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两个鸡蛋,她觉得有点噎住了,看来还是早点弄个随身携带的水壶了,她对喝凉水不感冒,可不想闹肚子。
好吧,她是为了生活的方便一些,不得不努力挣钱钱了。
要不然连个水壶都买不起。
姜糖并没有去医院,昨天和周婶就说好了,今天早上在制鞋厂门口见。
“糖糖,你这丫头来的还真早!”周婶远远地就看到姜糖过来了,脸上满是笑容,很是亲切。
为人大方,做人诚信守时,要不是自己的儿子还小,她都想要把这丫头娶进门了。
她得想想身边还有什么好一点的小伙子。
“我这不怕周婶等着急了,就想着早点过来,果然,周婶,你真是辛苦了。”还不知道自己被惦记的姜糖也笑眯眯的说着好话。
其实她觉得自己路上走得挺快的,没想到人家周婶更早。
周婶连忙说:“这哪辛苦啦,而且我这是给你马叔送早餐起的早,现在离上班时间还早呢。”周婶拉着姜糖和门卫打了招呼就进了制鞋厂。
姜糖今天穿的一身简单的棉布衣衫,这一套是唯一一身没有补丁的衣服,也是不容易,所以挣钱买衣服也是迫在眉睫。
“糖糖啊,你现在有没有说亲啊?”周文芳一边带路一边打听。
姜糖也知道这些上了年的人都很八卦,也不隐瞒自己的情况:“说了,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到时候周婶你爷俩喝杯喜酒沾沾喜气吧。”
一听这话,周文芳说媒的火热心思立马就给熄了。
“你还这么小,家里也不不多留你几年啊?”
“哈哈哈,周婶,乡下姑娘都嫁得早,也没什么的。”还不是为了堵住父母和村里人的嘴,要不然就算童磊长得再好,她也不可能这么早就嫁人的。
替班是不用办理什么手续的,只需要给上级领导打个招呼就行了。
马文军在制鞋厂是个车间里面的组长,可是这要替班的话,让一个小女娃当组长,方主任皱起了眉头,他万万没想到老马会找一个姑娘替班。
于是他让姜糖干普工,找了一个经验丰富的人当临时组长。
姜糖对这安排没有任何意义,之前马叔就有说过,她有心理准备的。
她这安静不吵闹的样子,让方主任舒心不少,觉得这姑娘有眼色,人还不错。
流水线,没什么技术要求,姜糖很快就掌握了,于是,她就开始了兢兢业业的车间工作。
方主任看她的学习能力还挺强,听说是初中生,点点头,人安排好,他就满意的走了。
同一时间,农忙已经开始了。
大清早,生产队的社员们听到钟声后,就在队里的打谷场上集合,听从大队长安排。
大队长分配好了每个人的任务之后,大家都各自忙碌起来了,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了。
整个大队是热火朝天,每个人脸上都是洋溢着秋收的喜悦。
秋收后就是分粮了呢。
有些人还想询问姜大潮和张春花,姜糖的事情,也都没有机会,只能撅起屁股死命的干活。
谁敢偷懒,那就是和整个大队的人作对。
大队长也在地头盯着呢,秋收期间,虽然忙碌了些,时间长了些,但是工分可是比平时多一点,他们可不敢偷懒,一家人的嚼头可都在这里了。
就连姜小明大小的孩子,也都在地里面勤劳的捡着遗漏的麦穗,换取一些工分,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大家伙热情高涨的进行这一系列的农忙活动。
这场秋收持续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乡亲们一个个都晒得黑黝黝的,虽然高兴粮食收回来了,精神上很是兴奋,但是身体上就太过疲惫了。
一场秋收,几乎所有人都脱了一层皮,对于姜糖去替班的事情都没时间和精力关注了。
姜糖也在为了将来能当一条咸鱼,努力的奋斗着。
每天除了上班,下班回来后,就关在房间里面孜孜不倦的练习,直到脑袋刺疼才会放下笔去休息。
最开始的时候,她为了填饱肚子,就画了很多个鸡蛋,这是最不费精神力的。
带回家的鸡蛋给家人补身体,就说是自己买的。
和同事换东西的鸡蛋,就说是在家里拿的。
后来画野鸡和野兔之类的小猎物熟练了,也会一个星期带一只野鸡或者野兔回家,剩下的就都去黑市换了钱票,买了不少自己看上的东西。
顺带还攒了点小钱钱。
姜家因为姜糖的关系,一家四口每天一人至少一个鸡蛋,还有香喷喷的肉吃,还都有了新衣服。
不过,这种事情,当然是只有家里人才知道的,闷声发大财的事情,当然不会弄得人尽皆知了。
但是姜家人的变化,他们还是看的出来的。
在村里人农忙时,都越来越瘦的时候,姜家的三人却还胖了点,也结实了不少。
当然还是和其他人一样的黑了。
姜小明一个月的时间,还涨了点个子。
以前看着又瘦又小,现在才感觉刚够上了六岁小朋友的最低身高。
姜糖在这一个月里面也是变化最大的。
自从她上班之后,每次村里人见到,都会发现,姜家这姑娘越来越瘦,以前那种壮硕的感觉已经完全消失了,皮肤可能是因为不在村里晒了,每天去上班待在厂子里,一天比一天白。
一瘦一白,姜糖看着就好看了很多。
咳咳咳,是很多很多。
村里很多小伙子的眼睛都看直了,每个人都在懊恼,之前怎么就眼瞎了呢,让童家的病秧子给捡了便宜。
他们对姜糖的评价也都从大队最凶狠的姑娘变成了大队最“漂亮”的村花。
要不怎么说,很多胖子都是潜力股呢。
终于奋斗到村花的姜糖心里还是很满意的,至少前进了一大步了。
她也没有料到,精神力的增长还能够淬炼身体,短短的一个月,她就快速的瘦了下去,这皮肤变得嫩的都能掐出水来。
就是这一头微黄的自来卷让她有点烦躁,这发型和自己现在这长相完全不匹配,尤其是在剪成了齐肩发之后,整天耀武扬威的在自己的头顶上,让她很是后悔剪了短发。
主要是之前的头发没有保养好,像是杂草一样太干枯了,她实在看不顺眼就去了理发店。
这年头有没有厉害的烫染技术,她也只能顶着一头呆萌的发型,尤其是前面还有一撮毛总是不服管教的翘起来,怎么都弄不下去。
她用力的压了压额前那撮碎发,松开之后,果然又见它顽固的恢复了原来的姿势,真是太倔强了。
她有种拿剪刀剪掉的冲动。
最终还是放弃了。
剪掉了,还是会长出来的。
以后还是留长发吧。
冲动是魔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