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季老祖、将臣、唐雪见四人,进入了这座天元大陆、人族地域,四十九万座仙城之一的金雀城。
金雀城方圆百万里,笼罩在一座浩瀚的护城大阵内,人口数百亿,且都是修仙中人。虽然其中大部分都是练气期、金丹期等低阶修士,但规模也十分可观。
在天元大陆上,练气期、金丹期修士只能算是低阶修士,元婴期也只是勉强脱离了低阶修士而已,唯有出窍期修士,方能算是高手。
只此一项,就超越了苍兰、碧尘、冰沙、九州等大陆太多。在天元大陆的修士眼里,它们只是碎片岛屿而已。
这也与天元大陆优越的修炼环境有关,毕竟它是上古时期的天元大陆破碎后,保存完整的一块大陆,灵气、传承、资源等等,都保存着上古时期的样子。
在这种地方修炼,事半功倍,金丹期与元婴期的修炼都变得十分轻松。
来自苍兰、凌云剑派的林逸与季老祖等人,与天元大陆的修士一比,简直就是乡下人与城里人的感觉。
进入金雀城也是要缴纳灵石的,而且价格不菲,但对于林逸等人来说,还是十分轻松的。缴纳灵石过后,每人便得到了一块令牌。
这块令牌与整座浩瀚的护城大阵,相互呼应,保护着持有令牌之人的安全,同时也是一种监督。
林逸、季老祖、将臣、唐雪见四人,走在城内宽广的道路上,脚下的道路全由整齐的白石铺就,足有数百丈之宽,两旁尽是高大无比的各种建筑,放眼望去看不到边。
他们背后,便是那高达万丈的城门,不论是何等巨兽坐骑,乃至万丈巨人,都能自由出入。
除却高大新奇的建筑之外,时不时的能见到高阶修士的遁光,在五国十二宗难得一见的出窍期老祖,在这里似乎并不出众,时不时的就可以见到。
甚至不断有一队队穿着金色或是银色战甲的修士,充当金雀城的守卫,在城内各处巡逻。金色战甲的守卫郝然都是出窍期的存在,而银色战甲的守卫均是元婴修士。只是相较下来,金甲守卫要比银甲守卫少得多。
季老祖是来过金雀城的,一边走,一边向林逸、将臣、唐雪见介绍城内的状况。
从季老祖的介绍中,林逸意外得知,原来这金雀城的城主,竟然是靠争夺而来的。
甚至除了七大超级宗门所直接管辖的七七四十九座主要仙城之外,每座仙城所下辖的一万座修仙城池,其城主的位子,都是靠争夺得来的。
虽然修仙城池足有四十九万座之多,但每座修仙城池的城主之位,也是十分诱人的。
似金雀城的城主,掌管着百万里之巨的城池,不论入城所缴纳的灵石收入,还是城内店铺、地域的租售收入,以及以金雀城为中心,方圆千万里地域的灵矿资源等等,几乎是一趣÷阁天文数字。
当然,这些收入,其中九成都要缴纳给上面的仙城的,也即是缴纳给七大超级宗门。
按照季老祖所说,金雀城属于七七四十九座仙城之一的凤栖城管辖。而凤栖城乃是七大超级宗门之一,混元宗下辖的七座仙城之一。
尽管金雀城的收益,九成都要缴纳给凤栖城,但只留下一成,也是一趣÷阁巨额灵石了。只不过还要从这一成的灵石里,扣除一部分消耗,剩余的才归城主私人所有。
这部分消耗,便是维持护城大阵的运转,以及城主府甲卫、属下的修炼资源等等。
即便如此,城主的私人收入也是十分可观的,也就导致四十九万修仙城池中,每座修仙城池的城主之位,都争抢得厉害。
几乎每座修仙城池的城主之位,都是由强大的分神中期修士,甚至是分神后期修士担任的。只有一些实在贫瘠的修仙城池,城主之位才落在分神初期修士身上。
听到这里,除了将臣这个新的外来户之外,林逸与雪见都很是惊讶,如此算下来,岂不是明面上的分神期修士,就有四十九万以上?这还不算那些没有做城主的分神期修士。
要知道分神期修士,在苍兰、碧尘、冰沙等等修仙地界,几乎都已经绝迹,根本见不到。
说来也是,到了分神期这个层次,追求的都是更高境界,也就需要更为丰厚的修炼资源。又有哪个会吃饱了撑的,跑到苍兰、碧尘、冰沙那种贫瘠的地方去。
只有天元大陆,才能满足分神期修士的修炼资源。
但这么多分神期修士的数量,也令林逸与雪见十分吃惊,难怪在这万族林立的天元大陆,人族也算得上最为强大的几个种族之一。
“金雀城的城主,名字叫作邱玄机,乃是一位分神中期修士……”
季老祖继续为林逸、雪见、将臣三人介绍着,“原本金雀城放眼四十九万座修仙城池,也是中上等的,但是近些年来……”
季老祖继续介绍着金雀城的情况,林逸等人也都一边参观金雀城,一边仔细听着。
金雀城的战略位置,也算重要,位于人族地域的边界的北方,与外族“赤链族”接壤。赤链族是人族的敌对种族,所以但凡与赤链族地域接壤的人族城池,都与赤链族有着或大或小的摩擦。
这些与赤链族地域接壤的人族城池,城主通常会令城内的金甲、银甲守卫,对赤链族进行攻伐,缴获不菲的修炼物资,金雀城也不例外。
同时,金雀城又与人族地域内的天蜈山脉接壤,可以从天蜈山脉内获得丰厚资源。
如此一来,金雀城放眼人族四十九万座修仙城池,也是中上等的存在。原本金雀城属于上等城池的,但近年来,天蜈山脉那边好像出现了问题,使金雀城在向中等城池下滑。
“我等外来修士,可以加入一方城池,成为金甲卫,如此便可以留在城中修炼,同时拥有金甲卫所属的修炼资源……”季老祖说着,向林逸与雪见提出了这么一个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