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感谢尊重作者君~~“哦,呆会儿她回来,跟她说不用准备晚饭了。晚上你爸有应酬,我们全家一起去。”
应酬。丁砚不太喜欢。虽然从小家里就常常高朋满座,但丁砚总是假借专注学业之名,能不出现就不出现。好在他学习非常拿得出手,搪塞起来也很理直气壮。
“你和爸去吧,我要看书。”
这回高萍可不依他了:“都大学生了,不差这暑假一天半天的,昨天你爸还说,小砚长大了,也该出去走动走动,见见人。别总当传说中的那一个,回人间看看好不?”
丁砚说不过他妈,要知道高萍可是教师出身,现在在外事办工作,能说会道,极玲珑的一个人。
而且听高萍这意思,父母是达成了默契,认为儿子应该开始踏入某种社交圈了。
丁砚纵然不喜欢,但身为副市长的儿子,有时候也难回避。
“那你们可别嫌我闷……”
“哪会啊,只要你不嫌我们大人说话闷,就谢天谢地啦!”高萍在电话那头爽朗地笑,“就这么说定了,呆会儿见。”
丁砚独享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客厅看他刚买回来的书,偶尔抬头,望见院子里绿色掩映之间,竟也会有落叶旋转而下,一时想起医院里的何小曼,也是在最该茂盛的季节无端飘落,心中就替她惋惜起来。
下午五点,父亲大人,也就是副市长丁佐民先到家。
他今天下午刚去市传染病医院看望病人,还勇敢地跟病人握了手。但转头,到底还是有些担心,赶紧回来洗澡更衣。
杜松涛整理好后车厢的土特产,进了屋见到丁砚,不由笑了:“今天怎么样,没被人扣押在医院吧。”
“没有,我通知了何小曼的爸爸,后来她同学也来了,我就先走了。”
“何小曼?”杜松涛一愣,立即又明白过来,“这姑娘名字还挺好听。”
门外突然传来爽朗的笑声:“哟,可被我听到了啊。两个人背着我在聊姑娘呢!”
丁砚脸红了:“妈,别开玩笑。”
高萍哈哈大笑:“跟妈还玩什么害羞。何小曼是谁,这名字好像在哪儿听过啊。怎么见着我就不说了?快说给妈听听嘛。”
“妈,这回你自来熟就肯定搞错人了。何小曼是个女学生,今天早上杜叔叔顺道送我去书店,在路上遇见一桩车祸,肇事的居然还逃逸,多亏被我们看到,把何小曼送到医院去了。”
“哦,那学生怎么样了,没事吧?”
“受伤了,挺可怜的,还错过了中考。不过万幸的是,没有生命危险。”
高萍进厨房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道:“救人是好事,不过以后也要注意。别惹麻烦上身。”
丁佐民正好换了衣服从楼梯上下来,听到妻子这话,却不同意:“话不能这么讲。见义勇为是我们每个公民应该做的。不能因为怕惹麻烦,就见死不救嘛。小砚做得很对。高萍啊,你太小心了。”
看到父亲这样支持自己,丁砚还是很高兴的:“何小曼很坚强的,也没有赖人,我看她挺善良。”
“瞧瞧你,才跟人家说几句话,连人家善良都知道了。”高萍笑着指指儿子。
突然,她又皱眉:“何小曼。总觉得这个名字很熟悉。”
丁佐民朝着丁砚摇摇头,笑话高萍:“看你妈,老毛病又来了。每次听到女孩子名字,她就说她听过。”
又转头对杜松涛道:“老杜,东西准备好没?”
杜松涛赶紧道:“按您写的清单,东西已经备好了,都在后备箱呢。”
“好。送我们去长江路的向家花园。”
“向家?”杜松涛的脸色顿时一变,又迅速恢复沉着。
“向家老爷子约了一起吃饭,不谈工作,算是家宴。”丁佐民没注意到杜松涛脸色的变化,这话是说给高萍和丁砚听的。
高萍给丁砚解释:“说起这向家,好久不走动了。你小时候还去他家玩过呢。”
丁砚却印象不深了,微微笑了一下算是回应。
车子行驶在路上,一家人说说笑笑,倒也不觉得路途漫长。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向家附近的那条林荫大道。
丁砚指指车窗外:“妈,何小曼今天就是在这儿被撞的,人都撞晕了,你说惨不惨。”
高萍突然一拍大腿,大喝一声:“何小曼!我想起来了!”
把车上三人都吓了一跳,连杜松涛都浑身一颤,回头看了她一眼。
“前阵教育局办了中学生英语作文大赛,我们外事办也算协办单位,一等奖就叫何小曼啊,还是我给颁奖的呢……哦,天哪,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高萍比划着:“高高的个子,皮肤白白的,小脸蛋,挺漂亮一个小姑娘。”
“好像……真的是同一个人……”
丁砚也呆了,虽然史培军一进病房就说何小曼成绩好,但丁砚以为,那是没见识的小渣渣心中的“成绩好”,却没想到,何小曼的成绩竟然好到这个地步。
全市中学生英语作文大赛一等奖啊!
怪不得她看过《科学怪人》。
高萍还在拍大腿:“要真是同一个人,那就太可惜了。这个何小曼的作文我还特意看过,写的《悲惨世界》,很有见地。可惜,可惜。”
听着母亲的话,丁砚不仅越发理解何小曼的绝望,更对她绝望后的坚强肃然起敬。
这个初中小女生,真的很不简单啊!
没人发现杜松涛的神情变得难以捉摸。
向家花园已遥遥在望,上午仓皇调头的吉普车到底车牌几何,他杜松涛心里一清二楚。只是他没想到,局面比自己想像得要复杂,而丁砚显然还一无所知。
作为一个旁观者,他突然有一种预感,向家、丁砚、何小曼,似乎被某种神秘的力量联系在了一起。
只是不知道,有些事,还能不能隐瞒,又能不能避免……
反正何玉华离开学校很久了,完全不了解情况,对何小曼的说法非但深信不疑,反而还有些羡慕地说:“还是有文化好啊,小曼你要好好学习,当咱何家第一个大学生。”
就冲何玉华能对自己产生如此殷切的期望,何小曼都觉得应该涌泉相报。
何玉华有条蓝色长裤,有回上街被狗追得太狠,把裤腿咬破了,扔又舍不得,穿又穿不得,便堆在柜子里装灰。
何小曼却觉得那长裤颜色和版型都不错,找出来把裤腿给剪到小腿处,让何玉华配上那件新买的飘带白衬衫穿。
何玉华愣了半天,彼时要么长裤,要么短裤,可没见过这种:“这叫什么裤子啊,长不长,短不短。穿出去人家还以为咱家困难成这样,我十岁时候的裤子还在穿呢。”
闻言,何小曼大笑:“娘娘你真逗。这叫七分裤,就这长度,亏得这裤子料子够轻薄,配你这件白衬衫一定很飘逸。”
“真的假的?”何玉华看她说得认真,好像真的在学校图书室看了很多杂志的样子,犹豫着换上了那一身搭配。
穿衣镜里那个娇小漂亮的女孩子上穿飘带白衬衫,下搭蓝色略有些宽腿的“七分裤”,露出纤细的脚踝,而白衬衫的下摆塞进裤腰,用根皮带一束,居然意外的又好看又洋气。
“哎哟,这个像外国电影里的打扮了。”何玉华叫道。
何小曼就是以《罗马假日》里的赫本为蓝本的啊,虽然何玉华长得矮小,衣服也不高档,穿不出赫本的十分之一味道,但这已经足够震动珍珠弄了。
晚上回来,何玉华开心得不行:“我们车间好几个女同事打听我的裤子哪儿买的,我就是不告诉她们。”
王秀珍也赞:“当初还拿不定主意呢,现在看,就这白色最好,洋气。还是小曼有眼光啊。”
何小曼笑眯眯的,坦然接受一切夸赞。
化腐朽为神奇,是“杨简”拿手的活儿,那么多年的设计,不是白学的。
晚上出去找史培军的时候,何小曼见到何玉华正和水哥说话。
“玉华,今天穿得像个淑女了啊。”水哥夸她。
何玉华兴奋的小脸红扑扑的:“是吗?我还担心你们会觉得我穿着嫌短的裤子呢。”
水哥的表情非常之嫌弃、非常之我了个去:“芸芸众生,如此庸俗不堪。世界就要发生巨变了,所有不懂得诗意生活的人都注定要被唾弃,西方的青年都开始跳迪斯科了,而他们却还在计较裤腿的长短。悲哀啊!”
何小曼差点笑出声来,摇着头走出了珍珠弄,留下满怀春意的无线电厂小青工何玉华,望着表情深沉的待业青年凌水成,一脸崇拜。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要中考,史培军对家庭作业这种事已经不是很在意,之所以还要每天按时履行“抄作业”事项,纯粹为了多见见何小曼,另外也替她将老鼠尾巴给处理了。
“何小曼你真是越来越强了,我看你不仅可以考高中,还可以考重点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