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剑问道 > > 童养夫(H) > 分卷阅读4

分卷阅读4(1 / 1)

横的伤口上涂,他数了一下,万重山后背的伤口总共有二十多条,看得他触目心惊,忍不住道:“你傻吗?不会躲吗?”

万重山沉默了一会儿才道:“他只是喝醉了酒,心情不好。”

陈墨不理他,继续给他抹药。他下手也不知道轻重,但万重山什么痛苦都能忍下去,中途没有发出一丝呻吟来。等涂完药,陈墨又去洗了手,万重山跟在他身边,白色的衬衫穿在他的身上,却比平常少扣了几个扣子,陈墨偶然从镜子里看到他裸露出来的锁骨,才记起来自己来的目的。他咽了咽口水,声音带着软糯,缓了一会儿才道:“山山,我好像喜欢的是男生。”

3.骄纵的小少爷

陈墨说完后就有些紧张的沉默着,他其实多少有些害怕万重山会说自己两句,或者告诉他这是不对的,他不喜欢这样。他装作还在继续洗手的样子,没有等到万重山的回答,才鼓起勇气抬起头去看镜子里的男人,再道:“山山,我说我可能喜欢……”

“我听到了。”万重山打断了他的话,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眼神淡淡的看着他,“为什么突然会这么觉得呢?”

陈墨在心里松了口气,把水龙头关掉,又甩着手,把手上残留的水珠甩得乱飞,万重山扯了旁边的干毛巾,将他的手腕轻轻的拉过去,低头细心的帮他擦拭着手上的水液。

陈墨早已习惯了他的伺候,听到他的询问,语气都轻快了不少,“就是这么感觉啊,班里的同学都在追星,可是比起女孩子,我好像更注重帅哥。”陈墨说完后又有些纠结,“可是我也不敢确认自己的性取向,你说我要不要找人试一下啊?”

万重山的动作顿了顿,眼睛往他的脸上看了一眼,才淡淡的问道:“想要怎么试?”

说到实践,才十五岁的陈墨当然还不太懂,脸上露出更纠结的表情出来。万重山声音软了一点,“你年龄还小,现在不是适合琢磨这个的时候,等大一点再确定,行吗?”

陈墨不满的微微撅了撅嘴巴,这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即使到了大了都改不了,“我都读高二了,你也只比我大两届而已。”他小时候看到万重山去上学,自己也闹腾着要上,但即使万重山比普通人入学要晚了两年,两个人也不能在同一个年级读书,但好歹是一起去学校了,陈墨那时候才没闹,所以他十五岁就已经上了高二,年龄已经比身边的同届同学要稍微小一些。

万重山面对他的不满,并没有轻易妥协,缓慢的道:“你的年纪确实还太小,注意力最好放在学习上,不要老琢磨不相干的事。”他的语气并不严厉,陈墨便也没法去跟他发脾气。万重山挂好毛巾,带着他往外走,想要把他送回卧室,陈墨在快走到门口的时候,眼睛突然亮了起来,“我知道怎么试了,别人不是说如果不喜欢男生的话一定会很排斥跟男生接吻吗?山山,我们试一试好不好?看看我会不会排斥。”

他异想天开的言语让万重山浑身都紧绷了起来,一时间后背上灼热的伤痛像是消失不见了,胸口的心跳却跳动得更激烈。他向来没什么表情,经常平静无波的像一滩死水一般,此刻眼睛里却被面前天真的小可爱激起了一层涟漪。他的目光落在陈墨那樱粉色的唇瓣上,那两片嘴唇看起来又弹又软,上嘴唇还有一个明显的唇珠,大约是经常撅嘴的关系,两瓣唇瓣似乎什么时候都是嘟起来的样子。万重山只看了几秒钟就不动痕迹的别过头,“没有这样试的,沫沫,也不可以因为好奇去找别人试。”

“为什么不可以?我觉得这个办法很好啊。”陈墨缠着他不肯走,一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样子。

万重山轻轻吸了一口气,郑重的看着他,“人的初次很宝贵,你希望你的初吻在你的好奇之下就丢失吗?”他摸了下额头,声音又轻了一点,“更何况,我不是你喜欢的长相吧?”

陈墨是个彻彻底底的颜控,小时候连保姆阿姨都要求是漂亮的,有亲戚来做客,如果想要抱他,那必须是长相英俊的或者美丽的,否则的话他会露出一副嫌弃的样子来推开对方。陈奶奶常常感叹说幸好一家人长得都不算丑,不然的话还会被他嫌弃。万重山长相算不得出众,即使是成年之后都谈不上有多英俊,只能说五官组合的不错,没有什么明显的缺点,但也没有什么太显眼的优点,肤色又是健康的麦色,确实跟现下流行的花美男完全不一样,而陈墨最喜欢的就是皮肤白眼睛大的男明星。

陈墨曾经在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有对着自己喜欢的男明星发花痴,然后有些遗憾的看着旁边正在为他剥葡萄的万重山,感叹道:“山山,要是你的眼睛再大一点皮肤再白一点就好了,现在这样真不符合我的胃口。”

他说完后又继续欣赏着自己的偶像,根本没有注意到旁边的男生什么反应什么表情,甚至要不是万重山提醒,他都把这件事给忘了。陈墨朝他吐了吐舌头,“我那时候不懂事呢,你怎么还记得啊。”

万重山看着他,低声道:“我没有怪你的意思,本来就是这样,去睡觉吧,记得,不准去找别人试,等你遇到你喜欢的人,也许就知道自己到底喜欢的是男是女了。”

陈墨被他赶出了房间,脸上顿时露出愤愤不平的神色来,但一想到万重山也许是因为受伤所以情绪不太好,又努力压抑着自己的小脾气。不过他的性子向来随性,又没有人给他束缚,所以一旦好奇的火焰冒了出来,不达到目的就不肯罢休。他躺在床上抱着自己的毛绒兔子,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提议很合适,简直是完美的测试。

陈墨想了一圈身边的人,想来想去还是觉得万重山最合适。他嘴巴严实,不会什么话都跟别人讲,而且两个人关系这么好,即使就算是亲一亲也不会尴尬的。陈墨这样想着,决定明天要去突击一下,然后抱着长毛兔子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陈墨上学的高中离万重山读书的大学距离不远,都在同一片区域,走路走个二十分钟也就到了。陈墨常常跑去大学找万重山,所以万重山的同学几乎都已经认得他了。陈墨长得很好看,唇红齿白的再配合上黑亮亮的头发,走在哪里都很惹人注意,再加上无所顾忌的穿个校服,就更是惹眼。他在图书馆找到了万重山,也不走,只随便扯了本书就坐在他旁边待着,用手支着头眼神盯着万重山的侧脸,时不时还用手指扯一下他的衣袖。

万重山在外面总是一副严肃的样子,鼻梁上又架着眼镜,看书的时候显得无比的专注,但也没有办法不被他的小动作给打扰。他最终看了过来,压低了声音问道:“饿了?”

陈墨确实饿了,他捣蒜一般的点点头,万重山就合上了书本,带着他往学校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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