸而舒缓。一起一伏的弧度昭示着无处可藏的温暖与暧昧——外面的世界早已经睡了,在这二层的独栋砖房里,只有这两个人。

四周寂静无声,此时只余我与你。

我很累了,累得想睡。我的眼泪因为过度的刺激分泌出来,半睁着的眼皮或许过不了几秒就会阖上。

我费力地强撑着睡意,抬头微微瞄了一眼。男人的手上都是□□,他拥抱着我微微喘息,皮下层排泄的汗水微微濡湿了他的黑发,鬓角的弧度也似乎软成了不可思议的样子——我看不清楚,头顶上的灯光,和眼里的液体,让我的世界变得恍惚又脱离了真实,绚丽得像是烟花。

我用尽了力气,头颅歪在了地毯上,昏睡过去。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我就在里包恩面前睡了过去——明明不应该的,他是要杀我的人——但是又莫名觉得让人信任,他说过,现在不会杀我——我就自然地相信了他。

很矛盾。

但是实在是太困了,困得手指脚趾都蜷了起来,每一个细胞都昏昏欲睡——所以我睡着了。

当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我睁开了眼睛,脑袋里一片空白。良久,才慢吞吞下床。

外面的鸟叫得很好听。我走到窗子边,手抓着窗棂,风吹起了墨蓝的纱帘。的确是很漂亮的鸟,白白的肚皮袒露出来,身子拉出一道银光,蓝天一望无垠。

我闭上眼睛,又睁开。转身离开窗台。

穿好衣服,捋直了袖子,我看着镜子里的人,微微笑了笑。垂下左臂,却碰触到了一块坚硬的物体。

伸手探进兜里,摸到那点冰凉,将它拉了出来。

是那块怀表。的确是技艺精湛,巧斧神工。

我凝视它许久。

把怀表送回衣兜,收好。连同着泛白的指节,青筋暴露,都掩在了衣服里。

拉拉兜帽,反手关了门之后,我就下楼了。

里包恩显然已经出门,这栋房子里寂静地只剩下我踩在地毯上的“沙沙”声。到了一楼,拉起的窗帘把明媚的阳光放了进来,空气里满是浮游的灰尘。

我进了厨房,打算为自己弄点食物,原本寂静地空间被法路歌的叫声打破。我停了动作,挑挑眉——这只鸟,差点忘了它的存在。

不理会法路歌的叫唤,我撕开了面包袋,顺手为自己倒了一杯果汁。面包片在加热的时候,我琢磨了一下——这只鸟大概是不吃素的吧?

蹲下身子,在储物柜里翻出几罐肉罐头,拿出小刀随手划了几道,我走出厨房。

法路歌被可乐尼洛养在后院里。推开后门,耀目的阳光即使黑色的兜帽也不能完全阻隔它的威力,我眯起眼睛。

真是一个好天气,我在心里嘀咕。

那只鸟真是显眼,我一进到院子里就看到了——全身傻白的,炫耀似的腆着大肚皮,它正在大张着翅膀,使劲儿抖了几下,卷起的风让我有了一丝的爽快。

我找了找,法路歌的餐盘果然在附近。走到餐盘那儿,我放下抱着的罐头,一个接一个得拍,肉香飘散开来,傻鸟注意到了这边的动静,一副又想过来又踌躇的样子,让我拉起唇角。

待做完手里的一切,我静静地立在原地,唤它:“法路歌!”

我瞟见那只鸟往前迈了几步,但又畏缩不前的小模样,不由“啧”出声来。

我的玩心大起。看来里包恩的确是没管它,法路歌望着食物的眼神都冒着绿光,一副馋鬼的神情。但是显然,它肯定被里包恩教育过了——昨晚一声没吭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端起餐盘,作势要带着它的早饭离开,还未等转身,大白鸟就“扑棱扑棱”翅膀又走又飞奔了过来。

眯眼望着奔过来的身影,我及时地放下餐盘。法路歌又扇了几下翅膀,把它们蜷起来收到腹侧,埋头猛吃。

我站着看它,伸出手摸了摸它的毛——显然是饿狠了,居然都顾不得有人在碰他引以为豪的漂亮“衣服”。要知道,平常这样做,会被法路歌狠狠啄几下的。

“啧。”我屈起手指弹了弹它的小脑袋,看着法路歌不耐烦被人打扰的暴躁模样,不禁笑了笑。

突然想起来还在烘焙的面包片,我瞥了眼法路歌,它吃得正香。回到屋子里,带上后门,我快步走进厨房。看了看面包的情况,微微焦了些。取下面包放进盘子里,我端着早餐回了客厅。

坐在沙发里嚼着面包片,其实并不好吃。我嫌恶地抖了抖手里的面包屑,有点怀念鲜嫩的牛排。

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啃食早餐,阳光照到身上,暖哄哄的。在这样的寂静里,倒显出远处的声响格外的喧闹。但是坐在屋子里,也听不真切,好像背景音一样容易忽视。百无聊赖的我,不由走到了窗子边上,叼着面包片,抬眼望出去——是一群小孩子在远处空地上玩耍。

他们玩得很开心,手里的不过是黏土、沙子、水枪之类的玩意儿,但是脸上的笑容却止不住地绽放。

是了,我点点头。撑在窗台上朝远处看,大多是妇女和孩子在活动。这里是军官家属区,大多高职位的军官们都已经成家立业,每天替军队浴血拼杀风里来火里去地卖命,不就是为了这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么?一栋栋小楼里打出了五颜六色的“军旗”,饶有兴趣地眯眼细看,是各家在晾晒他们的铺被。红砖的小平房原本严整地像列队的正规士兵,这样看过去,倒让人忍俊不禁——这是哪家的散兵游勇,衣服上面打了一个个补丁。

我叹了口气,抬眼望天。这样好的天气,正是晒衣服的时候呢。

正在我呆愣的时候,却突然一个激灵——衣服……衣服!

我急匆匆朝浴室奔去。推开门一看,昨晚丢弃的脏衣服还在地上,顾不得上面的泥污,我翻捡起来,辨认出上衣的衣兜,伸手向里面摸索过去,拿出一枚戒指——我盯着这漂亮的形似婚戒的蓝宝石戒指,放松地笑了起来。

——要是它丢了,我昨晚一半的努力不就付之东流了么?

我站起身来,轻轻吹了声口哨,接住抛在半空中的戒指。

我得意地笑了起来。

在这时,电话响了。

我转头看向客厅的方向,纳闷这时候有谁会打电话过来。

走过去拿起听筒,肚子里在打鼓。随手又拿了块面包塞进嘴里,我含糊地问对面的人:“喂?”嘴里嚼着面包,焦焦干干的,让我吞咽的动作困难许多——早知道,就不逞强自己做早饭了,我懊丧地想。

“Viper。"听到这一声,我挑眉,是里包恩。

顿时觉得嘴里的面包实在碍事,直接甩手将面包片扔进了垃圾桶,我靠在沙发背上,懒洋洋回他:“啧,里包恩。”

“起床了?”他的声音带着笑,流过了不知多长的电线回路,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有些失真,带着“兹兹”的杂音。

我皱皱眉,心里搅起了翻滚的恶意和杀心,我不想和他多说话,稳了稳声音,直接问:“什么事。”

他沉默了一会儿:“来彭格列城堡,Viper。”

“嘁,”我想起了和彭格列的生意,“彭格列终于要有动作了么?还真是够慢的呢。”

我在沙发上换了一边歪着身子,想起了拉蒙地和埃维雷特最近的动作,出声嘲讽:“再过几天,彭格列可是要连汤都喝不上啦。”

里包恩也不回应我的话,直接说:“来吧。”随即就挂了电话。

我抓着话筒看了一眼,冷哼一声,就站了起来。

桌子上的残羹冷炙丝毫提不起我的胃口,看了看日头,或许到了彭格列还能有一顿午餐的招待?

我走出门,阳光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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