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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玦也说不清为什么,自己心里的感觉是酸酸胀胀的。
他就像只满口獠牙的野兽,脸上长着不少厮杀留下的疤痕,原本威风凛凛、人见人惧,但有一天,却有一只还处在天真年纪的小兔子因为不谙世事,便误把他锋利的爪子当了窝,竟主动走过来蜷在他温软的皮毛间睡觉,还舒服得直打呼——殊不知这只爪子只要轻轻一刮,就能要了它这样一只兔子的命。
只不过当秦玦抬起爪子,小兔子清亮无辜的眼睛却让他心一颤,终是摸了摸它垂下来的两片柔软大耳朵,没做什么。
……算了,他可是冷酷强大的丛林之王,这样的小型食草动物幼崽还不够他塞牙,杀了也有损他的威严。
所以从此,他便允许了小兔子睡在自己皮毛上,偶尔,他还会拿爪子上软乎乎的肉垫小心翼翼地揉揉兔子的头。听它发出乖巧的呜咽声,他只觉心里温暖又满足。
然而现在——居然有人闯进他的地盘,说着它听不懂的兔子语,似乎还想带走他的小兔子。
这种事,哪怕是为了自身威严着想,他也是绝对不允许的。
他不杀兔子,不代表兔子可以随随便便属于他人,别说带走了,别人哪怕是想闻个味儿,都不可以。
否则……否则他以后还怎么在丛林里混?
所以停下了游戏后,秦玦就充满戒备地盯住了眼前的厉白竹,嘴里的寒暄也十分克制。但另一边的沈烨却总是一副父爱泛滥的样子,竟然主动放弃了吞云吐雾的修仙行为,破天荒地为这个“小孩儿”掐了烟,问:“小朋友,你多大了?上大学了吗?”
……妈的。于是秦玦一个没控制住,心里连沈烨的味儿也吃:前两天还跟我说什么继承人不继承人的,你现在不如干脆给他发个红包当压岁钱好了,沈叔叔。
厉白竹倒是不怕生,声音朗朗地回答沈烨:“我20了,上学比别人晚一年,没读大学,现在在做学徒,所以放假就过来找我兄弟玩了,夜神。”
说着,他还道:“有一回晚自习我跟戚霁偷看夜神你比赛,还被班主任抓到过呢,没想到戚霁现在都能跟夜神做队友了,要不夜神一会儿给我签个名,我带回去送给我同事?”
这一口,明显舔得沈烨很舒服,但崔雪致的声音却悠悠响起:“晚自习都不上的啊,是看的哪场比赛,有这么精彩?”
阳光下,秦玦恍然感觉那个厉白竹愣了半秒,但很快,对方的声音依然甚是好听:“就是当初夜神solo赢了大魔王den那场啊。”
这场“神魔大战”的确是沈烨最出名的经典胜局之一,但秦玦却皱眉:那都他妈四年前的比赛了,厉白竹和戚霁还没做同学呢,靠脑电波一起看的?
可是戚霁没拆穿就算了,哪怕聪明如崔雪致,都像没发现似的,只是点点头继续打自己的排位,任由戚霁带着厉白竹参观战队基地去了。
两人出门前,秦玦隐约又听到了那复杂难辨的南方话,所以不禁把键盘拍得更响,跳伞的位置也选在了场,一心只想刚枪。
只不过半分钟后,沈烨的不爽倒先明显了起来:“这姓厉的小孩不太老实啊,老子价值8000一张的签名也是他能骗的?艹——”
但一句话没骂完,沈烨却被秦玦的神情吓了一跳:“……干嘛,兄弟,你怎么看起来比我还委屈?”
“啊?”秦玦一哆嗦,否认道,“没、没有,我只是觉得,他俩悄悄话说方言,你们南方人都能听懂,就欺负我……”
感觉哪里不对,秦玦赶快补充:“我是说,我这种北方猛男——”
没想到空气却静了一秒,两个老油条对视一眼,忽然都笑了:龟龟,你是对他俩的浙江方言有什么误解?我们再是南方人,也听不懂一个字啊。
“是……是这样吗?”秦玦压着键盘的猛地蜷起,脸不觉开始红,可是沈烨的憋笑声都快炸了:“我的妈,原来言神是在吃醋?怪不得酸味这么醇正,镇江产的吧?”
秦玦做贼心虚,一局游戏下来刚进决赛圈就被人两枪带走,所以人物一倒地,他就从座位上窜起来,想跑:有点热……!我去透透气,马上回来。
两秒后,身后响起的起哄声更让他的脚步溜得更快了。
——唷,我们小戚是多能让你热?
——马上?马上是多久啊言神?是不是怀胎十月生个孩子再回来的那种马上?
而另一边,戚霁带着厉白竹走在is战队宽敞的基地里,却一边听着对方艳羡的声音,一边时不时握紧兜里的,思绪渐渐有些模糊。
其实,两人分别的时间还不算太久,但那段戛然而止的校园时光却渐渐离已经出身社会的戚霁远去,仿佛一晃,就已经是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了。
戚霁只记得,刚升入高的时候,他以为自己会跟从前一样,虽然我行我素,但还是会有几个关系不错的同学,然后继续平淡地升学,继续成为没什么理想和目标的大学生。
即便他从小热爱游戏、从小崇拜北极星落夜大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