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1 / 1)

<>她又迷茫,她不理解疯子到底在做些什么,为什么对她这么好。或许疯子只是因为看到了她眼中那闪烁着的美丽亮光,令他心神为之颤抖,也或许疯子只是认为,在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此真诚之人,不该受到炼狱般的折磨,对的,疯子明白,他自己就是一位,还未从人间炼狱中走出来的人。

回到家以后,疯子的宿舍里灯是灭的,那群室友估计是去网吧了,而丽丽则是满脸的忧愁,疯子知道她为何而忧愁,因为口袋里没有钱,而现在十几天的长假已经开始。

疯子想到这里,看着空荡荡的院子,从他自己的口袋里数出三百块钱,塞到了她的口袋里,嘴中说着:“我在公司的工资,基本都是我从游戏中别人那骗来的装备,可是钱又没有思维,更没有生命,钱不会歧视任何人,它是无罪的,也是我们这个世界上目前为止,最为纯洁无暇的存在,这是你这些天用来吃饭的。”

丽丽试图闪躲,眼中充满泪光,更是慌乱失措,可听到疯子这句话以后,她却抿嘴开口:“是别人告诉你这些的,还是你自己想的?”

“我自己认为的,我也知道你学历很高,如果我说错了,别介意。”

丽丽只是笑着:“我还以为是哪位大智慧家,说出来的经典智慧名言呢,这句话真的很厉害。”

疯子顿时浑身鸡皮疙瘩,茫然中转头,望向此刻的丽丽,幽暗亦寒风呼啸的夜色中,几乎看不清楚她的全貌,可疯子却呆呆地开口:“智慧?你说?方才说?我说的话是智慧?”

丽丽突然抿嘴笑着:“嗯!”

疯子恍然大悟一般,原来这就是智慧?原来智慧就是长这样的吗?想到这里,疯子又是傻傻笑着,然后就回了他自己的宿舍,而丽丽也提着她的旧球鞋,回了她自己的宿舍。

疯子刚回到宿舍,立刻就打开钨丝电灯,咕咚咕咚喝了几大口酒,又是点燃一支香烟,翻他床头的大塑料袋,里面有一块被手帕包裹着的钢笔,此刻虽然依旧是四分五裂,可一下子他思绪万千,看着这支钢笔,那所有的回忆,那所有的痛苦乃至那随口撇下的每一句谎言,此刻都是历历在目。

智慧?这支钢笔在未来会书写智慧,可智慧又是什么呢?如果是一位高学历的大学生,她说是智慧,那一定就是所谓的智慧了吧?他如此想着,然后开心地将这支无比珍贵的钢笔,重新包裹好,重新放回离他最近的地方。

然后?对的,疯子的疯劲又上来了,他忘记了要去网吧,他趴在床边,开始记录今天所发生的一些事情,总之,他记录了很长很长时间,最终的一句话是:女领班,我想?我可能找到智慧是什么了,只是我依旧还是有些迷茫。

写完这句话,他就合上了笔记本,再看看笔记本上所剩不多的页数,不过没有关系,边上还扔着好几本新的笔记本呢,完全不怕这次过年买不到的问题。

做完这一切之后,疯子觉得他自己浑身冰凉,甚至是双腿和脚都是麻木不堪,起身稍微活动了几下,还差点被一个趔趄给摔倒了,接着又站定,拿起酒瓶,出神中看着头顶的破烂钨丝灯泡,咕咚咕咚又喝了几口酒。

只是这几口酒下肚之后,他感觉到肚子里生疼,其实最近他一喝酒总有这种感觉,他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事,可他又是明白,肯定与酒有关,酒是个好东西,只是戒酒,似乎整个人都活不下去了一样。

虽然他的银行卡里已经存款过万,不过他又明白,这一万块钱似乎什么也做不了,更无法唤回雨晗,想到这里,他又掏出手机,看着上面的时间,已经二十四点十六分了,原来都过去这么久了啊?

而此刻的疯子觉得他自己好饿,毕竟网络公司晚上并没有工作餐,而他也没有吃饭,其实丽丽也没有吃,可他又知道,网吧里有东西吃,泡面,虽然难吃到要死,至少红烧的没有香菜,他还能勉强接受,或者说网吧里还有卖鸡腿的,那种大的要六块钱,最多两块就能吃饱。

想到这里,他觉得,他该去网吧了,所以稍微收拾了一下,提上酒瓶关灯,锁门,站在院子中的时候,看到丽丽家的灯光还亮着。

原来,这处地方,或者说这处租住的地方,目前只有他们网络公司的员工没有回家的,而其他租住在这里的人都回家过年了,包括那对合伙过日子的人。

疯子是准备直接去网吧,但不知为何,这会丽丽家的门却开了,反正也不知道丽丽怎么想的,直接问疯子:“这么晚了,你去哪?”

以前她还会带上师傅两个字呢,而最近疯子也发现了有些不太对劲,丽丽喊他的时候,直接就是你,或者干脆叫名字,不过这些似乎对于疯子他来说,并不重要似的,所以疯子只是站在寒风中说着:“我肚子饿了,去网吧找点吃的,顺便在网吧过夜,家里太冷。”

她好像很想说些什么,但又是抿着嘴,满脸都是欲言又止的样子,甚至她还穿着新鞋子,呢绒的棉衣还在身上穿着,她没睡觉?不过,疯子突然脑袋一转,马上明白,她也饿了,或者说,她也认为家里很冷吧?

所以疯子直接走到她出租屋的门口,笑着开口:“收拾一下,走,一起去网吧找吃的去。”

她开心地笑着,她真的在笑,可她在笑什么呢?疯子不理解,只是疯子借助她房间里的灯光,看到她的床铺上有一个粉红色的皮质笔记本,这会还是打开的,上面密密麻麻写着文字。

他双眼立刻凝住,是文字太过漂亮,太过娟秀?不!是这打开的笔记本上,横放着一支钢笔!还是英雄牌的,老式暗尖钢笔,这竟然是钢笔?虽然疯子他喜欢的是明尖,可这就是钢笔。

疯子像出神了一般,慢慢走向这本笔记本,想去拿起那支钢笔看看,可丽丽直接匆忙合上她的笔记本,甚至也收起了钢笔,疯子失望,所以提起酒瓶喝酒,而丽丽却开口:“这个不能给你看,是日记。”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真的不知道为什么,疯子觉得他自己的脑袋,根本就没有经过任何思考似的,直接就开口:“那我的日记给你看?”

或许丽丽此刻的大脑也没有进行任何思考吧?她竟然也是直接开口:“好啊。”

疯子听到这句话以后,直接咳咳,咳嗽了几声,又是被白酒给呛到了,而且还比较猛,所以双眼里的泪水都肆意蔓延,疯子用了好大一会儿这才缓过神,然后满脸呵呵笑意中看着她:“开玩笑的,我写的字连姑娘你的千分之一都不如,还是别看了。”

可是丽丽?这会肯定是被某种不知明的鬼怪给附身了吧?她竟然很是坚定地开口:“可我却没有和你在开玩笑。”

灯光下的丽丽看上去非常真诚,且又是如此坚定,满脸都是平静至极的表情,这根本就不是开玩笑的样子,而开玩笑也不可能是这样的表情,疯子他立刻就心慌了,想着推搪过去,可丽丽不吃这一套,她铁了心要看。

甚至疯子说着他自己并没有写过日记,是骗她的,可她却又是坚定地开口:“你说给我看你的日记,那句话不是在说谎,我知道你有写,而且公司里很多人都知道你有写日记的习惯,只是字迹潦草,大家不认识你的字。”

哦,原来公司里的人基本都知道啊?其实这原本就不是什么秘密,在公司里,疯子知道他就是个异类,只是大家不说他罢了,而现在看来,似乎怎么推搪都没用,所以疯子妥协。

疯子咕咚喝了一口酒,丽丽藏好笔记本和钢笔,关灯,关门。在疯子的宿舍里,他拿出自己那几十本日记,封面上都没有标注日期,所以很乱,可她却拿起来仔细地看着,似乎她就像真的能看懂这潦草至极,简直就像是天书一样的字迹似的。

过了一小会儿她这才开口:“老板告诉我说,你这个人很诡异,但心不坏,现在我也知道你这个人太诡异了,你日记里竟然记录的是我们所有人的事情吧?”

疯子一把夺过丽丽手中的日记本,直接冷笑:“我们去网吧,找吃的,现在。”

可丽丽满脸笑意,却说着:“雨晗是谁?你那个雨晗的晗字写错了,最后今字下面不是田,是口。”

疯子面无任何表情:“是我带你去网吧找吃的,还是你带我去网吧找吃的?”

丽丽知道现在的疯子更加诡异了,因为脸上真的一点点表情都没有,她从来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疯子,而且一般而论,要是某个人的小秘密被人发现的话,这个人应该表现出来的是害羞或者是惊恐吧?可疯子这种表情真的太不正常了,给人感觉身上似有杀意一样。

哦,其实丽丽并不知道,疯子以前可不是什么好人,他打架是那种不要命的,经常进派出所,因为偷盗、打群架、乃至敲诈等等,所以疯子可是真的与众不同。

最终丽丽知道她自己说错了话,所以开口:“去网吧。”

疯子这才出了一口气,直接又恢复之前的表情,一脸的笑意说着:“嗯,走吧,我关灯,锁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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