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这是一只丧子的母狼。
在狼群当中,只有狼王才能繁衍后代,作为臣民的狼是没有这个资格的。
但是这只母狼触犯了“天条”——说白了就是偷情——生下了本不该生下的一窝孽障,在它们断奶不久、被狼王的妻子发现后,这窝狼崽统统被咬死了。
这只母狼叫音卷,芳龄四岁。它的丈夫是流浪在外的流浪狼,不可能和它一起面对生活的风风雨雨。
悲痛欲绝的音卷离群出走,并且致力于寻找和它去世的小狼差不多大的狼孤儿。它太需要一个孩子来慰藉它的心灵,它甚至下定了决心,如果再找不到就去人类村庄叼一只小狗。
就在它决定铤而走险的那个白天,它遇见了飞逸。
对于音卷来说,这真是一个大大的福音。它刚想嗥叫召唤飞逸,但嗥叫到了喉咙口又被它硬生生地吞了下去。飞逸身边有人类和一条大猎狗,它就这么冲上去是极不明智,而且它一定会占下风的。那条大猎狗对这只小狼很是疼爱,警惕性高的不得了,不停地抬起鼻子嗅嗅四周的空气有无异样。要不是它现在背风,恐怕早就被这条大猎狗发现了。其次,这个人类没有在放羊或做别的事,他的注意力和大猎狗一个样儿,全放在小狼身上面了。更何况他手里拿了一把弓箭。弓箭对狼的威慑力虽然没有猎枪那么大,可是如果被打中了的话,那后果也是不堪设想的。
可是……可是……对于音卷来说,过了这村儿没这店,错过了飞逸恐怕它唯一的办法是只有冒着生命危险去偷一只小狗了。有狼和狗做比较的话,音卷当然愿意选择自己的同类了。飞逸年龄尚幼,趴在母狗莎拉的怀里昏昏欲睡。
音卷暗自着急。那条大猎狗坏了它的好事!
犹豫了一会儿,音卷还是悄悄移动到上风口。它这么做是权衡利弊过的:第一,这个少年虽然把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小狼飞逸的身上,可是他毕竟不是狼和狗,就算大猎狗第一时间发现了它,他也不能第一时间明白猎狗的意思;第二,毕竟还不是“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老猎手,这个少年枪法相对还没有那么成熟,对它的威胁也就相对小一些;第三,它不相信一只狼听见同类的呼唤不会引起共鸣,到时候飞逸一定会本能地蹒跚向它那边爬来,到时候,它一口叼走小狼崽,拼足全力奔跑,它相信它还是可以逃走的。
果然不出所料,本来在享受天伦之乐的莎拉突然猛地蹦起来,狂吠起来。
嗷呜——音卷长嗥一声,顿时,男孩拉开弓箭,都已经准备射出去了,但在这瞬间,他犹豫了。如果是一只母狼,那他是不是可以把这个本来就属于荒野的孩子送回去?
飞逸一怔,呜咽一声,还未长硬的小爪子还不足以支撑它向音卷那边走去。
在这一瞬间,音卷一边发出威胁的嚎叫一边突然跳出来,叼住飞逸的后颈皮,又猛烈向后蹦跶,头也不会地撒开爪子逃奔。
当然,如果它晓得男孩在想什么的话,它就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偷偷摸摸做贼心虚了,直接光明正大地走过去,把飞逸领走就好。但狼是不可能洞察人类在想什么的。
莎拉委屈地乱叫,但男孩制止了它追上去。它向音卷的背影哀嚎,但却不敢去违反主人的命令。
飞逸在音卷的唇齿间懵懵懂懂不知所以然,但是它唯一清楚一点:它回到了狼的世界。
它那没有完全成熟的嗅觉却告诉了它,音卷跑的方向越来越偏僻,有一股隔绝人类文明的草原的气味。
这股气味越浓,飞逸心里就越开心。它也不挣扎,任凭自己被音卷甩来甩去、颠簸来颠簸去。
说到底,它是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