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45年,八月下旬,华夏帝国,京城。
皇宫大殿内。
大明王王宇,吏部尚书张良,户部尚书诸葛亮,镇西大将军孙尚香,镇东大将军吴三桂等五人正在商议大事。
准备正式确认华夏帝国的政权体制。
初步确认中央制度是:大明王-内阁-六部一院一军。
以大明王为首,大明王王宇就相当于皇帝,享有最高权力。
内阁由:内阁首辅一名,次辅两名,内阁大臣,内阁主事,内阁参知等等组成。
内阁,直接对大明王王宇负责。
六部一院一军。
六部:吏部,户部,兵部,刑部,工部,礼部。
一院:都察院。
一军:军机处。
都察院直接对大明王王宇负责,俸禄由大明王王宇支付,不受六部管辖,对大明王王宇以下的所有官员进行监督,审核,弹劾等等。
军机处由:军机大臣,军机参谋,军机参知,军机主事,军机监察等组成。
……
确定了基调,众人开始商议具体的事宜。
大明王王宇开口道:“内阁首辅,由张良担任,两次辅一人是诸葛亮,另一人由都察院左都御史担任。
内阁大臣,六部各选一人,军机处选一人。内阁主事,内阁参知人选以才能实干为标准选人。
内阁设专门的内阁殿,就在宫中。本王是大明王,卫冕之皇,不需要称帝。
内阁事关天下大势,关乎华夏帝国未来之命运,须尽快组建。”
王宇想着进一步扩大内阁的权力,减轻自己的负担,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他只要做个掌舵人就好。
“大明王,臣既然要担任内阁首辅,是否要辞去吏部尚书之职。另外,从六部和军机处选择的内阁大臣,是以六部尚书和军机大臣作为人选?”
张良问道。
大明王王宇敲了敲桌面,道:“现在是非常时期,以稳定为主,能者多劳,你和诸葛亮都辛苦一下,以后有合适的人选再做调整。
至于六部和军机处的内阁大臣人选,当以六部尚书和军机处大臣为首选,若是有特殊情况,可有各部左侍郎暂时代替,具体的事情具体分析,因时而宜,灵活安排嘛。”
整个内阁,一个首辅,两个次辅,六部一军选出来的七个内阁大臣,共同组成内阁的核心,而内阁主事,内阁参知只是辅助。
全国上下的朝政,内阁能处理的就处理,无法决议的在呈报给大明王王宇。
当然,内阁日常处理的事物,需要备份呈递给大明王王宇阅览。
平日内阁行事,大明王王宇不会参与,不过每个月会之前举行一次内阁全体会议,到时候大明王王宇会参与。
一旁的吴三桂对内阁的事情不太在意,他在意的是兵权。成立军机处,吴三桂是军机处的大臣,同时也是镇东大将军。
而军机处直接对大明王负责,内阁也不能强行干预。
“六部一院还是维持原来的状况,接下来就是军机处。”
大明王王宇有条不紊道:“军机处,并不是简单的取代五军都督府。华夏帝国所有将领直接受军机处管辖,军机处组建军机大臣,负责所有军事决策。
目前,军机处设军机大臣,由镇北大将军王永吉,镇东大将军吴三桂,镇南大将军郑芝龙,镇西大将军孙尚香,兵部尚书,兵部尚书,户部尚书等七人组成,此外设军机参谋,军机参知,军机主事等若干。
若是军事行动,由军机大臣,军机参谋负责召开军机处会议,形成军事行动决策……
军机参谋,张良和诸葛亮兼任,另外在选数人。
军机处的将领同样只有统兵权,需要兵部下令才能调兵。一切军事行动的决策,都将出自军机处。”
如此一来,内阁相当于处理政务,而军机处负责所有军事,两者互助,但有相对独立。
而内阁和军机处都直接对大明王王宇负责,如此一来,就削弱了原来“内阁”的权力,加上了大明王王宇的权力。
政权与军权,相对分离。
大明王王宇又说道:“另外,都察院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首先,都察院的所有包括俸禄在内的所有开销都由大明王承担,不再走户部。从此都察院将更加独立,使之始终公正的监督百官。其次,都察院虽然负责监督百官,但也会配合内阁行事。”
如此,都察院完全受命于大明王,不受其他任何部门辖制。也就是说,监督权,也“独立”出来。
监督权,政权,军权,分别独立。虽然还不成熟,但也是一大进步。
至于立法权,现在不急,这个事情很复杂。
进一步分权,却是变相加强了大明王的权力。
因为大明王王宇,张良,诸葛亮,孙尚香,吴三桂等人的特殊,只要这些人抱成一团,事情就好办。
大明王-内阁-六部一院一军的中央集权制度,众人都认可。
经过详细深入的探讨,很快便能付诸行动。
“地方,还是按照前明设立: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
诸葛亮问道,现在的他对前明和华夏帝国有了深刻的认识。
前明,地方制度采用设立: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分别掌管地方的政权,刑法和兵马。
当然,后来还有总督,巡抚之类的凌驾于三者之上,形成了所谓的封疆大吏。
“地方?”
大明王王宇考虑过,看向众人,问道:“你们有什么想法?”
孙尚香表示很无奈,她没想过这些,带兵打仗还行,这些她不擅长。
吴三桂同样,不会考虑这些。
这时,张良建议道:“明朝的地方制度已经出现许多混乱的地方,明朝已覆灭,华夏帝国应运而生,应该吸取经验。
臣建议,地方该用:州,府,县的行政区域划分。
前明朝的各布政使司的行政区由州代替,比如冀州,陕州,济州,豫州等等。在各州设立州长,副州长负责各州的政务,刑狱,安全。
在各府,设知府和副知府,在各县设县令和副县令,分别负责各府和各县的政务,刑狱和安全。
此外,各州,府,县,可设立新的安全与护卫兵马,需要与正规的军队区分开来。军队是军队,安全护卫兵马就是安全护卫兵马。
各州,府,县,只能调动安全护卫兵马,无权直接调动正规军……”
张良这明显是借鉴许多“华夏历史书”上记载的地方制度,甚至提议地方安全护卫的兵马与正规军区分开来。
相当于现代的公安与正规军的划分,正规军属于国家军队,而各地方的公安属于地方的安全防卫力量,不可混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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