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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024章:书签诱惑(1 / 1)

<>从超市里面出来,拎着一堆东西的秦承宇旁边走着正在吃鸡蛋仔的苏若言,鸡蛋仔上面放了一个香草味的冰激凌球,冰激凌球上头撒了香脆的花生碎、淋着香浓的巧克力酱,苏若言挖了一勺冰激凌到嘴里面,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冰激凌,因为是秦叔叔给买的。

撕下来一块鸡蛋仔,苏若言瞧了一眼秦承宇,“秦叔你也尝尝呗,味道可好吃了。”

“你吃吧,我不爱吃甜的。”

“不是很甜,稍微尝尝就行,这样我就不会不好意思,感觉自己现在像是在吃独食。”苏若言小跑两步到秦承宇的面前,手指上捏着的鸡蛋仔送到秦承宇的嘴边,“吃一口呗,真的不甜。”

秦承宇无奈地看了一眼鸡蛋仔,“我把东西放下,自己来弄。”

“没事儿,就着我的手吃一样的,我刚才洗过手的。”苏若言眨了眨眼睛,眼睛变得水濛濛,整个人显得柔软而乖巧,“秦叔叔吃吧。”

“好。”一心软,秦承宇就答应了。

苏若言送上来的鸡蛋仔个头不大,秦承宇咬住一小角用了些力往外蹬,苏若言的手指却没有松开,眼见着鸡蛋仔要掉下去了,他下意识地张开嘴去接,就将苏若言的手指也含进了口中。嘴巴连忙松开,苏若言毫无反应地抽回了手指,还非常自然的将手指送入了自己口中,含含糊糊地说道:“香草味的冰激凌最好吃了。”

“嗯。”秦承宇应得有些心不在焉,视线时不时往苏若言的手指上扫,双眉皱起,但见苏若言毫无异样,也许是自己想多了,他大概是真的觉得手指上占了冰激凌吧。

就在萦绕在两个人略显奇怪的气氛中,他们来到了停车场,开了车子从出口出去,给出口处的工作人员出示了超市内的购物小票,没有收取停车费。

车子驶出停车场进入车道,汇入车流中,苏若言看了看方向,“秦叔,从这边走回去路就远了。”

“嗯,我知道,我们不回桃林村,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儿啊?”

“我在故城的一处房产。”

“哦。”苏若言点点头,“秦叔,你对故城的街道很熟悉啊。”

“我来过故城很多次,经常开车在路上走,对一些主要的地方蛮熟悉的。”

“那好可惜?”苏若言低头用勺子戳了戳冰激凌。

“嗯?”

“你来了故城肯定会去看外公吧,我们竟然一次都没有遇到过,是不是很可惜。”

秦承宇乐了,“这有什么好可惜的,现在不是认识了。其实我们人虽然没有见到过,但我从你外公口中已经认识了你很久,老师经常夸赞你,说你孝顺、什么都想到他们,说你跟着师母学做菜,第一次切土豆的时候差点儿切到手指,还说你睡觉的时候不老实,从床上滚下来也没有醒,早晨师母去喊你吃早饭,却不见你的人,到处找你,最后你从床底下爬出来了。”

“囧,外公怎么什么都说啊。那次从床上摔下来是因为前一天班级里面组织爬山太累了,而且外婆家的床矮,摔下来也没有感觉。”苏若言扶额,抽时间一定要跟外公外婆说,别把自己小时候的黑历史都在秦承宇的面前抖落出来,有一些还真是挺丢人的QAQ。免得秦承宇说出更多自己不想听的,苏若言连忙转移话题,“我也从外公那儿早就认识你了啊,外公的得意门生,哲学系的高材生,天资聪颖的地产新贵,身家过亿的青年才俊,你就是外公用来教育我们的别人家的孩子。表哥以前还说过,要找你给你套麻袋。”

“干什么?”

“拖到小黑巷打一顿,哈哈哈。”表哥的计划里,他也是帮凶,要负责抗人和望风,那时候说得兴致勃勃,现在可是一点儿都舍不得,这个男人会是自己的。

“那就可惜了,老师有没有说过,我获得过全国散打比赛青年组冠军。”

“……难度值好高。”推倒的可能性要重新评估==。

闲话家常,两个见面不超过五次的人之间的距离和生疏渐渐消失了,以共同认识的人(外公、外婆)为纽带,两个人像是认识了很久很久,到秦承宇在故城的公寓时,苏若言已经顺杆爬地喊他为老秦了。

秦承宇的房子在故城东区名叫欣雅一品的小区里头,一梯一户的大平层,位于最顶层第31层,还附送一个楼顶大露台。欣雅一品是五年前开的楼盘,到现在还有第四期工程在建设,特色就是一梯一户或者一梯两户的大平层。小区坐北朝南,高层的住户推开窗就可以看到碧波千倾的月湖,因此楼层越高要价也就越贵。

欣雅一品的要价很高,五年前刚开盘时要价就要两万一一个平米,比当时故城最贵的楼盘还要贵上三四千,业内都不看好的它却意外地受到了消费者的追捧,在故城甚至掀起了一股抢购的热潮,就算是现在已经四期工程了依然有着供不应求的架势。苏若言之所以了解这些,因为他的二舅舅就是抢购大军中的一员,憾狠错过了一期的他又牟足了劲儿抢二期,但抢二期依然很困难,最后二舅舅托了关系才买到现在的房子,一家四口住得非常开心,经常劝说外公外婆也去他那边,但外公外婆就是嫌弃住得太高、还没有院子,一直不肯去。

欣雅一品周边的基础设施齐全是吸引人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临窗而立时看到的景了,二舅舅家不高,还位于小区靠里的地方,站在窗边只能够看到部分月湖的美景,但秦承宇这儿却不同,那是真真正正的好地段,月湖美景尽收眼底。

今天天气很好,有微风徐徐,整个故城都花香弥漫,近圆形的月湖岸边种有景观桃和大量的樱花,或红或粉或白,为光滑如镜的月湖镶嵌了一条灿若云霞的花边。春日暖阳照射在清澈的月湖上,微风拂过湖面,细碎的光斑浮动,像是星子在互相碰撞,耳边仿佛能够听到轻灵的撞击声。

故城在大青山怀抱下的平原内,站在窗口一眼望去,山的两侧像是两条坚实有力的臂膀不断地延伸,最终在遥远的月湖对岸合拢,天气好时能够看到对岸的远山,要是起雾朦胧那远山就像是海上仙山。

现下也是故城这儿油菜花盛开的季节,山上金色的油菜花连成一片,在青山绿水之间像是贵气雍容的贵妇,与山下粉面含春的“娇俏少女”携手在绵延的大青山上、在波光粼粼的月湖岸边春日郊游。

“好漂亮。”苏若言情不自禁地赞叹。

把菜都放在了厨房的秦承宇走了过来,站在苏若言的身后,“故城真的很美,四季景色不同,每一个时节的风光山水都有她的独到之处,深厚的文化底蕴又为她带来了更加丰富的视觉享受,美得令人心醉。”

“老秦,你这话听着就和要印到故城的旅游宣传手册上一样。”

“喊什么老秦,没大没小的,喊叔叔。”

“好哒,叔叔~”

秦承宇莞尔,“你这孩子。”

“哈哈,叔这边房子老贵了,你这个方位应该是欣雅里面最贵的了吧。土豪啊,让我抱抱大腿,我以后也要在这边买房子,第四期算是买不起了,不知道四期之后还有没有第五期了。当然啦第五期我肯定也买不起,但哪怕二手房我也要在这儿买一套。”

“后面山上那一块地被欣雅拿了下来,四期工程结束之后就开始第五期,山上的视野更高、风景更好,我给你留一个最好的楼层。”

“啥?”

“欣雅也是恒远投资建设的。”

苏若言张大了嘴巴,“壕啊,看来我要重新评估你了。”

五年前的两万一一个平米在现在看来就是相当的便宜了,现在要入住欣雅一品,掏不出四万左右一平米的购房款那是想都不要想的。身为老板的秦承宇光靠这一个地方就能够赚得盆满钵满,其实力真的不容小觑,难怪能够把小区内最好的楼层留给了自己。

“我是你的投资项目啊,还评估我。”秦承宇揉了一把苏若言的脑袋,他近乎痴迷地迷恋上了这个手感,手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摸上了苏若言的发顶,心中暗自给自己下了一个警告,这种行为还是要克制的,并不好。“冰箱里有吃的喝的,想吃什么你自己拿。房间里你随便逛,书房里有电脑,可以玩游戏。”

秦承宇强迫自己把手从苏若言的头上拿了下来,单手撤掉了领带了,将最上面的几颗扣子解开,衣领敞开,露出小半截锁骨和锁骨下面若隐若现的胸肌,苏若言的眼睛就跟掉在了里面一样,男色惑人,他差点儿化身为狼扑上去。

苏若言虽然没有啥恋爱经验,但架不住现在资讯发达,各种小片子他还是看过的,那些男人脱光了都没有让他产生多少兴趣,可秦承宇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一小片半隐半现的肌肤就让他心潮澎湃。

不愧是年轻人,心中都住着一只狼啊。

秦承宇刚好转身背对着苏若言,没有注意到苏若言直勾勾的小眼神,他脱了西装,和领带一同甩到了沙发上,然后开始挽袖子,边挽袖子边往厨房走,从超市买来的东西他只是放在了厨房的料理台上,并没有分拣归类。

手握住塑料袋的提手微微使力提了起来,用力的一刻,肌肉鼓胀起来,拉扯出完美的线条。

吞咽口水的声音把自己吓了一跳,捂住嘴,猛地往后面蹿,小跑从厨房门口溜了出去,他不能够表现得太过急切,把秦叔叔吓跑了怎么办,直男很难搞定的啊!

理论经验总结了一堆、但实际操作经验不足的家伙,第一次大概也是生命中唯一一想要搞定的对象却是个笔直的,难度很大,但苏若言相信有志者事竟成Orz。

男色不在当前,苏若言就有功夫去看秦承宇住的地方了。房子有两百多个平米,装修风格简单实用,除了书架上的书和墙上以建筑为主题的照片,没有任何点缀房间的装饰品,干净明了到让人觉得无趣而空旷。

家具的颜色以黑色、白色、深蓝色为主,地上都是质地冷硬的大理石,只有卧室和书房铺着橡木色的地板,连一块让人觉得柔软的地毯都没有。

苏若言在房子内转了一圈,发现大部分的房间并没有利用上,清清冷冷的空间内人气稀少,像是一个不经常来住的地方,但从经常使用的家具、冰箱内的存货、沙发的凹陷程度等等可以看出,这儿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是住着人的。

书架摆放在客厅内,作为电视背景墙存在。书架上的书按照内容分类、按照书名的首字母排序,一本一本码放得整整齐齐,比图书馆里面的图书还要周正,苏若言随手抽出来一本,是一本外文书籍,不认识的字母在厚实的封面上印出勾连的花体,拿在手上颇有分量。

颠来倒去地看,整本书跟新的一样,看起来就像是买回来拆了封就送上了书架,从此束之高阁当个装B的面子货。但苏若言并不认为一个生活环境简单明了的人会为了装点面门特意买一堆书回来作为装饰品。打开后,印刷的文字旁密密麻麻写着看书心得,有中文的、也有同种外文的,看墨迹的颜色和新旧程度,还不是一个时间内写上去的。

放回原处后又抽出了几本,基本上都是如此——表面看着很新,其实都有反复翻阅过。

苏若言把一本《魏晋文学与英雄主义》的书给拿了出来,没有想到秦承宇这儿还有这本书,这是他外公十年前写的,语言文字风趣幽默、引经据典却不晦涩难懂,外公喜欢用有趣的典故穿插在枯燥的专业内容中,就算是不了解魏晋文化的人也能够看的津津有味。

他翻开看了起来,看看书里面的内容又看看秦承宇的心得,秦承宇的字规整守正、刚劲有力,笔画勾连间少了几份洒脱、多了一些难以言述的严肃,落笔干脆利落,好看却并不温柔。秦承宇给他的感觉一直是温柔润和,行事端正干脆、受礼有方的,今天来了秦承宇的家,这个片面单薄的印象掺杂上了冷静孤寂、深沉睿智。秦承宇就像是面前的书架,深邃如海的颜色内是排列整齐、阅之不尽书籍,他越来越对秦叔叔感兴趣了。

门铃响了,秦承宇戴着围裙、拿着锅铲去开门,也将陷入深思的苏若言给唤过神来,合上了书放回了书架,他也往门口走了过去。

来的会是谁呢?

答案很快揭晓,秦承宇带着个个子高挑、一头长发的漂亮男人走了进来,之所以让脸盲症的苏若言觉得对方漂亮,因为对方自己说的啊。

“老秦啊老秦,你放着我这么漂亮的美人儿不要,竟然在家里面藏着锅盖头小男生,口味变了啊!”男人轻佻地朝着苏若言吹了个口哨,“小弟弟几岁了啊,到哥哥这来,哥哥给你糖吃。”

秦承宇拍掉男人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别胡闹,这是苏若言,老师的外孙。小言,这是我的朋友刘喜,很棒的景观设计师。”

刘喜翻了个白眼,“都说了很多遍了,是Leo,小朋友,喊我哥哥就可以啦。”

苏若言抬手去推眼镜却推了个空,“刘喜大叔好,喊我小言就好。”

听到这个称呼,刘喜差点儿闪了腰,“喊我啥?”

“秦叔叔不对吗?”求助的小眼神看向秦承宇,就像是个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的小孩子,软糯糯地无助。

秦承宇的心尖尖有些痒痒,苏若言的小眼神就像是一根鹅毛,对着心头一下又一下地撩着……“阿喜,小言才22岁。”

“靠,22岁咋啦,又不是2岁。劳资也才32!”刘喜跳脚,很不接受有人喊自己为大叔,还是连名带姓的那种。

苏若言往秦承宇身边靠了靠,“对不起,要不我喊你uncle刘吧,这样就洋气了。秦叔叔这样行吗?”

秦承宇视线下移就能够看到苏若言清亮的眼睛,他的瞳仁色浅,是漂亮的琥珀色,水濛濛的像是倒映在水中的星子,眼睛形状是杏眼,看起来又漂亮又可爱,秦承宇的心忍不住晃荡了两下,脑子里装的都是这双眼睛。

“咳咳。”刘喜用力的咳嗽了两声,提醒好友自己还在呢。

秦承宇从失态中回过神来,立马抬起头,“小言喊我叔叔,喊你一声叔哪里错了,锅里面还有菜,我先去做。”

刘喜似笑非笑地看着秦承宇,“不错啊,秦大师要露一手了,快去吧,中午我要蹭饭。”

秦承宇被刘喜看得头皮发麻,无奈地笑了一下,“别欺负小言。”

“去吧去吧,书我带来了,还你。”

“放在桌子上就好。”

“行。”刘喜看了眼手上的书,眼中闪过一道光,“老秦,你用的书签不错啊,很有情调,是你喜欢的风格。”

“什么书签?”秦承宇的声音从厨房里传了出来。

“就是你夹在书里面的那个。”

“你放桌上就行。”

秦承宇话音一落,刘喜就笑眯眯地看着苏若言,“小家伙不错啊,应该是号准秦承宇的脉了啊。哝,叔叔帮帮你,老秦就喜欢这个调调。”

苏若言眨巴着眼睛接过刘喜递过来的书,“刘大叔你是什么意思?”

“说好了别叫我刘!大!叔!”刘喜咬牙切齿啊,这个小崽子一看就是一肚子坏水,跟他妈养的那只折耳似的,看着憨萌憨萌的,其实贼精贼精,最喜欢的就是瞪着一双无辜水灵的大眼睛去“撕家”。“小坏蛋,哥哥可是一双慧眼辨妖精的,老秦吃你那一套,我可不吃。”

苏若言耸肩,“反正我要搞定的又不是你。”

“呵呵,很有自信啊,直男你也想搞定。”

苏若言勾唇一笑,“直吗?”他现在表示怀疑了,一个直男会看着男人的眼睛发呆?他那一堆理论经验有用武之地啦,哈哈哈。

“笔直笔直的,钢管直!”刘喜垂死挣扎,不过看书都在苏若言手里面了,他这么说好像没啥意义。“反正你这种锅盖头的书呆子、乖小孩,不是他的菜。言尽于此,你最好早点儿放弃,免得受伤。”随即提高了声音,“老秦,我看看你做了啥好吃的。”

两个人说话声音不大,里面的秦承宇听不见。

等刘喜进了厨房,苏若言才狐疑地看着手上的书,精装本的书籍,名字是《自然风景中的建筑美学》。翻开了书页快速浏览了一下,里面有大量的图片,相同的风景换了一个角度拍摄,就有了新的美。苏若言仔细地翻看了起来,突然从书页中掉下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是两张照片,一张正面朝上、一张倒扣。

“噗!”看到那张正面的,苏若言喷了,连忙紧张地向后张望,秦承宇和刘喜还在厨房里头没有出来,做贼似地捡起了照片,把书朝桌子上一放,他火速进了厕所把自己锁在了里面。

按着胸口,心在里面“扑通扑通”跳得用力而快速,他咽了一口唾沫,精致的喉结在脖子上滚动,做了一个深呼吸,这才将藏在怀里面的照片拿了出来。

照片上是一个身体非常漂亮的黑发男孩儿,想必脸也是非常的好看。男孩的身体纤瘦白皙,光洁的皮肤上遮盖物少得可怜,兔子装的毛茸茸倒是衬得那洁白的肌肤更加好看了。胸口的两点在小得丁点儿大的马甲下若隐若现,下半身仅仅用一条巴掌大的白色纱巾盖着,纱巾下的东西一览无余却又增加了窥探**的神秘感。

男孩儿手撑着头侧躺,拉扯出好看的腰线。

苏若言哆嗦着手指翻出了第二张照片,第二张同样是那个男孩儿,只不过由正面照变成了背面照,他的眼睛一下子就锁定了男孩儿挺翘的小屁股,那上面没有纱巾盖着,却在正中央多了一个白色的绒球——那是兔子尾巴。

“咳咳,咳咳……”苏若言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个正着,手不自觉地往自己屁股上摸,眼睛盯着那个白色的绒球,没有小内内的存在,那个绒球是怎么在那么正中的,不用解释了……

“就是你夹在书里面的那个……书里面的那个……那个……”刘喜的声音在耳边回荡,跟着了魔一样不断地重复。

“靠,究竟是真的假的?”苏若言拧眉,“书签真的是秦叔的?刘喜的话能不能信?”

苏若言按了一下脑门,从马桶上站了起来,走到镜子前,伸手撩开了厚重的刘海,镜子里没有了厚刘海、黑框镜的自己一下子变得陌生而模糊,该死的脸盲症,他究竟是不是秦大叔喜欢的那一款?他知道自己的眼睛很好看,知道自己扮乖巧装无辜弱小是多么的成功,从小的生活环境使然,免得被善于利用一切的爷爷发掘出自己的利用价值,他是一直装乖卖傻、扮蠢扮愚,这样自己能够得到秦承宇的喜欢吗?

照片上的男孩儿有着纯真与魅惑并存的美感,他自己既不美好、也不纯真可爱、还不勾人,怎么得到秦承宇的青睐?

苏若言遇到上了人生的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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