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在王权惊叹不已的眼神中,后山的掌心光华一闪,一个碧绿色的小瓶子出现在他手中。
后山打开瓶塞,闻了闻,递给王权,“这是我新炼的固体丹,有强身健体的作用,你可以尝尝!”
王权有些懵逼,巫族都会炼制丹药了?不是说他们没有元神的吗?
后山也不管他,直接将小瓶子塞到他的手中。
王权看着手中晶莹剔透的瓶子,咽了咽口水,还是好奇地问了出来:“后山大哥,我听洪荒中的修士说过,你们巫族没有元神,不修大道。你怎么会炼丹的?”
他也是有些作死,这样的问题都敢问。
这是社会青年病,得治!
后山脸色一变,伸出他的熊掌,朝着王权身上拍了拍,只吓得王权心中直打颤。后山再怎么说也分属仙神之流,即便法力不是顶尖的,也不他可以抗衡的。
后山并没有生气,他嗤笑一声,语重心长道:“你说的修士应该是曾经出现在你们部落的昆仑山练气士吧?啧啧,大神的弟子,还在你们部落吃了不少人!难怪你都失忆了,还对他们的话记忆犹新。”
“这些修道人都属于一个叫玄门的势力,玄门的祖师是天地间第一位圣人。因此,他们就认为除了玄门之外,其他的修炼流派都是难登大雅的小道。然而他们忘记了,这片天地原本的主人到底是谁。你是凡人,也不需要知道太多,但是你要切记,千万小心修士!”
王权听到这些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是不记得昆仑山练气士在部落里到底吃了多少人的,不过后山的话的确很有道理。在人族没有掌控天地之前,即便被其他种族的吃了,也没有任何大神会出来管。
接着,后山又交代他好好养伤,就离开了部落。他在巫族也有很多事情要做,这次来看王权也只是顺道。他还要去帝江部落去采购一些优秀的虚空神晶,上一次大战,他的本命巫器碎掉了,需要重新炼制。
看着后山离去的背影,王权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个开局的确是太艰难了,在这样一个隐忧重重的时空重生。
最终,他还是丢下了心中的包袱。距离巫妖屠人不知道还有多少万年,这么长的时间,他估计早就老死了,现在想的再多也是杞人忧天。
他迫不及待地将后山送的固体丹拿了出来,仔细研究起来。
后山没有告诉他这种丹药最初是作为巫族小孩子的零食被炼制出来的。要是王权知道这一点,还不知道他会怎么想呢?
王权也不敢乱吃药,巫和人外表上差不多,却是两种生灵。他决定先刮一点点粉末下来,用水稀释后再慢慢服用。稀释几万倍后,就算丹药有什么不好的作用,也不要紧吧?而且,他还可以抓几只小动物做做实验,到手的好东西不能够就这样丢了。
他提着自己的斧头,再次向部落外走去。这一次,他学了乖。先是马马虎虎用枯草团了个团,包裹在脚上,然后又找了一些脏兮兮的土木灰在脸上抹了几道杠并在额头正中央写了个”王”字,最后把可恶的头发盘起来,用草系了起来。这样一个形象,应该不会有人再认识自己了吧?
这一次倒是顺利了很多,不过指指点点的人就更多了。有一些狩猎归来的人甚至还对着王权作出一幅幅鬼脸,气氛非常诡异。毕竟像王权这样打扮的人还是很少的。
“什么时候才能走出这个鬼地方啊!”
王权没有想到的是,人族部落的地盘太大了,他走了两个多小时,连边界都没有看到,依然是一望无际的石头房子与一堆堆人工山洞。
他顿时知道,他将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他所在的部落是人族的主部落啊!不然太清道人怎么不去别的部落的讲道?太清道人是大神,不是歌手,是不会巡回演出的!
那些出去打猎的人都是大神啊!王权暗自感叹。光是走出去就要花那么多时间,这一来一回,一天的时候都走不出部落吧?
但是洪荒世界有另外一桩好处,一天的时间无比漫长。洪荒世界本来就大得没有边际,太阳星是不可能在十二个小时之内从东边跑到西边的。十二个小时之内,从洪荒东部跑到西部,最为顶尖的大神都做不到。要知道太阳星高挂远古星空,没有实力的人无法挪动它,有实力的又不敢去动它。
周天星斗的运行是天地造化,自有其注定的轨迹,即便是太阳中的神灵也不可能违背天地意志。
猛地,王权突然想到,这个时代的人似乎能够撕裂虎豹。比如他,身上这件虎皮应该就是他在自己的成人礼上获得的。还有豹子身上那张豹皮,也应该是他们猎杀的。
他暗骂自己愚蠢,还在用普通人的眼光看待原始人。
他试探性地往上跳了跳,嗖的一声,他的身体极具弹性地冲上了五米高空。
“好高啊!奥运冠军都比不过吧?”重新落到地面,王权摸了摸头顶上的冷汗。他刚才真的是吓了一跳,这么高的位置摔下去,还不得残废啊!但是出乎他意料的是,他的身体协调性似乎非常好,在空中一个扭动,稳稳地落到了地面。
有了这个发现,他心中就有了底气。太清道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经文背完,王权要抓紧时间离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他还没有将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情弄清楚,不能够冒险!
“奔跑吧!兄弟!”
风驰电掣,一路奔行,王权如同骑上了一辆齐逼小汽车,无数的景物都被甩在身后。
一些原始人见到疯跑的王权,并没有在意,原始人最热爱运动,经常有人绕着部落跑马拉松。
王权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在地平线上见到了一座巨大的城墙。这座城墙,比他见过的任何一座城墙都要高。数百米高的巨龙盘起来,将部落围困在中间。
原始人并不是傻子,人族已经诞生了几万年,若不是科技之路在洪荒根本就走不通,飞机大炮都造出来了,城墙只能算是小意思。
而且,洪荒中的伏羲也只是赶了个好时候。捕鱼结网,驯养野兽这些事情早被其他原始人尝试过了。几万年的时间,就算是猪也能总结不少经验,怎么会轮到伏羲来做这件事?
可是在巫妖称雄的时代,哪个原始人敢拿着网跑到河边去网鱼?恐怕刚下网,就会有河妖从水里钻出来,然后将你敲骨吸髓。另外,此时的日月星辰还掌控在妖族手中,在月华之光与帝流浆的作用下,野兽很容易转变成妖兽,谁会养个定时炸弹在家里?
混着人流,王权顺利地跑出了部落。
他看着远方狂野的群山,心中泛起无限波澜。能够来到这样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简直就是所有年轻人一直向往的。
“千百年来,仙人之地,长生不死,从来未有人实现这样的梦想,连秦始皇都不能得偿所愿!我王权真是天命所归,无人能及!”王权豪兴大发,强烈的自信涌上心头。
不过,当他听到耳边一直响起的念经声时,整个人打了个冷战,连忙向着群山奔去。他也不需要走太远,只需要随便在某个山明水秀的地方呆几天就行了。要是运气好,碰到其他部落的同族,可以前往其他部落。那样就更稳了。
生存的问题可慢慢解决,洪荒之中,生态环境还是不错的。他连老虎都能杀死,生存也是大有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