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晴天在球球家,一住就是一个礼拜。
原本计划是等汤圆病好了就搬走的,结果在球球“再多住一天吧”的央求中,多住了一天又一天。
结果直到汤圆都恢复得活蹦乱跳,在家里遍地打滚找存在感,她还没搬回自己那儿。
自从洛晴天住过来,球球的生活品质不知道提高了多少倍。泡面和外卖单统统没有了用武之地,每天按时被从电脑前拎过去按时吃饭,早上一起去遛狗,晚饭后被拖出去散步……
总之,从一个原本的亚健康宅女往健康少女路上一去不复返。
当然,前提是洛晴天在的时候。
于是球球在某天晚饭后散步的时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盛情邀请洛晴天搬过来一起住。
“晴小天啊,你看你每个月租房子还是要花不少钱的,要是跟我一起住,省下来的钱咱们可以一起拿去吃好吃的嘛。而且一个人住多不安全啊,你住的那地方又太安静,哪天要是遇上歹徒什么的,叫破喉咙也没人来救……”
她慷慨激昂地说了一大堆,最后碎碎念着“搬过来搬过来搬过来”,满脸殷勤期待的笑容,就差像汤圆一样摇尾巴了。
晴天沉思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好主意。”
“耶\(^o^)/”球球振臂高呼。
“但是搬家太麻烦了。还是算了吧。”晴天微笑脸。
球球:“……”
说话能不大喘气吗!简直是欺骗她感情!
不过她可不是轻易气馁的人。球球再接再厉道:“没关系没关系,我可以帮你一起搬啊!而且搬家这种事情,一劳永逸嘛!”
“那我要真以后都住这儿,能有自己的房间吗?”跟球球挤一张床这种事儿,坚持个几天还可以,长久了可真受不了。这丫头睡觉的时候要多皮有多皮,抢被子功夫一流,占床位熟练度一百分。
“当然能!以后书房就是你的了!只要去买个床就行。Soeasy!”
看她一副下定决心的认真态度,晴天笑了,想想了,说:“搬过来跟你一起住也不是不行,但是我们得约法三章。”
球球把头一昂:“没问题,你尽管说!”
“第一,你要学着做菜。以后我们轮流做饭。”
球球:“……”
“不行就算了。”
“别别别——我,我尽量。但是做出来的能不能吃就不知道了……”
“我会教你,但是你要认真学。这个也包括在第一条里。”
“……好。那还有呢?”
“第二嘛——”晴天一笑,“家里的卫生每天都要打扫。我们轮流来,可以一人负责一天或者一人一个礼拜。”
球球:“每天都要Σ(°△°|||)︴我们家不脏啊!你看这次你去香格里拉,我就赶在你回来之前打扫了一次,也没多脏对吧?”
晴天瞥她一眼:“不脏?前天我进书房,那书柜上积的灰厚得可以印手印了。而且我说的打扫卫生室整个房子,不是只有客厅卧室,还包括阳台厨房书房洗手间。哦,书房以后也是我的卧室了,更要打扫。”
球球:“……”
“不行就算了。”
“别——行吧行吧,打扫就打扫。可是每天打扫一遍得花多少时间啊,就不能——好好好,都听你的。还有第三呢?”
“第三,如果住过来,我也是肯定会交租金的,你也必须收。具体金额等回去上网查一查同类型的租房信息,我们一起定。”
“喂喂,这是干嘛,我不要你交钱啊!”球球连忙摆手。
晴天歪了歪头:“这一条没有商量的余地。同意的话,我就搬过来住。”
球球一脸懵逼,你哪一条有商量的余地啊喂!
最后,这个约法三章当然还是达成了一致。
球球心情复杂。她本来想抱怨说这是不平等条约,结果晴天突然不按常理出牌地加上这最后一条,这以后她都没理由说自己吃亏了。洛晴天这个坏人/(ㄒoㄒ)/~~
好吧,其实她还是很高兴的O(∩_∩)O~
洛晴天现在租的房子刚好已经到了当初合同签的最后一个月,原本得要续签的,现在搬走也算是时间正好。
既然说好了要搬过来,接下来的几天,晴天都在与房东协商、预约搬家公司、陆续往球球家搬零碎东西的紧凑安排中度过。每天两头跑,连写稿的时间都没多少了。
期间意外接到过何煦的电话。但当时正在原来的公寓整理打包东西,灰头土脸的,声音也略有些敷衍急促。何煦大概听出了她在忙,便没再多说。
之后又收到过一次他的微信,问她这几天会不会去咖啡馆。晴天知道他说的咖啡馆应该就是“阴晴咖啡馆”,便回复说自己要搬家了,以后去的机会应该都不多了。
搬去哪儿?他问。
朋友家。
然后就没有下文了。对话就此戛然而止。
晴天在当天边吃晚饭边跟球球聊天的时候,无意中提到了这件事。
球球有点吃惊地问她干嘛回答得这么敷衍。何煦现在可是明星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火了呢?再说了,人家主动联系你,说不定是有什么事情啊。
晴天听后,有些无奈地笑了笑。
其实她何尝不知道自己态度反常。可对何煦,自己情绪里是有一种别样的好奇和亲近的。无论是在香格里拉时乐意跟原本根本不熟的他同行,还是回来之后有意抵触躲避和他多接触,其实都是因着这份潜意识里的好奇和亲近。
这种矛盾的心理。她自己都没办法解释得清。
当那个高中时期就觉得好奇和崇拜、想要结识却一直没有机会的少年,现在以一种与记忆中截然不同的身份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里。她觉得太不真实。曾经有多么盼望接近,如今就有多么想要逃避。
“大概是觉得,有些美好还是留在记忆中就够了。现实大多只可远观,深交下去,容易失望。”她最后这样回答。
球球叼着一大块肉吃的正欢,闻言抽空抬头看她一眼,颇不赞成地摇摇头:“这是什么神逻辑,难不成你嫌弃他是明星,就连朋友都不愿意做?”
你这又是什么神逻辑……晴天抬头望天——花板。
“当然不是嫌弃,是敬而远之。”
球球依然不理解:“那叶乔也是明星啊,你现在不是跟她关系挺好吗?”
“那不一样。我正式知道叶乔的时候,她已经是明星了,后来再亲眼见她,就会觉得一切都是很自然的,没有身份上的不习惯。”
高中的时候,学业繁忙,洛晴天对娱乐圈没有丝毫兴趣,更没主动关注过。即使高二的时候,《天涯路》火遍全国,连他们学校在不少人嘴里提起时也由原来的省级示范中学变成了“叶乔就读的中学”,洛晴天却直到大学才第一次看这部剧,开始喜欢叶乔。
但她高中的时候就知道何煦。
没法不知道。成绩优异,长相俊朗。学生时代,这样的男孩儿就像发着光,让人根本忽视不了。然而和他不同班的洛晴天还没机会跟他说上话,他决定走艺考路的消息就传遍了全年级。据说年级主任都找他谈过话,也没能让他改变主意。之后洛晴天就再没在学校里见过他,只在高考之后听同学说起,他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名列那所学校导演系录取考生的第一。
记忆就停止在这里了。
要是真停止在这里也未尝不好。她也许就一直惦记着高中时候,年级里有过这么一个优秀而帅气的男生,并盼望着以后看到他导演的作品得奖。到时候跟身边的人炫耀,看到没?没见过这么帅的导演吧?他是我高中的同学呢。
可如今居然偶然遇见了,甚至有了联系方式,却知道了对方走上了和自己想象中完全不同的路。将来荧幕上的他越受追捧,离她的距离就越遥远。
喂,你可真够矫情的,人家的人生当然是人家自己选,他相当演员自然有他的原因,也没碍着你啊。
如果她把自己的想法如实跟无论谁说,大概都会得到这样的回答吧。即使是球球,也肯定无法理解她这样反常的执拗。
所以她没再多说,只装作云淡风轻地笑了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