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有机整体,是我国法治建设的
“纲”,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目前,我国有法律260多部、行政法规700多部、地方性法规9000多部、行政规章11000多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还需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
要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法律法规的可执行性、可操作性。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有效实施,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和难点。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坚决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
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加快完善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强化监督责任,提高监督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没有一系列的保障条件,法治就难以实现。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至关重要。
要切实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队伍保障和坚实的物质经费保障。
改革和完善不符合法治规律、不利于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完备的制度保障。
治国必先治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要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党内法规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
要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党内法规执行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