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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三姐要恋爱(1 / 1)

<>楚歌之所以和秦卫国聊到了一半就中途带着三人组离开,就是因为他看不惯秦卫国那个鸟样子。

除此之外,还有着深深的恐惧。

他无法理解蒋磐家的打手因为打了秦擎,偌大个蒋氏集团居然拱手让人。

要知道这年头就算打了老头,只要不是打死打残,最多也就是负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还没听说过谁打了老头,得赔一栋大厦和一大堆公司的。

蒋氏集团在职的员工就上千人,蒋磐父子辛苦多年才有了昔日的辉煌,人和人之间的阶级地位,居然差距如此之大。

他能想到,蒋家那个叫陈师傅的打手,还有今日里那个叫孙伟的混子,以后不会再出现在静海市了,甚至不会出现在华夏国内,说不定也不会出现在阳间。

陈师傅,只是打了秦擎一下,再说秦擎本身自己就身体不好,然后消失了。

孙伟,靠的就是打架伤人户口的,这种人太多太多了,最多就是枪毙,但是相信从今以后,没有人会再见到这个家伙。

因为他伤了秦大宝。

就算是他罪有应得,可是他没有接受法律的制裁,没有经过任何宣判,就这样消失了。

楚歌最无法接受的是,秦卫国一而再再而三的利用秦大宝当做棋子引自己等人上钩,或者说是想让他们绑在秦家的战车上。

要知道秦卫国可是秦大宝的亲大伯啊,血脉至亲!

自己家孩子都他妈的利用,这和畜生有什么分别,这和他那玩完了老太太就挂的大伯楚大顺又有什么区别?

楚歌无法做到影视作品中咸鱼翻身的主人公一样,因为他认为不但是他自己,哪怕是任何一个小人物,都会对这种所谓“大人物”的行事风格深感恐惧。

因为“大人物”的眼里,没有什么所谓的情感,没有所谓的法律,更没有所谓的社会责任。

有的,只是家族荣誉,家族利益,家族的荣辱。

为了家族,或者为了他们自己,可以蔑视、抛弃、无视大部分人都应该遵守的规则。

楚歌跟着秦家混,或许会无比的拉风,每日里进入身后都会跟着一大堆保镖。

可是同样的,说不定他也会某日里惨死街头。

他也可以挥一挥手,上流精英、达官贵人们皆都倒履相迎。

可是同样的,他也要每天绞尽脑汁的去证明自己值得别人倒履相迎。

他也可以看谁不顺眼就让谁消失。

可是同样的,他也会淡漠规则和法理,最终慢慢变得自己不像自己。

这是一个蜕变,不说好坏,总之过程,是非常艰难的。

楚歌宁愿不去蜕变,远离使自己蜕变的一切外界因素。

得到的同时,就要相应承担更多,失去的,也要比承担的多的多。

所以楚歌明知道秦卫国要摊牌却提前离场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楚歌有提前离场,甚至有给秦卫国甩脸子的资本。

“大人物,不是那么好当的,哪怕大人物家里的狗,都不是那么好当的。”徐福说的话很难听,但是却一语中的。

精精儿喝了口自来水,跟着凑趣道:“我大唐时期那会有一地主老财,县城首屈一指的贵人,掌家的是一老妇,往日为善八方颇有善名,养了一只西域波斯猫咪,平日里爱不释手视若己出,远房一亲戚来访,混得了出息,坊间传言是长安清贵的言官,见那猫咪新奇,说要尝尝猫肉是何滋味,老妇面带笑容亲手宰杀,言官说那猫肉酸涩无法下咽,听说老妇平日里珍贵的紧,老妇听罢后,喜笑颜开的将一锅猫肉全数下咽。”

“啥意思?”楚歌听的云里雾里的。

徐福乐呵呵的解释道:“在某些人眼里,出于无奈,出于换取利益,出于任何你理解不了的原因,天地万物,皆有价,可出卖,那老妇将那猫咪当做亲生孩子一样抚养,可是为了博取言官一笑,居然亲手宰杀吞食。”

楚歌垂头丧气的说道:“秦家确实挺不地道的,抛出秦大宝和乐小天打擂台,想要咱们帮忙却不明说,出了事又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令人太过齿寒心冷了,要是跟着他们混,还真没什么安全感。”

“那,就离他们远一些吧。”徐福拍了拍楚歌的肩膀后说道:“三娘已经回卧房里休息了,趁这个功夫,说一下她的情况吧。”

“三姐不是好了吗?”

“不,外伤可疗,心病难除。”徐福皱着眉头说道:“最近几日,我读了遍那‘水浒传’,又搜寻了一下关于野史和正史的记载,正因如此,才体会了三娘心中的怨,对于今日她的异常,也早有预料了。”

“不错。”精精儿借口道:“三娘与我不同,我精精儿孤家寡人一个,唐朝那会,人人喊打生无可恋,死后默默无名亦是无憾,可是三娘不同,她的身世无需我和徐老多言,可是她平日里敬佩的那些哥哥,死的死亡的亡,死的冤,亡的憾,善终之人寥寥无几,后世对其评价,也是寥寥无几,她的那些哥哥,就是战死沙场,生前也是快活无比无拘无束,可是三娘不同,枕边人乃是一个肥头大耳的王英,仰慕之人祝彪又摆布于她,到了梁山之上,却也因是女娃身遭受了无数非议,死后只有一句评语,被方腊不下所杀!”

徐福叹了口气总结道:“三娘,爱过,却没被爱过,得到的只有怨,只有恨,心中怨气化为了戾气难以平复,若是换了常人,只怕早已封魔。”

“屈得慌啊。”精精儿一脸遗憾的说道:“梁山好汉一百余人,哪个不是顶天立地的好男儿,可是三娘所托之人,却是最没用的一个矬胖子。”

楚歌能体会的到,这就跟自己天天和一帮维密超模生活在一起一样,结果自己的老婆,却是个又丑又胖的土肥圆。

“也就是说,三姐她平日里都是装的,就算是酆都和范无救让她在阳间再世为人,她心中也是无比抗拒的?”

“没错,她是马上将军,说是杀人如麻的马上将军也不为过,到了阳间后,虽然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但是她却更加无法适应,见到不顺眼的人,打不的碰不的,遇到问题困难,心中茫然失措,就连故地重游都无法做到,想要融入寻常人的生活,难上加难。”

楚歌倒了杯开水,径直走向了扈三娘的卧室。

敲了敲门后楚歌走了进去。

此时的扈三娘面色已经红润了几分,眼中再无暴戾之色,正在那摆弄着电视遥控器。

见到楚歌来了,扈三娘没头没尾的说道:“来阳间之前,我还以为这地上的生活,都如那电视之中,缤纷多姿精彩无比,现在却才知道,无聊的紧。”

“嘿嘿,大家不都这样吗。”楚歌一脸笑意:“不说这个,三姐,好点没。”

扈三娘笑了笑:“对不起。”

“嗨,哪的话。”楚歌把水杯递了过去。

“楚歌,那磕巴,没什么大碍了吧。”

“没事,这家伙皮厚的狠,早就习惯了。”

“哦。”扈三娘沉默了半响后,异常真挚的看着楚歌说了一句话。

“姐姐想和那磕巴轰轰烈烈的爱上一场。”

楚歌刚拿出来夹在指尖的香烟,悄然滑落,一张嘴,咧的能看到后槽牙。

扈三娘难得的霞飞双颊,再次小声的重复了一遍:“姐姐想和那磕巴,轰轰烈烈的爱上一场。”

“因。。。。因为点啥啊?”楚歌想给徐福喊进来,他怀疑老老家伙是不是扎针的时候给扈三娘脑子扎坏了。

“你说呢?”

楚歌愣了半响:“因为三姐你。。。。口味重?”

扈三娘居然难得的又流露出了小女人的姿态,面色羞红的顺手抄起床边的东西就扔了过去。

可惜别人家的姑娘扔的是靠枕啥的,扈三娘扔的是个十公斤重的哑铃。

楚歌吓的亡魂皆冒,还好跑的快,扈三娘也留了手,要不自己就步了孙伟的后尘了。

这他妈要是当场挂了,范无救就算给救回来,脑袋也和破西瓜似的。

扈三娘气哼哼的说道:“因为他替了我挡了一刀。”

“我也能啊!”楚歌一脸懵逼。

“那你为何没有去挡?”

“我不是怕你要和我轰轰烈烈的爱一场吗。”楚歌其实想说自己当时根本没反应过来,他妈的自己小时候天天做梦想要英雄救美,没想到事到临头,居然让个小胖子给抢了先。

“不过话说回来啊。”楚歌十分好奇的问道:“你咋能看上他呢,宋朝那会,能替你挡刀的海了去了,也没见到你要和谁轰轰烈烈一下子啊。”

扈三娘眼神有些落寞,微微开口说道:“因为他们是梁山好汉,若是真碰到那种情况,换了是哪个哥哥都可以为我挡上一刀甚至身死也在所不惜,可是你知道因为什么吗?”

“为啥啊?因为他们都彪啊?”

“因为他们是梁山好汉,若是不替我挡了那么一刀,活着,比死了更痛苦。”

楚歌沉默了,他明白了。

说穿了,就是一个环境使然。

背负着替天行道梁山好汉的名头,若是真碰到这种情况,自己能够去挡刀而不去,反而任由扈三娘身死,就算活下来了,在梁山上也要遭尽白眼和耻笑,一辈子也抬不起头。

就跟一个人被定义为好人,他就得做一辈子好事,哪怕做一件坏事,得到的流言蜚语,远远要比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坏人还要多的多。

梁山上都是一帮什么人,那都是一帮黑恶势力暴力团伙。

而且这帮家伙都是刀头舔血的滚刀肉,活着,全靠一张面子,全靠一口气,全靠一个义字。

不说宋江是不是一个优秀的决策者,但是肯定是个优秀的人事管理人员。

他在梁山上打造了一个类似传销的氛围,这种氛围让这群好汉恶霸们从身体到灵魂全部升华了。

这群人,以挡刀为荣,以临阵脱逃为耻。

因为他们无牵无挂,出来混就图个面子,反正一家老小死的死没的没,天天除了喝酒吃肉也没什么太大的念想。

可是秦大宝不一样,这家伙胖是胖点,而是五官还算周正,有钱,有身世,扈三娘美是美,但是磕巴少年要是想要女人的话,挥一下手,蜂拥而至的狂蜂浪蝶连古玩街都不够装的。

可正因为如此,秦大宝为扈三娘挡刀了,而且还是丝毫没有犹豫义无反顾的挡刀了。

挡了这一刀,更加坐实了帝都傻x磕巴的名号,可是秦大宝还是那样去做了。

或许,这就是秦大宝打动扈三娘的主要原因吧。

我他妈可以不替你挡,但是老子就替你挡了吧,你能咋地。

估计现在躺在病床的秦大宝,都想不到他可以无意间敲开扈三娘堪比银行保险柜大门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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