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如此之好,且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鞋子,绝对不是岑风的。
火耳回道:“猜对了,他是男主唐元昊。你先想办法应付他,记得附加任务哦。”
反正oss就在不远处,吃着醋呢。
哼,也要让主人体会体会它的心情。
凭什么把所有的偏爱给了宿主,连它也被扔给了她。
简直不要太无情,它好伤心。
时欢垂着脑袋思考。
附加任务……虐唐元昊……怎么虐?
让他爱上自己却得不到?
“傅欢,你不要怪晴雪。她一时半会难以接受,才会无意伤了你。等她想通了,一定不会再针对你。”
唐元昊举着伞,两人之间隔着比同学还要远的距离。
一个站在路灯下,一个蹲在树底下。
女孩没理他,低着头,从叶子滴落的水没入她的发间,顺着脖子滑入衣领。
精致漂亮的侧脸覆着一层薄薄的水光,衬得肌肤愈发纯净,晶莹剔透。
男生握着伞的手指紧了紧,他道:
“我觉得,你要是性格别那么倔强霸道,懂得适时服软,能偶尔迁就下别人,大家还有我,不至于都讨厌你。”
在他看来,李晴雪愤恨不甘是人之常情,毕竟她失去的是那么多年的富贵荣华。
但她本性善良,只要傅欢熬过这段时间,李晴雪会接纳她的。
为了好的将来,眼下吃点苦是应该的。
时欢继续冷漠脸:……
爱个锤子,直接打一顿吧。
这种人的爱,倒胃口。
唐元昊是仅次于首富家的第二富豪,唐家孙子辈独苗,天之骄子,到哪都是众星捧月的存在。
何时被人这般冷落过。
顿时脸上隐隐发黑,语气也加重许多:
“傅欢!你还是这样,一意孤行,死不悔改。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叛逆成这样挺帅?荒谬至极,离开傅家,你能去哪?回去跟晴雪低个头能有多难?”
李家夫妇已经去世,如果不留在傅家,她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千金小姐要如何活下去。
即便不喜欢,他跟傅欢也是从穿开裆裤就认识,并一起长大,他并不希望她落魄。
嫌弃他说个没完没了,很烦,时欢开口了:
“不好意思啊,你的要求太多,我做不到也不想做。”
她抱着书包,声音散在雨里,凉意入骨:
“今儿个我这头要是向李晴雪低下了,往后一辈子,都抬不起来。你也甭再说了,说那么多除了感动你自己,毫无用处,我无感。因为,你没有一秒钟站在我的立场考虑过。既然心偏了,就别在这里装好人。”
她明明没做错任何事,为什么要把自尊给别人踩。
上一辈子的傅欢,死于首富折磨。却也,死于这个人的冷眼旁观。
傅欢一条命,两人一起长大的情分,抵不过李晴雪的一滴泪。
既如此,他来这操什么善男人设。
又一坨水落下来,时欢不得不再次闭眼抹了把脸,有些烦躁地说:
“还有,我觉得自己挺好的,非常nice,请你继续一直,永远讨厌我。”
最好成为敌人,就能心安理得整你了。
十六岁的唐元昊,唐家三代单传,金疙瘩,第一次被人怼得体无完肤。
真的是又气又难堪,伞上的雨滴跟他的心情一样,颤抖不已。
一时间,风度,教养,礼仪,全去见了鬼。
他恼羞成怒地冲时欢骂:“不识好人心,你活该流落街头。”
然后,气冲冲地跑了。
终于清静了。
只剩雨声,风声,和无孔不入的冷。
这一刻,时欢突然发现,她也是会觉得孤单的。
在这连老天爷都要欺负她的世界里,也想要有人陪着。
她,想他了。
“火火,带我去找……”
后面话没说完,头上的雨停了。
女孩仰起狼狈的脸,看到了灯光下的白衣少年。
他把伞全遮向她这边,自己淋着雨。
然后说:
“姑娘,你眼神不太好啊。下雨天,伞都不肯给你的男生,以后,也不可能给你爱。要不,别喜欢他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