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必须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
党的十九大立足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明确了推进社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到2035年,我国现代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社会文明将全面提升,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一步一步把宏伟目标变为现实。
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要加强和改善各级党委对社会治理的领导,提高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能力,加强党委对社会治理的统筹谋划和组织领导。
要积极发挥各级政府负责社会治理的职能,采取多种措施和途径,切实搞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
要全面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社会治理主体责任,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党政各部门社会治理职能,形成权责明晰、奖惩分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社会治理责任链条。
完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体制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注重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发动全社会一起来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努力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扩大开放公共服务市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健全激励补偿机制等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注重社会组织培育和引导,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动社会组织明确权责、规范自律、依法自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过程。
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激发全社会活力,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群众的事多同群众商量,群众的事多依靠群众,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水平。
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更好引导和规范社会生活,努力实现法安天下,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更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推进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在观念、标准、手段、目标等方面下一番绣花功夫,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和社会治理各类人才队伍,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和专业的方法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理预见性、精准性、高效性,提高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