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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9章 超级路盲的巴黎行(1 / 1)

一直到上了飞机始终都没有看到韦斯特。

这小子跑到哪里去风流快活了?大哥要远征了都不来送行一下?

安妮专门帮他定了一张头等舱的机票,这可也让我们的欢喜哥心疼了大半天。

这坐在哪里不是坐啊?

这花的可都是钱啊。

不过头等舱的服务还是没得说的。

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了下来,没过两分钟,就听到一声声音:“这位先生,我们一起挤挤好吗?”

挤挤?你当这是公交车啊?

欢喜哥一扭头:“韦斯特?”

韦斯特!这个家伙居然也跑到这架飞机上来了?

韦斯特笑嘻嘻的:“大哥,你出征我能不陪着你吗?我陪你一起出征纽约。”

嘿,这小子居然给了自己一个意外惊喜……

……

飞行在云层之中,欢喜哥一点疲倦都没有。

会在巴黎停留一天一夜,那可是举世闻名的时尚之都啊。

韦斯特从上飞机开始就一刻也没有安生过,一会叫空乘来一杯酒,一会又在那里翻阅着什么。

“看什么呢?”雷欢喜终于忍不住问道。

“美女啊。”韦斯特挥了挥手里的杂志:“你说一个大男人不看美女难道还看美男?”

擦。

欢喜哥就算是没有正型的了,可韦斯特这个家伙比自己还要没有正型啊。

不过韦斯特跟着自己也有好处,这个家伙据他说去过好几次巴黎了,完全可以当自己的导游。

反正在巴黎有一天一夜的时间……

……

12个小时的飞行时间还是非常累人的。

从飞机上下来的时候,就算是欢喜哥这样身体素质的人都觉得有些疲劳了。

赶到酒店,报上自己的名字,好家伙,安妮在这家五星级酒店里帮自己订的居然又是一套豪华套房。

韦斯特这个臭不要脸的家伙,居然——

居然蹭房!

虽然套房的面积绰绰有余,可是两个大男人住在一起总让欢喜哥心里觉得有些怪怪的。

换上个大美女还差不多。

“你有女朋友没有?”电梯里,欢喜哥很严肃的问出了这个问题。

“没有啊。”韦斯特不知道大哥问这个做什么。

欢喜哥立刻变得警惕起来:“从现在开始,你必须和我保持三米的距离。”

为什么啊?

韦斯特先是一怔,接着立刻反应过来。

要是韦斯特的演技还是不错的,立刻变得含情脉脉:“讨厌啦,欢喜哥,人家都仰慕你很久了。”

“滚!”

……

好大的一间套房,绝对是豪华级的。

韦斯特给了服务生小费,第一个就霸占了最大的那张床,嘴里直叫“舒服”:“欢喜哥,这附近有家不错的餐厅,是吃正宗法国菜的,一会我带你去吃。”

“你,你认识路吧?”

“开玩笑?我来巴黎多少次了,到巴黎就和回家一样。”

休息了半个多小时,体力也恢复的差不多了,韦斯特带着欢喜哥离开了酒店。

“远不远啊?”

“不远,步行过去也就10分钟的路。”

这么一说欢喜哥也就放心了。

韦斯特到巴黎就和回似的……

……

10分钟后。

“韦斯特,到了没有?”

“应该……快了……从这一转就到了……”

……

20分钟后。

“韦斯特,到了没有?”

“好像……快了……恩,我确定,前面左拐就到……”

……

30分钟后。

“韦斯特,到了没有啊?”

“我保证,前面再右拐一下就到了……”

……

40分钟后。

“韦斯特,你到底认不认识路啊?”

“认识啊,我真的认识啊,巴黎我都来过多少次了?这不到巴黎我就和回家似的。”

……

一个小时后。

“韦斯特,这特么的是什么地方啊?

“我也不知道啊?”

“你特么的不知道?你特么的不是说到巴黎就和回家似的?”

“大哥,其实……其实……我是个路盲……”

啊?

“大哥,你认识回去的路吗?”

“我认识吗?我、我、我特么的也是个路盲!”

……

两个小时后。

天字第一号路盲欢喜哥和天字第二号路盲韦斯特完全的迷路了。

彻彻底底的迷路了。

他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已经远离了市区。

为什么?

周围的房子和他们住的宾馆附近的房子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大哥,我知道我们在哪了。”

“哪?”

“不出意外的话,这里是巴黎的78区,也就是我们国内所说的穷人区。”

“那又怎么样?”

“那意味着我们在这里连个问路的人都没有了。”

“为什么?”

“因为这里绝大多数都是外国移民,他们分国家各自抱团,对外来者都保持着敌视态度。”

“然后呢?”

“我们有可能被打、被抢劫、甚至被杀。”

!(*^#*!%^P)!(((!)()!#!(!)(_!

……

韦斯特起码有一点没有说错,78区的人真的对外来者非常非常的敌视,而且看到欢喜哥和韦斯特这两个陌生面孔的时候,眼里总是闪烁着一些怕人的寒光。

欢喜哥还注意到,一进入这里韦斯特就悄悄的摘下了自己手腕上那块价格昂贵的手表。

韦斯特,我画圈圈诅咒你。

再加八个大圈圈诅咒你。

本来欢喜哥一个人是路盲也就算了,现在居然又多了一个路盲?

迷路不可悲。

最可悲的是不但没有能够指路的人,而且还在78区彻底的迷失了。

比最可悲还可悲的是什么?

是两个人居然特么的都没有带手机!

今天是个好天气。

一个适合旅游,适合徒步的好天气。

经过不懈的努力,欢喜哥和韦斯特终于成功的转到了一条居然一个人都没有的小街上。

阳光铺洒在大地。

两个男人趣÷阁直的站在那里,任凭阳光照射在自己的身上,影子斜斜的落在地面。

他们是落寞的,是悲壮的,是西部片里的牛仔。

任他千山万水——我自独行!

前方无路——心中有路!

管它十万八千里——一路向西!

欢喜哥淡淡一笑,脸上写满了后现代主义抽象派宇宙洪荒流的英雄史诗无畏表情:

“我现在可以叫救命了吗?”

韦斯特掏出了一盒烟,给自己点上一根,优雅充满绅士风度的抽了一口,缓缓的吐出一股淡淡的烟雾:

“救命啊!”

“来人啊,救命啊!”

“我们迷路啦,来个人救命啊!”

等了好几分钟,欢喜哥忽然不叫了:“等等,这里是法国对不对?”

“是啊?”

“那我们用中国话叫救命有用吗?”

“好像……没用……”

“你会法语吗?”

“你全家会法语。”

“HLEP!”

“SOS!”

两个大男人的不懈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四个老外忽然出现了。

“HLEP,HLEP!”

韦斯特不断的叫着:“我们迷路了,我们要回家。”

很显然,这四个老外还是非常和蔼可亲的。

他们带着迷人的微笑走向了欢喜哥和韦斯特,然后那个领头的大胡子露出了更加迷人的笑容,接着掏出了一把手枪:

“抢劫!”

我圈圈你个叉叉!

我****个先人板板的!

欢喜哥和韦斯特没有一秒钟的迟疑,他们必须做出一个男人应有的英雄选择——

他们不约而同的同时高高举起了自己的双手!

投降,我们投降!

优待俘虏的政策你们懂吗?

四个老外露出了嘲讽的笑意。

瞧,亚洲男人就是那么的胆小,看到枪只怕已经尿裤子了。

他们朝欢喜哥和韦斯特围了上来。

大胡子的手伸向了欢喜哥。

就在这一瞬间,形势忽然发生了剧变。

欢喜哥猛的一拳击出,闪电一般不偏不倚的击中了大胡子的鼻子。

大胡子一声惨叫,在他朝后仰天倒下的时候,手枪已经被欢喜哥抢了过去。

欢喜哥把枪朝外一扔,一个飞腿,正中第二名老外的身体。

这个老外几乎是和大胡子同时倒地的。

发生什么了?

发生什么了啊?

剩下的两个老外一看自己的同伴被打倒了,手同时伸到了口袋里。

欢喜哥的动作再快也来不及阻止了。

就算自己的身体是钢筋铁骨,恐怕也阻挡不了子弹吧?

还好,两个老外掏出来的是刀。

欢喜哥笑了。

在你家欢喜哥面前用刀?你们没搞错吧?

欢喜哥是谁?无论是他的力量还是速度,都已经到达了普通人类无法企及的地步!

所以他一步就冲了上去。

快到那两个老外没有任何反应的时间。

一个冲拳,左面的那个老外发出了和大胡子一样的惨呼声,不过他更加倒霉一些,右边的两棵牙齿被欢喜哥给打飞了。

还剩下最后一个。

拜拜!

欢喜哥一把握住了对方持刀的手,右肘用力装出。

这次的惨呼声是最大的。

这个倒霉的老外五脏六腑都觉得好像移位了。

他倒不是立刻倒地,而是缓缓的、但却无法痛苦的瘫软在了地上。

不过就是一分钟的时间不到,刚才还耀武扬威的四个劫匪居然全部被欢喜哥一个人打倒了。

什么事啊?

发生什么事了啊?

韦斯特到现在还高举这双手,到现在还没有反应过来。

咦?为什么四个劫匪全部倒在了地上呢?

难道是因为地上特别的凉快吗?

欢喜哥弯腰捡起了刚才被他扔掉的那把枪,来到了那个大胡子的面前,蹲了下来,用枪顶住了他的脑袋,然后猛然大吼一声:

“快告诉我特么的怎么从这个地方出去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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