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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你不喜欢我就不看(1 / 1)

二人许久不曾这样牵着手在街上走着,恍惚间宋锦瑟又想起了在北国的日子。

男儿节那日,她就是这样陪着他的。

只是那个时候的白子夜眼中的柔情不及如今,情深也不似现在。

手中的七彩绳分了宋锦瑟的心,以至于后面的路他再无心其它,满脑子都是想要将这七彩绳编好,挂在白子夜的荷包上。

“沈公子,扔向这里……”

“沈公子,这里……这里……”

“沈公子,我在这里……”

……

前面黑压压的人群中不断的传来“沈公子”的名字,总算是唤回了宋锦瑟的思绪。

本就是个爱热闹的性子,宋锦瑟自是想凑过去瞧瞧。

白子夜也不知前面那么多人到底是在做什么,却又不忍扫了小皇子的兴。

“只站在人群外瞧瞧就是,莫要太过靠近了……”

白子夜不放心地在宋锦瑟耳边嘱咐道。

宋锦瑟点了点头,眼睛却是一直盯着那二楼处站着的红衣公子。

如此看来,这位红衣公子应该就是那些女子们口中的“沈公子”了。

天近傍晚,在昏黄的天色里,那一抹红色显得热烈又奔放,倒是符合西国男子的特性。

“这位大姐,不知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宋锦瑟心痒难耐,实在忍不住了才开口对着身边的一个女子问道。

那女人回头看了宋锦瑟和护在他身旁的白子夜一眼,说道:“想来二位是今日才到我们这玉城来的吧!”

那女子说着,用手指了指站在楼上的红衣公子,接着说道,

“站在那高处的红衣公子是玉城城主的独子沈璃,他身边的那个高个子的女人就是我们玉城的城主沈修,今日是沈城主为沈公子选妻之日。这不,咱们玉城里未成婚的女子们早早地就等在这里了,都盼着能将这玉城第一美人儿抱回家呢!”

这位大姐显然也是已经成了家的,站在外面也就是来看个热闹。

在众人都争抢着喊“沈公子”的时候,她却还津津乐道地给白子夜和宋锦瑟讲这些。

宋锦瑟了然地点了点头:“原来如此,谢谢您啊,大姐!”

见宋锦瑟如此乖巧,那大姐也只是不在意地摆了摆手,接着又将目光转向那楼上站着的红衣男子身上。

这位叫沈璃的红衣公子脸上也带着红色面纱,只一双勾人的眸子露在外面,就足以让等在下面的女人疯狂。

刚刚那大姐可是说了的,这沈璃乃是玉城的第一美人儿,宋锦瑟倒是也很好奇,这玉城第一美人儿到底长什么模样儿。

不知道他和梅清月比谁更好看些,又或者……和黄涵儿比,谁更胜一筹。

忽然想到白子夜之前说过西国盛产美人儿,宋锦瑟心里忽然不是滋味了起来,这酸溜溜的感觉,真是让人不舒服极了!

长睫微颤,小人儿偷偷抬眸看了身旁的白子夜一眼,见她的目光并未像那些狼一般的女子似的留在那位沈公子身上,这才算满意了几分。

仿佛是知道他的想法似的,白子夜握着小人儿的手又紧了几分。

一根手指调皮地挠了挠宋锦瑟的手心,将他心中的最后一点儿酸楚也给挠了出去。

小人儿眯着眼睛抱住白子夜的胳膊,将小脑袋搁在她肩头撒着娇,直到白子夜的另一只手抚上他巴掌大的小脸儿,小家伙才满意地哼唧一声,将脸在她手心里蹭蹭,诉说着心中的不满。

“锦瑟若不喜欢我在此处,那咱们便回去吧!”

白子夜倒是对这些个什么抛绣球选妻主的事情不感兴趣,一个男子的婚姻只靠着这样一个红色的绣球就定下来,也未免太过儿戏了些。

看着靠在她肩头撒娇的宋锦瑟,白子夜忽然有些庆幸,还好他没有用这种方法来选妻主,不然他们定然会错过的。

“不要,锦瑟还从未见过这样的抛绣球招亲呢,子夜姐姐你就再陪锦瑟待一会儿嘛!”

宋锦瑟哪里肯就这样轻易离去,他是巴不得哪儿热闹就往哪儿凑呢!

白子夜无奈地揉了揉小人儿的脑袋,他既不想她看人家小公子,又不愿离去,这不是为难人吗?

这般想着,白子夜便也四处望了起来,不能看漂亮的公子,她看看这周围的环境总还是可以的吧!

就在人群一阵又一阵的沸腾中,楼上站着的红衣美人儿终于动了,只见他莲步轻移,一双白皙的手从红色衣袖中探出,显得更加白嫩。

城主沈修将手中的绣球递给沈璃,面露微笑地看向下面站着的女子。

“感谢诸位今日来参加小儿的抛绣球招亲。”

沈修声如洪钟,应该是个练家子,且内力不弱。

“众所周知,我儿乃我沈家独子,所以今日所招女子定是要入赘我沈家才可,若是家中独女无法做到者,还请离去。”

沈修朝着众人抱了抱拳,她做事素来光明磊落,既是为儿子招亲,那就要提前将话说白了,她沈修的儿子招的是上门妻主,你若是做不到的,就速速离去,免得伤了和气。

见人群中有女子犹犹豫豫地退到外面,沈修才又接着说道:“我儿年方十七,要选的妻主上不能大他五岁,下不能小他三岁,不符合条件者,还请离去。”

沈修说罢,又朝众人抱了抱拳。

这些条件在之前的告示中都已写到过,可为了避免那些个浑水摸鱼的人混进来,沈修不得不再强调一遍,毕竟这是关乎着她儿子一辈子的幸福。

人群中又散去一部分,这些大部分女子倒不是故意找茬的,只是她们得到消息后来的匆忙,并不知道还有年龄的要求,只以为是未成婚的女子就行。

垂着眸子瞟了瞟剩下的女人,沈修又开口道:“我儿自幼熟读诗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欲寻一志同道合者,日后能够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所以,不识字且不通诗书者,还请离去。”

这样一筛选,留下来的女子瞧着倒是还像是那么回事儿。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些个读过书的人总还是要多些气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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