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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韦林的祖先们 上(1 / 1)

在当初,韦林的祖先麦斯麦先生不过是巴雷特高地上的一个小庄园主,当岛上的贵族们再一次相互开始征战的时候,他就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个难得的机会,他把自己的家产送给一个名为奥古斯丁的小贵族作为军费,又召集庄园附近的猎人参加了军队。

巴雷特高地上的猎人都擅长使用长弓,特别是当他们躲在高及人腰的草丛里的时候,任何勇士都逃不过神出鬼没的利箭。

在战场上,麦斯麦先生把猎人们编成横队,站在前列向敌人倾泻箭雨,猎人们不管是射速还是射程都远远高于卡耳塔其他地方的弓箭手,他们在极短时间里就可以射出一箭,精确地击中一百米内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可怜步兵。

关于“米”这个计量单位,还是了不起的麦斯麦先生发明的。在此之前,人们最常用的单位是“里”,还有就是“肘”,就是成年男子从手腕到手肘的距离。

据说当时为了更准确地把握麾下猎人的实际情况,麦斯麦先生努力使用长弓练习箭术。好象卓有成效的样子,因为大家总是听到麦斯麦先生谦虚地说:“啊呀呀,这次又是离靶心还差一米。”

每个人都知道,“米”是孟斐斯所出产的一种和麦子相似的粮食,当初亚平宁人征服孟斐斯的时候把它带回了指间大陆,据说他们当初还用这东西做面包,真是可怕!

现在大家都更喜欢麦子,猎人们虽然不是旅行家,但也清楚地知道,米和麦子形状大小应该都差不多。

猎人们在为麦斯麦先生的成绩感到骄傲的同时却产生了怀疑,当然不是怀疑他们尊敬的麦斯麦老爷,而是感到自己的训练方式也许不大对劲。

因为在贫瘠的巴雷特高地上,打猎是很多人唯一的谋生技能,每个猎人都必须从小开始训练,才能达到足够的射击速度和精度,更不用说实际的战斗技巧,还有使用猎狗及如何潜行隐蔽等问题了。而从没碰过长弓的麦斯麦先生却能几乎是在刚开始训练的同时,就做到别人也许一生都无法达到的成绩。

于是在几个德高望重的老猎人指导或者说是唆使下,以提高巴雷特猎人技艺的名义,麦斯麦先生用过的箭靶被偷了出来,人们惊奇地发现,离靶心最近的箭孔都在箭靶的边缘。

老狐狸们在一次闲聊的时候,仿佛无意中提到了做人要厚道的话题,委婉地提醒麦斯麦先生,说谎的孩子会被狼吃掉的。

而博学的麦斯麦先生则给孤陋寡闻的乡巴佬们讲了个神奇东方大陆的故事,大意是说某人出去游历,在某个地方发现了某种植物。这种植物的果实和“米”完全一样,但是体积却是其若干倍。当地人用这种果实作为测量距离的工具,一颗米的距离又可以称为一米。当然其中又穿插了主角和公主的爱情,与怪兽的搏斗等等情节。

大家听得目瞪口呆,又纷纷为自己恶意猜测麦斯麦先生感到羞愧,不过在里和肘之间终于有了新的计量单位,这点至少对用弓箭的人来说当然是件好事。

这个极其富有神秘色彩的故事随着巴雷特猎人征战的步伐传遍了整个卡耳塔,后来商人和贵族们又把这个故事带到了指间大陆。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家都把三肘长的距离称为一米,那是麦斯麦先生的箭离靶心最近的距离。

麦斯麦先生给猎人们带来的改变远不止这些,以前勇敢的猎人们总是习惯在敌人靠近或是随身携带的一袋箭射完后,就拔出匕首准备肉搏。

在麦斯麦带领下的猎人部队,虽然在一开始的时候都站在前排射击,但是当喘着粗气、咬牙切齿的敌军士兵冲到前面的时候,猎人都已经收拾起长弓和箭,退到己方剑士和长矛手的身后了。然后就是等着敌人溃败后追击,或是等在己方溃败后被追击——幸好这种事很少发生。

大家普遍认为,弓箭手在不射箭的时候投入肉搏是理所当然的事。只有守财奴麦斯麦用自己老母鸡捍卫小鸡的勇气捍卫自己的部队,这是极其不合规矩的行为,对于胆敢这样做的人,通常都会被主将剥夺部队的指挥权。幸好麦斯麦遇到的是奥古斯丁,他宽恕了这种行为。

曾经有贵族因此质问麦斯麦,并要求奥古斯丁将其治罪。麦斯麦先生是这样回答的:“剑士的战场在三米以内,长矛手的战场在十米以内,而巴雷特猎人的战场在五十米以外。”

奥古斯丁对这句话大加赞赏,并命令大家不得再提这件事情。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污蔑勇敢的麦斯麦是个胆小鬼了。

巴雷特猎人在战争期间的损失可以算得上是微乎其微,这对于战后的发展当然的有好处的,并且巴雷特人看着其他领主那些断手断脚或者干脆就是死无全尸的士兵们,也就更加觉得麦斯麦先生那张脸格外亲切而值得信赖。

韦林一直认为麦斯麦之所以能得到奥古斯丁的宽容,和他是奥古斯丁最早的支持者有很大关系。也许奥古斯丁是想收买人心,并且麦斯麦每次这样胡闹都没有让战局变得更糟,所以也就被容忍了。

当时还有许多庄园主都有自己的支持对象,他们也都无一例外地坚信自己一方会赢得整个国家,但最后感到满意的永远只有一小部分人。

不到十年的时间,奥古斯丁就成为了卡耳塔的国王。其实在这时候,有不少心怀嫉妒的失败者到处散布谣言,说他出身低下,是妓女和流浪汉生下的孩子。幸亏一批有良心的青年历史学家挺身而出,使用了无可辩驳的资料和论证,宣布奥古斯丁其实是传说中的英雄圣提雷尔的后代,并且强烈地希望他能够恢复自己的姓为“圣提雷尔”。

改变的当然不止是一个姓而已,麦斯麦先生也从一个小庄园主成为了男爵。奥古斯丁为了奖励这位最先追随自己的人,慷慨地把整个南部巴雷特高地划为他的世袭封地。

当然,这块土地是有那么点不大适合耕作,好象也没什么矿藏,但是中央肥沃的土地理所当然应该属于王室所有,对于这一点,所有人都表示了赞同。

巴雷特高地是卡耳塔与指间大陆最接近的部分,一直都是国际贸易商们的必经之路。其他贵族们也许会觉得这块不能耕作,也不适合放牧的土地实在是最差劲的,但幸运的是,这位领主大人血液里的商人天赋爆发了出来。

经过许多年的努力,虽然人们仍旧用“巴雷特高地的小麦”来形容某种稀少而又低劣的东西,但是依靠和指间大陆的贸易,家族聚集了相当巨大的财富,领地里的人口也多了起来。

在此之前,贵族的财富大多是通过农场和掠夺得来的,当然,还有一些矿石和武器、手工制品之类的买卖。但是从没有哪个高傲的贵族象这样,自己的领地不出产任何东西,却象卑贱的商人一样,通过倒卖而获利。

赞美伟大的商人保护神赫耳墨斯!王室对巴雷特家族频繁送上的礼物相当满意,所以家族可以安安稳稳地发财。但是在某些贵族看来,巴雷特家族居然不是靠压榨佃农和农奴,或是抢劫那些小地主和商人来发财,实在是贵族中的败类,即使是那些以要求亲自使用*而闻名的贵族,也可以对此义正词严地进行指责。

当然大多数贵族对此都觉得无所谓,这样一个小贵族的胡闹不会危及到整个阶层。对他们来说,这样的一个家族,甚至还不值得关注。只是觉得有这样一群乡巴佬在,今后肯定会增加许多谈资了。

无论如何,麦斯麦男爵完成了家族最初的积累,按照罗慕洛斯古老的习俗,他被称为“长腿”麦斯麦。按照公开的说法,这不过形容他的特征而已,同时赞扬他令人惊叹的行军速度,但是贵族们知道,这说明大家没有忘记麦斯麦男爵当初在战争中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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