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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姑娘,没人是救世主(1 / 1)

孟时酒量不行,但偏又爱喝快酒,倒一杯是一口,用瓶子就仰着脖子灌。

两口把一瓶450毫升的米勒黑啤喝完,将瓶子放在吧台上。

李哥说,“你喝酒还是这般唬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海量。”

孟时拿起瓶盖,有锯齿的一面向上放在瓶口上,空酒瓶像带了一顶皇冠,说:“人不都是这样,总是极力想尽办法,用各种各样的行动、语言,来掩饰自己的短处。”

李哥叹了口气,说,“是啊,这么看还是枸杞茶不离身的老秦境界高。”

孟时说,“他那是年纪到了,活成了老流氓。”打一个嗝,用手背擦嘴,“准备一下吧,等一下我扛着摄像机进来,你照平时习惯来就行。”

李哥看了眼在孟时身边低眉顺眼的郑秀青,说,“你在姑娘面前这个做派,离他也不远了。”

孟时说,“我这是没形象、不绅士,而且打个嗝别人就嫌弃,那是她的事,这和老流氓有本质的区别。”

李哥张张嘴,孟时一副,我就是没素质的样,让他无法反驳。

郑秀青憋笑,跟着孟时往出走。

酒吧门口。

老秦对鄂上山说,“我十四五岁那会看一本书,明代的《清兰润蕊》,里面写杏儿夜夜上上下下,抖颤颤,春潮难歇,千声呢喃,百声喘吁,我不信,想女人哪能这么主动,结婚以后信了……”

他就乐意用这种方式展现自己洁身自好,和圈里的其他人不一样,而且围绕这个话题,每每都有新东西可以聊。

秦轻雪听的恨不得把自己耳朵戳聋,再把他毒哑,心想必须把这人弄回老妈身边养老,实在是忍不了了。

她狠狠的瞪了一眼看热闹的孟时,走到他身边,压低嗓子跟母狼低吼一样从牙缝里发音,“你给老娘快点把这破剧拍完!我过年前就要看到轻雪传媒,秦轻雪,出现在大银幕的出品方、制作人后面!”

孟时把她推开,说,“你爹这秀恩爱的方式就离谱。”

秦轻雪气的想咬人,但老秦这个老家伙确实离谱,连老崔这几十年的老友都受不了,要躲着他走。

老秦不知道女儿想着把他送走,语重心长的对鄂上山嘱咐,“你瘦成这样,离那些骨肉皮远一些。”

鄂上山说,“我对这没兴趣。”

麦子在一旁说,“那些女的找他,要自己开房,而且他连套钱都不出,绝了……”

孟时对他们的话题没兴趣,撇了一眼看完那一页剧本,脸色多少有些异样的贾树道,从任哥手里把摄影机接过来,说,“开始吧。”

麦子看了他一眼,由自管自己说,“差不多半个月前,我们和“舌剑”几个人一起在‘东北旺’胖子那饭馆吃饭,大屁股的显像管电视,放着深tian咏美的片子,那两个胸,跟石头一样,整个一机器人……”

众人包括贾树道都看她。

孟时低头摆弄相机,没说话,麦子也没停。

“我招呼胖子给换个攒劲的欧美片,我爱看大洋马。”麦子拍了拍鄂上山干瘦的胳膊,“换碟片的功夫,这老小子来了,大热天,傍晚正热的时候,穿着一件黑色中山装,张口借钱,说是给一女的打胎……”

鄂上山轻声说,“够了。”

孟时不语。

麦子说,“一桌子人凑不出一千块,他拎一瓶啤酒走了,“舌剑”的主唱马一个说,老秦在弄个节目,要推广摇滚,我们签到他公司吧……”

老秦说,“麦子…”

麦子还是没停,看孟时,说,“打了电话,老秦说,不签乐队,马个问,为什么…”

“是我让老秦一支乐队都不要签的。”孟时把摄影机扛在肩膀上,说,“姑娘,没有人是救世主,胖子那个可以***的饭馆也不是乌托邦,我去过那里,柜台后面是一溜的赊账单。”

麦子侧头,干净的眼睛盯着孟时的嘴,似乎要从嘴巴开合之间窥视他的灵魂。

孟时说,“姑娘…”

麦子打断,“舌剑虽然比不上秦川,但也是顶级的地下乐队,不比任何人差。”所有没和公司签约的乐队被统称地下。

孟时说,“不是不签,是不能签,没办法签。”

麦子说,“华石能签,轻雪传媒不能签?”

孟时看贾树道,贾树道也正好看他。

这一瞬间,有些得意的贾树道,恍惚间觉的自己出现了幻觉,他在孟时眼里看见了同情。

“华石是大公司,他们能签,你们就只管去。”孟时说完这句,转头对任哥说,“李哥在里面等着,三个丫头十点前要回去睡觉,不早了,咱开始吧。”

任哥招呼三个丫头过来。

郑秀青穿着黑色的运动套装,双手拢了一下头发,扎成马尾,深吸了一口气。

孟时开启摄影机前,对其他人说,“要看可以,不能出声。”

只有贾树道说,“好。”

其他人都沉默。

孟时也不管这些人在想什么,开了摄影机,给李哥酒吧的招牌来了个特写。

郑秀青微微歪着头,眼睛半睁半闭,挺背,双肩打开,两只手自然的摇摆,迈步往酒吧里走。

她这是在模仿扮演她“男性面”的管斌,在戏里那种“混混”走路时目中无人的样子。

如果把两人走路的背影剪在一起,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这姑娘一直很努力,让孟时多少感到欣慰。

秦轻雪领着钱菲宝、沈晨妍走在孟时后面。

贾树道、张晋帆、鄂上山跟了进去。

走在后面的老秦被麦子拉住,鄂上山回头看到这一幕,想了一下,轻手轻脚的退了出来。

酒吧里灯光被弄的很暗,整体色彩是冷色调。

李哥穿着深灰色带花纹的衬衫,腰间围了一条白色的围裙。

孟时的设定用的是他离开前的清吧,会提供简单的食物和下酒菜,而不是现在的精酿酒吧。

随着郑秀青进入清吧,李哥抬起头,像是招呼一个许久没见的朋友,说,“来点什么。”

郑秀青走到吧台前,拉过椅子,大马金刀的坐下,说,“一杯忠义二锅头加冰,花生米。”

李哥惊讶的看了她一眼,说,“你这么年轻,酒倒是喝的挺烈的。”

郑秀青没说话。

李哥弯腰取了一个玻璃杯,从冰桶里夹了两块冰放进去,然后往杯子里倒剧组带过来的忠义牌高粱酒,说,“忠义二锅头,让我想起一个人。”

说话的同时,他手里不停,把高粱酒放下,拿起红星二锅头往杯子里倒。

这个忠义二锅头是孟时瞎掰的,但李哥调的有模有样。

他一边调酒,一边随口和郑秀青闲聊,“是个年轻的黑道,不过这一年突然就再也没见到他了…”说着,把酒和一盘花生米放在郑秀青面前,“来,筷子。”

郑秀青低着头把筷子接过来。

即便很清楚不可能会发生,可她心里依旧怕被认出来。

李哥没有看她,转身收拾吧台,“也不知道现在在哪里,干些什么?”

孟时给了郑秀青一个侧面全景,再慢慢推脸部特写。

郑秀青夹花生米的手停住,脑子里想着后期会加上的女团舞蹈和台词,‘他在当偶像…是女团…”

她把筷子放下,拿起酒杯,表情怅然。

李哥说,“我想他已经被杀了吧。”

贾树道手里拿着那一页剧本,深深的看着孟时的背影。

于此同时,酒吧外,麦子问老秦:“为什么不签乐队?”

老秦点了根烟,又丢了一根给鄂上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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