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不烂,蒸不熟,淹不死——
这就是李东方给庄宁留下的印象。
别看俩人认识并没多久,可庄宁却亲眼目睹他有多牛叉了。
一个能在电光火石之间,一拳打断鬼蝙蝠牙齿的家伙,不会游泳?
躲不开庄总的雷霆一击?
骗鬼去吧啊。
所以庄宁在狠狠砸下鹅卵石时,压根不需有丝毫的留情。
因为她很清楚,无论她用多大的力气,多么犀利的准确性,狠狠砸出去的这块鹅卵石,都会被正在假装被水淹的李东方,轻松抓住,然后再怪叫一声小泼妇,你这是要谋杀亲夫。
砰!
这是鹅卵石狠狠砸在第三次从水下刚要冒出来的李东方脑袋上时,发出来的声音。
浪花四溅。
接着,庄宁就亲眼看到李东方又沉了下去。
“哼,你个人渣可真够可以的,为了演戏让我以为你不会游泳,竟然不惜让我砸中你。你以为你的演技精湛,就能骗过我这双如炬慧眼——”
庄宁撇着嘴骂到这儿时,盯着李东方沉下去的双眸,瞳孔骤然猛缩。
她看到了什么?
她看到了红的颜色。
在金色夕阳的照晒下,看上去是那样的刺眼。
水质绝佳的飞龙湾水面上,怎么会漂起了红的颜色呢?
那是鲜血。
是庄宁狠狠砸出去的那块鹅卵石,把李东方脑袋砸破了后,淌出来的鲜血,随着他不再挣扎,身子缓缓下沉漂了上来。
“原来,他真不会游泳!”
庄宁呆愣瞬间,这才清醒了过来,双膝一软,瘫倒在了地上。
那块被她全力砸出去的鹅卵石,力道有多大,她比谁都清楚。
如果把李东方的脑袋比喻成西瓜,庄宁那一石头,铁定会被她一下砸个千朵红花开。
李东方的脑袋,当然比西瓜要硬很多。
而且因为他是刚从水下冒出来的缘故,石头砸在他脑袋上之前,已经被湖水卸掉了小部分的力气,再加上人脑袋确实比西瓜更结实一些,所以李东方只是被直接砸昏过去,脑袋却没被直接开瓢,绝逼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我、我杀人了。”
瘫倒在地上后,庄宁双眸无神地喃喃自语:“你、你怎么不让我相信,你确实不会游泳呢?”
拿石头狠砸以为是装逼的李东方,给他个惨痛的教训是一回事,但故意用鹅卵石把他砸死,却是一种犯罪行为,必须得接受法律严惩了。
庄宁最痛恨李东方时,也不过是要砸断他所有的腿。
还是吩咐赵刚去做那件事。
可现在,她却亲手砸死了李东方。
没有杀过人的人——是不会知道杀人后那种感觉,有多么可怕了。
全身都在发抖,脸色惨白的庄宁,脑袋里嗡嗡地声音也不知响了多久,才忽然觉得有人在剧烈摇晃她的胳膊,在耳边喊她的名字:“小宁,你醒醒,醒醒!”
庄宁总算回过了神。
才发现林夕柔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身边,正满脸担心的用力晃着她胳膊。
盯着满脸焦急的林夕柔,又过了足足十秒钟后,庄宁才彻底清醒,猛地扑在了她怀里,双手抱住她,哇地哭出了声:“柔姐,我、我杀人了。”
我知道你杀人了。
林夕柔嘴角用力抿了下,左手轻拍着庄宁后背,回头看向了水面。
她在看到有人在水中扑腾后,就吓了一跳。
她以为,那是庄宁思她心切,才不惜跳水要游过来和她会合。
柔姐身为庄总的好姐妹,外加绝对心腹,当然对她很了解了。
知道庄总的水性,也就是能在温度适中的游泳池内扑腾两下,让人大秀下她的姣美身材罢了。
真要放在野外,水面看似平静的野外湖中,鬼知道她会遭遇何种意外。
深陷在又看到亲人欣喜若狂中的林夕柔,立即腾身跃起。
站起来后,她才发现庄宁还在岸上。
在水里扑腾的那个人,居然是——李人渣!
林夕柔不愧是庄宁的好姐妹,一个骨子里深藏恐男症,一个是男人贴近就会倒霉的望门小寡,可谓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当然也误以为李东方那是在装逼。
直到庄宁拿石头狠砸在李东方脑袋上,那厮缓缓下沉几分钟都没再冒上来后,林夕柔才察觉出不对劲,马上纵身跃进了水中。
和在水里就是一呆逼的李东方不同。
出身某军区女子特别大队的林夕柔,在水里那就是一条美人鱼,横渡长江畅游黄河的,如履平地——
哪怕她现在浑身乏力,可在当前这种情况下,依旧银牙紧咬,以最快的速度,游到了岸边。
夕阳无限好,不止只因近黄昏,还代表着美丽的时间相当短暂。
林夕柔游过这百十米,来到南岸时,太阳已经完全落山。
没有了夕阳的映照,东边月亮凸显,还有一颗星星悄悄露出了头。
白天时,站在岸边看向湖里,几乎一眼就能看到水底。
可晚上么,能看到半米一下,就很不错了。
所以林夕柔在游过李东方沉底的地方时,并没有看到他的影子,反倒是嗅到了血腥气息。
没想到,他就这样死了。
林夕柔用力咬了下嘴唇,低声安慰庄宁:“小宁,别担心。这、这是荒郊野外,没谁会看到的。”
庄宁闻言,娇躯一颤,抬起梨花带雨的脸,看着林夕柔的眼眸里,浮上了复杂的神色。
依着庄宁的智商,她当然明白林夕柔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是的。
这儿是荒郊野外,当前除了他们三个人外,就再也没谁了。
那么——只要林夕柔不说,就没谁知道庄宁杀人了。
她们俩完全可以用最快的速度,离开这儿。
就算以后有人指证,说李东方遇难当天,是和庄宁在一起的,但那又怎么样?
他只是她的保镖,又不是她老公,那厮擅离岗位后不知所终,鬼知道去哪儿了?
当然了,也许还有一个人。
就是把林夕柔绑来这边,又弄在湖心小岛上的男人,极有可能躲在远处,看到了这一幕。
不过当前林夕柔不会考虑这些,她只想能让庄宁迅速冷静下来。
“柔、柔姐。你的意思是说,我们不管他了?”
庄宁的唇儿,颤动的频率相当快,银牙更是咔咔地打颤。
“已经,晚了。”
林夕柔用力闭了下眼睛,把痛苦藏在了心底。
她不是不想把李东方从水里捞出来,是因为她很清楚,那厮基本已经没有了生还的可能。
暂且不说庄宁用力砸在他脑袋上的那一石头,是何等的惊天地、泣鬼神——单说浑身乏力的林夕柔,从湖心小岛游到岸边这段时间,就长达十多分钟。
这段时间内,李东方可是始终在水底。
飞龙湾的水是免费的,李东方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喝不死他,也能憋死他的。
更关键的一点时,林夕柔现在已经没有了力气,再去水下捞人了。
所以当前最好是假装大家从没有来过这儿,任由李东方长眠于风景秀丽的飞龙湾。
人生自古谁无死?
庄宁要想赎罪,那就对他嫂子彭晓航好一些吧。
以上这些,就是林夕柔在转瞬间,能想到的最佳办法,只盼着绑架她的人,别把这事捅出去。
下定决心后,林夕柔很痛苦。
她为什么要痛苦呢?
难道说,她的内心深处不想这样做,或者说她对李东方有了——但无论怎么样,斯人已逝,活着的人,唯有更好的活下去,忘记今天的伤痛,以纯真的笑脸,来迎接更加没好的明天,才能让那厮九泉之下也安心啊。
“已经,晚了?”
庄宁把这四个字,用木然的语气重复了一遍。
“是的,应该是晚了。”
林夕柔深吸一口气,决定必须劝庄宁尽快离开:“小宁,我们——”
庄宁打断了她的话:“我们不能走。”
林夕柔闭上了嘴。
她何尝想走?
无论李人渣给她留下了多么恶劣的印象,也不管她想起他是什么感受,她都不能让他留在水底的。
可不这样,又能怎么办?
林夕柔已经没有了重新下水的体力,更不能打电话报警,那么当前被庄宁搀扶着速速离开,才是上策。
“柔姐,我不能抛下他。”
庄宁轻声说:“这几天,我虽说恨不得几次要把他碎尸万段。可他、他是被我踢下去,又拿石头砸死的。如果我就这样走了,哪怕不会被警方查出来,也哪怕是长命百岁,我也不会有一点点的快乐。我不想背负着杀人的重担,总是在午夜梦回时吓得要死。”
庄宁说着,松开林夕柔从地上站起来:“柔姐,我知道你已经筋疲力尽了。我下去。”
“不许!”
林夕柔立即厉声喝止:“我游过来时,能清楚察觉出水下水草繁多,几次差点缠住我。依着你的水性,下去后就别想再上来了。”
“那就算是给他偿命吧。毕竟,是我杀了他。”
对林夕柔的厉声喝止,庄宁不为所动,站起来后开始脱衣服。
很清楚这孩子是个什么人的林夕柔,听她语气平静,就知道她“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叛逆脾气又犯了。
真要再阻拦她,说不定她连衣服都不会再脱,就噗通一声跳下去了。
“唉。”
林夕柔轻轻叹了口气,指着不远处的一棵树:“小宁,麻烦你给我摘几个果子过来。”
那是一颗野桃树。
上面结了几十个桃子,最大的也就是乒乓球那样,还是青色的,一看样子就知道肯定很难吃。
不过,这玩意却有着能让人迅速恢复一定体力的奇效。
就是味道——
饶是林夕柔已经做好了难以下咽的准备,可还是被又涩又苦的桃子,给折磨的舌头都没感觉了,只想吐,却又必须忍着。
“小、小宁,可以可以啦,不能再吃了。再吃,会吃死人的。”
接连七八个野桃下肚后,林夕柔抬手搓了搓也开始发麻的双颊,对又用衣服下摆兜回来十多个桃子的庄宁苦笑了下,站起来开始脱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