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剑问道 > > 小丧尸找脑子找到七零后,随军了 > 第34章 原来公、安长这样啊

第34章 原来公、安长这样啊(1 / 1)

谢临掏出兜里的瓜子壳扔到垃圾桶,两人直奔公、安局。

然后某个小姑娘第一句就是:“原来公、安长这样啊。”

她说的时候又是感叹,又是转圈打量的,给人一种公、安是从深山老林里走出来的稀罕物种一样的感觉。

接待他们的是一个年轻小伙子,青春期嘛,哪个没冒几颗痘?

他又爱拿手去抠,这不,半张脸都是难消的痘印。

小伙子以为周诗指的是他脸上的疙瘩,有些尴尬,关键她还盯着自己从头看到脚,从前看到背。

本就长相平平不自信,这么一来,让他更局促了。

谢临憋着笑。

“公、安同志,她就是第一次见公、安,好奇有勇有谋的公、安同志长什么样。”

“今天终于见到了,所以才会如此,你别放心上。”

臭丫头估计还惦记着奖励的事,担心奖励被截胡了。

小伙子半信半疑。

在周诗愣头愣脑的盯着两三个公、安也问出那句“原来公、安都长这样啊”,他才知道真是自己闹了乌龙。

人家说的是制服,不是样貌。

小丫头看着就是脑子不灵光的样子,语气也像小孩子,是他小人之心了。

等他们带着公、安到医院,陆帆也给何朝阳做好了笔录。

何朝阳收拾好心情,请了假,带着谢临三人和公、安去了家里。

他父母妻子都不在了,如今就他与女儿何岚相依为命。

家住的是医院分的小房子,一个房间,一个客厅,他睡客厅,房间归女儿。

他舍不得女儿吃苦,何岚毕业一年了都没找工作,在家啃老。

一个月前交了个对象,那对象是她以前的高中同学。

说是一个月前交的,其实两人上学的时候就在一起了,只不过何朝阳并不知情。

男孩叫林安,看着是个斯斯文文的孩子。

何朝阳对他没有多少了解,只知道他即将面临下乡。

其实要逃避下乡,不是非得工作一个法子,结婚也是一个办法。

只不过林家真不是个好去处。

林家二老是纺织厂的普通职工,分得一室一厅。

而林母又忒能生,下小猪仔似的五年抱三,七年抱五。

一家七口就挤在一个小房子里,转个身都能撞到。

这就算了,五个孩子,除了老大找到一份临时工,其他都在啃父母。

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一家子生活得非常艰难。

林安是老二,十八岁。

老三是个女孩,十七岁,也没工作,偶尔拿点火柴盒糊帮补生活。

老四老五还在上学。

孩子多,又没有工作,下乡是必然的。

作为老二,林安是最佳的下乡人选。

他倒是想结婚,但何朝阳不同意。

结了婚,林家芝麻点大的地方,他们住哪里?

再者,结婚后呢,两人都没工作,好意思让林家夫妻养着?

他不同意两人结婚,房子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林安居然主动提出婚后住进他家。

他家也是一居室。

作为父亲,他可以住客厅守住宝贝女儿,也乐意养着亲闺女,不等于他愿意招进一个吃白食的。

让他一个大男人宿在客厅,听着房内小两口嬉戏,抱歉,他做不到。

最主要,他的女儿才17岁,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婚姻并非两人之事,婚后的柴米油盐,生儿育女,都是细水长流的事,必须考虑周全。

他并不想自己辛苦养大的孩子,提前面对这种看似简单实则非常考验人心的生活琐事。

结婚这一条路走不通,两人就把手伸到他的工作上。

之前何岚就吵过几次,受不得女儿的眼泪,他也到处打听过工作。

众所周知,工作难找,屎难吃。

没有成果,何岚就继续闹,昨天更是大爆发,又哭又闹,还把家里东西给砸了大半。

原因是知青办上林家通知,最迟下个星期一,必须确定下乡人选。

今天周五。

也就是说,林安再没工作,下周就必须报名下乡。

何朝阳是万万想不到,为了份工作,为了个男人,他养了十七年的闺女竟然要他命。

到底是她自己的主意?

还是受林安蛊惑?

又或者是两人狼狈为奸?

看着干净却空荡的房子,何朝阳有些恍惚。

昨天太累了,何岚把家里弄得一团糟,他心累便没有收拾,今早出来,都还是乱糟糟的。

没想到他那个懒出翔的女儿,竟然会收拾房子。

“公.........”

“嘘!”谢临耳尖,听闻房内有动静,立马对何朝阳喊停。

何朝阳心头一颤,战战兢兢的盯着紧闭的房间门。

里面悉悉索索的声音越来越清晰。

“哈哈,安哥,手,你手放哪呢,别挠了,哈哈哈。”

“小妖精,刚才不是挺爽吗,这是提起裤子就不认人了?哼。”

“不是了啦,安哥,咱又不是第一次,以前不经常在我爸不在家时你来找我吗?”

“我只是想,我爸虽然习惯晚吃早饭,但看时间也不晚了,咱们得去医院了。”

“急什么,有消息了自然会传过来,再给老子弄一次。”

“嗯,安哥,不要了啦~”

谢临赶紧捂住周诗的耳朵,轻手轻脚带人出去。

就凭何岚那句吃早饭,便知房里两人就是主谋,都不用审。

“诗诗,你小声告诉我,房子里有臭臭吗?”他声音压得极低。

“有,里面。”这里面,指的是房间。

谢临把信息告知陆帆,让他看着点何朝阳,同公、安和面色黑如锅底的何朝阳打声招呼,便带着人离开。

孩子还小,可不能看那辣眼睛的画面。

陆帆找到两口子的时候,两人已经把东西都买齐了。

也是赶巧,正好有一口铁锅,工业券又备得足,就拿下了。

为了臭丫头的漂亮脑子,还要了一台电风扇,又买了周诗专门挑的背篓和菜篮。

然后去隔壁粮站买了一包大米,一袋挂面,半袋白面。

谢临会做饭,平时想自己做就托人带点肉菜回来。

某人顶着一朵大红色头花,坐在锅里边晃悠边津津有味吃着水果罐头,怀里还抱着一网兜大白兔奶糖,悠闲得很。

而他的兄弟则在搬上搬下。

见到此景,陆帆嘴角直抽抽。

大冤种兄弟都把熊孩子宠上天了。

哪个好人坐锅里当摇椅晃,被人看见,唾沫腥子能淹死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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