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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六章 骑兵未来的发展(1 / 1)

豫州汝南郡宋国兵寨,虽然只是凌晨5点左右天还未亮,兵寨内已经变得热闹起来,首先起床的是魏延和许褚带领的四千悍卒,他们晚上训练结束的比较早,今天将会是他们结束队列训练后的第一次体能训练,按照主公范统刚刚给他们定下的训练计划,早晨他们将进行二十里的长跑,而且回来兵寨最晚的三百人,将没有早饭。

谁都不想成为那三百个没饭吃的倒霉蛋,虽然没有说要在多少时间内跑完这二十里地,不过大家伙却跑得一个比一个快,第一天就有人最快在两刻钟内跑完,大多数人都是在三刻钟左右,只有极少部分的跑了四刻钟半个时辰左右才跑完,而这些跑得最慢的三百人果然被罚不能吃早饭。

如果是以前的时候,这顿早饭大家不吃就不吃了,没有什么大不了,可是现在不同了,接下来的训练项目哪一个都要消耗无数气力,如果早上不吃饭很有可能坚持不下来,而如果坚持不下来,那么就要被执法官带走,关进小黑屋!

想起小黑屋的可怕,所有兵士们都训练的更加刻苦起来,就算那三百没有吃早饭的家伙也在头一天的体能训练中坚持到了吃中饭的时候也没有倒下,对,没错就是吃中饭,悍卒营自从今日体能训练开始就改为了一日三餐,并且餐餐都有肉蛋,这让悍卒营的兵士都快乐疯了,感觉除了训练苦点累点,其他好像生活在天堂一般。

悍卒们的体能训练,范统是没有时间亲自督导观察了,因为他还要前往宋国兵寨西边的一处马场,那里是他专门让太史慈和裴元绍等带人规整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训练两千飞龙骑。

从许都回来时带来的四百匹匈奴马,其实就是后世的蒙古马,属于矮种马,虽然比起当时主流的军马个子矮小,冲刺速度也不快,但是却有主流军马不可比拟的一些优点,那就是性子坚韧耐力好,脾气温顺且好养活,这对于从来没有搞过骑兵的范统军是极合适的。

脾气温顺的马更容易被士兵驾驭,而且矮马对于很多骑术水平基本为零的士兵们是件天大的好事,起码摔下来不会太疼的说,至于性子坚韧好养活,这特性更容易让范统承受得起它们每日的消耗,而耐力好的马儿最适合长途奔袭,刚好可以把骑兵机动灵活的优点发挥到极致。

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现在飞龙骑的统领太史慈,太史慈在北地时与乌丸长年作战,对于这种匈奴马的习性,优缺点非常熟知,这些匈奴马耐力虽好却爆发力一般,不过也正是它们爆发力一般所以它们奔跑时比较稳当,非常利于骑射,所以太史慈这些天除了训练两千兵士的马术水平外,就是训练他们的弓术,好在宋国兵寨中有不少弓箭,不然还真练不起来。

“嗖!嗖!嗖!”

一阵阵破空之声响过,太史慈挑出来的这两千飞龙骑士兵,素质还是很高的,他们大多数都是眼力好,膂力强的人,特别是眼力显得最是重要,用太史慈的话说就是,膂力不强可以训练,马术不会可以学,这些都是后天锻炼一段时间就可以显著提高的,唯有眼力那是先天的,就算是先天条件不好的弓手,也得从小就开始锻炼眼力。

看到一千飞龙骑在太史慈的指导下练习弓术,一千飞龙骑在太史慈几位亲兵的带领下学习最基本的马术,范统满意地点了点头,他让匠户所制作的木马此时也已经投入了使用,只见一千学习最基本马术的飞龙骑中,有七百人都是骑着这些看起来有些呆萌的木马。

骑着木马擎着手中的环首刀,很多士兵都很不适应,因为这呆萌木马一直在不停地晃动着,他们有的只顾得双腿用力夹紧它们的身体,而忘了挥舞手中的环首刀,有的环首刀是挥舞起来了,可是双腿忘了发力,结果很快被这呆萌木马给晃掉。

看着几百人骑着呆萌的木马大声喊杀,立在一边的范统感觉这画面实在太违和了,好像在看儿童艺术表演,不过在缺少马匹的情况下,也只能这样凑合了,他已经让人在附近全力收购市面上并不受欢迎的匈奴马,等到开春凑够三千匹匈奴马,一定会让这些呆萌的木马全都退役了。

范统不知道,这些呆萌木马从此以后没有退役的机会了,因为它已经被所有类型骑兵队伍当成训练骑兵基础马术的一项重要工具,并且后来又渐渐地变成了一种儿童玩具在世界上流行起来,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主公,您来了“

看到主公范统前来,太史慈在教授完一千飞龙骑士兵骑射后,安排他们自由训练,然后微笑着迎了上来。

“子义,辛苦了!”

看到太史慈大冬天的满脸汗水,范统面带关心的说道,他非常理解太史慈的辛苦,因为老师可不是那么容易当的,特别是一下子教了两千名学生的老师,而且这两千名学生水平还都不怎么样,弓术基础很差。

听到主公范统第一句话就透着对自己非比寻常的关心,太史慈心中非常震动,他在同乡刘繇的帐下效力,为刘繇出生入死,刘繇也没对他说过这样关心的话语,可见在刘繇的心目中,他再有能力也不过只是个匹夫,跟自己的手下的家将差不多地位的奴仆,而在范统帐下他感觉自己是一位真真正正的将军,有着不用以往的尊贵地位。

“为主公操练士兵,乃是慈分内之事,怎可谈辛苦二字,只是两千飞龙骑想要习得骑射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训练,奔射更是难了”

有些不好意思地对主公范统说着,太史慈也没想到这些士兵马术水平和弓术水平如此之差,不过这也没办法,这些士兵大多数是以前的青州黄巾和县兵,没有马术基础和很高的弓术水平实在是正常的。

“哦,子义言之有理,练兵这等事确实不能操之过急,不过我最近已经开始着令让匠户所造出了那三样神器,我估计有着那三样神器,骑兵的训练一定会更快了吧”

范统理解的点了点头说道,在没有双马镫和高桥马鞍以前,骑射可不是那么容易练好的,想当年赵武灵王胡服骑射,耗费了不知多少年时间,不过有了双马镫,高桥马鞍和马蹄铁这三样划时代的神器,相信骑射已经不再很难训练。

这三样神器,太史慈早在投入主公范统麾下,与范统抵足而眠的那一夜就知道了,他也就是因为那三样神器,越发坚定了追随着范统主公的决心,他本来只以为主公范统那晚只是说说,没想到那么快就付诸行动,把那三样神器造出来了。

“高子易!将我们从匠户所那里带来的试验品拿来”

转身向高非喊道,范统早就感觉到自己这位义弟的表字子易跟太史慈的表字子义发音一模一样,所以只要两人同时在场,他都会连高非的姓氏一齐说出来,这样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混乱。

“好嘞!”

高非应了一声,兴冲冲地将自己马背上背着的一个大大的包裹提了过来,刚想轻轻地放在地上,只见那太史慈激动地劈手将这包裹夺了过来,然后拎着迅速地向马厩奔去,过了不一会儿,就骑着一匹雄壮的大宛良驹跑了回来,先向主公范统告罪了一下,然后就在宽阔的马场上策马狂奔起来。

“哈哈哈哈!”

一边骑着自己的马儿飞奔一边仰天长笑,太史慈虽然已经三十岁了,此时却表现的像一位张狂的小年轻,他不停地在马背上变换着各种姿势,尝试着各种高难度动作,只看得所有在场的人们目瞪口呆之后,纷纷对他叫好喝彩!

太史慈心中太兴奋了,在北地带领骑兵那么多年,他深知骑兵的不易,现在有了高桥马鞍和双马镫,骑兵一下子变得简单了许多,高桥马鞍有着不错的减震效果,而且能够固定住骑士,让他们不用再像以前一般,非得双腿夹紧马腹才能骑得牢固,双马镫就更不用说了,有了它们,骑士的平衡非常容易掌控,就算是站在马镫上,屁股离开马背也非常稳定。

看着太史慈此刻的表现,虽然马蹄铁还没有来得及用上,范统已经感觉到了这三样神器一定会大大有利于自家骑兵的发展,果然不过一会儿,太史慈就下马跑了过来,刚来到范统身边,就是单膝跪地郑重一拜:

“此神器有利于骑兵多矣,主公真是天纵奇才,竟然可以设计出这等神器来,慈向您保证,有了此等神器,我们的飞龙骑只要开春马匹能够及时送来,三个月后就可一战,半年后就可一战成功!”

“好!好!好!那范某就拭目以待,看看子义能够给某带来什么惊喜!”

听到太史慈这么保证,范统也高兴的大赞了三声,并且也对他表示了肯定,有了太史慈这样对于骑兵发展如此上心的大将,何愁他的骑兵队伍以后不会天下闻名。

太史慈此时心中激荡不已,有了高桥马鞍和双马镫,骑射训练根本就不再是什么难题,而且奔射也更加的好训练,他已经可以预见到未来自己麾下飞龙骑的作战体系了,那就是人人腰间环首刀,背后一张弓,遇到敌人如果在远处,那么就奔射,靠近些了就近骑射,如果碰在一起敌弱则与敌短兵相接,敌强则速退,一边退一边还可以用骑射来消耗敌兵。

如果范统知道太史慈心中的这个战法,一定会大呼天才啊,因为后世的蒙古骑兵战术就是这么搞得,而且还所向披靡,震动了整个欧亚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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