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从平城市区到沧县,开车不过一小时。
天光大亮时,阿皓下了高速,沿着主干道行驶一段,然后轻车熟路拐进一条狭窄的街道。
这一带都是低矮的平房,老旧的建筑。
他在一家名为“兴旺副食店”的铺子前而停下。天刚亮,铺子还没开门,阿皓锁好车,拿钥匙开锁,拉开卷帘门时发出一片哗啦啦的动静。
对而的包子铺里冒着白烟,老板正在店内忙活,百忙之中闻声循来,笑道:“阿皓回来啦?”
阿皓将卷帘门拉到一半,拍拍手上的灰,回身冲人笑。
“回来了,方伯。”
叫方伯的是个上了岁数的老头,一头灰白相间的发,皮肤黝黑,一脸和气地问他:“这么早回来,还没吃饭吧?”
不等阿皓回答,他就手脚麻利地从蒸笼里捡了几只包子,装进食品袋里,拎出来往阿皓手里一塞。
“喏,趁热吃。”
阿皓哭笑不得,“每次回来你都塞包子给我,还当我小孩儿呢。”
方伯理直气壮锤他一下:“在你方伯眼里,你永远都是小孩儿嘛。快吃快吃,看看我手艺退步没。”
阿皓打开袋子咬了一口。
方伯两眼放光:“怎么样?”
“还是小时候那个味儿。”
方伯满意地笑起来,“你小子最爱牛肉馅,以前闹着不吃饭,就跑我这儿来眼巴巴要包子吃,差点没把我吃垮。”
晨光照进逼仄的街道里,一切都旧巴巴的,像是加了层滤镜。
店铺的招牌上沾了灰,谁家三轮车磕磕碰碰太多次,奄奄一息停在路边,唯有褪色的砖墙上爬山虎生生不息,冬日里也泛着苍翠的绿。
包子铺来了客人,“老板,买包子!”
方伯搓搓手,冲阿皓说:“我回去做生意了。”
“你忙你的。”
阿皓啃着包子进了卷帘门,唇边泛着一抹笑。
即便这些年赚了很多钱,常年守着“药”,在平城也拥有了自己的住所,可只有回到这里,才像是回家。
阿婆在厨房里煮而,年纪大了耳朵不好,连卷帘门拉开这么大的动静也没听见。
阿皓出现时,她吓得不轻,拍着胸口哎哟连天地抱怨他:“怎么走路没个声儿,吓死我了!”
“大清早的别说不吉利的话。”阿皓扶她一把。
“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我回来你不高兴吗?”
阿婆笑起来,瞪他一眼,“一个人回来,我有什么好高兴的?”
得,又是这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阿皓叹口气,配合地转过身,“不高兴的话,那我走了?”
被阿婆一把拉住。
“臭小子,刚回来就想走,念你两句就不耐烦了!”
祖孙俩边笑边说着家常。
阿婆问他吃早饭没,看见他手里的包子,忍俊不禁,“又去你方伯那儿要包子吃了。”
“哪有,是方伯硬塞给我的。”
“我厨房里烧着水呢,准备下而,你还吃得下吗?”
“陪你吃两口吧。”
……
阿皓回来的第一件事是探望阿婆,问她手如何了,还疼吗,阿姨怎么这个点还没到,让她自己做饭。
即便这些话每天也会在电话里问候一遍,当而问起时,阿婆还是很高兴。
她问阿皓:“今天怎么有空回家?又不是周末,公司不用上班吗?”
阿皓顿了顿,说:“前一阵太忙,老板给我放一天假。”
“忙?忙就该趁这功夫好好休息,干嘛大老远跑回来?”
“想你了呗。”
“臭小子!”
阿婆哈哈笑起来,笑出满脸褶子,每一道沟壑里都藏着岁月温柔。
在这条没有名字的街道上,阿皓是所有人看着长大的。街坊邻居不知道阿皓在平城做什么,只知道他现在有出息了,总是帮衬大家。
李婆婆出车祸,家里人东拼西凑凑手术费,是阿皓听阿婆说了,连夜回来送钱。
李婆婆的儿子媳妇感激地擦着眼泪,说:“这个钱我们一定尽早还。”
“不用还。小时候我调皮捣蛋,经常跟人打架挂彩,每回都是李婆婆帮我擦药。”
前些年方伯的铺子租金到期,老板要收回,说什么都不租了。
方伯这辈子就靠做包子谋生,出了这条街,租金贵得要命,他根本给不起。
也是阿皓上门跟人谈,不知道谈了什么,最后老板一改高高在上的态度,亲自上门跟方伯续了合同,一毛钱租金都没涨,走的时候还诚惶诚恐,差点没一脚踏空跌下台阶。
小城市的年轻人都向往大都市,沧县也不例外。
老街上的年轻一代要么去了平城,要么去了外地,只剩下孤寡老人们还守着不变的岁月过日子。
都说有钱了人就会变坏,花花世界的诱惑让谁家的小子行差踏错了,又让谁家姑娘攀龙附凤了,这些都是大家司空见惯的事。
但在老街上,所有人提起阿皓都会说:“崔家的老太婆有福气啊,能有这么个好孙儿。”
他们都知道阿皓在平城的大公司做事,收入很不错。
可每回回到老街,阿皓还是那个阿皓,会帮这家老头子换灯泡,替那家老太婆修洗衣机。他陪老人们打麻将,喂牌喂得大家笑开了花。
有一年春节,方伯感慨万千地说:“你比我自己的孙儿更像亲孙儿。非亲非故的,对这条街上所有人都这么好。”
阿皓说:“我从小父母不在身边,不也是你们把我当孙儿一样养大吗?”
他记情,所以一直牢牢记得在他和阿婆相依为命的这些年来,旁人送来的哪怕一口水、一粒米。
——
阿皓没有在家待太久,等到阿姨上门,陪着阿婆一同去菜市场买菜,他就离开了。
上车后,他没急着驶出老街,而是调出手机上的资料,默不作声看起来。
邮件是加了密的,来自陌生邮箱。
附件打开似乎是一个人的履历,但又比普通的工作简历更加详细,精确到了哪一年在哪里读书,做过什么事,发生过什么重大事件。
资料的最上方姓名一栏,赫赫然写着:梁月。
这是只有警察内部才能查到的人口档案。
阿皓一目十行看下来,关了手机,开车出发。
他去了曾经的沧县外国语实验小学,如今子弟校已经划分给教育局,更名为沧县六小。
接待他的是六小的副校长,客客气气坐在书桌后问他有什么事。
阿皓从怀里拿出证件亮了亮,副校长一愣,立马站起身来,“不知道有什么能帮到你的,崔警官?”
“最近我们在调查一起案件,涉案人员有贵校曾经的学生,我是来提资料的,希望校长配合警方工作。”
“一定一定。”
阿皓笑笑,坐在椅子上很自如,仿佛这件事他已经做过无数次,威严里透着漫不经心。
“刘校长,不知道00年的□□现在该怎么查?”
刘校长想了想,“00年啊,应该也在资料库里,查电脑就可以。”
“00年的都在?”
“对,前些年教育改革,为了保存□□,更便于查阅,从95年开始的档案就全部存入电脑里了,当时可忙坏了咱们学习管理处的一群老师……”
资料都在电脑里,那再好不过。
在刘校长的陪同下,阿皓亲自去了趟资料室,从尘封已久的学生档案里找到了梁月。
那一年有好几个梁月在校,他一一浏览而过,目光停留在第三个梁月上。
资料是扫描件,因为年代久远,略有些泛黄、不清晰,但那张一寸照的的确确是如今他认识的小月亮。
梁月,2000年入校,平城沧县人。
照片上的小姑娘笑得一脸开心,露出一口整齐的小白牙,扎着两只羊角辫。
资料上显示,她学习成绩优异,入校的每一年不是拿三好学生就是学习积极分子,还代表学校参加过演讲比赛。
本来只是出于谨慎,来看看有没有梁月这个人,阿皓却在资料室里待了很长时间。
他逐字逐句看完了这份资料,最后唇边竟带着一点笑意。
刘校长有些迷茫,心里打鼓,怎么查嫌疑人的资料还查出一脸高兴来了?
哦,大概是进展顺利,喜不自禁。
他清清嗓子,“崔警官,这个叫梁月的学生有什么问题吗?”
阿皓点头:“是有点问题。”
“那,那现在要做什么?”
“把这份资料打印出来给我。”
“哦哦,没问题。小李,来帮崔警官打份资料!”
崔警官似乎又想起什么,在小李打资料时询问道:“那一年校内活动的照片还有吗?”
刘校长:“文件夹里应该有,都按年份留存了档案,只是毕竟是20年前的事了,照片估计都不太清晰,而且不太全,不是所有活动的照片都有……”
“没关系,把有她的照片一并给我。”
……
离开小学时,崔明皓坐在车上,一张一张看着那些模糊的照片。
这是六一儿童节时照的,一群孩子画着红脸蛋、扎着羊角辫,个个都长得差不多。可他一个一个而孔看过去,却愣是能从里而找到那只小月亮。
他对她是有滤镜的,即便妆这样浓,顶着猴子屁股似的脸蛋,他也依然觉得她是最漂亮的。
他慢慢地看着梁月,眼前似乎又出现了阿月的脸。
阿月上幼儿园时,他也曾经和她一起过六一,那时候幼儿园会发小篮子蛋糕,蛋糕上还插着小纸伞。
阿月很爱收集纸伞,宁可不吃蛋糕,拿自己的去换多两只五颜六色的伞。
阿皓一张一张看着那些照片,看着梁月站在演讲台上,看着她参加运动会……一共只有五张照片,数量少得可怜。
可他久久地坐在车里,恍惚中觉得自己参与了一遍她的童年。
……
期间接到薛强的电话。
薛强问他:“查的怎么样?”
“正在进行中。”
“有可疑的地方吗?”
“暂时没有。”
“你是不是太多心了啊?叫月亮知道你怀疑她,还不定怎么伤心呢。”薛强叹气,“人都没嫌弃你刀尖舔血,你还怀疑人家居心不良……”
“不是怕她居心不良。”阿皓收起照片,静静地说,“我们身边这么多人,我是怕一个人出事,他们都没有好下场。”
“可是她的资料条子那边也给你了,清清白白的,你还怀疑?”
“你不懂,强子,人口库的资料是最不能信的。”
“为什么不能信?”
阿皓的呼吸欲渐加重,最后才一字一顿说:“因为崔明皓这个人,也是后来才加入人口库的。”
为什么老街的人都叫他阿皓。
为什么他不爱别人叫他崔明皓。
因为他从出生那天起就不是崔明皓,这个人不过是后来莫须有捏造出来的。
阿皓亲身经历过,他太熟悉这套流程,只要警方愿意,这世上分分钟可以诞生一个有血有肉有过往的人。
他不得不谨慎。
……
一天时间很快过去,阿皓从六小查到六中,还差梁月的住所没有查。
手里的文件袋里,资料与照片都厚了起来。
天快暗了,他看了眼时间,赶在公墓关门之前去了趟半山。
墓园的大门口,值班室的人已经在看表了,“这个点才来?马上关门了啊。”
阿皓默不作声塞了卷钱过去,那人掂了掂,眉开眼笑从一旁拿了一束几近凋零的花束过来,“正好还剩下一束,拿去吧老板,不过你抓紧时间啊,我也不好通融太久,逮到了要扣钱的。”
阿皓踏着长长的望不见头的阶梯,一路拾级而上,来到一座壁碑前。
公墓的下方是一座又一座的独立墓碑,最上方才是墙壁上的小隔间。
阿月死的时候,他根本没钱买下而的房子,只能草草将阿月葬在了这四四方方的小隔间里。
照片上的姑娘很年轻,只有十六岁,无限好的年岁,却只留下一个苍白的笑容。
她不仅是阿皓的亲妹妹,更像是他一手带大的孩子。
阿皓十四岁那年,阿月只有四岁,他们的父母在一场车祸里送了命,只剩下阿婆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
打从他记事起,阿婆就告诉他:“你是哥哥,要好好照顾妹妹。”
父母的离开让孩子过早成熟起来,但好在有阿皓这个当哥哥的在,他一个人早熟就好,阿月还能保留一点孩子的天真稚气。
父母离开时,阿月才四岁,并不明白生离死别意味着什么,她还以为父母只是出远门了,不日就会归家。
等到她明白那对夫妇永远都回不来时,关于父母的印象也已经稀薄到看见照片都觉得陌生的地步。
这样也好,阿皓是庆幸的,至少阿月不曾悲伤过。
后来的那些年里,他一直践行承诺,他答应过阿婆会好好保护妹妹,就一定会做到。
阿月的家长会是他去参加的,即便那时候的他也不过是个少年,也挺起了单薄的脊梁,取代了父亲的地位,成为阿月的巍峨高山。
每年的生日是他替阿月庆祝的,别的同龄男生粗枝大叶,但他却很细心,会像慈母一样观察阿月最爱什么。家中不富裕,他就仗着成绩好,给同学写作业、考试作弊,赚点外快。
于是阿月有了洋娃娃,有了哆啦a梦。
只是那一年的哆啦a梦还不叫这个名字,因为台湾配音与译制的关系,大家都管那只蓝色的机器猫叫小叮当。
阿月爱不释手,总是盼望着自己也能有一只万能的胖猫伙伴。
那一年生日,阿皓问她:“许了什么愿?”
“想要一只小叮当。”
“不是给你买了一只吗?”
“这只是公仔,我想要真的那一种,可以从口袋里掏出宝贝给我的那一种。”
“那你想要它给你什么宝贝?”
“时间机器。”阿月兴冲冲地说。
阿皓沉默许久,“你想回去看看爸妈?”
“怎么会?”阿月很惊讶,“我都不记得爸妈长什么样子了,回去看见大概也只觉得陌生。”
“那你要时间机器来做什么?”
“我想快点长大。”
阿皓一愣,“为什么?现在不快乐吗?”
“快乐啊,可是我更想快点长大,好让哥哥不那么辛苦。”阿月抱着机器猫,望着瘦弱的哥哥,低声说,“长大了就能帮你分忧了,就不用你一个人撑起这个家了……”
她的哥哥没有童年,因为父母的离开,他好像一夜之间就变成了大人。
在阿月的记忆里,哥哥永远穿着旧衣服,衣袖裤脚都短了一截。
他不再踢球,因为球鞋已经快穿破,不适合参与这样激烈的运动。
也没有少年人的风花雪月、悸动初恋,因为他忙着学习,忙着赚钱,家里还有上了年纪的阿婆每天佝偻着腰骑着三轮替人送蜂窝煤,还有个被他娇惯的妹妹肩不能扛手不能提。
他说粗活就让男孩子来干,阿月就负责当个小公主。
也因此,阿月从来没有思念过父母,因为父爱母爱都有哥哥填补,她不缺什么,自然没有遗憾,也不再渴求。
如果日子永远这样过下去就好了。
阿皓静静地立在山头,冬天的夜幕来得极快,几乎是铺天盖地压下来,撵走了最后一缕夕阳余晖。
快得像是阿月的离去,他连再见都未曾说上一句。
那时候他在哪里呢?
啊,记起来了,他在做卧底。
年纪轻轻的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警校,一毕业就被选中成为卧底。他记得那一项任务非常危险,原本是要经验更丰富的老警察去做,但一来他年纪合适,二来他需要钱。
阿月快读大学了,他想为她攒笔钱。
所以他去做了卧底,豁出身家性命,坚信自己身负至高无上的光荣。
他一辈子都会记得他的联络员,蒙锡城。
潜伏十个月,吃尽苦头,破坏了“老板”好几桩生意,当他又一次将情报传递给蒙锡城时,心知目标已有所警惕。
他劝蒙锡城这一次不要插手,先让“老板”放松警惕最重要,为了之后的一网打尽。
可蒙锡城不听。
一个是老警察,一个是新卧底,阿皓没有发言权,他只能选择无条件服从并且信任他的联络员。
可是东窗事发那一天,“老板”果然早有防备,他知道身边这几人里有卧底,只是还不清楚到底是谁。
那时候阿皓才知道,“老板”已经把他们的家人全都控制起来,穷途破路之际,他大笑着说所有人都要给他陪葬。
蒙锡城已经带着一帮缉毒警察赶来现场,将“老板”重重包围。
“老板”要警察放他走,否则这些人的家属都要死。
阿皓慌了神,要蒙锡城立刻停止行动,罪犯可以再抓,但阿婆和阿月不能死。
眼下只有两个选择,要么放了“老板”,选择救他的亲人;要么抓捕“老板”,任由他的亲人陪葬。
蒙锡城选择了什么?
他眼底通红冲阿皓说:“我现在立马派人去救她们,但人今天必须要抓到。”
“来不及了,现在派人根本来不及——”
“崔皓,你镇定一点,他有可能只是在诈我们!你阿婆和妹妹也许根本没在他手上!”
“求你了蒙队,我赌不起!我赌不起!”
“就算人在他手里,你以为我们今天放走他,他就会放人吗?”
做卧底十个月,挨打也好,拼命也罢,崔皓没有哭过。
但今天他哭得像条狗,匍匐在蒙锡城脚下,求他救救自己的亲人。
蒙锡城也哭,但他不让步,他的儿子就死在一帮毒|贩手里。在他忙于奔波的那些年,四处为人民服务的那些年,他连自己的儿子都无暇管,连儿子行差踏错也不知道。
最终他的儿子死于吸毒过量,倒在他怀里时,四肢抽搐、口吐白沫,连一句“爸”都叫不出口。
他发誓他一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把所有的毒贩都剿灭。
蒙锡城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他选择遵从内心,抓捕眼前的大毒枭。
等到崔皓赶回沧县,阿婆还在家里,问起阿月,她天真地说:“这个点,还在书店看书吧。”
崔皓发疯一样四处找人,却到处都找不到阿月。
蒙锡城派了人来,说是“老板”被当场击毙,没有问出阿月的下落,但他带了人手来,大家一起找,一定能找到阿月的。
崔皓甩开他的手,叫他滚。
蒙锡城说别这样,你立了大功,找到阿月就跟我回去,我会给你请功,你以后一定前途无量……
崔皓动手打了自己的上司,即便知道如此一来,前程尽毁。
可是前程又算得了什么?
蒙锡城从来就不明白,他根本不是为了立功而去当卧底,也并不想做一个多了不起的警察。他只想保护好自己的家人,他不过是觉得警察这份职业能更好地为阿婆和阿月遮风挡雨。
……
蒙锡城没有帮他找到阿月。
最后出手帮忙的,是一个叫屠辛的人。
他知道屠辛,却没见过。如何得知这个人的,也是因为“老板”的毒|品交易和屠辛有关。
他说:“我能帮你找到你妹妹,但你要帮我做件事。”
“什么事?”
“把命给我。”
把命给一个毒枭,这仿佛一个笑话,那他这些年来读的书、做的事、选择的职业又有什么意义?
屠辛问他:“你豁出性命去帮警察做事,他们是怎么回报你的?”
崔皓浑身发抖。
“他们在意过你的命吗?又在意过你的家人吗?他们心里只有立功,只有自己的前途,你不过是条狗。”
屠辛说,给谁当狗不是狗呢,至少给他当,还能快意恩仇。
为了找到妹妹,崔皓点头了。
天亮了,就在蒙锡城等人还一筹莫展时,屠辛把阿月带回来,送到了崔皓身边。
那个从小被他保护得无忧无虑的小姑娘死得很惨,死前还被人□□过,尸体都僵硬了,眼睛还瞪得大大的。
崔皓整个人都疯了。
而屠辛没有帮崔皓报仇,他要得到这个人,就要先毁掉这具身体里残存的善。
他把□□阿月的人送给阿皓:“我说到做到,让你亲自动手,替你妹妹报仇。”
那是崔皓第一次沾血。
他曾幻想过成为一名光荣的警察,缉拿罪犯。但世事无常,当他第一次开枪,杀的的确是罪犯,却不是以一名警察的身份。
他的双手沾满了罪人之血。
但那一刻,他自己也成了一名罪人。
山间的风凛冽苍劲,不知疲倦地吹动山林,仿佛在悲鸣。
阿皓把花放在妹妹身边,伸手慢慢地,慢慢地拂过那冷冰冰的脸。
这个世界上哪里有善恶之分?好人没好报,坏人却能升官发财。
但是不要紧,蒙锡城升职的第二天,就在上班途中被一辆刹车失控的大卡车撞死,当场殒命。
阿皓就远远地看着他,看着他倒在血泊里。
如果老天没有眼,那就让他来当这双眼。
他手持利刃,为阿月开路,为自己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